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三板和主板的區別是什麼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回,因不同於原轉讓系統,答故被稱為新三板,主板市場也稱為一板市場,指傳統意義上的證券市場,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證券發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場所。新三板與主板的主要區別在於,第一、為新三板企業提供服務的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為主板企業提供服務的是證券交易所;第二、上市要求不同,相對於主板上市,新三板上市的准入條件較為寬松,主要滿足五個條件:(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而主板上市要求更高的財務門檻和盈利能力。簡單理解為,新三板上市只需企業可以「活下去」,但是主板上市不僅需要企業可以「活下去」還需要企業能夠「吃飽」。
B.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各指什麼有什麼區別
主 板:上市的企業多為市場佔有率高、規模較大、基礎較好、高收益、低風險的大型優秀企業。
中小板:主要服務於即將或已進入成熟期、盈利能力強、但規模較主板小的中小企業。
創業板:是以自主創新企業及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為服務對象,主要為「兩高」、「六新」企業,即高科技、高成長性、新經濟、新服務、新農業、新能源、新材料、新商業模式企業。
新三板:主要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
C.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各指什麼有什麼區別
比較大的企業通常在主板(滬深交易所)上市,發行股票數量在8000萬股以上的通常都上主板。
比較小的企業會去中小板或者創業板,一般發行5000萬股以下的都在這兩個板。
發行5000-8000萬股的比較靈活,可以自己選。
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之間選擇,主要看兩個方面:
1、創業板有一定行業要求,國家政策限制發展的、行業比較飽和的、沒有創新沒有技術的企業,創業板基本上不要,只能考慮去中小板。
2、創業板有業績增長要求,要求每年持續增長才能發行。如果增速緩慢,或者業績可能波動,通常就不去創業板了,會選擇中小板。
創業板通常發行估值會高一點。
最後,以上三個板塊上市都要符合IPO的基本要求,如果達不到IPO的基本要求,那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都上不去。這樣的企業會考慮新三板。
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的區別完全是政策劃分出來的。由於政策會不斷調整變化,所以這些界限也會隨時間改變。
D.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都是什麼意思
主板分為上海主板和深圳主板 通常指上海主板 也就是上證指數 我們經常說的大盤
上海主板 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一般是央企或者國企等市值較大的公司 股票代碼 60開頭 例如600997
中小板 創業板 深圳成指 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中小板一般是中小企業 代碼是 002開頭 例如002321
創業板 一般是互聯網公司 或高科技初創企業代碼是300開頭 例如 300699
深圳主板 跟上海主板類似 股票代碼是 000開頭
例如 000002
新三板 開戶門檻比較高 500萬資金
E. 新三板是什麼新三板掛牌和主板上市的區別是什麼
什麼是新三板?
我們口頭說的「新三板」即新三板市場,它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企業。簡而言之,新三板就是一個股票交易板塊。它對企業的上市要求非常低,主要針對科技型企業,對盈利沒要求,但是市盈率比較低。
個人投資者參與新三板交易的門檻
個人投資者需要有兩年以上的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並且要求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在300萬元人民幣以上。
新三板企業掛牌條件
1、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主營業務突出,有持續經營的記錄;
3、公司治理結構合理,運作規范。有限責任公司須改制後才可掛牌。掛牌公司區域不再局限在四大園區,已經擴展到全國。
4、「新三板」主辦券商,同時具有承銷與保薦業務及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新三板市場的掛牌企業可以通過定向增資實現企業的融資需求。
5、其他要求:「新三板」委託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新三板」的委託時間:報價券商接受投資者委託的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報價系統接受申報的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新三板」企業掛牌後還須持續開展的工作:持續信息披露,包括臨時公告和年報(經審計);接受主辦報價券商的監管,接受公眾投資者的咨詢。
新三板掛牌和主板上市的區別
1、服務對象不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定位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條件上,不設財務門檻,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介紹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2、資者群體不同。我國交易所市場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了較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將是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這類投資者普遍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與承受能力;
3、服務目的不同。是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不是以交易為主要目的。
F. 新三板和主板上市的區別
新三板和主板上市的區別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個方面:
1.服務對象不同:主板:主要針對大型藍籌企業掛牌上市,分為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代碼以60開頭)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代碼以000開頭)。新三板: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條件上,不設財務門檻,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
2.投資群體不同:主板: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方式為購買股票。新三板:目前暫時只能成為掛牌企業,不能算上市公司。
3.服務目的不同:主板:以股票交易為主要目的,同時也為企業提供融資、投資者退出等提供便利;新三板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市場,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
【拓展資料】
新三板最早出現在2001年3月,當初是叫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是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的場所,現在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服務對象為中小微企業。
一、新三板是上市公司嗎?
其實在新三板的企業並不是上市公司,雖然說普通投資者也可以買到新三板公司股票,股票也可以流通,公司也可以募集到資金,但是新三板的企業不是上市公司。新三板是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的,與上市公司集資的方式不同,新三板交易的是股份,而上市公司交易的是證券,新三板只是掛牌,並非上市。
當然,新三板是可以轉板上市的,需要滿足主板或者創業板、科創板的上市條件,一些優質的企業也會把新三板當作一個跳板加快在A股市場上市。
二、新三板掛牌條件
新三板掛牌條件比較簡單,主要有以下幾個條件:
1.業務確定,有持續經營的能力;
2.在工商局設立備案,公司經營的時間要大於兩年;
3.公司經營合法合規,治理機制健全;
4.需要得到主辦券商的推薦並且要持續監督;
5.股權明晰,股票的發行和轉讓需要符合法律規定;
6.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新三板的作用
1.成為私募基金退出新渠道。新三板的搭建對於投資新三板企業的私募基金來說,多了一種退出的渠道,也激發了私募基金投資新三板的熱情。
2.降低股權投資的風險。新三板制度的確立,使得公司得到更加嚴密的監管,降低了投資的風險。
3.提高公司經營水平。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必須要先進行股權改革,同時也需要進行信息披露,促進了企業的規范管理,提高了企業的經營水平。
G. 新三板和主板的區別
參考新三板資本圈,新三板和主板的區別:
1、新三板上市與主板上市的區別則體現在服務對象、制度規則設計等方面服務對象不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定位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
2、在准入條件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不設財務門檻,也沒有主營業務要求。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但創業板不僅要求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無,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無;
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還要求主營業務突出,集中有限資源主要經營一種業務,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同時,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於發展主營業務。
3、投資者群體不同。我國證券交易所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了較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對自然人和機構都有具體要求。未來的發展方向將是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這類投資者普遍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與承受能力。
4、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不是以交易為主要目的。側重於賺取企業成長的錢。而主板與創業板則側重於通過股票買賣賺取市場差價。
(7)主板新三板擴展閱讀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於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於天津濱海、武漢東湖以及上海張江等試點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而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10月8日消息,證監會全面支持新三板市場發展的文件即將公布,將包括分層等制度安排。這將是證監會首次對新三板發展做出全面部署。
規則
值得注意的是,備受關注的個人投資者參與新三板交易的門檻也首次明確。
(一)投資者本人名下最近10個轉讓日的日均金融資產500萬元人民幣以上。金融資產是指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等。
(二)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具有《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
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有不少投資者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抱怨道,上述規則門檻太高,普通投資者根本無法參與,這一門檻甚至比股指期貨還要高。不過,有業內人士認為,門檻高固然有其弊端,比如說參與的投資者數量少,吸引的資金量也會減少;
不過,開放個人投資者參與新三板交易,有助於活躍新三板市場,提高門檻更多的也是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根據上述試行的業務規則,除了允許個人投資者參與,做市商制度也被明確提出,競價交易方式也有可能引入。規則顯示,「股票轉讓可以採取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其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並且「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掛牌股票可以轉換轉讓方式」。
H. 什麼是新三板和主板有什麼區別
新三板,是由中國證監會、科技部和組織發起,並經國務院批准專門為國家科技園設立的民營科技公司提供股份轉讓代理平台,既民營股份有限公司要約代售股份轉讓制度(目前容量條件下僅指中關村科技園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成立於2006年1月23日,股票代碼430。新三板沒有明確的財務要求,但目前券商一般對公司的財務指標有一定的要求,如近年來的收入增長、毛利等。營運存貨周轉率、應收賬款;負債比率、流動比率等。
在新三板上市的條件比主板上市的條件簡單得多,只要公司能夠生存至少兩年;主營業務突出,連續經營記錄;公司治理結構合理,運行規范三個條件下可以上市交易。新三板峰會主席和專家將分別解讀新三板市場、新三板股票發行、資本市場偏好和企業在新三板上市的注意事項。分析人士認為,對於中小民營企業來說,新三板不僅可以為企業提供新的融資渠道,還可以引入戰略投資者。除了帶來資本、規范公司治理可以引入資本和治理基礎為企業成為更大更強。
I.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都是什麼意思
主板分為上海主板和深圳主板通常指上海主板也就是上證指數我們經常說的大盤
上海主板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一般是央企或者國企等市值較大的公司股票代碼60開頭例如600997
中小板創業板深圳成指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中小板一般是中小企業代碼是002開頭例如002321
創業板一般是互聯網公司或高科技初創企業代碼是300開頭例如300699
深圳主板跟上海主板類似股票代碼是000開頭
例如000002
新三板開戶門檻比較高500萬資金
J. 企業上市新三板、主板、創業板、Q板、E板分別是什麼意思
一、「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為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於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於天津濱海、武漢東湖以及上海張江等試點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
二、股票主板是以傳統產業為主的股票交易市場。
三、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指主板之外的專為暫時無法上市的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給,在資本市場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創業板於2009年10月23日正式開市。
四、Q板掛牌除企業存在下列情況外,均可以在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注冊Q板掛牌:
(1)無固定的辦公場所
(2)無滿足企業正常運作的人員
(3)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
(4)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被國家相關部門予以嚴重處罰
(5)企業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所列屬的情況。
五、E板: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系統
(1)業務基本獨立,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2)不存在顯著的同業競爭、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額度較大的股東侵佔資產等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
(3)在經營和管理上具備風險控制能力;
(4)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范;
(5)股份的發行、轉讓合法合規;
(6)注冊資本中存在非貨幣出資的,應設立滿一個會計年度;
(7)上海股交中心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