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三板上市條件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司在新三板上市要滿足以下條件: 第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 1、依法設立,是指公司依據《 公司法 》等法律、 法規 及規章的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並已取得《企業法人 營業執照 》。 2、存續兩年是指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第二大項、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業務明確,是指公司能夠明確、具體地闡述其經營的業務、產品或者服務、用途及其商業模式等信息。 第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第四、股權清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股權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權結構清晰,權屬分明,真實確定,合法合規,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股東或實際支配的股東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權屬爭議或潛在糾紛。2、股票發行和轉讓合法合規,指公司的股票發行和轉讓依法履行必要內部決議、外部審批程序,股票轉讓須符合限售的規定。
『貳』 企業如何申辦新三板上市,申請條件及相關規定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申請新三板上市的流程:
申請新三板掛牌流程,須與主辦券商簽訂推薦上市流程協議,作為其推薦主辦券商向協會進行推薦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請新三板上市流程主要包括:
新三板上市流程一、擬上市的有限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革,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請在新三板掛牌的主體須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故尚處於有限公司階段的擬掛牌公司首先需要啟動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值整體折股變更為股份公司。
新三板上市流程二、主辦券商對擬上市股份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編制推薦掛牌備案文件,並承擔推薦責任。主辦券商推薦非上市公司股份掛牌新三板時,應勤勉盡責地進行盡職調查,項目小組應與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協調配合,完成相應的審計和法律調查工作後,對擬新三板上市公司歷史上存在的諸如出資瑕疵、關聯交易、同業競爭等重大問題提出解決方案,製作備案文件等申報材料。
新三板上市流程三、主辦券商應設立內核機構,負責備案文件的審核。主辦券商不僅應設立專門的項目小組,負責盡職調查,還應設立內核機構,負責備案文件的審核,發表審核意見。主辦券商根據內核意見,決定是否向協會推薦該公司新三板上市。決定推薦的,應出具推薦報告,並向協會報送備案文件。
新三板上市流程四、通過內核後,主辦券商將備案文件上報至中國證券業協會審核。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審查主辦券商報送的備案文件並做出是否備案的決定。證券業協會決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書並對備案文件進行審查,若有異議,則可以向主辦券商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饋意見,由主辦券商答復;若無異議,則向主辦券商出具備案確認函。
准入門檻
合格投資者:
1、自然人
(1)客戶賬戶內前一交易日日終資產總值(含資金、證券、基金、券商理財)在500萬以上;
(2)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含新三板交易經驗)。
2、一般法人
注冊資本在人民幣500萬以上的法人或實繳出資總額在人民幣500萬以上的合夥企業。
3、特殊法人
集合信託計劃、證券投資基金、銀行或券商理財產品、其他監管部門認可的產品或資產。
受限投資者:
公司掛牌前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已參與新三板交易的股東。
新三板上市--網路
『叄』 新三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新三板掛牌上市的條件是什麼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
、企業怎麼新三板上市
1.決策改制
尚處於有限公司階段的擬掛牌公司首先需要啟動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值整體折股變更為股份公司。
2.材料製作
主辦券商推薦非上市公司股份掛牌新三板時,應認真編制推薦掛牌備案文件,並承擔推薦責任。
3.審核
主辦券商根據內核意見,決定是否向協會推薦該公司新三板上市。找法網提醒,決定推薦的,應出具推薦報告,並向協會報送備案文件,等待通過審核。
4.登記掛牌
通過證監會審核後,去證券公司開戶,簽署相關的登記服務協議,對公司相關信息做一個預披露,取得掛牌的函以及掛牌的證券代碼和簡稱,最後完成公司的掛牌。
『肆』 新三板企業上市條件
法律分析: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
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伍』 新三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新三板上市條件: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
法律依據:
《證券法》第五十一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或者實際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或者因與公司業務往來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上市公司收購人或者重大資產交易方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六)因職務、工作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因職責、工作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
(八)因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對上市公司及其收購、重大資產交易進行管理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有關主管部門、監管機構的工作人員;
(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
『陸』 新三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 ( 1)必須滿足新三板存續時間滿兩年的條件。
· ( 2)必須具有持續經營記錄,要有突出的主營業務。
· ( 3)要有規范的運作條件,治理的結構也要健全。
· ( 4)新三板上市材料: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 (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冊地址在試點國家高新園區;
· (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掛牌試點資格確認函。
新三板上市要求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 1.首先擬上市公司必須要求是為非股份公司。
· 2.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 3.無資產要求
· 4.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 5.主營業務要突出。
· ( 1)新三板上市公司資金扶持:根據各區域園區及政府政策不一,企業可享受園區及政府補貼。
· ( 2)新三板上市公司便利融資:公司掛牌後可實施定向增發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級,幫助企業更快融資。
· ( 3)新三板上市公司財富增值:企業及股東的股票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
· (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股東股份可以合法轉讓,提高股權流動性。
· ( 5)新三板上市公司轉板上市:轉板機制一旦確定,公司可優先享受"綠色通道"。
· ( 6)新三板上市公司公司發展: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范發展。
· ( 7)新三板上市公司宣傳效應:樹立公司品牌,提高企業知名度。
· 1.申請新三板上市流程,首先要跟券商簽訂推薦上市協議。
· 2.滿足新三板上市的要求。(要求上面有介紹)
· 3.新三板上市公司需要啟動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值整體折股變更為股份公司。
· 4.主辦券商對要進行新三板上市的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 5.主辦券商設立內核機構,對新三板上市公司進行審核。
· 6.審核完成後,主辦券商提交中國證券協會進行審核。
· 7.審核通過,新三板上市流程完成。
· 1.首先確認上市,提交新三板上市申請。
· 2.與券商達成合作。
· 3.對公司的改制提案提交至券商。
· 4.跟券商協商價格,主辦券商會根據對應公司報價。
· 5.券商進行審核,包括對公司資質的審核,上市條件的審核。
· 6.券商會提交到中國證券協會進行審核。
· 7.審核通過,上市就完成了
『柒』 新三板公司對法定代表人有要求嗎
一、 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
(一)依法設立,是指公司依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
(二)存續兩年是指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三)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整體變更不應改變歷史成本計價原則,不應根據資產評估結果進行賬務調整,應以改制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額為依據摺合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報財務報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於改制基準日。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一)業務明確,是指公司能夠明確、具體地闡述其經營的業務、產品或服務、用途及其商業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時經營一種或多種業務,每種業務應具有相應的關鍵資源要素,該要素組成應具有投入、處理和產出能力,能夠與商業合同、收入或成本費用等相匹配。
(三)持續經營能力,是指公司基於報告期內的生產經營狀況,在可預見的將來,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標持續經營下去。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護股東權益。
(一)公司治理機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規定建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以下簡稱「三會一層」)組成的公司治理架構,制定相應的公司治理制度,並能證明有效運行,保
(二)合法合規經營,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須依法開展經營活動,經營行為合法、合規,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三)公司報告期內不應存在股東包括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資產或其他資源的情形。如有,應在申請掛牌前予以歸還或規范。
(四)公司應設有獨立財務部門進行獨立的財務會計核算,相關會計政策能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一)股權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權結構清晰,權屬分明,真實確定,合法合規,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股東或實際支配的股東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權屬爭議或潛在糾紛。
(二)股票發行和轉讓合法合規,是指公司的股票發行和轉讓依法履行必要內部決議、外部審批(如有)程序,股票轉讓須符合限售的規定。
(三)在區域股權市場及其他交易市場進行權益轉讓的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前的發行和轉讓等行為應合法合規。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納入合並報表的其他企業的發行和轉讓行為需符合本指引的規定。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一)公司須經主辦券商推薦,雙方簽署了《推薦掛牌並持續督導協議》。
(二)主辦券商應完成盡職調查和內核程序,對公司是否符合掛牌條件發表獨立意見,並出具推薦報告。
所以說,並沒有限制公司法人擔任其他公司的法人。關鍵是看你這個公司治理的的規范情況。
『捌』 新三板公司上市需要的條件
法律分析:(1)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並持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申請時股東人數未超過200人(含200人)的股份公司,直接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掛牌;申請時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股份公司,取得中國證監會核准文件後,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辦理掛牌手續。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主要是指公司專注主營業務,公司自成立以來有持續的經營且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如果公司在掛牌前兩個年度出現連續虧損,可能影響掛牌。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目前不少公司治理不夠規范,例如公司章程僅僅是擺設,未能得到執行等。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新三板」委託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公司成立、出資、增資行為合法合規,公司歷次股權轉讓合法合規,公司股權明晰,不存在法律糾紛或者潛在的法律糾紛。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新三板」主辦券商,同時具有承銷與保薦業務及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企業須經主辦券商推薦,雙方簽署了《推薦掛牌並持續督導協議》;主辦券商應完成盡職調查和內核程序,對公司是否符合掛牌條件發表獨立意見,並出具推薦報告。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玖』 新三板上市條件有有哪些
新三板上市條件:
1、新三板上市條件要求企業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並持續)滿兩年。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拓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五節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基本特點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點,如股東承擔有限責任、所有權和經營權。股東通過選舉董事會和投票參與公司決策等。
(2)上市公司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須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
發行的股票不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與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點在於可利用證券市場進行籌資,廣泛地吸收社會上的閑散資金,從而迅速擴大企業規模,增強產品的競爭力和市場佔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後,往往將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開上市作為企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步驟。
從國際經驗來看,世界知名的大企業幾乎全是上市公司。
首先:上市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從這個角度講,公司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分了。
其次,上市公司是把公司的資產分成了若干分,在股票交易市場進行交易,大家都可以買這種公司的股票從而成為該公司的股東,上市是公司融資的一種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則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場交易。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眾披露公司的資產、交易、年報等相關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則不必。
最後,在獲利能力方面,並不能絕對的說誰好誰差,上市並不代表獲利能力多強,不上市也不代表沒有獲利能力。當然,獲利能力強的公司上市的話,會更容易受到追捧。
『拾』 最新新三板上市條件是什麼
法律分析:新三板上市標准需求滿意以下6個條件:分別是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需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能夠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來核算;2、業務明確,具有繼續經營才能;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標准經營;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5、主辦券商推薦並繼續督導;6、全國股份轉讓體系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二十四條 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