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掛牌新三板多長時間能上市
一般來說,在新三板的企業被稱之為掛牌,而在主板交易的股票才叫做上市,所以:
1、如果是在新三板掛牌,通常從遞交資料到完全掛牌上市,通常需要3-6個月的時間。
2、如果已經在新三板掛牌,想在主板上市,則時間上至少需要2年。因為掛牌企業必須符合在新三板掛牌滿1年後才能進入精選層,進入精選層後再提交資料在主板上市,至少也要1年的時間。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八十條 【注冊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貳』 最全新三板掛牌上市及轉板條件是什麼
1.新三板基礎層掛牌條件
1.依法成立並存續兩年。
2.業務清晰,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公司應當具有持續經營記錄,並符合下列條件:
(1)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期間形成與同期業務相關的持續經營記錄,不能只有偶然的交易或事項。
(二)最近兩個完整會計年度累計營業收入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由於研發時間長,營業收入不足1000萬元;d周期,除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不低於3000萬元。
(3)報告期末股本不低於500萬元。
(4)報告期末每股凈資產不低於1元/股。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運作合法規范。
4.股權清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理。
5.主辦券商推薦,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新三板創新層掛牌條件
1.發行條件
(1)定向融資:累計融資金額1000萬元以上。
(2)合格投資者:符合基層投資者適當性條件的合格投資者50人以上。
(3)凈資產:上年末凈資產為正。
(4)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健全,制度完善,設有董事會秘書。
2.市值和財務指標(滿足一項)
(1)標准1(同時滿足):
A.最近兩年凈利潤1000萬以上;
B.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8%;
C.總股本2000萬元以上;
(2)標准2(同時滿足):
A.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6000萬元,並以年均復合增長率50%以上保持增長;
B.總股本2000多萬。
(3)標准3
最近60個做市或者集合競價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於6億元,總股本不低於5000萬元;採用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人數不得少於6人。
三。北交所上市條件
(適合:創新創業型企業)
發行人的市值和財務指標應至少符合以下標准之一:
1.收益性
預計市值不低於2億元,最近兩年凈利潤不低於1500萬元且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8%,或者最近一年凈利潤不低於2500萬元且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8%。
2.增長
預計市值不低於4億元,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上一年經營活動產生的凈現金流量為正。
3.銷售研發。D
預計市值不低於8億元人民幣,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研發總投入哪飢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d最近兩年投資占最近兩年營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8%。
4.市場創新
預計市場價值不低於15億元,研發總額不低於10億元。最近兩年投資不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
發行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1.最近36個月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有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等重大違法行為的刑事犯罪行為。
2.最近12個月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因在本所的違法行為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處罰,或者受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轉公司)、證券交易所等自律監管機構的公開譴責
6.中國證監會和本所的規定對發行人的業務穩定性、直接面對市場和持續自主經營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或者存在損害發行人利益等其他情形。
四。轉移板的李漏返條件
1.主體類型:在所選樓層連續掛牌一年以上,最近一年沒有轉出所選樓層的情況。
2.發行條件:同科技創新板、創業板。
3.合法合規:公司、主要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4.總股本:3000萬元以上。
5.股東人數:1000人以上。
6.公眾持股:公眾股東持股比例占總股本的25%以上;總股本超過4億元,佔比超過10%。
7.交易活躍度:在轉板公告日前60個交易日內,該股票累計交易量在1000萬股以上。
8.市值和財務指標:同科技創新板和創業板。
9.行業規定:遵守科技創新板和創業板的規定。
『叄』 新三板是什麼新三板掛牌和主板上市的區別是什麼
什麼是新三板?
我們口頭說的「新三板」即新三板市場,它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企業。簡而言之,新三板就是一個股票交易板塊。它對企業的上市要求非常低,主要針對科技型企業,對盈利沒要求,但是市盈率比較低。
個人投資者參與新三板交易的門檻
個人投資者需要有兩年以上的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並且要求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
新三板企業掛牌條件
1、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主營業務突出,有持續經營的記錄;
3、公司治理結構合理,運作規范。有限責任公司須改制後才可掛牌。掛牌公司區域不再局限在四大園區,已經擴展到全國。
4、「新三板」主辦券商,同時具有承銷與保薦業務及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新三板市場的掛牌企業可以通過定向增資實現企業的融資需求。
5、其他要求:「新三板」委託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新三板」的委託時間:報價券商接受投資者委託的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報價系統接受申報的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新三板」企業掛牌後還須持續開展的工作:持續信息披露,包括臨時公告和年報(經審計);接受主辦報價券商的監管,接受公眾投資者的咨詢。
新三板掛牌和主板上市的區別
1、服務對象不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定位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條件上,不設財務門檻,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介紹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2、資者群體不同。我國交易所市場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了較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將是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這類投資者普遍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與承受能力;
3、服務目的不同。是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不是以交易為主要目的。
『肆』 新三板掛牌條件
1、要求企業必須是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存續兩年是指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額,存續時間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日起計算。
2、公司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的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全國股份轉入系統要求的其他條件。
拓展資料:
一、 起源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二、掛牌資質
1、新三板被譽為創業板上市企業的孵化器,可以通過價格發現、引入風險投資、私募增資、銀行貸款等方式增強掛牌企業的融資能力,同時,通過規范運作、適度信息披露、相關部門監管等,可以促進掛牌企業健全治理結構,熟悉資本市場,促進試點企業盡快達到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要求。
2、截至2009年6月,共有85家企業參與試點,其中已掛牌和通過備案企業57家,正在備案企業10家,年底掛牌企業預計將超過80家,掛牌公司涵蓋了軟體、生物制葯、新材料、文化傳媒等新興行業,有9家掛牌公司完成了共10次的定向增發股份,融資4.66億元,平均市盈率16.38倍。
三、上市條件
1、2003年,《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首次提出多層次資本市場,強調:「擴大直接融資,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完善資本市場結構,豐富資本市場產品,規范和發展主板市場,推進風險投資和創業板市場建設」。構建和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是基於多元化投融資需求和風險分層管理,就其實質來說,當前主要是為了解決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股權融資與資本形成的需求。
2、我國資本市場主要由主板(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三板組成。主板市場主要吸納發展比較成熟、規模比較大的企業;創業板主要吸納成長型創新企業,引導風險投資等產業資本進入企業發展的各個階段;三板主要吸納成長性較高、具有發展潛力的國家級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3、新三板的建立健全,是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關於推進中關村園區未上市高新企業股權流通試點工作的要求,是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關於探索和完善統一監管下的股份轉讓制度的一項積極嘗試,是構建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積極探索和重要組成部分。
『伍』 新三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 ( 1)必須滿足新三板存續時間滿兩年的條件。
· ( 2)必須具有持續經營記錄,要有突出的主營業務。
· ( 3)要有規范的運作條件,治理的結構也要健全。
· ( 4)新三板上市材料: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 (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冊地址在試點國家高新園區;
· (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掛牌試點資格確認函。
新三板上市要求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 1.首先擬上市公司必須要求是為非股份公司。
· 2.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 3.無資產要求
· 4.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 5.主營業務要突出。
· ( 1)新三板上市公司資金扶持:根據各區域園區及政府政策不一,企業可享受園區及政府補貼。
· ( 2)新三板上市公司便利融資:公司掛牌後可實施定向增發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級,幫助企業更快融資。
· ( 3)新三板上市公司財富增值:企業及股東的股票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
· (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股東股份可以合法轉讓,提高股權流動性。
· ( 5)新三板上市公司轉板上市:轉板機制一旦確定,公司可優先享受"綠色通道"。
· ( 6)新三板上市公司公司發展: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范發展。
· ( 7)新三板上市公司宣傳效應:樹立公司品牌,提高企業知名度。
· 1.申請新三板上市流程,首先要跟券商簽訂推薦上市協議。
· 2.滿足新三板上市的要求。(要求上面有介紹)
· 3.新三板上市公司需要啟動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值整體折股變更為股份公司。
· 4.主辦券商對要進行新三板上市的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 5.主辦券商設立內核機構,對新三板上市公司進行審核。
· 6.審核完成後,主辦券商提交中國證券協會進行審核。
· 7.審核通過,新三板上市流程完成。
· 1.首先確認上市,提交新三板上市申請。
· 2.與券商達成合作。
· 3.對公司的改制提案提交至券商。
· 4.跟券商協商價格,主辦券商會根據對應公司報價。
· 5.券商進行審核,包括對公司資質的審核,上市條件的審核。
· 6.券商會提交到中國證券協會進行審核。
· 7.審核通過,上市就完成了
『陸』 新三板的上市條件
一、新三板的上市條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不受股東所有制性質的限制,不限於高新技術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涪袱帝惶郜耗佃同頂括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掛牌前總股本不低於500萬股。
6、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7、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新三板上市
1、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2、相關概念
(1)一板市場通常是指主板市場(含中小板),二板市場則是指創業板市場。相對於一板市場和二板市場而言,有業界人士將場外市場稱為三板市場。三板市場的發展包括老三板市場(以下簡稱「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場(以下簡稱「新三板」)兩個階段。
(2)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則是在老三板的基礎上產生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
『柒』 掛牌新三板多久能上市
一般來說,在新三板的企業被稱之為掛牌,而在主板交易的股票才叫做上市,所以:
1.如果是在新三板掛牌,通常從遞交資料到完全掛牌上市,通常需要3-6個月的時間。
2.如果已經在新三板掛牌,想在主板上市,則時間上至少需要2年。因為掛牌企業必須符合在新三板掛牌滿1年後才能進入精選層,進入精選層後再提交資料在主板上市,至少也要1年的時間。
【拓展資料】
申請新三板上市的流程
申請新三板掛牌流程,須與主辦券商簽訂推薦上市流程協議,作為其推薦主辦券商向協會進行推薦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請新三板上市流程主要包括:
1.擬上市的有限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革,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請在新三板掛牌的主體須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故尚處於有限公司階段的擬掛牌公司首先需要啟動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值整體折股變更為股份公司。
2.主辦券商對擬上市股份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編制推薦掛牌備案文件,並承擔推薦責任。主辦券商推薦非上市公司股份掛牌新三板時,應勤勉盡責地進行盡職調查,認真編制推薦掛牌備案文件,並承擔推薦責任。主辦券商進行盡職調查時,應針對每家擬推薦的股份公司設立專門項目小組。項目小組應與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協調配合,完成相應的審計和法律調查工作後,根據《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工作指引》,對擬新三板上市公司歷史上存在的諸如出資瑕疵、關聯交易、同業競爭等重大問題提出解決方案,製作備案文件等申報材料。
3.主辦券商應設立內核機構,負責備案文件的審核。主辦券商不僅應設立專門的項目小組,負責盡職調查,還應設立內核機構,負責備案文件的審核,發表審核意見。主辦券商根據內核意見,決定是否向協會推薦該公司新三板上市。決定推薦的,應出具推薦報告(包括盡職調查情況、內核意見、推薦意見和提醒投資者注意事項等內容),並向協會報送備案文件。
4.通過內核後,主辦券商將備案文件上報至中國證券業協會審核。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審查主辦券商報送的備案文件並做出是否備案的決定。證券業協會決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書並對備案文件進行審查,若有異議,則可以向主辦券商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饋意見,由主辦券商答復;若無異議,則向主辦券商出具備案確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