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投資設置表決權差異安排的科創板公司,投資者需關注哪些問題
科創板制度允許上市公司設置表決權差異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根據此項安排,存在控制權相對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別表決權股份擁有的表決權數量大於每一普通股份擁有的表決權數量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資者的表決權利及對公司日常經營等事務的影響力受到限制。
同時,當出現《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以及上市公司章程規定的情形時,特別表決權股份將按 1:1 的比例轉換為普通股份。股份轉換自相關情形發生時即生效,並可能與相關股份轉換登記時點存在差異。投資者需及時關註上市公司相關公告,以了解特別表決權股份變動事宜。
⑵ 科創板上市公司表決權差異安排的表述哪項不正確
普通股份與特別表決戚亮權股份具有的所有股東權利完全一樣。科創板上市公司表決權差異安排的表述不正確是,普通股份與特別表決權股份具有的所有股東權利完全一樣。上市公司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舉畝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高答寬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⑶ 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科創板上市公司,監事會在年度報告中應如何出具專項意見
上市公司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監事會應在年度報告中,就下列事項出具專項意見:
一是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是否持續符合《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4.5.3條規定的要求;
二是特別表決權股份是否出現《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4.5.9條規定的情形並及時轉換為普通表決權股份;
三是上市公司特別表決權比例是否持續符合《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
四是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是否存在濫用特別表決權或者其他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情形;
五是公司及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股東遵守《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內部治理」章節其他規定的情況。
⑷ 對在科創板上市時尚未盈利和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發行人的股票或存托憑證,上交所是否會作出相應標識
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時需關注,對在科創板上市時,發行人尚未盈利的,其股票或存托憑證的特別標識為「U」。發行人首次實現盈利的,該特別標識取消。
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發行人,其股票或存托憑證的特別標識為「W」。發行人上市後不再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該特別標識取消。
關於「U」「W」的特別標識在上交所行情信息的產品信息文件中顯示,並在上交所網站展示。
⑸ 科創板帶wd什麼意思
科創板帶wd,W代表公司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俗稱為同股不同權,D就說明公司是以CDR(中國存托憑證)形式登陸科創板。
一、科創板W是什麼意思?
科創板股帶有w字,意思是發行人有表決權差額安排。表決權安排是指雙層股權結構,不同的股東每股擁有不同的權利。一般股票之間的表決權和收益權是分開的,也就是我可以和你一樣享有收益權,但是你的股票沒有表決權。雙層股權結構通常是上市公司企業家掌握控制權的一種方式,但也存在明顯的缺陷。表決權壟斷會導致內部股東的控制權更大,可能導致內部股東採取犧牲外部股東利益的公司戰略。第一家採用雙層股權結構的a股公司是優刻得,在這種雙層股權結構安排下,公開發行後,三位股東合計持有公司23.1197%的股份,但這些股份所代表的表決權占公司總表決權的60.0578%。
二、科創板和創業板股票前面的字母都是什麼意思?
股票名稱裡面帶N的:表示當日為新上市股票,當日科創板、創業板新上市新股價格不限。股票名稱裡面帶C的:代表上市第二個工作日到第五個工作日的股票,在這四個工作日內,股票仍然沒有漲跌幅限制。既然沒有價格限制,投資者就要警惕這類股票的投資風險。股票名稱裡面帶U的:表示已上市但尚未盈利的公司,發行人首次盈利後標志取消。股票名稱裡面帶W的:表示股票具有表決權差異,即同一股票中的不同權利。如果上市後投票權差異被取消,標志將被取消。投資者應注意這種具有表決權差異的公司治理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股票名稱裡面帶V的:表示發行人具有協議控制結構或類似特殊安排;如果上市後取消這一安排,標志將被取消。
綜上所述,隨著創業板和科創板的注冊制改革,注冊制改革後的創業板和科創板不僅在交易和發行制度上有許多不同和創新,就連股票名稱中的一些股票也會有所不同,就像創業板和科創板中的許多股票都會有N、C、U、W和v等字母。
⑹ 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發行人申請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市值和財務指標需滿足什麼樣的要求
存在表決權差異安排的發行人申請股票或者存托憑證首次公開發行並在科創板上市的,其表決權安排等應當符合《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則的規定;發行人應當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標准中的一項,發行人的招股說明書和保薦人的上市保薦書應當明確說明所選擇的具體上市標准:
一是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0億元;
二是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5億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發行人在一般規定的普通股份之外,發行擁有特別表決權的股份。每一特別表決權股份擁有的表決權數量大於每一普通股份擁有的表決權數量,其他股東權利與普通股份相同。
⑺ 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科創板上市公司,如何承擔信息披露義務
科創板上市公司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應當充分、詳細披露相關情況特別是風險、公司治理等信息,以及依法落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規定的各項措施。
同時,應當在定期報告中披露該等安排在報告期內的實施和變化情況,以及該等安排下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有關措施的實施情況。
如果上述規定事項出現重大變化或者調整的,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予以披露。
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通知中列明持有特別表決權股份的股東、所持特別表決權股份數量及對應的表決權數量、股東大會議案是否涉及特別表決權股份享有的表決權數量應與普通表決權數量相同的事項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