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稅務局有行政處罰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變更有影響嗎
一、稅務行政處罰以後有影響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在五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2001年4月30日以前發生的違法行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2001年5月1日以後發生的違法行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上述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二、如何消除行政拘留記錄
有人說可以消除違法記錄,肯定是騙人的。因為違法記錄及涉及到辦案人員、檔案管理人員、系統信息管理人員,如果違法操作會有多人受到行政處罰。
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這些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
行政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信息進行保存的。但記錄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報請有權機關審批後,記錄才對外提供。不對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業務。違法記錄對當事人今後生活影響不大,犯罪記錄對當事人及子女就會有所影響。
三、公司被稅務行政處罰會有什麼後果
(一)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熟悉:違反稅法行為及相關法律責任(如:罰款金額、倍數、比率) 重點:對偷稅行為的處罰(結合綜合題) 偷稅是納稅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手段,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行為。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採取上述手段,也給予同樣的處罰。 偷稅額1萬元以下1—10萬10萬元以上 偷稅比例10%以下10—30% 30%以上 處罰征管法處罰: ①補稅 ②滯納金 ③罰款偷稅數額50%—5倍。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關於稅務行政處罰以後有影響嗎問題的詳細解答,在我國如果被行政處罰的話,那麼是需要接受一定的罰款的,例如偷稅漏稅或者是偽造變更,擅自銷毀一些憑證,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咨詢法律快車網站專業律師。
B. 稅務罰款會影響企業貸款嗎
這肯定有影響啊,稅務貸主要就是查看企業的稅務數據的,看納稅額度和納稅誠信度的雀老,虛開發票還被稽查罰款了,這些肯定都記錄在案的,納稅信悄歲旅用級別評價很低,不滿足稅貸條件,所以辦不下來是正常的。注銷公啟凳司也不可取,新注冊公司還需要經營滿一定時間後才能做稅貸,只有在新的年度按時按規定報稅納稅,維護好信用級別,新的一年爭取評分高一點,下一年才有可能辦的下來哦
C. 公司被稅務局罰款對公司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違反稅務管理基本規定行為的處罰:
(一)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D. 新三板上市財務要求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七個財務問題需要企業提前關注並解決。
一、會計政策適用問題
新三板IPO企業在適用會計政策方面常見問題主要體現在:一方面是錯誤和不當適用,譬如收入確認方法模糊;資產減值准備計提不合規;長短期投資收益確認方法不合規;在建工程結轉固定資產時點滯後;借款費用資本化;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年限;合並會計報表中特殊事項處理不當等。另一方面是適用會計政策沒有保持一貫性,譬如隨意變更會計估計;隨意變更固定資產折舊年限;隨意變更壞賬准備計提比例;隨意變更收入確認方法;隨意變更存貨成本結轉方法等等。對於第一類問題務必糾正和調整,第二類問題則要注重選擇和堅持。
二、會計基礎重視問題
運行規范,是企業掛牌新三板的一項基本要求,當然也包括財務規范。新三板IPO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在會計基礎方面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是有「規」不依,記錄、憑證、報表的處理不夠規范,甚至錯誤,內容上無法銜接或不夠全面;另一方面是「內外」不一,由於存在融資、稅務等多方面需求,普遍存在幾套帳情況。這不僅讓企業的運行質量和外在形象大打折扣,還勢必影響好企業掛牌,當然更會影響企業今後的IPO。建議嚴格執行相關會計准則,充分認識到規范不是成本,而是收益,養成將所有經濟業務事項納入統一的一套報賬體系內的意識和習慣。
三、內部控制提升問題
企業內部控制是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和內核時關注的重點,也是證券業協會等主管備案審查的機構評價的核心。從內部控制的范圍來看,包括融資控制、投資控制、費用控制、盈利控制、資金控制、分配控制、風險控制等;從內部控制的途徑來看,包括公司治理機制、職責授權控制、預算控制制度、業務程序控制、道德風險控制、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等。一般來說,內部控制的類型分為約束型控制(或集權型控制)和激勵型控制(或分權型控制)。通常情況下,中小型企業以前者為主,規模型企業可採取後者。另外,內部控制不僅要有制度,而且要有執行和監督,並且有記錄和反饋,否則仍然會流於形式,影響掛牌。
四、企業盈利規劃問題
雖然新三板掛牌條件中並無明確的財務指標要求,對企業是否盈利也無硬性規定,但對於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的客觀需要來說,企業盈利的持續性、合理性和成長性都顯得至關重要。因此,要對企業盈利提前規劃,並從政策適用、市場配套、費用分配、成本核算各方面提供系統保障。盈利規劃主要包含盈利規模、盈利能力、盈利增長速度三個方面,必須考慮與資產負債、資金周轉等各項財務比率和指標形成聯動和統一。從真正有利於企業發展和掛牌備案的角度來看,盈利規劃切忌人為「包裝」,而是要注重其內在合理性和後續發展潛力的保持。
五、資本負債結構問題
資本負債的結構主要涉及的問題有:權益資本與債務資本構成;股權結構的集中與分散;負債比例控制與期限的選擇;負債風險與負債收益的控制等。以最為典型的資產負債率為例,過高將被視為企業償債能力低、抗風險能力弱,很難滿足掛牌條件,但過低也不一定能順利通過掛牌審核,因為審批部門可能會認為企業融資需求不大,掛牌的必要性不足。因此,適度負債有利於約束代理人道德風險和減少代理成本,債權人可對當前企業所有者保持適度控制權,也更有利於企業掛牌或IPO融資。因此,基於這樣的考慮,對企業的資產、負債在掛牌前進行合理重組就顯得格外重要。
六、稅收方案籌劃問題
稅收問題是困擾新三板IPO企業的一個大問題。對於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多採取採用內外賬方式,利潤並未完全顯現,掛牌前則需要面對稅務處罰和調賬的影響。主要涉及的有土地增值稅、固定資產購置稅、營業收入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股東個人所得稅等項目。如果能夠通過稅務處罰和調帳的處理解決,還算未構成實質性障礙,更多的情況是,一方面因為修補歷史的處理導致稅收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卻因為調整幅度過大被認定為企業內控不力、持續盈利無保障、公司經營缺誠信等,可謂「得不償失」。因此,稅收規劃一定要提前考慮,並且要與盈利規劃避免結合起來。另外,在籌劃中還要考慮地方性稅收政策和政府補貼對企業贏利能力的影響問題。
七、關聯交易處理問題
關聯交易的正面影響反映在可提高企業競爭力和降低交易成本,負面影響在於內幕交易、利潤轉移、稅負迴避、市場壟斷等。因此,無論是IPO還是新三板掛牌,對於關聯交易的審查都非常嚴格。從理想狀況講,有條件的企業最好能夠完全避免關聯交易的發生或盡量減少發生,但是,絕對的避免關聯交易背後可能是經營受阻、成本增加、競爭力下降。因此,要辯證的看待關聯交易,特別要處理好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清楚認識關聯交易的性質和范圍;二是盡可能減少不重要的關聯交易,拒絕不必要和不正常的關聯交易;三是對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序和財務處理務必要做到合法、規范、嚴格。
E. 幫助新三板上市稅務應做什麼
新三板掛牌是一項復雜的上市系統工程,需要各個方面滿足新三板上市的規范要求,據(犀牛之星)實際經驗,財務規范占整個新三板上市工作量超過70%,因此,可以說而財務問題往往直接關系最終能否成功掛牌。
新三板財務規范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貨幣資金
比如公司外部賬面體現銀行賬戶和內部賬面體現銀行賬戶數量不符,內賬多開具的銀行賬戶為企業處理賬外收入支出及無正規票據業務的銀行賬戶。建議向銀行索取企業開戶情況表(貸款卡記錄),核對銀行賬戶開立情況,並由會計牽頭與出納員對公司近年開具的所有銀行賬戶進行逐項核對,調整賬務處理錯誤及賬務處理不及時的業務,確保銀行存款做到賬表、賬實、賬目與銀行對賬單相符。
二、其他應收賬款
外部賬面和內部賬面其他應收款不符。一般要求公司財務人員以公司外部賬目為基礎進行調整,還原公司真實的其他應收款。對於個人借款部分,需要在正式審計之前全部處理完畢。對於民間借貸資金利息部分,索取正規發票,進行銷賬處理。對於財政補貼收入符合規定的部分結轉至營業外收入。對於企業銀行貸款倒賬部分,由財務人員與各往來單位逐筆核算,調整還原至真實的往來余額。
三、應收帳款
公司外部賬面和內部賬面應收賬款不符。比如公司應收賬款部分存在壞賬並未計提減值准備,同時部分應收賬款實際已經回款,而公司賬面沒有進行銷賬處理。建議由公司財務人員對應收賬款明細進行逐項梳理,對已回款部分進行銷賬處理,對已確認的壞賬進行核銷或計提壞賬准備。同時要求公司對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制定相關會計政策,合理確定壞賬准備的計提方法。
四、預付賬款
公司外部賬面預付賬款余額和內部賬面體現預付賬款余額不符。預付賬款賬面未進行明細項目核算,無相關合同等補充資料,無法明確款項明細,無法分析賬齡及確認各項預付賬款債務人的真實性。建議對年預付賬款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調整以前年度的預付賬款。同時要求企業確認是否存在銀行貸款套現業務。
五、存貨
涉及的問題一般包括公司無存貨定期盤點制度,實物管理與賬面是否吻合存在不確定性;公司財務核算未制定存貨減值的計提方面的規定,部分已存在減值的情況但未計提跌價准備;存在體外循環的存貨。建議對公司的存貨進行全面的盤點清查,已經盤點情況調整賬目存貨,切實做到賬實相符;制定存貨減值的核算辦法,對存貨計提存貨跌價准備;對體外循環的存貨納入賬內核算;建立健全存貨收、發計價;存貨實物流轉制度,完善存貨的核算。
六、固定資產
公司外部賬目固定資產余額與內部賬目固定資產余額不符。公司無固定資產定期盤點制度,實物管理與賬面不吻合,存在盤虧資產未處理的情況;公司財務核算未制定固定資產減值的計提方面的規定,部分存在已存在減值的情況但未計提減值准備;存在白條購入體外循環的固定資產;對固定資產未建立固定資產台賬或固定資產卡片賬,導致資產實物無法與財務賬面對應。建議對公司的固定資產進行全面的盤點清查,切實做到賬實相符;制定固定資產減值的核算辦法,對固定資產計提減值准備;對體外循環的固定資產進行評估入賬內處理;要求公司減值固定資產台賬或固定資產卡片賬,便於企業進行實物管理。
七、待處理財產損益
對形成的原因及形成的時間無法落實清楚的,建議將該部分待處理財產損益結轉至營業外支出處理。
八、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內外賬不符;企業外部賬面短期借款余額中不包含企業民間借貸的款項。建議要求企業到銀行列印企業貸款卡記錄,按照企業貸款卡的實際情況,以外部賬面數為基礎,將企業的短期借款調整為實際的短期借款;將企業民間借貸的款項,已經實際調整納入賬內核算。
九、收入確認和成本核算
一般有如下幾方面問題,公司未按照企業會計准則中關於收入確認的原則的相關規定進行收入核算,而是以企業實際開具的稅務發票金額確認收入實現;公司內外賬收入、成本確認形成差額的原因為部分未開具發票的收入、成本未納入賬內核算,同時外、內賬收入確認原則不同;內外賬收入、成本確認形成的差額主要原因為企業出租資質,為其他公司走賬行成。建議要求企業嚴格按照企業會計准則中收入確認原則的規定進行收入確認,對實際已完工,未開具發票的收入調整計入當期;對於已實現未開票的賬外收入,納入賬內核算同時補交相關稅金。
十、會計政策適用問題
擬掛牌企業在適用會計政策方面常見問題主要體現在:一方面是錯誤和不當適用,另一方面是適用會計政策沒有保持一貫性。對於第一類問題務必糾正和調整,第二類問題則要注重選擇和堅持。
十一、會計基礎重視問題
運行規范,是企業掛牌新三板的一項基本要求,當然也包括財務規范。擬掛牌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在會計基礎方面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是有「規」不依;另一方面是「內外」不一。這不僅讓企業的運行質量和外在形象大打折扣,還勢必影響好企業掛牌,當然更會影響企業今後的IPO。挖貝新三板研究院建議嚴格執行相關會計准則,充分認識到規范不是成本,而是收益,養成將所有經濟業務事項納入統一的一套報賬體系內的意識和習慣。
十二、內部控制提升問題
企業內部控制是盡職調查和內核時關注的重點,也是上市主管備案審查的機構評價的核心。從內部控制的范圍來看,包括融資控制、投資控制、費用控制、盈利控制、資金控制、分配控制、風險控制等;從內部控制的途徑來看,包括公司治理機制、職責授權控制、預算控制制度、業務程序控制、道德風險控制、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等。一般來說,內部控制的類型分為約束型控制(或集權型控制)和激勵型控制(或分權型控制)。通常情況下,中小型企業以前者為主,規模型企業可採取後者。
十三、企業盈利規劃問題
雖然新三板掛牌條件中並無明確的財務指標要求,對企業是否盈利也無硬性規定,但對於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的客觀需要來說,企業盈利的持續性、合理性和成長性都顯得至關重要。因此,要對企業盈利提前規劃,並從政策適用、市場配套、費用分配、成本核算各方面提供系統保障。
十四、資本負債結構問題
以最為典型的資產負債率為例,過高將被視為企業償債能力低、抗風險能力弱,很難滿足掛牌條件,但過低也不一定能順利通過掛牌審核,因為審批部門可能會認為企業融資需求不大,掛牌的必要性不足。因此,適度負債有利於約束代理人道德風險和減少代理成本,債權人可對當前企業所有者保持適度控制權,也更有利於企業掛牌或IPO融資。
十五、稅收方案籌劃問題
稅收問題是困擾擬掛牌企業的一個大問題。對於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多採取採用內外賬方式,利潤並未完全顯現,掛牌前則需要面對稅務處罰和調賬的影響。主要涉及的有土地增值稅、固定資產購置稅、營業收入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股東個人所得稅等項目。因此,稅收規劃一定要提前考慮,並且要與盈利規劃結合起來。另外,在籌劃中還要考慮地方性稅收政策和政府補貼對企業贏利能力的影響問題。
十六、關聯交易處理問題
F. 如何理解新三板合法合規問題 新三板/IPO出資瑕疵及解決方案
1、有些問題不一定需要通過交錢或者罰款的方式解決,或者說有些問題不一定要在當下解決至少可以暫緩解決。
2、有些問題的解決可能不一定付出那麼多的成本,如果五塊錢解決問題那麼我們不能為了保險建議企業去花六塊錢解決。
3、有些問題完全可以通過時間的方式解決,如果這個問題隨著時間推移可以自動消化,那麼我們可以充分披露這個問題以及風險,然後等著問題自己解決。
4、有些問題不一定需要通過開具證明的方式來證明合規性並規避中介機構的風險,開證明是一種懶惰的做法,對企業不公平,股轉中心也並非一定贊成。
深圳中為智研咨詢有限公司是中國領先的產業與市場研究服務供應商。公司圍繞客戶的需求持續努力,與客戶真誠合作,在行業調查報告、行業研究報告、市場調查分析報告、商業計劃書、可行性研究、IPO咨詢等領域構築了全面專業優勢。中為咨詢致力於為企業、投資者和政府等提供有競爭力的調查研究解決方案和服務,持續提升客戶體驗,為客戶創造最大價值。目前,中為咨詢的研究成果和解決方案已經應用於3萬多家企業,並向海外市場拓展。對於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一些瑕疵或者問題以及其合法合規性問題的判斷,應該簡略堅持以下思路:
對問題發生的背景和大環境進行詳細分析,這個問題的出現是個案還是當時歷史原因造成的普遍現象。模擬論證這個問題或瑕疵對公司生產經營以及盈利能力的影響,假定這個問題以及瑕疵最壞的結果來打算,那麼這個企業是否還能正常經營是否還能夠符合掛牌或者上市的條件。
企業在相關文件中充分披露這些論證的信息,讓投資者知曉這個問題的性質以及影響,並告知投資者公司存在這樣的不規范的地方以關注風險。
新三板/IPO出資瑕疵及解決方案
企業出資存在瑕疵,並不是個別現象,對於擬上市公司而言,也並不一定會構成實質性障礙,關鍵還是要看以何種方式解決及解決的徹底性如何。
對於我們承接的IPO綜合服務項目,如果存在出資瑕疵,首先應該做出如下判斷:
1、出資瑕疵發生日距申報期末的期間跨度是否小於36個月?如果小於36個月,則可能需要考慮調整申報期,使期間跨度大於或等於36個月。
2、出資瑕疵目前是否還持續存在?如果持續存在,則應考慮如何盡快解決。
出資瑕疵從性質上講是嚴重的,我們在提供IPO綜合服務時,不能因為所涉金額較小就掉以輕心,而應該想盡辦法徹底解決,免留後患。當然,從成功案例來看,「所涉金額較小」也常常成為擬上市公司解釋出資瑕疵對發行上市不構成實質性障礙的理由之一。
一、主要解決方法及思路
對於擬上市公司持續存在的出資瑕疵,其主要解決方法及思路如下:
1、股東補足出資
無論是何種出資瑕疵,首先要確保此出資確實到位、資本確實是充足的,需要相關股東補足的,要以後續投入方式使資本到位。
關於補足的方式,實踐中不外乎這么幾種:以貨幣資金補足(包括兩種:一是股東再拿出現金資產補足,這種形式最直接、簡單;二是股東以應付該股東的應付股利(如未分配利潤經過股東大會或股東會作出利潤分配決議後產生應付該股東的股利)補足),以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等資產補足,但也有以債權補足的。
關於補足的金額,一般而言是缺多少補多少;但更謹慎的做法是按照近期末財務報表每股凈資產折算出來的金額補足,剩餘部分計入資本公積,如 深圳中為智研咨詢有限公司。
關於補足的會計處理,首先應該追溯調減「實收資本(股本)」之不實部分,涉及所得稅等稅務問題的,還應考慮稅務影響;然後借記相關資產,貸記「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但實際案例也有直接將補足的資產視為資本(股本)溢價記入資本公積,如浙江帝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瑕疵資產轉讓
擬上市公司股東以權屬存在瑕疵的資產(如劃撥用地;產權未辦理過戶手續的房地產、股權、車輛等資產)出資,一種可供選擇的解決方案是將該瑕疵資產作價轉讓(如合肥城建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或者由原股東用等額貨幣資金置換出瑕疵資產(如廣東長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徹底解決出資瑕疵,證明資本充足。
關於瑕疵資產的轉讓作價,不應低於原出資作價;否則,除非有合理解釋,可能被認定為出資不足,侵害其他債權人和股東利益,需要補足出資。
如為產權未辦理過戶手續的房地產、股權、車輛等資產的轉讓,則存在以新瑕疵解決舊瑕疵的問題:即相關資產的產權從不曾轉移到擬上市公司名下,而以擬上市公司名義出售。另外,如何以股份公司的名義完成過戶,在操作上亦需要公司調動相關資源。
如擬上市公司股東以房產作價出資,但該房產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並未進入擬上市公司,還可以通過擬上市公司購買土地來解決,如 深圳中為智研咨詢有限公司。
3、驗資報告復核
對於因出資不足,由股東補足出資的;實際出資情況與驗資報告不符,但驗資報告日前後已繳足資本的;驗資報告存在形式瑕疵的:通常需要由申報會計師出具驗資復核報告,確認擬上市公司的注冊資本已實際到位。如果可能,還可以由原驗資機構對原驗資報告補充出具「更正說明」,如 深圳中為智研咨詢有限公司。
但對於原出資時未經驗資機構驗資的,如 深圳中為智研咨詢有限公司,則不適應驗資報告復核,因為無復核對象。
4、取得批文及證明
注冊資本是否到位、屬實?工商部門結論的權威性是不容置疑的,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盡可能取得工商部門確認問題已得到解決並免予處罰的明確意見,如 深圳中為智研咨詢有限公司。
資產權屬瑕疵,應取得國資委、上級單位及其他資產權屬相關方的確認文件,如 深圳中為智研咨詢有限公司。
劃撥用地轉讓的,需取得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國資委的批文,如 深圳中為智研咨詢有限公司。
涉及稅務問題的,需取得稅務機關免予處罰的證明文件。
5、股東承諾
盡管《公司法》對出資不到位的情況已有明確的責任歸屬,即責任股東要負補繳義務、其他股東負連帶責任,為進一步明確責任避免擬上市公司的不必要糾紛,將責任不帶入上市公司,股東要出具對該出資瑕疵承擔相應責任的承諾。
股東承諾有三種方式:(1)發行前全體股東承諾;(2)責任股東承諾;(3)其他股東承諾不追究責任股東責任。一般而言,第(1)種方式為最佳;如果不可行,可退而選擇第(2)種方式;第(3)種方式是第(2)種方式可供借鑒的補充,與後者同時使用為妥。
股東承諾內容有:(1)對出資瑕疵可能導致的上市公司損失承擔無條件、連帶賠償責任,對股權比例無爭議;(2)承擔因擬上市公司劃撥用地轉讓可能被國家有關部門追繳的土地出讓金。具體應根據出資瑕疵的種類變通。
G. 存在稅務風險可能給企業帶來什麼後果
1、企業稅務風險首先會導致企業的成本增加。
第一表現為因為違反法律法規少納稅而遭到稅收機關的處罰成本;
第二表現為因為稅務風險而成為稅務機關的重點監控對象的應付成本;
第三就是因為稅收優惠沒有充分利用的利益流出成本。
2、其次稅務風險會影響企業的經營管理等決策行為產生影響,對企業的投資決策、財務決策、組織設立形式等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3、再次稅務風險還可能會導致企業的信譽受損。有時候企業的稅收信譽與商業信譽聯系在一起,這樣就會對企業在產品交易、銀行貸款等方面的產生連鎖反應。
4、稅務風險還有一些其他的影響,比如說因為違法違規可能會導致企業管理層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可能導致企業一般納稅人資格、開具發票的資格、以及稅收優惠享受資格等資格喪失。
總之,稅務風險對企業的影響很大,企業必須加強對企業稅務風險的管理,對稅務風險進行預測、評估、規避和化解,以避損失的產生和各項成本的增加。
H. 公司偷漏稅對股市影響
導致股滲鍵芹價的下跌。
被查到且認定違法,按現行的叢畢稅務征管法,基本都是補稅,按稅額的0.5罰款,如果從上市公司相關法律法規,第一要披露,這會導致股價的下跌,同時,受到證監會的亮敬處罰。
I. 稅務行政處罰對企業的影響
法律分析:未按時限征稅申報,情節較輕的企業,除補繳稅款外,稅務機關將對企業處以每月200元以上的罰款,假如超期更長,將還會加收滯納金;關於情節嚴重的企業,稅務機關將依據情節嚴重水平,處以相應的更高金額的罰款。 企業長期不到稅務注銷機關征稅申報,公司一切法人和股東的身份證信息將被相關注銷機關收錄,進入黑名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J. 企業納稅滯納金對公司上市有影響嗎
會有影響。
《稅收征管法》:「第32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稅收滯納金的電信如何既稅收滯納金是否為行政處罰將會影響到擬上市企業是否有重大違法行為,從而是否構成上市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