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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上市推介會

發布時間:2023-05-16 07:18:14

A. 新三板打新的個股什麼時候上市

首批新三板是統一掛票上市,官方公布是在月底,具體時間請等通知。

新三板中簽後申請轉板上市的企業應當為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公司,且在精選層連續掛牌一年以上才符合上市條件。6月3日晚間,證監會發布《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指導意見》。這意味著新三板轉板制度正式落地。

(1)新三板上市推介會擴展閱讀:

在新三板市場掛牌後運作成本每年不到3萬元。依據《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支持企業改制上市資助資金管理辦法》,企業可申請改制資助,每家企業支持20萬元,企業進入股份報價轉讓系統掛牌的可獲得50萬元資金支持。主辦券商推薦的園區企業取得《中國證券業協會掛牌報價文件備案確認函》後,每家券商可獲得20萬元資金支持。

就企業實現在新三板掛牌,主辦券商須製作公開轉讓說明書、主辦券商推薦報告,公司會計師須製作審計報告,公司律師須製作法律意見書等申請文件。時間在兩個月左右。

B. 新三板上市過程中財務造假手段及法律分析

近日,一起典型的新三板掛牌公司財務造假案件,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處罰案鬧得沸沸揚揚。鑒於目前作出行政處罰的新三板信息披露違法案例較少,該案是為數不多的案例之一,並且伴隨著案件查辦凸顯出目前新三板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新三板上市過程中財務造假手段及法律分析的知識,歡迎閱讀。

一、案情簡介

2013年某公司通過少計成本的方式虛增利潤55,382,210元、通過顯示公允的關聯交易虛增利潤73,729,327元,合計虛增2013年利潤129,111,537元。2014年12月8日,某公司在「新三板」掛牌,其在披露的《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露了虛增的上述2013年利潤,存在虛假陳述行為。

某公司於2015年7月7日被證監會立案調查,2016年6月30日,證監會對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依據《證券法》第193條,對某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其主要責任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 、10萬元、5萬元的罰款。

二、主要作案手法

某公司案中,主要通過少計成本、進行顯示公允的關聯交易兩種方式進行財務造假。下面主要對兩種造假手法進行剖析。

(一)將生產成本中的人工費用挪用作購置資產計為存貨

以少計營業成本,虛增利潤。

某公司於2013年簽訂撫育協議,但某公司並未實際執行透光撫育作業,而是將透光撫育費用並列入資產科目。上述手法主要表現為虛構生產活動中人工合同費用,將上述費用挪用作購買資產,已達到其少計營業成本,虛增利潤的目的。

(二)通過顯示公允的的關聯交易虛增收入,虛增某公司營業利潤。

根據某公司提供的2013年銷售業務相關的財務憑證、明細賬等顯示,2013年某公司銷售的主要對象為其關聯公司。

根據工商登記資料顯示,自某公司成立起至2013年7月1日,北京某有限公司為該公司的唯一股東,在此期間,某公司與其關聯公司為受同一控制的關聯方。

2012年12月15日,某公司與其關聯公司簽訂《購銷協議》,某公司向關聯公司銷售的關聯交易價格已經大大超過外購該產品在同一時間賬面采購價格。不公允的部分不應被確認為收入。

三、某公司信披違法案中暴露出的法律問題

由於新三板市場為新興市場,相關法律制度並不完善,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規制力度不夠。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討論該案中存在的相關法律適用問題。

(一)新三板掛牌公司在掛牌過程中財務造假行為如何定性,如何處罰。

本案中,某公司在其報送給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公開轉讓說明書》中虛假陳述,由於新三板市場是不同於主板的新興市場,上述違法行為應定性為欺詐發行行為,適用《證券法》第189條進行處罰?還是定性為信息披露違法行為,適用《證券法》第193條進行處罰?

本文認為新三板公司在掛牌過程中財務造假行為可以視為欺詐發行,但是鑒於目前新三板市場處於成長階段,針對新三板市場的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完善,對於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目前應適用《證券法》第193條規定的信息披露違法追責規定。主要基於以下幾方面的理由:

第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 通知 》(國辦發[2006]99號,以下簡稱99號文)第三條第(二)項的規定,嚴禁變相公開發行股票。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後股東累計不超過200人的,為非公開發行。非公開發行股票及其股權轉讓,不得採用廣告、公告、廣播、電話、傳真、信函、推介會、說明會、網路、簡訊、公開勸誘等公開方式或變相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發行。新三板公司在掛牌過程中必然會涉及到公開發行,因此新三板公司在掛牌過程中的財務造假行為可以視為欺詐發行。

第二,新三板公司的掛牌不僅涉及到與股轉公司簽訂掛牌轉讓協議,而且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需要經過證監會的核准。股東人數未超過200人的,證監會豁免核准,豁免核准並不是不核准,只是證監會保留這一權力,而證監會的核准行為應當是一種公法行為,因此新三板公司在掛牌過程中的財務造假行為不應認定為一般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第三,新三板市場不同於主板市場,具有掛牌公司規模有限、流動性低等特點,而且目前新三板市場處於起步發展階段,目前有關新三板公司違法違規的案例較少,而《證券法》第189條與第193條規定的法律責任相差較大,若將新三板公司在掛牌過程中的財務造假行為視為欺詐發行行為適用《證券法》第189條進行處罰,在目前新三板市場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健全的情況下,可能會有一定的法律風險。因此,在有關新三板法律法規出台之前,對新三板公司在掛牌過程中的財務造假行為適用《證券法》第193條進行處罰比較穩妥。此外,對於新三板掛牌公司的一般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根據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國發[2013]49號,以下簡稱49號文)的規定,適用《證券法》第193條關於信息披露違法追責的規定進行處罰為宜。

(二)新三板掛牌公司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對相關中間機構未勤勉盡責如何處理

本案中,為某公司提供推薦業務的主辦券商、提供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以及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事務所均存在未勤勉盡責的情形。對相關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應如何處理,是否應與其行政許可等相關業務掛鉤?

本文認為對未勤勉盡責的主辦券商適用《證券法》第192條關於保薦人責任的規定進行處罰。這主要是由於:第一,推薦掛牌業務與保薦業務在職責要求、工作內容、工作性質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第二,掛牌推薦業務與保薦承銷業務均屬於投行業務,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第5.1條關於掛牌推薦業務以取得保薦業務資格為前提的規定,掛牌推薦業務的性質應與保薦業務類似。第三,證券服務機構在《證券法》第八章中列示,與第六章關於證券公司的規定並列,說明證券服務機構不應包括證券公司。

對未勤勉盡責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適用《證券法》第223條關於中介機構責任的規定進行處罰。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59條的規定,對未勤勉盡責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應當按照《證券法》第223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三)新三板掛牌公司涉刑是否應當移送公安機關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以下簡稱追訴標准二)的規定,該案已經達到刑事追訴標准,但是鑒於某公司為新三板掛牌公司,目前尚無新三板公司涉刑的案件,因此參仙源案是否應移送刑事處罰應為本案的爭議點之一。

本文認為《追訴標准二》的規定是針對主板上市公司設定的,新三板公司由於自身的局限性,本身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等先天缺陷,若將新三板公司與主板上市公司等同看待,很可能會造成大量的新三板公司的刑事案件,這樣既不利於新三板市場的發展,同時也會為執法造成空前壓力,因此可指定專門針對新三板市場的刑事追訴標准或者在《追訴標准二》中補充針對新三板公司的規定。


C. 新三板是什麼新三板掛牌條件是什麼

一、新三板是什麼
新三板為特殊的股票交易市場。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為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新三板不再局限於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
新三板主要特性:非上市、中小微型企業、股權交易、兩年
二、新三板上市條件
( 1) 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並持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 5)主辦券商介紹並持續督導;
(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D. 最全新三板掛牌上市及轉板條件是什麼

1.新三板基礎層掛牌條件

1.依法成立並存續兩年。

2.業務清晰,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公司應當具有持續經營記錄,並符合下列條件:

(1)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期間形成與同期業務相關的持續經營記錄,不能只有偶然的交易或事項。

(二)最近兩個完整會計年度累計營業收入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由於研發時間長,營業收入不足1000萬元;d周期,除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不低於3000萬元。

(3)報告期末股本不低於500萬元。

(4)報告期末每股凈資產不低於1元/股。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運作合法規范。

4.股權清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理。

5.主辦券商推薦,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新三板創新層掛牌條件

1.發行條件

(1)定向融資:累計融資金額1000萬元以上。

(2)合格投資者:符合基層投資者適當性條件的合格投資者50人以上。

(3)凈資產:上年末凈資產為正。

(4)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健全,制度完善,設有董事會秘書。

2.市值和財務指標(滿足一項)

(1)標准1(同時滿足):

A.最近兩年凈利潤1000萬以上;

B.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8%;

C.總股本2000萬元以上;

(2)標准2(同時滿足):

A.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6000萬元,並以年均復合增長率50%以上保持增長;

B.總股本2000多萬。

(3)標准3

最近60個做市或者集合競價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低於6億元,總股本不低於5000萬元;採用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人數不得少於6人。

三。北交所上市條件

(適合:創新創業型企業)

發行人的市值和財務指標應至少符合以下標准之一:

1.收益性

預計市值不低於2億元,最近兩年凈利潤不低於1500萬元且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8%,或者最近一年凈利潤不低於2500萬元且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8%。

2.增長

預計市值不低於4億元,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上一年經營活動產生的凈現金流量為正。

3.銷售研發。D

預計市值不低於8億元人民幣,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研發總投入哪飢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d最近兩年投資占最近兩年營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8%。

4.市場創新

預計市場價值不低於15億元,研發總額不低於10億元。最近兩年投資不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

發行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1.最近36個月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有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等重大違法行為的刑事犯罪行為。

2.最近12個月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因在本所的違法行為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行政處罰,或者受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轉公司)、證券交易所等自律監管機構的公開譴責

6.中國證監會和本所的規定對發行人的業務穩定性、直接面對市場和持續自主經營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或者存在損害發行人利益等其他情形。

四。轉移板的李漏返條件

1.主體類型:在所選樓層連續掛牌一年以上,最近一年沒有轉出所選樓層的情況。

2.發行條件:同科技創新板、創業板。

3.合法合規:公司、主要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4.總股本:3000萬元以上。

5.股東人數:1000人以上。

6.公眾持股:公眾股東持股比例占總股本的25%以上;總股本超過4億元,佔比超過10%。

7.交易活躍度:在轉板公告日前60個交易日內,該股票累計交易量在1000萬股以上。

8.市值和財務指標:同科技創新板和創業板。

9.行業規定:遵守科技創新板和創業板的規定。

相關問答:新三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新三板上市標准要滿足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四)搜好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拓展資料:新三板上市的作用:( 1)新三板上市公司資金扶持:根據各區域園區及政府政策不一,企業可享受園區及政府補貼。( 2)新三板上市公司便利融資:公司掛牌後可實施定向增發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級,幫助企業更快融資。( 3)新三板上市公司財富增值:企業及股東的股票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股東股份可以合法轉讓,提高股權流動性。( 5)新三板上市公司轉板上市:轉板機制一旦確定,公司可優先享受"綠色通道"。( 6)新三板上市公司公司發展: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范發展。( 7)新三板上市公司宣傳效應:樹立公司品牌,提高企業知名度。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4.資產要求:無限制。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E. 什麼市場允許投資者買賣上市公司的股票

在市場中,投資股票的投資者數量是很大的,而投資股票的渠道也有很多,那麼從什麼渠道可以投資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公司的股票如何發行?接下來我們來詳細了解一下具體的投資渠道。
在市場中,投資股票的投資者數量是很大的,而投資股票的渠道也有很多,那麼從什麼渠道可以投資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公司的股票如何發行?接下來我們來詳細了解一下具體的投資渠道。
從什麼渠道可以投資上市公司的股票?
普通個人投資者通過以下合法渠道參與股票投資交易。

一、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個人投資者擁有a股證券賬戶的,可以配股、增發方式通過證券公司購買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也可參與上市公司股票的日常交易。個人投資者買賣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的,應符合一定的適當性要求。
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
新三板是經國務院批準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參與新三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個人投資者應符合一定的適當性要求,個人投資者擁有新三板賬戶的,可通過證券公司申請參與新三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三、區域性的股權市場(也叫四板)
股權區域市場是根據國務院法規設立的證券私募發行和轉讓場所。個人投資者在當地省級人民政府和中國證監會的協調監管下,可以在四板市場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開戶買賣其上市公司股票,個人投資者參與四板市場股票交易應滿足一定的適當性要求。
需要提醒的是,任何人通過廣告、公告、廣播、簡訊、推介會、說明會、互聯網及其他公開勸導等方式,未經中國證監會市批准向不特定社會對象出售股票,都是非法證券活動。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方式
1、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
根據中介機構參與股票發行的程度,股票發行分為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間接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將股票發行委託給證券經營機構,又稱委託發行或承銷,由證券經營機構承擔責任並收取股票發行的差額收益,且承擔發行風險;直接發行也稱為自營發行、代銷或推銷,股票發行的中介機構-證券運營機構只做協助工作,收取一定的手續費,而股份有限公司承擔了發行股票的責任和風險。
2、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
發行股票的方式可以分為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兩種方式。公開發行是指發行公司通過證券運營機構依法辦理相關發行審核手續,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可以作為上市公司申請股票上市,也可以不申請上市;非公開發行股票不對外出售,是指發行公司不經過公開發行的審核程序,只出售給公司的員工或特定對象。
以上介紹了從什麼渠道可以投資上市公司的股票,也可以了解一下券商板塊值得投資嗎,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F. 新三板如何上市,應符合哪些條件

你好,新三板上市標准要滿足下列條件 :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上市辦理
上市條件
新三板上市條件:
( 1)滿足新三板存續滿兩年的條件。(有限公司整體改制可以連續計算);
( 2)新三板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記錄;必須滿足的條件。
(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條件規范;
(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冊地址在試點國家高新園區;
(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掛牌試點資格確認函。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G. 什麼是新三板該如何投資新三板

新三板是面向中小企業的全國性股份轉讓系統,也是非上市公司的全國性交易平台,主要面向中小微企業。第一板市場是指主板市場,第二板市場是指創業板市場。與第一板市場和第二板市場相比,場外交易市場一般稱為第三板市場。新三板由中國證監會、科技部發起組織,經國務院批准,是國家科技園區非上市科技公司股份轉讓代理平台。它不是非上市公司的代理股票報價轉讓制度。它成立於2006年1月23日,股票代碼從430開始。隨著新三板的擴張,新三板的規模發展迅速。截至2月20日,共有646家公司在新三板掛牌,總市值超過792億元,總股本216億元。182家上市公司總市值超過1億元。

目前,新三板主要有三種投資方式:個人直接投資:個人名下證券資產的市值應在500萬元以上,這就要求投資門檻很高,經濟實力強。券商預支資金:券商會聯系一些小額貸款公司為個人投資者開設預支資金賬戶,這樣個人投資者購買新三板股票只需要繳納1萬元的手續費。不推薦使用此方法,因為它涉及違規。購買相關金融產品:例如,如果你購買的基金是新三板股票,你可以選擇大量持有該基金,相當於投資新三板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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