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三板上市的企業適用於什麼企業會計制度
新三板上市的企業適用於企業會計准則!
❷ 母公司為新三板上市公司,子公司應採用什麼會計制度
開辦費進入管理費用,單位執行新企業會計制度的計入這個科目,執行企業會計准則進入長期待攤費用,在正式開業後分為5年攤銷或者一次性進入損益。
❸ 新三板怎麼交易新三板交易制度有哪些
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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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以機構投資者為主。自然人僅限特定情況才允許投資。
二 實行股份轉讓限售期。新三板對特定主體持有股份規定限售期,另對掛牌前增資、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轉讓股份等也分別規定了限售期。[1]
三 設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額。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於1000股,投資者證券賬戶某一股份余額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託賣出。
四 交易須主辦券商代理。主辦券商代為辦理報價申報、轉讓或購買委託、成交確認、清算交收等手續,掛牌公司及投資者在代辦系統所進行的股份交易的相關手續均需經主辦券商辦理。
五 依託新三板代辦交易系統。新三板代辦交易系統依託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建設,與中小板、創業板等並列於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統。
六 投資者委託交易。投資者委託分為意向委託、定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委託當日有效。意向委託、定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均可撤銷,但已經報價系統確認成交的委託不得撤銷或變更。
七 分級結算原則。新三板交易制度對股份和資金的結算實行分級結算原則。
交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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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三板交易規則股票名稱後不帶任何數字。股票代碼以43打頭,如:430003北京時代。
2.委託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新三板交易規則每筆委託的股份數量應不低於3萬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3萬股時可一次性報價賣出。
3.報價系統僅對成交約定號、股份代碼、買賣價格、股份數量四者完全一致,買賣方向相反,對手方所在報價券商的席位號互相對應的成交確認委託進行配對成交。如買賣雙方的成交確認委託中,只要有一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報價系統則不予配對。因此,投資者務必認真填寫成交確認委託。
4.股份報價轉讓的成交價格通過買賣雙方議價產生。投資者可通過報價系統直接聯系對手方,也可委託報價券商聯系對手方,約定股份的買賣數量和價格。投資者可在「代辦股份轉讓信息披露平台」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欄目中或報價券商的營業部獲取股份報價轉讓行情、掛牌公司信息和主辦報價券商發布的相關信息。
5.新三板交易規則要求沒有設漲跌停板。
交易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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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交易范圍:
(1)新三板交易機構投資者,包括法人、信託、合夥企業等。
(2)新三板交易公司掛牌前的自然人股東(掛牌公司自然人股東只能買賣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3)通過定向增資或股權激勵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4)因繼承或司法裁決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5)協會認定的其他投資者。
新三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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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典型報價驅動機制,而是願者上鉤的被動交易制
新三板的交易方式有兩種,一是投資者買賣雙方在場外自由對接,協商並確定買賣意向,再回到新三板市場,委託主辦券商辦理申報、確認成交並結算;二是買賣雙方向主辦券商做出定價委託,委託主辦券商按其指定的價格買賣不超過其制定數量的股份,主辦券商接到此委託後,並不積極作為,尋找相應的買家或賣家,而是將定價委託申報至股權代辦轉讓系統登記備案,並等待一個認可此價格的買家或賣家出現,對手方如同意此定價且願意為此交易,仍需委託主辦券商做出成交確認委託,一旦該委託由主辦券商做出成交確認申請,並在標的股份存在且充足、買方資金充足的情況下,交易才能成立。由此可見,此種機制並非典型的指令驅動機制。
2、盡可能減低風險,安全交易
新三板交易制度通過實行一系列規范盡可能避免交易的風險,諸如,實行機構投資者投資為主,限定進入股份交易代辦系統期限,規定最低交易股份數額以及要求通過主辦券商予以代理,這均顯示出新三板交易制度希望盡可能減低交易風險。
3、與主板等場內市場有效銜接和統一
新三板交易系統平台建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平台上,交易賬戶與深圳交易所系統相銜接,創建深圳證券交易所賬戶的投資者,直接可以用該賬戶進行新三板交易,由此搭建了中小板、創業板與新三板的連接橋梁。
4、證券機構在交易制度中地位舉足輕重
交易的委託、報價申請、成交確認以及交割清算,都需要主辦券商代為代理,但現階段的交易並非實行做市商制度,主板券商僅起到交易代理的作用,其進一步的作用並未發揮出來。
5、交易制度尚處於試點階段,具有很強的試驗色彩
整個新三板的交易制度都處於試點階段,《暫行試點辦法》帶有的試驗色彩濃厚。[2]
交易制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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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交易門檻限制股份流動性。新三板限制了部分投資者進行投資,從而也限制了更多新三板掛牌公司股權金進入交易市場,最終也影響了新三板交易制度的活躍程度。
券商作用仍有進一步擴寬的空間,券商的主要功能在代理交易作用,其對於新三板交易並不能發揮進一步作用,諸如進一步引導和發現價格,促成交易等方面作用都十分有限。[3]
融資仍然存在一定難度,新三板交易制度由於存在流動性問題,致使不能充分滿足掛牌公司的融資需求,希望通過廣泛的投資者的快捷融資存在一定難度。
個人投資者參與交易受限,雖然此舉旨在減少風險,但也使得廣大個人投資者無法分享到新三板掛牌企業的發展成果。
非公眾公司交易受限200人紅線,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三板掛牌公司股份交易的活躍程度。
新三板交易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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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交易條件:
(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公司整體改制可以連續計算);
(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新三板分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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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新三板分層,是指在新三板掛牌的數量眾多的企業當中,按照一定的分層標准,將其劃分為若干個層次,可降低信息搜集成本,提高投資分析效率,增強風險控制能力,引導投融資精準對接。同時,通過內部分層,可以在交易制度、發行制度、信息披露的要求等制度供給方面,進行差異化的安排,以促進新三板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目前,新三板暫時分為兩層:基礎層和創新層。
新三板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年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兩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於4000萬元;股本不少於2000萬股。
3、最近有成交的60個做市轉讓日的平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合格投資者不少於50人。
滿足上述規定進入創新層的掛牌公司,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最近12個月完成過股票發行融資(包括申請掛牌同時發行股票),且融資額累計不低於1000萬元;或者最近60個可轉讓日實際成交天數佔比不低於50%。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制度、對外投資管理制度、對外擔保管理制度、關聯交易管理制度、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利潤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諾管理制度完備;公司設立董事會秘書並作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秘書取得全國股轉系統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❹ 新三板上市財務要求有哪些
一、新三板上市的財務要求:
1、依法存續滿2年;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的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6、需要經過有證券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意見,真實反映公司經營業績。
二、公司財務規范核心點
1、協調審計機構對公司新三板「兩年一期」的會計賬務進行全面徹底清理,找出全部不規范問題所在,並逐一規范,使公司規范後的財務報表能夠正確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以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及新三板掛牌的要求。
2、通過對公司的業務運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納稅行為等進行進一步的調查清理,協調審計機構為公司制定財務與稅務規范方案並指導公司實施,使公司在財務與稅務行為等方面基本符合新三板掛牌的要求,為公司順利實現IPO或並購重組上市打下堅實基礎。
3、指導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協調審計機構對公司內部組織架構設置、購銷存各業務環節基本流程、財務與會計等現狀進行調查,並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要求,指導公司設計制定一套符合公司業務經營特點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強化公司內部控制,防範經營管理風險。
(4)新三板使用會計制度擴展閱讀: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於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於天津濱海、武漢東湖以及上海張江等試點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
10月8日消息,證監會全面支持新三板市場發展的文件即將公布,將包括分層等制度安排。這將是證監會首次對新三板發展做出全面部署。
❺ 上市新版三的母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其設立的全資子公司是否需要和母公司保持准則一致
可以很明確的說不需要。
企業選擇何種會計制度主要依據監管部門要求、行業一般規則和企業自身特點進行選擇。
我國現有的有效的會計制度主要有:
企業會計准則,它適用於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和金融保險企業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所有企業。
小企業會計准則,它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所規定的小型企業標準的企業。
運輸(交通)企業會計制度,適用於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交通運輸企業,包括從事遠洋、沿海、內河、公路運輸企業,海河港口,倉儲企業,外輪代理企業,以及城市公共汽(電)車、出租汽車、輪渡、地鐵等企業
企業會計制度,名存實亡的東西,其中規定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以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下同),執行本制度。
企業可以根據行業和自身情況根據監管要求選擇上述幾個有效的會計制度執行。
財政部要求所有上市企業必須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現在的新三板上市企業雖然核算條件、資本體量都與公開發行上市交易的公司有差距,不過也必須執行企業會計准則。
但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是不需要強制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原因主要有兩個:
具有特殊監管要求的子公司或不在中國本土注冊經營的子公司無須完全參照中國財政部對上市公司要求執行,比如上面提到的運輸企業如果監管部門要求其使用運輸企業會計制度,那他應當執行運輸企業會計制度,不需要強制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如果企業注冊經營地在國外,那應當首先執行當地的會計制度,更談不上要與國內的母公司保持一致了。
子公司執行不同於母公司的會計制度,在會計核算上存在差異可以通過調整子公司財務報表達到上市公司披露列報要求。《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中第二十七條要求"母公司應當統一子公司所採用的會計政策,使子公司採用的會計政策與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所採用的會計政策與母公司不一致的,應當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對子公司財務報表進行必要的調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另行編報財務報表。第二十八條要求「母公司應當統一子公司的會計期間,使子公司的會計期間與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的會計期間與母公司不一致的,應當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期間對子公司財務報表進行調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期間另行編報財務報表。」准則通篇沒有強調子公司實際執行的會計制度需要與母公司保持一致,而是強調母公司在合並列報時應當按照母公司會計制度調整子公司財務報表差異。
因此,新三板子公司會計制度與母公司會計制度保持一致不是必須的要求。當然,保持一致有很多好處,首先編制合並財務報表就能省去很多麻煩,不過這絕不是必須的。
❻ 新三板審計問題總匯(2)
新三板審計問題總匯
(七)新商業模式下收入的確認
創新型企業涉及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本身的創新,又涉及經營運作模式的創新,即採用了一些非傳統的經營運作模式。創新型企業諸多特點導致其收入確認方法、確認時點與傳統行業可能有所不同,需要企業和注冊會計師做出靈活的專業判斷。但是無論如何,在判斷收入的確認時,注冊會計師要根據企業會計准則規定的五個原則來判斷。
1、採用買一贈一方式進行銷售。贈送的商品或勞務不做捐贈處理,而是視同降價銷售。例如,預存1000元現金可消費價目表上2000元的商品或勞務,則應視作降價50%銷售,一次消費價目表上1000元,應確認的銷售收入為1000*(1000/2000)=500元。
2、以貨易貨的情況。針對此類業務只有在所交換服務項目不相同或相似、而且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時,才能確認收入,該收入一般應採用所提供產品的公允價值進行計量。
3、獎勵積分的情況。應將銷售取得的貨款或應收貨款在本次商品銷售或勞務產生的收入與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之間進行分配,將取得的貨款或應收貨款扣除獎勵積分公允價值的部分確認為收入,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確認為遞延收益,在積分兌換時轉為收入。兌現獎勵積分的時候可能會採用獎品的形式,則遞延收益確認收入的同時要確認獎品的成本。
4、系統集成的收入確認,一般參照《企業會計准則--建造合同》確認。也有的公司在項目實施完成並經驗收方出具驗收合格證明後才確認收入,如新世紀。
5、遠期銷售合同,不應按合同簽訂日期,應該按准則的五條件,根據合同條款判斷風險報酬轉移的時點。
6、同時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的情形。
如果可以區分且能夠單獨計量,應分別核算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的收入和成本;不能單獨區分或能區分但不能單獨計量的,全部作為銷售商品處理。在區分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的時候,還需要考慮提供的勞務是一次性的還是持續的,如果是持續性的則需要考慮在相關受益區間分攤。
7、預售充值卡。
如移動運營商出售話費充值卡、美容院促銷出售消費充值卡、健身中心預售消費卡等。在預售發卡時,銷售方既未完成服務也未發生提供服務的費用,並且購買方在全額消費之前具有對銷售方的債權,在訴訟時效內具有要求退款的權利,因此根據收入費用配比原則和收入確認原則,不能確認收入。即使銷售方在售卡時規定的不得退款、有效期一年條款,因與有關法律相沖突,仍不具有免責權利。銷售方應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和信息數據系統,有效控制和記錄預售卡的銷售及消費情況,根據客戶實際消費量確認銷售收入。如果預售卡在有效期內一直沒有消費完,則可根據合理的會計估計在有效期(或訴訟期)末確認銷售收入。
如果預售充值卡收入金額較小、所佔比重較小,也可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在預售時確認收入。但是,在預售時即確認收入必須作出嚴格限定,如果因大規模促銷活動等原因導致預售收入大幅波動的情況下,從謹慎性原則出發則不應確認收入。
8、電子商務服務商收入的確認。以淘寶網為例,公司主要從事C2C業務(個人對個人銷售)和B2C業務(公司對個人銷售)業務,收入來源有兩種,一是搜索競價排名,包括:C2C業務、B2C業務、P4P業務(pay forperformance 按效果付費),二是品牌商城,主要是B2C模式,收取傭金。淘寶網主要根據關鍵詞搜索競價排名的出價及關鍵詞被點擊的次數,交易額及規定的費率,通過支付寶實時向賣家收費。
這種盈利模式體現在網路這個虛擬的世界中,面對的客戶數量是巨大的,服務次數是巨量的,單筆交易的金額則是相對微小的,總的交易單數是海量的。這種商業模式收入的確認完全依賴於龐大的計算機資料庫系統,須經計算機專業審計人員對資料庫系統進行測試後才能進行收入確認。
9、網游收入的確認。網游公司的收入主要來自網路游戲本身和相關的收費,網路游戲包括收費游戲和免費游戲兩種,對於收費游戲網游公司主要依據游戲玩家的游戲時間收取點卡費,收入與玩家的人數和游戲時間成正比,道具收費是其另一收入來源;近年來發展起來的免費游戲正在成為網路游戲中的主流,玩家可以不買點卡免費玩游戲,收入來源包括:虛擬道具收費和增值服務收費,比如,服務性簡訊收費和其它增值簡訊服務收費。許多商家青睞於其數量巨大的玩家,紛紛將廣告投入其中,網游企業的廣告收入原則上在相關的廣告開始出現於公眾面前時才能確認。
10、動漫企業收入確認及與成本配比。從動漫企業的經營方式來看,可分自創形式和合作形式兩大類。自創形式(又稱原創),自己創意,自己加工,獨享收益。特點是生產周期長,前期投入大。在取得許可後,通過出售(發行)或其他(如合作、授予、轉讓等)方式獲取收入,獲取收益的時間較長。對動漫影視作品發行收入,主要是發行動漫影視作品的收入,可以在將碟片實物交付給客戶驗收合格並取得其確認的證據後在合同約定的發行期間內分期確認收入。
11、公益性質文化類企業收入的確認。以劇院經營類企業為例,按《企業會計准則-政府補助》相關規定,補貼收入應計入營業外收入進行核算,但這樣導致企業主營業務增長幅度偏小,貢獻的利潤遠小於政府提供的補貼收入。因此,也有人提議,像劇院等帶有社會公益性質的文化類企業,在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將政府補貼視同主營業務進行確認,但目前應按准則要求計入營業外收入。
(八)稅務問題
1、公司業務及架構重組時的所得稅是否已經繳納完畢;(自然人股東交個人所得稅,企業參考財稅[2009]59號文件)
2、公司改制重組過程中涉及的增值稅、契稅是否已足額繳納;
3、公司有無為了避稅目的向關聯方轉移利潤的情況;
4、公司有無賬外賬、轉移利潤形成的小金庫;
5、成本是否與收入配比結轉;
6、所有交易是否真實,有無為取得增值稅發票而虛假購物;
7、有無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費用列入公司費用;
8、有無將應資本化的支出費用化;
9、所得稅扣除與新稅法要求是否一致,是否得到稅務局認可;
10、是否有未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11、稅收優惠是否合法,有無審批文件,審批級別是否和稅法要求相符。
12、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和資本公積,個人股東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目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7]198號)對資本公積及盈餘公積轉增股本是否徵收個人所得稅作了規定。第一條規定,股份制企業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轉增股本數額,不作為個人所得,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第二條規定,股份制企業用盈餘公積金派發紅股屬於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對個人取得的紅股數額,應作為個人所得征稅。備註:未查詢最新政策、法規!
目前,對有限責任公司按凈資產折股變更成股份有限公司個人股東的個人所得稅事項沒有明確文件規定。
實際上,縱觀所有法規,對於股改過程中留存收益轉增資本公積部分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都沒有明確的政策規定。實際上,各地政府對企業股份制改造過程中的涉及的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不完全一致,某些地方政府為鼓勵當地企業上市並做大做強,允許企業對上述個稅緩交或不交,而有些地方則嚴格徵收稅款。各地在此方面政策的把握尺度差異還是很大的。
對違規享有的地方性稅收優惠的,處理建議:
1、由主管稅務機關出文確認新三板企業沒有稅務違法行為且暫不徵收少繳的稅款
2、充分披露風險
3、由原股東承諾承擔有可能被追繳的稅款
「新三板」是指國家級高新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主要是為解決初創期高新技術企業股份轉讓及融資問題。新三板市場與深滬交易所都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隨著做市商制度的推出和個人投資者適當性標準的修訂,三板交易市場將會逐漸活躍起來,可以預見,新三板市場將是我國未來最具成長性和創新活力的市場。筆者曾參與一家新三板企業的掛牌審計。本文結合審計期間的體會談談審計應注意的問題。
(一)新三板審計需注意的外圍程序
1工商查詢程序。新進駐一個公司,要全面了解該公司的歷史沿革情況。如果僅聽公司介紹,從公司獲取資料是不夠全面的,而去工商局查詢,則可以將公司自設立以來的全部情況,包括各項變更資料等全部從第三方獲取,這樣的.證明力更強。
2.貸款卡查詢程序。這個程序一般是在銀行詢證的時候一並完成。有的公司沒有辦理銀行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此也未辦理貸款卡。通常,在一般審計過程中,企業提供說明並未辦理貸款卡之後,注冊會計師也就不會再要求去刷貸款卡取得企業信用報告,但在新三板業務中,對信息核查很嚴格,即使企業未辦理貸款卡,也會要求企業先行辦理貸款卡,然後去中國人民銀行取得企業信用報告。
3.房地產管理局和國土資源局的查詢程序。在企業有房產證和土地證原件的情況下,一般審計人員不需要去房地產管理局和國土資源局進行查詢,但是這個核查程序律師是一定會去的,審計人員是否需要和律師一起去,可以視項目的具體情況再做判斷。但是房屋土地的現場查看也就是盤點程序是不可省略的。
(二)新三板審計需重點關注的兩大問題
關於新三板審計,需重點關注兩個方面:一是關聯方披露的問題,二是高新技術企業的所得稅稅率問題。與一般審計報告的要求稍有不同,在新三板審計報告中,這兩個問題需反復與相關券商討論,才能最終定論。
首先,新三板的適用法規是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但是在關聯方披露方面則要求較高,應參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在財務報表附註中,披露關聯方一般是按照企業准則的認定標准,對於其他關聯方審計期中未發生關聯交易的則不予披露。
新三板審計報告中,關聯方披露則相對嚴格,應對所有關聯方予以披露,不論審計期是否有交易發生。例如甲公司無全資子公司,只有1家參股公司乙,在乙公司的占股比例7.08%。甲公司股東:A占股比例40%,B占股比例32%,C占股比例15%,D占股比例5%,E占股比例5%,F占股比例3%o A.B,C三人是一致行動人,審計期內,僅B與公司發生了交易。在附註的「關聯方及其交易」中需要披露哪些?筆者認為,應將所有未發生交易的關聯方均予以披露:存在控制的關聯方A.B,C;其他關聯方D,E,F以及公司監事、監事會主席、公司董事、參股公司乙、公司控制人任職董事或董事長的所有公司(包括公司控制人曾任職董事、董事長但現在已經注銷的公司)。
新三板業務中,在關聯方和關聯丈交易的確認問題方面,應避免遺漏關軍方,採用全面、謹慎界定關聯方、實質靡於形式等原則,即與主板原則趨同。
其次,關於高新技術企業的所得移稅率認定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加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有關問題的逗知》(國稅函[2009]203號)規定,企業耳得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高彩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頒發的高新技才企業證書後,可持「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其復印件和有關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頭申請辦理減免稅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後高新技術企業可按巧%的稅率進行所M稅預繳申報或享受過渡性稅收優惠。
例如2012年11月20日湖北省科學拉術廳對甲公司擬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邊行了公示。公示之日起15日內並無異議,甲公司雖尚未取得高新技術證書,但是已經收到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科技和創新後的高新技術獎勵1萬元。問題:甲公司是否可以於2012年執行15%的優惠稅率?
在一般審計中,對於雖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但是已過公示期並無異議,且已經收到高新技術獎勵的企業,一般情況下,2012年11月可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的發證日期也會在2012年11月,因此可以在2012年按照優惠稅率計算所得稅。但是新三板中,對於是否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這點上把關較為嚴格。甲公司需在2013年4月30日前提交所得稅匯算清繳,如在提交前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則無法在2012年按照優惠稅率計算所得稅。
第一部分 新三板常見的財務問題
一、收入、成本存在的問題
(一)收入確認按收付實現制;
(二)收入確認以開票時點確認;
(三)以發貨時點為收入確認時點;
(四)收入提前或者滯後,存在跨期等情形;
(五)收入確認原始憑證不完整;
(六)大額退貨處理不及時和不正確;
(七)成本不配比結轉;
(八)多計或者少計成本,調節毛利率。
二、收入和成本需要具備的基本要點
(一)真實的收入需具備以下幾個基本要點:
(1)要有購銷合同
(2)要有發票(增值稅、營業稅發票等)
(3)要有資金回款
(4)要有驗收或運費單據
(5)要有納稅申報表
(6)要繳納相應的稅款
(二)真實的成本需具備以下幾個基本要點:
(1)要有配比的原材料購進和消耗(含包裝物);
(2)購進原材料需開有增值稅發票;
(3)對重要和緊俏的原材料需預付款;
(4)購銷業務付款周期正常;
(5)要有倉管簽字的有數量金額的入庫單據;
(6)要有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的分配比例和實際支付憑證;
三、審計對策
(1)核實企業的收入確認原則,是否滿足企業會計准則的要求和符合企業自身情況;
(2)檢查銷售合同,合同條款是否與企業的收入確認原則矛盾,是否賬務處理存在和合同不一致的情況;
(3)獨立發函,函證交易額;
(4)重新檢查成本的計算過程,成本計算是否合理、真實;
(5)進行分析性復核,檢查毛利率與同行業相比差異情況,以及毛利率歷史變動情況;
(6)截止測試;
(7)結合應收賬款審計,檢查回款情況;
(8)檢查出庫單、發貨單、銷售發票、記賬憑證是否一致;
(9)檢查銷售退回情況,結合存貨盤點情況;
(10)結合銷售內部控制制度,核實收入是否存在重大風險;
(11)查詢前十大客戶的工商稅務資料以及經營情況,必要時走訪;
第二部分會計政策、會計估計中的常見問題
一、會計政策、會計估計中的常見問題
(一)折舊攤銷方法、年限、殘值率不當或經常變更;
(二)利息資本化不符合準則要求;
(三)在建工程轉固時點不當;
(四)固定資產後續支出資本化依據不足;
(五)開發支出資本化依據不足或者條件不充分;
(六)資本性支出與收益性支出劃分不準確;
(七)商譽、無形資產減值測試不正確;
(八)試生產成本計算隨意性;
(九)申報期變更會計政策或者會計估計;
二、審計對策:
(1)檢查董事會關於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審核批准文件,是否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的要求;
(2)重新計算折舊攤銷、減值准備等金額;
(3)取得相關文件證明資本化起止時點,重新核實賬面記錄是否正確;
(4)實地觀察在建工程情況,並詢問監理、生車車間人員等確定在建工程是否達到可使用狀態;
(5)檢查內部關於開發支出的真實性和合理性,並判斷企業資本化時點是否恰當;
第三部分新三板常見稅務問題
一、稅務常見問題
避稅甚至是偷稅
賬外賬
轉移利潤形成小金庫;
所得稅扣稅與稅法不一致;
個人所得稅未代扣代繳;
稅收優惠不合法;
向關聯方轉移利潤;
二、審計對策:
(1)核實企業產能,並根據車間生產記錄結合存貨盤點情況確認真正產銷量,重新計算流轉稅並進行補退稅;
(2)結合成本費用的付款情況重新計算成本費用的真實性,還原真實的利潤情況,補退所得稅;
(3)檢查稅收優惠的審批文件,檢查是否合法合規;
(4)檢查職工薪酬重新核實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情況;
(5)向關聯方采購銷售的,檢查關聯方采購銷售價格的公允性和交易的合理性;
第四部分新三板常見關聯交易問題
一、新三板常見關聯交易問題
目的及動機不當,不是正常的交易行為,存在調節利潤;
交易依據不充分,缺相關合同及確認;
定價不公允;
關聯方界定不完整;
會計處理不當;
交易程序不規范;
實質關聯方非關聯化;
二、審計對策
(1)獲取關聯方清單,實際控制人為個人的,獲取該個人的近親屬名單以及工作或者任職的企業等詳細情況;
(2)獲取關聯方交易的合理性說明及合同;
(3)對關聯方交易的公允性進行核實;
(4)與律師等其他中介機構討論潛在關聯方;
(5)結合內控制度檢查關聯交易的程序合規性;
(6)檢查關聯交易賬務處理是否正確;
❼ 什麼是新三板吖,新三板要怎麼做,新三板怎麼操作
道可特律師事務所介紹,公司從決定進入新三板、到最終成功掛牌,中間需要經過一系列的環節,可以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決策改制階段,企業下定決心掛牌新三板,並改制為股份公司;
第二階段為材料製作階段,各中介機構製作掛牌申請文件;
第三階段為反饋審核階段,為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與中國證監會的審核階段;
第四階段為登記掛牌結算,辦理股份登記存管與掛牌手續。
主要流程有:
1.尋找中介機構(2到3個月) ,掛牌新三板的中介包括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含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其中主辦券商是最核心的環節。選擇的標准:隸屬總部級別或大券商分公司級別的團隊,直接對接項目負責人,且該項目負責人有過成功掛牌2個以上的案例經驗。切忌找券商高管,以自上而下的方式推進。會計師和律師團隊最好由券商推薦,以最大化減少中介機構之間的協調成本。
2.券商及中介機構進場展開初步盡調(1個月),中介機構確定之後,一般由券商牽頭,會計師先行進場,對公司財務進行前期梳理和盡調。建議企業將最真實的情況展示給會計師,不要抱著僥幸心理隱瞞真相。中介機構是幫助企業解決問題的服務商,不是監管部門的處罰機構。會計師盡調之後,將發現的問題匯整,由券商項目負責人組織召開中介機構協調會,就會計師進場發現的問題進行討論,給出草擬方案,初定股改基礎日。
3.企業按照方案整改,中介機構貼身指導(3到5個月),就初步盡調的核心問題,券商、會計師、律師會同企業一起討論並解決,券商將起到核心作用,調整並敲定方案。企業能否掛牌新三板,這個環節往往最為關鍵。
4.完成股改,報送材料(4個月),企業問題整改完畢,就可以進行股份制改造。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評估師出具評估報告,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券商進場並完成申報資料的製作。之後,通過券商內核,正式報送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
5.反饋及掛牌(2到3個月),材料報送後1個月內,監管部門會針對公司的特殊問題出具反饋意見,要求企業和各中介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反饋回復。這段時間的工作一般比較緊張,通常的做法是第一周時間內各中介機構合力回復反饋答案;第二周定稿、過券商內核、走流程、用印蓋章。需要券商負責人對時間及各機構有很強的統籌協調能力。最後,監管部門出具同意掛牌的函,由企業完成證券登記後,即可在新三板掛牌交易。
新三板上市各個階段要求與工作如下:
(一)決策改制階段
決策改制階段的主要工作為企業下定改制掛牌的決心,選聘中介機構,中介結構盡職調查,選定改制基準日、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
根據掛牌上市規則,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1)依法設立,是指公司依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並已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2)存續兩年是指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3)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整體變更不應改變歷史成本計價原則,不應根據資產評估結果進行賬務調整,應以改制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額為依據摺合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報財務報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於改制基準日。
有限公司整體變更股份公司的基本流程:
整體變更後設立的股份公司應達到以下基本要求:
(1)形成清晰的業務發展戰略目標;
(2)突出主營業務,形成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發展的能力;
(3)避免同業競爭,減少和規范關聯交易;
(4)產權關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礙;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礎,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經理層規范運作;
(6)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做到資產完整、人員獨立、財務獨立、機構獨立、業務獨立;
(7)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會計核算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等法規、規章的要求;
(8)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能夠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和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此外,企業申請新三板掛牌,還需要根據《公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章程必備條款》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則對股份公司的相關要求,會在後續工作中落實。
(二)材料製作階段
材料製作階段的主要工作包括:(1)申請掛牌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新三板掛牌的相關決議和方案;(2)製作掛牌申請文件;(3)主辦券商內核;(4)主辦券商推薦等主要流程。主要工作由券商牽頭,公司、會計師、律師配合完成。
(三)反饋審核階段
反饋審核階段的工作主要是交易所與證監會的審核階段,大約會在45天-60天左右;中介結構會根據情況進行反饋。反饋審查的工作流程如下:
1、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接收材料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設接收申請材料的服務窗口。申請掛牌公開轉讓、股票發行的股份公司(以下簡稱申請人)通過窗口向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提交掛牌(或股票發行)申請材料。申請材料應符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申請文件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等有關規定的要求。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申請材料的齊備性、完整性進行檢查:需要申請人補正申請材料的,按規定提出補正要求;申請材料形式要件齊備,符合條件的,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出具接收確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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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新三板上市財務要求有哪些
新三板上市財務要求:
1、財務要嚴格遵守新三板上市的財務制度規范。
2、為企業量身定做工作方案和掛牌計劃,協助企業完成改制並設立股份企業,協助企業申請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協助企業配股融資工作,並且在企業掛牌成功後等後續工作。
❾ 新三板掛牌各階段有什麼要求
1、形成清晰的業務發展戰略目標;
2、突出主營業務,形成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發展的能力;
3、避免同業競爭,減少和規范關聯交易;
4、產權關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礙;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礎,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經理層規范運作;
6、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做到資產完整、人員獨立、財務獨立、機構獨立、業務獨立;
7、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會計核算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等法規、規章的要求;
8、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能夠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和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此外,企業申請新三板掛牌,還需要根據《公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章程必備條款》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則對股份公司的相關要求,會在後續工作中落實。
材料製作階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申請掛牌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新三板掛牌的相關決議和方案;
(2)製作掛牌申請文件;
(3)主辦券商內核;
(4)主辦券商推薦等主要流程,主要工作由券商牽頭,公司、會計師、律師配合完成。
❿ 新三板部門規章 行政規范性文件 業務規則怎麼理解
1.會計部門規章:由財政部制定,並由財政部部長簽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辦法。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
《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2.會計規范性文件:主管全國會計工作的國務院財政部門以文件形式印發的制度辦法。
《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財政部與國家檔案局聯合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