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直投新三板的投資人,退出方式有以下幾種:協議轉讓、做市轉讓、原股東回購、管理層收購。後期如果競價交易制度和轉板機制出來後,還可通過競價交易和新三板轉板退出。
股權眾籌對接新三板,有這兩種退出方式:一是IPO或掛牌新三板退出,IPO包括國內A股IPO(創業板、中小板或主板)和國外IPO(香港主板、美國NASDAQ);二是其他渠道退出,包括股權轉讓、借殼上市、原股東回購或管理層收購。
㈡ 新三板借殼掛牌,具體是什麼意思
新三板將成為中國資本市場歷史上最大的政策紅利,如果不上市,企業將錯失千載難逢的機遇。雖然新三板上市要求不高,上市時間短,上市時間快,但監管機構一直強調,企業無需借殼在新三板上市。然而,由於自身的資質、歷史沿革、成立時間、上市周期等因素,一些公司仍然選擇借殼上市。當然,今年4月,股票轉換系統曾表示,在上市公司並購或重大資產重組的審查中,將保持與上市接入環節的一致性,以避免監管套利。一般情況下,企業借殼新三板的方式有兩種:一是通過收購新三板企業股權獲得控制權,然後通過資產+增發股權的方式購買新資產,再通過反向並購借殼,將原有資產出售;第二種方式是買方參與上市公司增發,注入現金,收購公司控股股權,出售舊資產,購買新資產。
關於後續計劃收購完成後的收購公告(公司調整計劃主營業務、公司管理層調整計劃、公司組織結構調整計劃、修改公司章程等)。公司的資產重大處置計劃,公司聘請員工調整計劃)可以幫助判斷整體是否構成殼。如果是通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借殼方式購買資產,還應注意是否觸及《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收購資產,股東總數超過200人的,應當經股東會決議後,准備申請文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申請批准。
㈢ 如何借殼上市新三板
法律分析:(一)通過收購新三板企業股權的方式取得控制權,再用資產加增發股權買入新資產,反向並購借殼,原有資產在此方案中被置出。(二)買方通過參與掛牌公司的增發,注入現金,獲得公司控股權,然後出售舊資產,購入新資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㈣ 借殼上市是什麼意思
借殼上市是指一家私人公司通過把資產注入一家市值較低的已上市公司,得到該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權,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資產得以上市。通常該殼公司會被改名。
直白地說,借殼上市就是將上市的公司通過收購、資產置換等方式取得已上市公司的控股權,這家公司就可以以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方式進行融資,從而實現上市的目的。
(4)美國新三板借殼上市擴展閱讀:
美國自1934年已開始實行借殼上市,由於成本較低及成功率甚高,所以越來越受歡迎。在經濟衰退時期,有不少上市公司的收入減少,市值大幅下跌,這造就了機會讓其他私人公司利用這個「殼」得以上市。
近年,中國經濟改革開放,有很多企業欲在海外上市,但礙於政治因素以及煩瑣的程序,部分企業會選擇收購美國一些殼公司,在納斯達克或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在科網泡沫爆破後,有很多科網公司瀕臨破產,市值極低,這造就了更多借殼上市的機會。
㈤ 最新擬借殼上市的公司流程 新三板可以借殼上市嗎
可以
非上市公司通過借殼來實現上市目的,借殼上市的操作流程主要分為兩個步驟,第一步是股權轉讓,即買殼,實為通過在股市中尋找那些經營發生困難的公司,購買其一部分股權,從而達到控制企業決策的目的。第二步是資產置換,即換殼,下面由編輯在本文為您詳細介紹借殼上市的步驟知識。
一、借殼上市流程
在實際操作中,借殼上市一般首先由集團公司先剝離一塊優質資產上市,然後通過上市公司大比例的配股或者增發的方式,將集團公司的重點項目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最後再通過配股或增發的方式將集團公司的非重點項目注入進上市公司,實現借殼上市。
借殼上市第一步:股權轉讓(買殼)
通過在股市中尋找那些經營發生困難的公司,購買其一部分股權,從而達到控制企業決策的目的。購買上市公司的股權,一般分為兩種:
1、購買未上市流通的國有股或法人股,這種方式購買成本一般較低,但是存在許多障礙。一方面是原持有人是否同意,另一方面是這類轉讓要經過政府部門的批准。
2、在股票市場上直接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這種方式適合於那些流通股占總股本比例較高的公司。但是這種方法一般成本較高。因為一旦開始在二級市場上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必然引起公司股票價格的上漲,造成收購成本的上漲。
借殼上市第二步:資產置換(換殼)
將殼公司原有的不良資產賣出,將優質資產注入到殼公司,使殼公司的業績發生根本的轉變,從而使殼公司達到配股資格。如果公司的業績保持較高水平,公司就能以很高的配股價格在股票市場上募集資金。
「借殼上市」:非上市公司的借殼上市與買殼上市有幾分相似,但是它們都是一種對上市公司「殼」資源進行重新配置的活動,其目的的事為了實現上市。它們的不同點在於,買殼上市的企業首先需要獲得對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權,而借殼上市的企業已經擁有了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這是投資者應該注意的。
二、信息披露
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擬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抄報派出機構,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
1、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但未達到20%的,應當編制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2、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0%但未超過30%的,應當編制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㈥ 新三板吉通股份能轉板嗎
能。新三板轉板方法有:
1、新三板公司轉板IPO上市。新三板公司通過IPO轉板上市的,與一般公司IPO上市沒有顯著不同,只要新三板公司滿足公司IPO上市條件的,退出新三板後,准備扮滾好材料後依法向證監會提出申請並審批通過的,就算轉板成功了。
2、新三板公司曲線並購轉板上市。公司進行新三板轉板的,先退出新三板後,通過收購上市公司,借殼轉板上市,或被上市公司收購,兼並轉板上市。這是新三板公司借殼上市,可以仿雹繞過證監主管部門的一系列審查,從而縮短上市的時間成本,減少交易成本,交易迅速、確定、快速實現上市,但是借殼上市也有較大的重組成本等不足,有利有弊,全看公司自身發展需備缺帆要。
㈦ 美國有借殼上市嗎
有的,美國有借殼上市和SPAC上市。
美國證交所主要有納斯達克和紐交所,還有美交所和OCT,OCT比較類似國內的新三板,屬於非完全自由交易。中國企業在美國上市的途徑有IPO、APO、SPAC和借殼上市,其中SPAC上市模式出現最晚,近期比較火熱。
SPAC上市有點類似借殼上市,區別在於,借殼上市的殼來源於經營不善的上市公司,而SPAC是自己造一個殼專門用來融資上市。SPAC的銀行託管賬戶中存放有大量現金,專供與之合並的公司使用,以此換取公司的股權。
(7)美國新三板借殼上市擴展閱讀
直白地說,借殼上市就是將上市的公司通過收購、資產置換等方式取得已上市公司的控股權,這家公司就可以以上市公司增發股票的方式進行融資,從而實現上市的目的。
與一般企業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優勢是能在證券市場上大規模籌集資金,以此促進公司規模的快速增長。因此,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已成為一種「稀有資源」,所謂「殼」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
由於有些上市公司機制轉換不徹底,不善於經營管理,其業績表現不盡如人意,喪失了在證券市場進一步籌集資金的能力,要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這個「殼」資源,就必須對其進行資產重組,買殼上市和借殼上市就是更充分地利用上市資源的兩種資產重組形式。而借殼上市是指母公司(集團公司)通過將主要資產注入到已上市的子公司中,來實現母公司的上市,借殼上市的典型案例之一是強生集團的「母」借「子」殼。
借殼上市一般都涉及大宗的關聯交易,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這些關聯交易的信息皆需要根據有關的監管要求,充分、准確、及時地予以公開披露。
㈧ 新三板上市借殼問題
160萬只是一部分費用
而關於「160萬收購一家新三板殼公司」的說法,這包括了哪些費用,到底夠不夠?首先要收購買殼,其次重組改善業績,然後找到願意代辦股份轉讓的券商,由券商啟動新三板掛牌流程。對於費用,他說160萬只是在中關村地區收購殼公司和租賃營業場地的費用,「詳細費用要面談」。
至於收購的公司想要在新三板上市,還要支付百萬以上的費用。這筆費用一般在120萬元左右,在新三板掛牌後每年的運作成本不到3萬元。
另外,關於其是否有幫助客戶成功收購上市的案例或者公開資料。和客戶簽有保密協議的,以「不能公開」為由迴避了這個問題。
㈨ 新三板借殼上市的操作流程是什麼
新三板借殼上市分四個階段:
一、准備階段
1、擬定收購的上市公司(殼公司)標准,初選殼對象;
2、聘請財務顧問等中介機構;
3、股權轉讓雙方經洽談就殼公司股權收購、資產置換及職工安置方案達成原則性意向並簽署保密協議;
4、對殼公司及收購人的盡職調查;
5、收購方、殼公司完成財務報告審計;
6、完成對收購方擬置入資產、上市公司擬置出資產的評估;7、確定收購及資產置換最終方案;
8、起草《股份轉讓協議》;
9、起草《資產置換協議》;
10、收購方董事會、股東會審議通過收購及資產置換方案決議;
11、出讓方董事會、股東會審議通過出讓股份決議;
12、出讓方向結算公司提出擬轉讓股份查詢及臨時保管申請。
二、協議簽訂及報批階段
1、收購方與出讓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收購方與上市公司簽訂《資產置換協議》;
2、收購方簽署《收購報告書》並於兩個工作日內,報送證券主管部門並摘要公告;
3、出讓方簽署《權益變動報告書》並於三個工作日內公告;
4、殼公司刊登關於收購的提示性公告並通知召開就本次收購的臨時董事會;
5、收購方簽署並報送證監會《豁免要約收購申請報告》(同時准備《要約收購報告書》備用並做好融資安排,如不獲豁免,則履行要約收購義務);
6、出讓方向各上級國資主管部門報送國有股轉讓申請文件;
7、殼公司召開董事會並簽署《董事會報告書》,並在指定證券報紙刊登;
8、殼公司簽署《重大資產置換報告書(草案)及摘要,並報送證監會,向交易所申請停牌至發審委出具審核意見。
三、收購及重組實施階段
1、證監會審核通過重大資產重組方案,在指定證券報紙全文刊登《重大資產置換報告書》,有關補充披露或修改的內容應做出特別提示(審核期約為報送文件後三個月內);
2、證監會對《收購報告書》審核無異議,在指定證券報紙刊登全文(審核期約為上述批文後一個月內);
3、國有股權轉讓獲得國資委批准(審核期約為報送文件後三到六個月內);
4、證監會同意豁免要約收購(或國資委批文後);
5、轉讓雙方向交易所申請股份轉讓確認;
6、實施重大資產置換;
7、辦理股權過戶;
8、刊登完成資產置換、股權過戶公告。
四、收購後整理階段
1、召開殼公司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改組董事會、監事會、高管人員;
2、按照《關於擬發行上市企業改制情況調查的通知》,向殼公司所在地證監局報送規范運作情況報告;
3、聘請具有主承銷商資格的證券公司進行輔導,並通過殼公司所在地證監局檢查驗收;
4、申請發行新股或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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