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如何申辦新三板上市,申請條件及相關規定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申請新三板上市的流程:
申請新三板掛牌流程,須與主辦券商簽訂推薦上市流程協議,作為其推薦主辦券商向協會進行推薦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請新三板上市流程主要包括:
新三板上市流程一、擬上市的有限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革,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請在新三板掛牌的主體須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故尚處於有限公司階段的擬掛牌公司首先需要啟動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值整體折股變更為股份公司。
新三板上市流程二、主辦券商對擬上市股份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編制推薦掛牌備案文件,並承擔推薦責任。主辦券商推薦非上市公司股份掛牌新三板時,應勤勉盡責地進行盡職調查,項目小組應與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協調配合,完成相應的審計和法律調查工作後,對擬新三板上市公司歷史上存在的諸如出資瑕疵、關聯交易、同業競爭等重大問題提出解決方案,製作備案文件等申報材料。
新三板上市流程三、主辦券商應設立內核機構,負責備案文件的審核。主辦券商不僅應設立專門的項目小組,負責盡職調查,還應設立內核機構,負責備案文件的審核,發表審核意見。主辦券商根據內核意見,決定是否向協會推薦該公司新三板上市。決定推薦的,應出具推薦報告,並向協會報送備案文件。
新三板上市流程四、通過內核後,主辦券商將備案文件上報至中國證券業協會審核。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審查主辦券商報送的備案文件並做出是否備案的決定。證券業協會決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書並對備案文件進行審查,若有異議,則可以向主辦券商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饋意見,由主辦券商答復;若無異議,則向主辦券商出具備案確認函。
准入門檻
合格投資者:
1、自然人
(1)客戶賬戶內前一交易日日終資產總值(含資金、證券、基金、券商理財)在500萬以上;
(2)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含新三板交易經驗)。
2、一般法人
注冊資本在人民幣500萬以上的法人或實繳出資總額在人民幣500萬以上的合夥企業。
3、特殊法人
集合信託計劃、證券投資基金、銀行或券商理財產品、其他監管部門認可的產品或資產。
受限投資者:
公司掛牌前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已參與新三板交易的股東。
新三板上市--網路
Ⅱ 個人怎麼參與新三板投資
個人投資者參與新三板:
1)直接參與方式
需具備以下條件:
a. 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在滬深交易所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b. 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而機構投資者要想參與掛牌公司轉讓,則必須是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的法人機構;或是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以上的合夥企業。
2)間接參與方式
券商自營資金、資管產品和公募基金產品可以投資新三板。投資者藉助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便可曲線投資新三板。
直接投資參與流程
1)開戶:需開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主辦券商屬下營業網點均可辦理開戶事項。
2)委託:股份報價轉讓的委託分為報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兩類。每筆委託的股份數量應不低於3萬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3萬股時可一次性報價賣出。
3)成交:實行成交確認委託配對原則,即報價系統僅對成交約定號、股份代碼、買賣價格、股份數量四者完全一致,買賣方向相反,對手方所在報價券商的席位號互相對應的成交確認委託進行配對成交。
4)交割:股份過戶和資金交收採用逐筆結算的方式辦理,股份和資金T+1日到賬。
Ⅲ 新三板開通條件是什麼
新三板掛牌上市的條件\x0d\x0a \x0d\x0a(一)對掛牌公司的要求\x0d\x0a \x0d\x0a申請掛牌新三板的條件非上市公司申請股份在代辦系統掛牌,須具備以下條件:\x0d\x0a非上市公司申請股份在代辦系統掛牌,須具備以下條件:\x0d\x0a\x0d\x0a1、企業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x0d\x0a\x0d\x0a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x0d\x0a\x0d\x0a3、企業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x0d\x0a\x0d\x0a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x0d\x0a\x0d\x0a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x0d\x0a\x0d\x0a6、監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x0d\x0a\x0d\x0a(二)對主辦券商的要求\x0d\x0a \x0d\x0a證券公司從事非上市公司股份報價轉讓業務,應取得證券業協會授予的代辦系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目前,全國共有29家券商取得了主辦券商業務資格。\x0d\x0a \x0d\x0a主辦券商推薦非上市公司股份掛牌,應勤勉盡責地進行盡職調查和內核,認真編制推薦掛牌備案文件,並承擔推薦責任。主辦券商應針對每家擬推薦的公司設立專門項目小組,負責開展盡職調查,製作掛牌轉讓備案文件,督促掛牌公司進行真實、准確、完整的信息披露等工作。主辦券商應設立內核機構,負責備案文件的審核,並對下述事項發表審核意見:項目小組是否已按照盡職調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對擬推薦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該公司擬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規則的要求;是否同意推薦該公司掛牌。\x0d\x0a \x0d\x0a(三)對備案文件的要求\x0d\x0a \x0d\x0a主辦券商同意推薦公司掛牌的,應當向證券業協會報送有關備案文件,主辦券商應承諾有充分理由確信備案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x0d\x0a \x0d\x0a備案文件應包括兩個部分,即要求披露的文件和不要求披露的文件:\x0d\x0a \x0d\x0a1、要求披露的文件\x0d\x0a \x0d\x0a具體包括:《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及其附錄(《公司章程》、《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試點資格確認函》)和《推薦報告》。\x0d\x0a \x0d\x0a2、不要求披露的文件\x0d\x0a \x0d\x0a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股份報價轉讓的申請文件,具體包括:公司及其股東對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承諾書、公司向主辦券商申請股份報價轉讓的文件、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有關股份報價轉讓的決議及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處理有關事宜的決議、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股東名冊及股東身份證明文件、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名單及其持股情況、主辦券商和公司簽訂的推薦掛牌協議。另一類是主辦券商及其他中介機構的內部文件、確認函及資質證明等文件,具體包括: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報告及工作底稿、內核工作底稿、內核會議記錄及內核專員對內核會議落實情況的補充審核意見、主辦券商推薦備案內部核查表、主辦券商自律說明書;公司全體董事、主辦券商及相關中介機構對備案文件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的承諾書;相關中介機構對納入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的由其出具的專業報告或意見無異議的函;主辦券商業務資格證書、注冊會計師及所在機構的執業證書復印件;主辦券商對推薦掛牌備案文件電子文件與書面文件保持一致的聲明。\x0d\x0a \x0d\x0a(四)對信息披露的要求\x0d\x0a \x0d\x0a1、基本要求\x0d\x0a \x0d\x0a掛牌公司及其董事和信息披露相關責任人應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准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推薦主辦券商負責指導和督促所推薦掛牌公司規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對其信息披露文件進行形式審查。公司股份掛牌轉讓前,至少應當披露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股份掛牌轉讓後,至少應當披露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臨時報告。另外,鼓勵掛牌公司參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標准,自願進行更為充分的信息披露。\x0d\x0a \x0d\x0a2、掛牌前的信息披露\x0d\x0a \x0d\x0a掛牌報價轉讓前,掛牌公司應披露《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及其附錄。推薦主辦券商應在掛牌公司披露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的同時披露推薦報告。\x0d\x0a \x0d\x0a3、持續信息披露\x0d\x0a \x0d\x0a(1)年度報告。掛牌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年度報告。掛牌公司年度報告中的財務報告必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x0d\x0a \x0d\x0a(2)半年度報告。掛牌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的財務報告可以不經審計,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擬在下半年進行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或彌補虧損的;擬在下半年進行定向增資的;中國證券業協會認為應當審計的其他情形。\x0d\x0a \x0d\x0a(3)掛牌公司可在每個會計年度前三個月、九個月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自願編制並披露季度報告,但掛牌公司第一季度季度報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早於上一年度年度報告的披露時間。\x0d\x0a \x0d\x0a(4)臨時報告。掛牌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報價日內向推薦主辦券商報告並披露: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發生或預計發生重大虧損、重大損失;合並、分立、解散及破產;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重大資產重組;重大關聯交易;重大或有事項,包括但不限於重大訴訟、重大仲裁、重大擔保;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董事長或總經理發生變動;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正常經營活動受影響;因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調查或受到行政處罰;涉及公司增資擴股和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事項;推薦主辦券商認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項。此外,掛牌公司有限售期的股份解除轉讓限制前一報價日,掛牌公司應發布股份解除轉讓限制的公告。\x0d\x0a\x0d\x0a新三板掛牌上市的程序\x0d\x0a \x0d\x0a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上市的過程,大致分為以下幾個階段:\x0d\x0a \x0d\x0a(一)盡職調查階段\x0d\x0a \x0d\x0a在此階段,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要進駐擬掛牌企業,對企業進行初步的盡職調查後,討論、確定重大財務、法律等問題的解決方案、股份公司設立前的改制重組方案及股份公司設立方案,確定掛牌工作時間表。\x0d\x0a \x0d\x0a主辦券商及律師事務所應當建立盡職調查工作底稿制度,對擬掛牌企業的財務狀況、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結構及合法合規事項進行詳細的盡職調查,並在盡職調查完成後出具盡職調查報告,對下列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情況及持股數量;公司的獨立性;公司治理情況;公司規范經營情況;公司的法律風險;公司的財務風險;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是否符合掛牌條件。\x0d\x0a \x0d\x0a(二)改制重組階段\x0d\x0a \x0d\x0a企業改制重組是掛牌上市的關鍵環節,改制重組是否規范直接決定了企業能否在新三板成功掛牌。企業改制重組涉及管理、財務、法律等諸多問題,需要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共同參與方能圓滿完成。\x0d\x0a \x0d\x0a公司在改制重組過程中應遵循以下五個基本原則:形成清晰的業務發展戰略目標,合理配置存量資源;突出主營業務,形成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發展的能力;避免同業競爭,規范關聯交易;產權關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礙;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礎,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經理層的規范運作。具體而言,此階段主要工作有:\x0d\x0a \x0d\x0a1、進行股權融資\x0d\x0a \x0d\x0a擬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多數為規模較小,處於成長期的高科技企業,通過銀行貸款等債權融資方式,獲得企業發展亟需的資金往往較為困難,股權融資成為企業解決資金瓶頸、實現快速發展的必然選擇。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後,不僅知名度和信譽得到提升,而且股權的流通性增強,這些都為企業在掛牌前引入戰略投資者創造了機遇,有利於解決困擾擬掛牌企業發展的資金問題。\x0d\x0a \x0d\x0a2、通過股權結構調整、業務重組及組織架構整合,突出主營業務,形成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發展的能力,規范關聯交易,解決同業競爭。\x0d\x0a \x0d\x0a3、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並保證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形成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x0d\x0a \x0d\x0a4、設立股份公司\x0d\x0a \x0d\x0a擬掛牌企業多為有限責任公司,只有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在新三板掛牌上市。為了盡快實現掛牌上市,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時的經營業績連續計算問題成為關鍵,即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存續期滿兩年方可在新三板掛牌轉讓。折股依據是「賬面凈資產值」而非經評估後的凈資產,而且整體變更時不能增加股本和引入新股東,否則公司存續期間不能連續計算。\x0d\x0a \x0d\x0a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大致程序如下:(1)發起人簽署《發起人協議》,約定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方案及公司其他重大事項;(2)先後召開董事會會議及股東會會議,做出全體董事或股東一致同意按《發起人協議》的約定將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的決議;(3)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進行審計、評估及驗資;(4)召開股份公司創立大會,審議通過有限公司整體變更設立股份公司的議案,審議通過《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選舉股份公司首屆董事會及首屆監事會的成員,審議通過關於授權股份公司董事會辦理與股份公司設立有關事宜的決議;(5)辦理工商登記,領取股份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涉及國有資產及外商投資的,須事先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x0d\x0a \x0d\x0a(三)推薦掛牌階段\x0d\x0a \x0d\x0a各中介機構應當出具《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備案材料,擬掛牌企業應當獲得有關主管部門的試點資格確認函。\x0d\x0a \x0d\x0a主辦券商內核機構召開內核會議,對備案文件進行審核並形成內核意見,主辦券商根據內核意見決定是否向證券業協會推薦公司掛牌,決定推薦的,出具推薦報告,並向證券業協會報送備案文件。\x0d\x0a \x0d\x0a協會收到備案文件後,對下列事項進行審查:備案文件是否齊備;主辦券商是否已按照盡職調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對所推薦的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該公司擬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規則的要求;主辦券商對備案文件是否履行了內核程序。協會對備案材料審查無異議,自受理之日起50個工作日內向推薦主辦券商出具備案確認函。\x0d\x0a \x0d\x0a(四)股份掛牌前准備階段\x0d\x0a \x0d\x0a公司股份正式掛牌前,應當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簽訂證券登記服務協議,辦理全部股份的集中登記。投資者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應當託管在主辦券商處。初始登記的股份,託管在推薦主辦券商處。主辦券商應將其所託管的非上市公司股份存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x0d\x0a \x0d\x0a掛牌報價轉讓前,掛牌公司應披露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及其附件(包括《公司章程》、《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試點資格確認函》),推薦主辦券商應在掛牌公司披露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的同時披露推薦報告。
Ⅳ 開通新三板的條件
開通新三板需要2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以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為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或者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
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拓展資料】
說一下新三板是什麼
新三板主要分為基礎層、創新層和精選層。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全國股轉系統」,俗稱「新三板」)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繼上交所、深交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也是我國第一家公司制運營的證券交易場所。
根據全國股轉公司最新規定,全國股轉系統設置基礎層、創新層和精選層,符合不同條件的掛牌公司分別納入不同市場層級管理。同時,根據風險匹配原則,為各市場參與的投資者設置不同的准入標准。
一、一類合格投資者,基礎層、創新層、精選層
1.開通前十個交易日至前一天期間每天的資產不低200萬元(含200萬)。
2.開通前三十個交易日至前十一個交易日期間,資產大於100萬的天數不少於5天(不含5天)。
二、二類合格投資者,精選層創新層
1.開通前時個交易日至前一天期間每天的資產不低於150萬元(含150萬)。
2.開通前三十個交易日至前十一個交易日期間,資產大於100萬的天數不少於5天(不含5天)。
三、三類合格投資者,精選層
1.開通前十個交易日至前-天期間每天的資產不低100萬元(含100萬)。
2.開通前三十個交易日至前十一個交易日期間,在我司的資產大於100萬的天數不少於5天(不含5天)以上三種類型都需要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且風險承受能力等級為積極性、激進型。總的來說只要你有100萬就可以開通新三板了。
Ⅳ 新三板投資者有什麼要求 新三板投資者有哪些條件
個人投資新三板的條件在經濟能力和投資經驗上有限制。
1,需要2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以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為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或者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
2.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Ⅵ 開新三板賬戶需要什麼條件條件,怎麼開
新三板開戶條件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公眾市場,但由於大多數掛牌企業仍處於創業或快速成長階段,投資風險相對較大。為防止風險外溢,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了比較嚴格的投資者准入制度,只有符合適當性要求的投資者才被允許參與掛牌證券買賣。
(一)機構投資者新三板開戶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才能參與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證券買賣:
一是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二是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三是集合信託計劃、證券投資基金、銀行理財產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以及由金融機構或者相關監管部門認可的其他機構管理的金融產品或資產,可以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
(二)個人投資者新三板開戶條件
須具備下列條件,才能進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參與掛牌證券買賣:
一是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3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二是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股轉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此外,對於參與掛牌企業定向發行的投資者,其范圍還可包括以下機構或人員:掛牌企業股東、掛牌企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員工等。不過,此類投資者若不符合前述機構或自然人投資者適當性標准,則只能買賣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掛牌公司股票。
你好,現在交易所嚴查券商的墊資開戶服務,只能自己想辦法湊夠500萬資產再開戶吧。另外新三板風險極大。
機構投資者需滿足:
1.注冊資本大於等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或實繳出資總額大於等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2.集合信託計劃、證券投資基金、銀行理財產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以及由金融機構或者相關監管部門認可的其他機構管理的金融產品或資產,可以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
新三板用的賬戶還是普通的證券賬戶,只是在原來的基礎山更增加了許可權,他不是獨立的證券賬戶。就像開創業板一樣,個人投資者只能購買400開頭的三板股票。開通許可權只需要帶股東賬戶卡和身份證到券商櫃台辦理就可以了。國信證券為資格券商
費用一般是1.5-1.8萬,需要有兩年炒股的經驗, 500萬在賬上放一晚,第二天開戶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關於新三板掛牌企業轉IPO的關注問題,提供以下幾條,僅供參考:
1、審核標准存在差異是否符合IPO條件
雖然新三板公司也會進行一系列的規范,但是新三板與IPO兩個板塊的規則、審核尺度存在不少差異,核查細致程度尤其是早期掛牌公司有所不同,團隊及投入力量也有所不同,總體來講IPO的要求更加嚴格。 除發行條件外,下列審核要點新三板與IPO之間在審核方面存在明顯的差異:同業競爭、關聯交易、資金往來、對賭協議、出資瑕疵、集體資產量化確權、社保繳納、財務核查等。
因此在申報IPO過程中,由於各類原因可能導致新三板公司的規范程度達不到IPO要求、前後信息披露不一致或信息披露存在遺漏等等,因此項目組需要關注兩者之間的銜接,是否達到IPO的審核要求,前後是否存在重大或實質差異,尤其是要關注是否影響當時新三板的掛牌條件、是否違規、甚至是否影響IPO條件,並提前做好合理解釋等方面的工作。
2、財務指標的對比性問題
新三板掛牌盡管也會進行財務規范,但是規范的深度和廣度明顯存在差異,並且由於各種原因新三板企業可能會存在一定的財務調整的情形(比如粗略計算財務指標、隱藏利潤虛增成本、存貨盤點流於形式等)。如果這樣,那麼後續IPO的審計報告可能會與新三板的審計報告在銜接上存在一定的問題。
3、核查和信息披露的口徑問題
新三板掛牌企業要進行一系列的整改和規范措施,但是這樣的處理有可能與IPO的標准有著一定的差異,這就導致後續IPO披露的口徑和內容與以前的內容存在差異。最典型的比如:財務數據調整問題(前面提到)、歷史沿革披露問題、業務模式描述問題等。
4、信息披露的疏漏或不一致的情形
在新三板掛牌過程中,有可能會因為企業規范意識不強導致某些信息不能及時披露,那麼就有可能在IPO的時候重新發現,那麼這就導致可能存在信息披露疏漏的問題。
5、解決問題不合理或者不徹底
在新三板掛牌過程中,由於各種原因可能會存在某些問題解決的不合理的情形,比如股轉轉讓的價格問題、資產收購的價格以及程序問題、對賭協議的問題等
6、做市商以及國有股轉持問題
在新三板的做市商中,絕大部分是國有企業,那麼如果企業IPO會存在國有股轉持的問題,這時候做市商的第一選擇甚至唯一選擇就是轉讓股權退出企業,而可能因為各種因素耽誤不少的時間。
7、企業以及股東承諾問題
在新三板掛牌的時候,在某些問題的解決上可能由企業或者實際控制人出具了承諾並且存在期限,如果到期承諾沒有履行那麼也是一個不小的問題。最典型的比如在某些企業中存在解決同業競爭問題的承諾:對於新三板掛牌時出具同業競爭等承諾或解決措施、尤其是存在時限要求的,要關注是否已落實或解決,做到在誠信方面不減分。
8、股東超過200人問題
在新三板的過程中,股東超過兩百人在非公部審核之後可以掛牌,那麼在IPO的過程中還是需要省級人民 *** 根據指引4號逐一進行確認並兜底承擔責任。掛牌公司股東超過200人,目前只要掛牌公司及時發布股東超200人的提示性公告即可,無需履行其他程序。
9、股份交易的合規性問題
對於採用協議轉讓的,掛牌後至協議轉讓期間的股權轉讓,亦需比照IPO要求對股權轉讓相關情況進行核查。 在新三板掛牌過程中,可能會存在頻繁或者零星的股份交易,而有些交易可能存在價格不合理、交易方不符合適當性規定等情形,這也是需要關注的問題。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7年專注股改一件事。
你好,現在證監會對墊資開戶查的非常嚴,賬戶不滿500萬資產,券商是不會給你開戶的,這個跟費用沒關系。
具有股票投資或者其他金融產品2年的經歷,你名下最近一段時間金融資產在500W以上。滿足這2個條件可以開戶。
個人投資者需要賬戶資金500萬且開戶交易滿兩年,機構投資者需要滿足注冊資本500萬以上。專業投資者不受限制
新三板上的優質企業只要在新三板掛牌滿兩年,並且符合上主板、創業板的上市條件,便可直接通過新三板綠色通道直接從新三板轉板至主板創業板。無需經過IPO六年審核制,大大的加快了上市企業的上市速度。目前新三板轉板機制還在進一步研究中,並沒有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