㈠ 新三板是什麼 新三板上市所需條件
新三板,對於很多企業來說,都知道是什麼,但對於外行人,並不是很了解新三板指的是什麼的,新三板,其實也是證券交易場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一樣是國家性的。一起去了解下新三板上市所需條件有哪些吧。
新三板算不算上市公司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全國股轉系統」,俗稱「新三板」。新三板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繼上交所、深交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也是我國第一家公司制運營的證券交易場所。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老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
新三板的上市條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上市的時候不受股東所有制性質的影響,不限於高新技術企業,只要符合下面的條件就可以: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掛牌前總股本不低於500萬股,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新三板上市比在主板上上市容易,門檻比較低,這對中小微企業來說非常的有利,新三板上市和主板上市的區別,首先服務對象就不同,新三板是中小微企業;然後是投資的全體不同;最後是目的不同,新三板是充當服務媒介,而主板則是以交易為目的。
㈡ 新三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 ( 1)必須滿足新三板存續時間滿兩年的條件。
· ( 2)必須具有持續經營記錄,要有突出的主營業務。
· ( 3)要有規范的運作條件,治理的結構也要健全。
· ( 4)新三板上市材料: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 (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冊地址在試點國家高新園區;
· (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掛牌試點資格確認函。
新三板上市要求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 1.首先擬上市公司必須要求是為非股份公司。
· 2.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 3.無資產要求
· 4.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 5.主營業務要突出。
· ( 1)新三板上市公司資金扶持:根據各區域園區及政府政策不一,企業可享受園區及政府補貼。
· ( 2)新三板上市公司便利融資:公司掛牌後可實施定向增發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級,幫助企業更快融資。
· ( 3)新三板上市公司財富增值:企業及股東的股票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
· (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股東股份可以合法轉讓,提高股權流動性。
· ( 5)新三板上市公司轉板上市:轉板機制一旦確定,公司可優先享受"綠色通道"。
· ( 6)新三板上市公司公司發展: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范發展。
· ( 7)新三板上市公司宣傳效應:樹立公司品牌,提高企業知名度。
· 1.申請新三板上市流程,首先要跟券商簽訂推薦上市協議。
· 2.滿足新三板上市的要求。(要求上面有介紹)
· 3.新三板上市公司需要啟動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值整體折股變更為股份公司。
· 4.主辦券商對要進行新三板上市的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 5.主辦券商設立內核機構,對新三板上市公司進行審核。
· 6.審核完成後,主辦券商提交中國證券協會進行審核。
· 7.審核通過,新三板上市流程完成。
· 1.首先確認上市,提交新三板上市申請。
· 2.與券商達成合作。
· 3.對公司的改制提案提交至券商。
· 4.跟券商協商價格,主辦券商會根據對應公司報價。
· 5.券商進行審核,包括對公司資質的審核,上市條件的審核。
· 6.券商會提交到中國證券協會進行審核。
· 7.審核通過,上市就完成了
㈢ 新三板企業具備什麼條件才能轉板
一、轉板的定義
轉板的專業術語叫介紹上市(way of introction)。是已發行證券申請上市的一種方式,不需要在上市時再發行新股,因為該類申請上市的證券已有相當數量,並為公眾所持有,故可推斷其在上市後會有足夠的流通量。
轉板制度是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中,根據不同的功能定位和上市標准,證券發行人在各層級板塊之間轉換的機制。
介紹形式上市在境外是常見的一種上市模式,尤其是美國和香港。
我們先以美國為例說明一下。
二、轉板的法律基礎
根據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案12d條款有的規定:SEC在收到交易所批准企業掛牌和注冊的申請後會,注冊會在30天或者更短的時間內生效;企業的摘牌和退市主要取決於各個交易所自身的規則,SEC只會就一些較為嚴重的事項比如財務欺詐等進行直接的摘牌和退市處理。美國各大交易所尤其是在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的國家交易所,在股票的掛牌、轉板和退市方面有很大的自主裁量權。
三、轉板的形式
(一)內部轉板制度
內部轉板主要指各個交易所內部不同層次間的轉板,包括向上和向下兩個方面。通常來講,遵循「向上自願,向下強制」的原則。
1、向上轉板(升板)
向上轉板主要是指各個交易所內部,掛牌企業從較低的層級轉入較高的層級,例如公司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掛牌可以在滿足一定條件後申請轉入全球市場或者全球精選市場。
向上轉板的制度非常的簡便,各交易所規則都有明確的規定,如納斯達克股票市場規則5305(c),(d)的規定。
納斯達克全球市場轉板至精選市場只需企業達到精選市場的掛牌標准並提出申請即可,甚至也不需任何的費用。從資本市場往上轉則由於掛牌費用的差別需要補繳一定的費用。整個過程不需要SEC或者FINAR審批,只需要交易所的許可就能夠立即生效。
在紐交所也有著類似的規定,這種向上的轉板決定權完全在交易所,極其簡便。
2、向下轉板(降板)
降板主要是指各個交易所內部,掛牌企業從較高的層級轉入較低的層級,例如紐交所主板掛牌企業在難以滿足該層維持掛牌標准但能夠滿足MKT市場或者Arca市場初始掛牌標準的情況下會被強制轉入MKT市場或者Arca市場,或者直接從交易所摘牌。
向下的轉板是強制性的。一旦交易所發現企業不能夠再滿足當前市場的掛牌要求就會觸發摘牌程序。這個時候如果企業能夠滿足下層的初始掛牌需求則可以選擇在下層繼續交易。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從交易所直接摘牌。
這種降板制度的存在其實是體現了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案中保護投資人的基本原則,它是為了讓股票能夠盡可能的持續交易,以保證投資人的利益。
(二)外部轉板制度
外部轉板主要是指從OTC市場向紐交所或者納斯達克市場轉板以及兩大交易所之間進行的轉板。我們通常所說的外部轉板以前者居多,場內和場外市場的轉換意味著明顯的升級或者降級(退市)。
1、OTC轉入兩大交易所
從2012年1月1日起至2016年9月9日,共有237家公司從OTC市場轉入紐交所和納斯達克市場,其中又以轉入納斯達克市場的較多。下圖列示了各年從OTC轉入納斯達克市場的股票數量:
OTC市場本身分為兩個層次:OTCBB和OTC Market。兩者在轉板的時候略有不同,主要是兩者在信息披露要求上的差異導致的。
OTCBB以及OTCQX從監管的角度講和兩大交易所掛牌公司的監管沒有差異,所以從OTCBB市場或者OTCQX市場轉入兩大交易所的程序也十分簡單,只要公司能夠滿足兩大交易所相應板塊的掛牌要求並繳納一定的掛牌費用即可。整個過程的審批權也都在交易所。
其他OTC市場掛牌的公司有很多並沒有在SEC注冊,信息披露通常也難以滿足要求。因此,這些板塊中的掛牌公司在進行轉板時需要走IPO的程序。
2、兩大交易所之間相互轉板
交易所之間的相互轉板其實是從交易所退市的一種特殊情況,企業從一家交易所退市後再到另外一家交易所上市,這種情況主要是兩家交易所「互挖牆腳」的結果。
在納斯達克市場成為全國性交易所之前,納斯達克一直作為場外市場而存在。許多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達到紐交所的掛牌標准後就會申請轉板至紐交所,所以早期基本都是從納斯達克市場轉板至紐交所市場。據統計2001-2005年間平均每年都有超過100多家企業從納斯達克轉入紐交所。
自2006年納斯達克成為全國性交易所以來,兩大交易所開始爭奪上市公司資源,雙方都在持續不斷的游說在對方交易所上市的知名公司,並開出各種優惠條件吸引這些公司轉板。例如德州儀器、卡夫從紐交所轉入納斯達克以及甲骨文從納斯達克轉入紐交所等案例都是這種競爭的結果。2006-2015年間共有261家公司從紐交所轉板來到納斯達克市場。同期,從納斯達克轉入紐交所的公司為100家。
由於掛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幾乎沒有差別,所以兩大交易所之間進行轉板也非常容易。只需企業滿足相應的上市標准並獲得交易所許可即可。
㈣ 新三板開戶有什麼條件嗎
新三板開戶要求。
1、需要2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以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為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或者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
2、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㈤ 個人投資新三板需要什麼條件
個人投資新三板,個人開戶要求:
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新三板開戶流程:
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帳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託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託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託另一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託管手續。
(5)現在掛新三板容易嗎擴展閱讀
新三板,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說,首先新三板的公司本身存在一個信息不對稱的因素在裡面。對於高科技等行業,本身存在對技術的理解的「門檻」,普通人並不容易看得懂。而通過「包裝」,「講故事」的方式,投資者很可能陷入編造的誤區當中。
而實際公司的業務盈利前景,恐怕並沒有「故事」中講的那麼精彩。且新三板不像消費零售等普通行業的A股公司,外行即使通過財務報表也能認識和理解公司的現狀、盈利能力和發展情況。
新三板的「高科技」特點,使得要看穿它並不容易。故建議投資者,想涉足管理尚未成熟、發展尚未成熟的新三板前,需要慎之又慎。
㈥ 最全新三板掛牌上市及轉板條件是什麼
1.新三板基礎層掛牌條件
1.依法成立並存續兩年。
2.業務清晰,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公司應當具有持續經營記錄,並符合下列條件:
(1)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期間形成與同期業務相關的持續經營記錄,不能只有偶然的交易或事項。
(二)最近兩個完整會計年度累計營業收入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由於研發時間長,營業收入不足1000萬元;d周期,除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不低於3000萬元。
(3)報告期末股本不低於500萬元。
(4)報告期末每股凈資產不低於1元/股。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運作合法規范。
4.股權清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理。
5.主辦券商推薦,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新三板創新層掛牌條件
1.發行條件
(1)定向融資:累計融資金額1000萬元以上。
(2)合格投資者:符合基層投資者適當性條件的合格投資者50人以上。
(3)凈資產:上年末凈資產為正。
(4)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健全,制度完善,設有董事會秘書。
2.市值和財務指標(滿足一項)
(1)標准1(同時滿足):
A.最近兩年凈利潤1000萬以上;
B.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8%;
C.總股本2000萬元以上;
(2)標准2(同時滿足):
A.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6000萬元,並以年均復合增長率50%以上保持增長;
B.總股本2000多萬。
(3)標准3
最近60個做市或者集合競價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於6億元,總股本不低於5000萬元;採用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人數不得少於6人。
三。北交所上市條件
(適合:創新創業型企業)
發行人的市值和財務指標應至少符合以下標准之一:
1.收益性
預計市值不低於2億元,最近兩年凈利潤不低於1500萬元且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8%,或者最近一年凈利潤不低於2500萬元且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8%。
2.增長
預計市值不低於4億元,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上一年經營活動產生的凈現金流量為正。
3.銷售研發。D
預計市值不低於8億元人民幣,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研發總投入哪飢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d最近兩年投資占最近兩年營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8%。
4.市場創新
預計市場價值不低於15億元,研發總額不低於10億元。最近兩年投資不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
發行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1.最近36個月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有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等重大違法行為的刑事犯罪行為。
2.最近12個月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因在本所的違法行為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處罰,或者受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轉公司)、證券交易所等自律監管機構的公開譴責
6.中國證監會和本所的規定對發行人的業務穩定性、直接面對市場和持續自主經營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或者存在損害發行人利益等其他情形。
四。轉移板的李漏返條件
1.主體類型:在所選樓層連續掛牌一年以上,最近一年沒有轉出所選樓層的情況。
2.發行條件:同科技創新板、創業板。
3.合法合規:公司、主要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4.總股本:3000萬元以上。
5.股東人數:1000人以上。
6.公眾持股:公眾股東持股比例占總股本的25%以上;總股本超過4億元,佔比超過10%。
7.交易活躍度:在轉板公告日前60個交易日內,該股票累計交易量在1000萬股以上。
8.市值和財務指標:同科技創新板和創業板。
9.行業規定:遵守科技創新板和創業板的規定。
㈦ 新三板股票開戶條件
1、精選層:開通前賬戶需要滿足至少兩年的交易經驗,同時要滿足開通前最近1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在100萬元及以上;
2、創新層:開通前賬戶猛尺需要滿足至少兩年的交易經驗,同時要滿足開通前最近1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在150萬元及以上;
3、基礎層:開通前賬戶需要滿足至少兩年的交易經驗,同時要滿足開通前最近1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在200萬元及以上。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試行)》第三條:
1、機構投資者
(1)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2、自然人投資者
(1)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新三板開戶流程
1、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帳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2、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3、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託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託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告知腔委託另一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襪衫,須辦理股份轉託管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