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螞蟻集團、博納影業IPO亮相,下周暫定這22家上會
IPO的車輪一直在轟鳴。本周,除了科創板有一家公司審議結果為「暫緩」之外,其餘20家成功過會,而下周,暫定的上會公司已有22家,較本周只多不少。
本周新增受理公司中,馬雲實控的螞蟻集團這家超級獨角獸亮相,一下子吸引了市場的注目,光是2020年上半年725.28億元的營業收入和212.34億元的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就令人嘖嘖稱奇。
此外,市場熟識的博納影業,也遞交了申報稿,據披露,該公司前前後後出品超過250部影片,累計總票房超過350億元。
新規下的創業板無疑成為上周市場焦點,一級市場這廂上周的6家公司也成功闖關,拿到了創業板的門票。
下周,9月3日將召開2020年第21次上市委審議會議,華安鑫創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凱龍高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島天秦裝備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奧雅設計股份有限公司這4家公司的首發,將接受考驗。
9月4日同樣也安排了一場上會,另3家公司:上海海融食品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法本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冠中生態股份有限公司也將相應登場上會。合計7家的數量較上周多出1家。
與此同時,本周,創業板網站還新增了3家受理公司:浙江爭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嘉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義翹神州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科創板方面,本周安排的6家公司卻並非都那麼幸運,這其中在8月28日上會的深圳漢弘數字印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漢弘集團),審議結果為「暫緩」。
資料顯示,漢弘集團受理時間為2020年4月16日,此番計劃融資6.83億元。該公司是一家以數字噴墨列印技術為核心,集研發、生產、銷售、售後服務於一體的工業數字印刷綜合解決方案提供商,專業為客戶提供數字噴墨印刷設備、軟體、墨水、配件及專業服務,產品應用涵蓋廣告、家裝、成衣、紡織、包裝、書刊、標簽、印刷電路板以及3C電子等行業。漢弘集團2017年至2019年的收入分別為4.84億元、6.09億元、8.81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分別為1.07億元、-9211.94萬元、2.14億元,有所波動。
對這家公司,科創板上市委的審議意見中,要求保薦人結合漢弘集團收入及利潤在2019年度出現大幅增長而核查程序因疫情影響受限的情況,針對2018到2019年度收入增長超過100萬元或毛利額增長超過50萬元的客戶執行有效的替代核查程序,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此外,監管層還要求公司說明僅對部分客戶提供、對同一客戶同時存在提供安裝服務或不提供安裝服務的情形的技術可行性及商業合理性,分析該等操作是否可能導致客戶因產品無法達成性能預期而出現退換貨。
值得注意的是,漢弘集團還被多次舉報,監管層方面也要求公司結合與CET公司2019年多筆銷售合同的簽訂情況、銷售回款情況、最終客戶的經營情況,進一步說明上述銷售業務的真實性;以及披露訴訟的最新進展情況,並分析該等訴訟可能出現的不利結果是否會對發行人持續經營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下周,科創板方面共計安排了4場上會,合計9家。
9月1日將審議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精英數智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科興生物制葯股份有限公司這3家公司的首發。
9月2日的主角則是江蘇浩歐博生物醫葯股份有限公司。
9月3日又是杭州愛科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派能能源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將上會。
最後9月4日再有3家: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雲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將迎接大考。
科創板本周最吸引人的是新受理的公司,刷新申報稿的公司有:博眾精工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長春百克生物 科技 股份公司、螞蟻 科技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螞蟻集團)、廣州三孚新材料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和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信息顯示,螞蟻集團在8月25日正式提交A股和港股IPO招股說明書,這意味著,馬雲實控的這家獨角獸企業,未來不久將正式登陸滬港兩地資本市場。
公開信息顯示,螞蟻集團是中國最大的移動支付平台支付寶的母公司,起步於2004年,後脫胎於阿里巴巴集團,從2011年起獨立運營。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12個月期間,通過該公司平台完成的總支付交易規模達到118萬億元。公司的數字支付服務收入主要是按照交易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向商家收取的交易服務費。在全球經濟加速數字化的背景下,公司也提供跨境支付服務來滿足相關需求。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12個月期間,通過公司平台完成的國際總支付交易規模達到6219億元。目前,支付寶APP服務超過10億用戶和超過8000萬商家。另基於廣泛的用戶覆蓋,此公司向金融機構合作夥伴提供數字金融技術支持、客戶觸達及風險管理方案,助力其提供消費信貸、小微經營者信貸、理財及保險服務。
螞蟻集團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分別實現營業收入1206.18億元和725.28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分別為169.57億元、212.34億元。
8月27日,證監會第十八屆發審委審議通過了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上海 汽車 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華旺新材料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衢州五洲特種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新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這6家公司的首發,再度壯大了資本市場規模。
8月28日,發審委再審議了3家公司首發:金富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明新旭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西大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最終這3家公司均拿到入場券,成功過會。
下周的9月3日,發審委將再度召開工作會議,審議上海新炬網路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洪通燃氣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振邦智能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吉大正元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雲南健之佳 健康 連鎖店股份有限公司另6家公司的首發。
上周的證監會網站上,新披露了3家公司申報稿:廣東三和管樁股份有限公司、博納影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博納影業)、神通 科技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的博納影業的作品被市場所熟識。
材料顯示,博納影業成立月2003年,是國內首家從事電影發行業務的民營企業,主營業務為電影的投資、發行、院線及影院業務。於冬直接持有博納影業25.6%的股份,為該公司的控股股東。於冬同時通過影視基地及西藏祥川持有博納影業共計2.43%的股份,合計控制博納影業28.03%的股份,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博納影業經營多年,累計出品影片超過250部,其中有10部影片票房超過10億元,67部影片票房超過1億元,累計總票房超過350億元,《十月圍城》《龍門飛甲》《桃姐》《明月幾時有》《一代宗師》《湄公河行動》《無雙》及《地久天長》等影片在中外各大電影節斬獲多個獎項,獲獎數量在民營電影公司中位居前列。
近年來,該公司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紅海行動》《中國機長》《烈火英雄》《智取威虎山》等影片成為了中國主旋律題材電影商業化運作的成功典範。
2019年博納影業營業收入和歸母凈利潤的規模分別為31.16億元和3.15億元。
㈡ 本周末有哪些重大股市消息
根據周末兩天消息面是非常復雜的,股市消息主要有兩大熱點,其一就是關於IPO暫緩;其二就是退市制度的改革;其三管理層對於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下面進行詳細分析本周末的消息面。
消息1:IPO暫緩
本周消息最大熱點是關於IPO暫緩,但根據相關管理層人員已經表態,IPO暫緩是交易所依法依規作出的界定,不存在刻意收緊IPO的情況。
從管理層的表態已經作出了充分說明,但從市場部分人預測,IPO暫緩是在為東風集團IPO鋪路,為東風集團IPO打開綠色通道。
消息5:仁東控股13個跌停後揭秘
至今仁東控股已經出現連續13個跌停板,隨著仁東控股持續跌停,其中最大獲利者就是莊家獲利超10億,但對於仁東控股大中小股東損失巨大,十幾個交易日始終蒸發269億,截止本周五收盤只有86億市值,按照仁東控股1.3萬股民,人均市值蒸發超200萬元,欲哭無淚。
消息6:核發4家企業IPO批文
IPO批文是每周必須的,IPO已經成為常態化,這個消息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也不用去分析和評論了。
消息匯總
綜合本周末的消息面主要是有6大消息,主要包括IPO暫緩、退市制度改革、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等等,根據這些消息對於下周的股市短期是利空居多,因為由於這些消息會導致下周部分個股遭受拋壓,利好是長期的,對短期股市影響不大。
總之本周消息對下周的大盤走勢沒有過多的影響,大概率會繼續維持本周的弱勢行情為主,建議大家要理性看待當前的A股行情,遵從趨勢,遵從行情。
㈢ 科創板暫緩審議多久能重新審議
不超過2個月。
經查詢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得知,科創板暫緩審議不超過2個鄭睜月能重新審議,上市委員會只能暫緩審議1次。
科創板全稱科技創新板,旨在為敗鉛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市場認喊枯歲可度高的科技創新企業服務。
㈣ 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試點注冊制首次公
開發行股票相關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
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全國人
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延長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注冊
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期限的決定》
《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及
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上海
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以下簡稱科創板)上市,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應當
符合科創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
重大需求。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創新
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具有穩定的商業模式,
市場認可度高,社會形象良好,具有較強成長性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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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應當符合發行條
件、上市條件以及相關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經上海證券交易所(以
下簡稱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並報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
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履行發行注冊程序。
第五條 發行人作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應當誠實守信,依
法充分披露投資者作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所必需的信息,所披露
信息必須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
大遺漏。
發行人應當為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及時提供真實、准確、完
整的財務會計資料和其他資料,全面配合相關機構開展盡職調查和
其他相關工作。
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全面配合相關機構開展盡
職調查和其他相關工作,不得要求或者協助發行人隱瞞應當披露的
信息。
第六條 保薦人應當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依法制定的業
務規則和行業自律規范的要求,充分了解發行人經營情況和風險,
對注冊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全面核查驗證,對發行人是否
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獨立作出專業判斷,審慎作出推薦決定,
並對招股說明書及其所出具的相關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
負責。
第七條 證券服務機構應當嚴格按照依法制定的業務規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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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自律規范,審慎履行職責,作出專業判斷與認定,並對招股說
明書中與其專業職責有關的內容及其所出具的文件的真實性、准確
性、完整性負責。
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執業人員應當對與本專業相關的業務
事項履行特別注意義務,對其他業務事項履行普通注意義務,並承
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八條 同意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不表明中國證監
會和交易所對該股票的投資價值或者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
斷或者保證,也不表明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對注冊申請文件的真實
性、准確性、完整性作出保證。
第九條 股票依法發行後,因發行人經營與收益的變化引致的
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第二章 發行條件
第十條 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 3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
公司,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
履行職責。
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
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第十一條 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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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
計師出具標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運
行效率、合法合規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
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第十二條 發行人業務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場獨立持續經營
的能力:
(一)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與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對發行人構成重大不利
影響的同業競爭,不存在嚴重影響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
易。
(二)發行人主營業務、控制權、管理團隊和核心技術人員穩
定,最近 2 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均
沒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
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權屬清晰,最近 2 年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
變更,不存在導致控制權可能變更的重大權屬糾紛。
(三)發行人不存在主要資產、核心技術、商標等的重大權屬
糾紛,重大償債風險,重大擔保、訴訟、仲裁等或有事項,經營環
境已經或者將要發生重大變化等對持續經營有重大不利影響的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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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發行人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符合
國家產業政策。
最近 3 年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貪污、
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
犯罪,不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
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
行為。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最近 3 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
行政處罰,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
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等情形。
第三章 注冊程序
第十四條 發行人董事會應當依法就本次股票發行的具體方
案、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作出決議,
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第十五條 發行人股東大會就本次發行股票作出的決議,至少
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本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二)發行對象;
(三)定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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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資金用途;
(五)發行前滾存利潤的分配方案;
(六)決議的有效期;
(七)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
(八)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第十六條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應
當按照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製作注冊申請文件,由保薦人保薦並向
交易所申報。
交易所收到注冊申請文件後,5 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
定。
第十七條 自注冊申請文件受理之日起,發行人及其控股股
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與本次股票公
開發行並上市相關的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即承
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注冊申請文件受理後,未經中國證監會或者交易所
同意,不得改動。
發生重大事項的,發行人、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應當及時向
交易所報告,並按要求更新注冊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
第十九條 交易所設立獨立的審核部門,負責審核發行人公開
發行並上市申請;設立科技創新咨詢委員會,負責為科創板建設和
發行上市審核提供專業咨詢和政策建議;設立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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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負責對審核部門出具的審核報告和發行人的申請文件提出審議
意見。
交易所主要通過向發行人提出審核問詢、發行人回答問題方式
開展審核工作,基於科創板定位,判斷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
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第二十條 交易所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作出同意或者不同
意發行人股票公開發行並上市的審核意見。同意發行人股票公開發
行並上市的,將審核意見、發行人注冊申請文件及相關審核資料報
送中國證監會履行發行注冊程序。不同意發行人股票公開發行並上
市的,作出終止發行上市審核決定。
第二十一條 交易所應當自受理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 3 個月
內形成審核意見。發行人根據要求補充、修改注冊申請文件,以及
交易所按照規定對發行人實施現場檢查,或者要求保薦人、證券服
務機構對有關事項進行專項核查的時間不計算在內。
第二十二條 交易所應當提高審核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監
督,公開下列事項:
(一)發行上市審核標准和程序等發行上市審核業務規則,以
及相關監管問答;
(二)在審企業名單、企業基本情況及審核工作進度;
(三)發行上市審核問詢及回復情況,但涉及國家秘密或者發
行人商業秘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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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委員會會議的時間、參會委員名單、審議的發行人
名單、審議結果及現場問詢問題;
(五)對股票公開發行並上市相關主體採取的自律監管措施或
者紀律處分;
(六)交易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中國證監會收到交易所報送的審核意見、發行人
注冊申請文件及相關審核資料後,履行發行注冊程序。發行注冊主
要關注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內容有無遺漏,審核程序是否符合規
定,以及發行人在發行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方面是否符合相
關規定。中國證監會認為存在需要進一步說明或者落實事項的,可
以要求交易所進一步問詢。
中國證監會認為交易所對影響發行條件的重大事項未予關注
或者交易所的審核意見依據明顯不充分的,可以退回交易所補充審
核。交易所補充審核後,同意發行人股票公開發行並上市的,重新
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審核意見及相關資料,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
注冊期限重新計算。
第二十四條 中國證監會在 20 個工作日內對發行人的注冊申
請作出同意注冊或者不予注冊的決定。發行人根據要求補充、修改
注冊申請文件,中國證監會要求交易所進一步問詢,以及中國證監
會要求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等對有關事項進行核查的時間不計算
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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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條 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自作出之日起 1 年
內有效,發行人應當在注冊決定有效期內發行股票,發行時點由發
行人自主選擇。
第二十六條 中國證監會作出注冊決定後、發行人股票上市交
易前,發行人應當及時更新信息披露文件內容,財務報表過期的,
發行人應當補充財務會計報告等文件;保薦人及證券服務機構應當
持續履行盡職調查職責;發生重大事項的,發行人、保薦人應當及
時向交易所報告。
交易所應當對上述事項及時處理,發現發行人存在重大事項影
響發行條件、上市條件的,應當出具明確意見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
報告。
第二十七條 中國證監會作出注冊決定後、發行人股票上市交
易前,發現可能影響本次發行的重大事項的,中國證監會可以要求
發行人暫緩或者暫停發行、上市;相關重大事項導致發行人不符合
發行條件的,可以撤銷注冊。
中國證監會撤銷注冊後,股票尚未發行的,發行人應當停止發
行;股票已經發行尚未上市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
同期存款利息返還股票持有人。
第二十八條 交易所因不同意發行人股票公開發行並上市,作
出終止發行上市審核決定,或者中國證監會作出不予注冊決定的,
自決定作出之日起 6 個月後,發行人可以再次提出公開發行股票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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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申請。
第二十九條 中國證監會應當按規定公開股票發行注冊行政
許可事項相關的監管信息。
第三十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行人、保薦人應當及時書
面報告交易所或者中國證監會,交易所或者中國證監會應當中止相
應發行上市審核程序或者發行注冊程序:
(一)相關主體涉嫌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被立案
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
(二)發行人的保薦人,以及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證
券服務機構因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並購重組業
務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其他業務涉嫌違法違規且對市場有重大影響
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
(三)發行人的簽字保薦代表人,以及簽字律師、簽字會計師
等證券服務機構簽字人員因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證券發
行、並購重組業務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其他業務涉嫌違法違規且對
市場有重大影響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
未結案;
(四)發行人的保薦人,以及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證
券服務機構被中國證監會依法採取限制業務活動、責令停業整頓、
指定其他機構託管、接管等監管措施,或者被交易所實施一定期限
內不接受其出具的相關文件的紀律處分,尚未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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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發行人的簽字保薦代表人、簽字律師、簽字會計師等中
介機構簽字人員被中國證監會依法採取限制證券從業資格等監管
措施或者證券市場禁入的措施,或者被交易所實施一定期限內不接
受其出具的相關文件的紀律處分,尚未解除;
(六)發行人及保薦人主動要求中止發行上市審核程序或者發
行注冊程序,理由正當且經交易所或者中國證監會批准;
(七)發行人注冊申請文件中記載的財務資料已過有效期,需
要補充提交;
(八)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所列情形消失後,發行人可以提交恢復申請;因前款第
(二)、(三)項規定情形中止的,保薦人以及律師事務所、會計
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復核程序後,發行人也
可以提交恢復申請。交易所或者中國證監會按照有關規定恢復發行
上市審核程序或者發行注冊程序。
第三十一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或者中國證監會應
當終止相應發行上市審核程序或者發行注冊程序,並向發行人說明
理由:
(一)發行人撤回注冊申請文件或者保薦人撤銷保薦;
(二)發行人未在要求的期限內對注冊申請文件作出解釋說明
或者補充、修改;
(三)注冊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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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發行人阻礙或者拒絕中國證監會、交易所依法對發行人
實施檢查、核查;
(五)發行人及其關聯方以不正當手段嚴重干擾發行上市審核
或者發行注冊工作;
(六)發行人法人資格終止;
(七)注冊申請文件內容存在重大缺陷,嚴重影響投資者理解
和發行上市審核或者發行注冊工作;
(八)發行人注冊申請文件中記載的財務資料已過有效期且逾
期 3 個月未更新;
(九)發行人中止發行上市審核程序超過交易所規定的時限或
者中止發行注冊程序超過 3 個月仍未恢復;
(十)交易所不同意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
(十一)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可以對發行人進行現場檢
查,可以要求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對有關事項進行專項核查並出
具意見。
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應當建立健全信息披露質量現場檢查制
度,以及對保薦業務、發行承銷業務的常態化檢查制度,具體制度
另行規定。
第三十三條 中國證監會與交易所建立全流程電子化審核注
冊系統,實現電子化受理、審核,以及發行注冊各環節實時信息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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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並滿足依法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的需要。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四條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
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制定的信息披露規則,編制並披露招股說明
書,保證相關信息真實、准確、完整。信息披露內容應當簡明易懂,
語言應當淺白平實,以便投資者閱讀、理解。
中國證監會制定的信息披露規則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論
上述規則是否有明確規定,凡是對投資者作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
有重大影響的信息,發行人均應當予以披露。
第三十五條 中國證監會依法制定招股說明書內容與格式准
則、編報規則,對注冊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的內容、格式、編
制要求、披露形式等作出規定。
交易所可以依據中國證監會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信息
披露細則或者指引,在中國證監會確定的信息披露內容範圍內,對
信息披露提出細化和補充要求,報中國證監會批准後實施。
第三十六條 發行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招
股說明書上簽字、蓋章,保證招股說明書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
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聲明承擔相應法律
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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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上簽字、蓋章,
確認招股說明書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聲明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 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上簽
字、蓋章,確認招股說明書的內容真實、准確、完整,不存在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聲明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為證券發行出具專項文件的律師、注冊會計師、
資產評估人員、資信評級人員及其所在機構,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上
簽字、蓋章,確認對發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引用其出具的專業意見無
異議,信息披露文件不因引用其出具的專業意見而出現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聲明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 發行人應當根據自身特點,有針對性地披露行業
特點、業務模式、公司治理、發展戰略、經營政策、會計政策,充
分披露科研水平、科研人員、科研資金投入等相關信息,並充分揭
示可能對公司核心競爭力、經營穩定性以及未來發展產生重大不利
影響的風險因素。
發行人尚未盈利的,應當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對公
司現金流、業務拓展、人才吸引、團隊穩定性、研發投入、戰略性
投入、生產經營可持續性等方面的影響。
第四十條 發行人應當披露其募集資金使用管理制度,以及募
集資金重點投向科技創新領域的具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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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條 存在特別表決權股份的境內科技創新企業申請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發行人應當在招股說明書等
公開發行文件中,披露並特別提示差異化表決安排的主要內容、相
關風險和對公司治理的影響,以及依法落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
各項措施。
保薦人和發行人律師應當就公司章程規定的特別表決權股份
的持有人資格、特別表決權股份擁有的表決權數量與普通股份擁有
的表決權數量的比例安排、持有人所持特別表決權股份能夠參與表
決的股東大會事項范圍、特別表決權股份鎖定安排及轉讓限制等事
項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發表專業意見。
第四十二條 發行人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公開發行股份
前已發行股份的鎖定期安排,特別是核心技術人員股份的鎖定期安
排以及尚未盈利情況下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股份的鎖定期安排。
保薦人和發行人律師應當就前款事項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發表
專業意見。
第四十三條 招股說明書的有效期為 6 個月,自公開發行前最
後一次簽署之日起計算。
招股說明書引用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後 6
個月內有效,特殊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 1
個月。財務報表應當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為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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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條 交易所受理注冊申請文件後,發行人應當按交易
所規定,將招股說明書、發行保薦書、上市保薦書、審計報告和法
律意見書等文件在交易所網站預先披露。
第四十五條 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及其他注冊申請文件不
能含有價格信息,發行人不得據此發行股票。
發行人應當在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顯要位置作如下聲明:
「本公司的發行申請尚需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監會履行相
應程序。本招股說明書不具有據以發行股票的法律效力,僅供預先
披露之用。投資者應當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說明書作為投資決定的依
據。」
第四十六條 交易所審核同意後,將發行人注冊申請文件報送
中國證監會時,招股說明書、發行保薦書、上市保薦書、審計報告
和法律意見書等文件應在交易所網站和中國證監會網站公開。
第四十七條 發行人股票發行前應當在交易所網站和中國證
監會指定網站全文刊登招股說明書,同時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刊
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資者網上刊登的地址及獲取文件的途徑。
發行人可以將招股說明書以及有關附件刊登於其他報刊和網
站,但披露內容應當完全一致,且不得早於在交易所網站、中國證
監會指定報刊和網站的披露時間。
第四十八條 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證券服務機構出具的
文件及其他與發行有關的重要文件應當作為招股說明書的附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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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網站和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網站披露,以備投資者查閱。
第五章 發行與承銷的特別規定
第四十九條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發行與承
銷行為,適用《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
外。
第五十條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向經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
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
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以下統稱
網下投資者)詢價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根據自律規則,設置網下投資者的具體
條件,並在發行公告中預先披露。
第五十一條 網下投資者可以按照管理的不同配售對象賬戶
分別申報價格,每個報價應當包含配售對象信息、每股價格和該價
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價格(或者發行價格區間)確定後,提供有
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方可參與新股申購。
第五十二條 交易所應當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和
本辦法制定科創板股票發行承銷業務規則。
投資者報價要求、最高報價剔除比例、網下初始配售比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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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優先配售比例、網下網上回撥機制、網下分類配售安排、戰略配
售、超額配售選擇權等事項適用交易所相關規定。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規定的戰略投資者在承諾的持有
期限內,可以按規定向證券金融公司借出獲得配售的股票。借出期
限屆滿後,證券金融公司應當將借入的股票返還給戰略投資者。
第五十三條 保薦人的相關子公司或者保薦人所屬證券公司
的相關子公司參與發行人股票配售的具體規則由交易所另行規定。
第五十四條 獲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後,發行人與主承銷商應
當及時向交易所報備發行與承銷方案。交易所 5 個工作日內無異議
的,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可依法刊登招股意向書,啟動發行工作。
第五十五條 交易所對證券發行承銷過程實施監管。發行承銷
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存在異常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可以要求交易所對
相關事項進行調查處理,或者直接責令發行人和承銷商暫停或者中
止發行。
第六章 發行上市保薦的特別規定
第五十六條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保薦業務,適
用《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十七條 保薦人應當根據科創
㈤ 創業板注冊制後現首單IPO「被否」
本周IPO創業板出現了一家公司被否、科創板出現一家公司暫緩審議的情形。
自創業板推行注冊制以後,共有8家公司IPO終止審議,這其中7家公司都是以「撤回」的方式終止,只有上周這家公司是以「審核不通過」的方式離開,市場甚至還發出「門檻猶在」的感嘆。
下周將是新一輪的審議大戲,等待考驗的共有26家公司。
本周,創業板上市委召開了2020年第43至45次審議會議,共審議了8家公司的首發。這其中,大多都順利拿到了路條,唯獨江蘇網進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網進 科技 )被攔了下來。
在網進 科技 上會之時,上市委提出了3個主要問題。
第一,需公司代表結合黃玉龍、張亞娟和潘成華之間的股權轉讓及其資金往來和納稅情況等說明實際控制人的認定理由是否充分,實際控制人所持發行人的股份權屬是否清晰,是否符合《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的有關規定。
第二,網進 科技 的第一大股東文商旅集團持股比例超過三分之一,並有兩名來自文商旅集團的人員擔任董事,其中一名擔任公司董事長,文商旅集團為崑山市國有獨資企業,報告期網進 科技 90%以上銷售收入來源於崑山市智慧城市建設,如此背景下,發行人代表需要說明文商旅集團被認定為對網進 科技 既無控制權,也無重大影響,僅作為財務投資人的理由是否充分。
第三,監管層要求發行人代表說明報告期內網進 科技 長期應收款未計提減值准備是否符合企業會計准則。
下周,上市委這廂安排了4場上會。11月16日將審議寧夏沃福百瑞枸杞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首發;11月17日,亮相的將是北京挖金客信息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玉馬遮陽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可靠護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榮天宇精密機械股份有限公司;11月18日,另4家公司:襄陽博亞精工裝備股份有限公司、邁赫機器人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凱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三江(肇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將迎接大考;11月19日上會的,則是寧波方正 汽車 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安凱特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泰福泵業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邁普再生醫學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前後合計13家。
在新項目動態列表上,本周創業板新受理了德州聯合石油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泰恩康醫葯股份有限公司、星輝環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富士萊醫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雅藝金屬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和華新綠源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再說科創板這邊,本周共計安排5場上會10家公司沖關,最終9家通過,上海皓元醫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皓元醫葯)的審議結果則是:暫緩審議。
材料顯示,皓元醫葯是一家專注於小分子葯物研發服務與產業化應用的平台型高新技術企業,主要業務包括小分子葯物發現領域的分子砌塊和工具化合物的研發,以及小分子葯物原料葯、中間體的工藝開發和生產技術改進,為全球醫葯企業和科研機構提供從葯物發現到原料葯和醫葯中間體的規模化生產的相關產品和技術服務。
而監管層的審核意見聚焦在皓元醫葯報告期內分子砌塊和工具化合物業務涉及第三方專利期內產品上。據悉,皓元醫葯在招股說明書重大事項提示「一、分子砌塊和工具化合物部分產品涉及第三方專利的風險提示」中認為上述行為屬於各國專利法保護例外規定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行為。監管層請公司說明不視為侵犯專利權行為的具體法律依據。
另外,監管層還要求公司針對未獲得授權並處於第三方專利期內的分子砌塊和工具化合物產品銷售予客戶的情形,說明公司是否符合《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發行條件。
下周,科創板方面安排了又4場審議,其中11月17日亮相的是崑山東威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華恆生物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11月19日的上會者有成都智明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電氣風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力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森根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11月20日接受審議的則是江蘇諾泰澳賽諾生物制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凱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場審議合計有8家公司接受考驗。
受理方面,本周有上海賽倫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快可光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開創環保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獲得了受理,保薦機構分別是方正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海通證券、海通證券。
本周證監會發審委僅安排了一場審議,最終稅友軟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德才裝飾股份有限公司的首發均獲得了通過。
下周,證監會第十八屆發審委2020年第166次工作會議將在11月19日召開,屆時,發審委將審議江蘇傳智播客教育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華通線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德業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和恆基濱水生態環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市振華 汽車 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首發。
這其中的河北華通線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其實曾在2020年9月11日上過一次會,不過現場的審核結果為「暫緩表決」。那麼,這一次,幸運女神會眷顧它嗎?
㈥ 干貨!醫葯製造業企業,IPO募投項目應如何設計
在「 健康 中國2030」、國民可支配收入增加、人口老齡化及醫保廣泛覆蓋等諸多利好因素的影響下,未來中國醫葯行業將繼續保持高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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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項目投向
尚普君整理了18年以來(截止到2020年9月15日)過會的醫葯製造業企業,發現募投項目一般有以下幾個方向: 新葯研發/生產項目、補流與還貸、品牌/營銷網路建設升級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現有生產線升級項目、收購 。
1、新葯研發/生產項目
新葯研發和生產是醫葯企業的迫切需求:人類 健康 不斷面臨著各種新疾病的威脅,醫葯行業必須不斷拓展自身開發的領域;細菌和病毒的變異使傳統葯物的療效降低,這促使醫葯製造企業加快葯品升級換代的步伐。所以,近半數的募投項目為新葯研發/生產。
2、補流與還貸
醫葯行業是一個高投入、高回報、高風險的產業,流動資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過會的40家企業中,有26家的募投項目里包括了補流或還貸,且補充流動資金或償還銀行貸款項目占總募集資金的比例達到了23.02%。
3、品牌/營銷網路建設升級項目
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大、業務拓展的需要以及對企業後續維護服務的需求,要求醫葯製造業加強營銷網路和品牌體系建設。
但是,注冊制實施以來,很多醫葯製造業企業選擇科創板,根據科創板管理辦法要求,募集資金要用於重點投向 科技 創新領域,因此在項目設置的時候,重點在產品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方面,營銷網點建設在募投中的投入要減少。
最近3年過會的醫葯製造業企業,募集資金中用於品牌/營銷網路建設升級項目的數額占總募集資金的平均比例為11.47%。
4、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創新是醫葯行業的命脈,除了具體新葯的研發項目,40家過會企業中有15家的募投項目里含有研發中心建設項目,佔比達到37.5%。
5、現有生產線升級項目
現有生產線升級能有效提高生產效率、擴大生產規模,相比於新建生產線,成本、風險都更加可控。
6、收購
在過會的40家企業中,只有上海復旦張江生物醫葯股份有限公司的募投項目中包含了「收購泰州復旦張江少數股權項目」,所需資金占擬募集資金的27.69%。
2
募投項目處理細節
一、新葯研發/生產項目
新葯研發和生產是醫葯製造業企業的迫切需求,也是未來幾年企業發展的根基和重點,對提高企業經營多樣性、市場佔有率和認可度具有重要意義,一般作為主募投項目。
如三生國健葯業(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科創板,2019年5月11日過會),6個募投項目中有4個圍繞新葯研發/生產項目。
(一)建設時間
新葯生產項目周期一般為1-2年,而新葯研發項目周期較長,一般為3-6年。
(二)項目投資結構
大多數新葯生產基地項目總投資由建設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兩個大方向、若干個子方向組成,如北京賽科希德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科創板,2010年6月1日過會):
賽科希德——生產基地建設項目
也有一些新葯生產基地項目總投資直接由具體資金流向來劃分,如三生國健葯業(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科創板,2019年5月11日過會):
三生國健——抗體葯物生產新建項目
二、補流與還貸
醫葯製造業企業在做項目流動資金估算時應結合行業自身特點,按照謹慎的原則測算所需募集的資金總額。
在《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41號——科創板公司招股說明書》中並未提及補流與償貸的相關內容,也就是從監管層面來看,科創板IPO不再鼓勵將募集資金運用於補流與償貸,其主要考慮在於鼓勵沖擊科創板的企業將募集資金多用於拓展主營業務,更多投入於實體項目。
三、品牌/營銷網路建設升級
(一) 項目概述
唯康葯業(2020年7月23日深交所創業板過會)
(二)項目投入構成
主要包括:場地投入及裝修、設備購置費、人員費用、培訓費用、差旅費、運費、辦公費、宣傳推廣費、預備費等。
前沿生物——營銷網路建設項目
四、研發中心建設
(一)項目投資結構
一般按照功能模塊劃分,如房屋租賃費、裝修費、設備購置費、研發費用等,如北京賽科希德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科創板,2020年6月1日過會)
(二)研發費用主要內容
研發費用主要包括:研發人員工資、研發材料投入、產學研投入、技術協作與研發、其他研發費用等。
五、現有生產線升級
一般包括:設備購置費、設備安裝費、建築工程費、基本預備費、其他費用、鋪底流動資金等。如海南葫蘆娃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主板,2020年4月30日過會)
葫蘆娃股份——葯谷口服固體車間 GMP 擴建
3
一、經營穩定性
科創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65 次審議會議對深圳市亞輝龍生物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二、銷售模式
三、商業賄賂
四、特殊事件營銷
科創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49 次審議會議對聖湘生物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科創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68 次審議會議對科興生物制葯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4
總結
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是醫葯製造業企業不斷創新發展、在行業中做大做強的基本保障。
擬上市醫葯製造業企業在選擇募投項目時要深刻體現行業特點和企業自身戰略意圖,利用專業機構編制詳細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分析擬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和經濟效益,從而 減少盲目投資,降低市場風險,真正讓募集資金花得有理有據。
樣本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