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票市場 > 科創板分拆上市跟投

科創板分拆上市跟投

發布時間:2023-02-21 05:52:42

① 公司ipo不一起上市的子公司審查什麼

導讀:9月25日,遼寧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大生物」),順利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2020年第80次審議會議審核。IPO過會後,其也成為自2019年12月12日《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出台後,國內滬深兩市首單分拆上市過會的公司。本文借成大生物成為國內「A拆A」的第一股深入分析《若干規定》及拆分上市。

01

國內「A拆A」的第一股

成大生物專注於人用疫苗研發、生產和銷售,2017年-2018年公司的人用狂犬病疫苗產品銷量連續兩年列全球第一名。公司核心產品包括人用狂犬病疫苗及乙腦滅活疫苗,其乙腦滅活疫苗為目前中國唯一在售的國產乙腦滅活疫苗產品。

成大生物是上市公司遼寧成大(600739.SH)旗下子公司,遼寧成大持有其超6成股權。成大生物的科創板IPO申請,於2020年5月8日獲上交所受理,此後進展順利,在此次IPO過會後,將會成為自2019年12月12日《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出台後,國內「A拆A」的第一股,成為滬深兩市首單分拆上市過會的公司。

隨著資本市場改革提速,尤其是科創板和注冊制下創業板整體表現好於大盤,越來越多的企業會選擇已實施注冊制的創業板和科創板作為分拆上市的目的地,這也使得A股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熱度漸漲。

自去年底《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發布以來,截至目前,已有40多家上市公司宣布擬分拆上市計劃,滬深兩市共有42家企業發布分拆子公司登陸A股的預案,其中31家發布正式分拆預案,11家公告稱,已經獲得董事會授權,啟動了分拆上市的前期籌備工作。具體來看,5家選擇將子公司分拆至科創板上市,其中1家將於9月25日上會,4家處於已問詢階段;1家選擇上交所主板上市,目前進入已反饋階段;1家選擇在創業板上市,目前處於已問詢階段。

從上市板塊來看,上述42家公司中,12家未披露子公司具體上市板塊。30家上市標地明確的公司中,17家選擇了創業板,10家選擇了科創板,還有3家計劃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可見創業板和科創板依舊是分拆上市的熱門板塊。

在市場愈加傾向拆分上市的大環境下,有必要了解拆分上市的一系列法律規定和審核關鍵。

02

分拆上市概念

上市公司分拆,是指上市公司將部分業務或資產,以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子公司)的形式,在境內外證券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或實現重組上市的行為。而「A拆A」是指在A股上市的公司分拆子公司在A股市場上市。

換而言之,分拆上市是指母公司將部分業務或某個子公司從母公司中獨立出來進行IPO。分拆上市中,母公司通過將其在子公司中所擁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給現有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的經營從母公司的經營中分離出去,最終實現兩家公司的獨立上市。

03

分拆上市為何越加受到市場青睞?

分拆上市是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一種重要方式,有利於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進一步實現業務聚焦、提升專業化經營水平,也有助於進一步提升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估值。

對上市公司來說,分拆上市有助於緩解上市公司資金壓力;母子公司分拆是一種雙贏的舉措。一般情況下,母公司會選擇盈利能力較強的資產做分拆上市,來保證股票發行和融資過程更順利,分拆上市對母子公司理順業務架構、拓寬融資渠道、優化公司治理等具有積極作用。子公司盈利能力和成長空間得到市場認可,母公司因持有其股份,估值也水漲船高。

與此同時,分拆上市有助於資本市場更好解讀公司價值。分拆上市可以更好地理解公司各業務,有更多機會聚焦於不同的業務板塊,同時也給部分上市金融機構更多的業務機會。分拆上市最大的意義不是再造一個殼,而是上市公司作為孵化平台,涌現出更多有想像力的新業務、新板塊。分拆後,原本混同的業務可以被獨立評價,避免相互干擾,對原本不透明的子公司,市場可以獲得更加全面的財務和業務信息,從而對母子公司的股票機製作出正確評估。

分拆上市有助於子公司更好地在資本層面激勵管理層,有助於上市公司體內的存量優質資產和業務獲得獨立上市平台,在股權融資、管理層激勵等方面獲得更直接、有效的支持,從而加速發展壯大。

另外,分拆上市還可以引入不同性質的投資者,協助國企混改。一方面,上市公司通過分拆所屬子公司申請IPO獨立上市,可以為資本市場輸送優質的上市資源,從市場入口優化資源。另一方面,通過分拆,也可以不走IPO的道路,可以和現在市場上現有上市企業進行資產重組,那麼通過資產重組,幫助一些質地不算太好、不是太優良的公司提質增效、脫胎換骨,盤活上市公司存量。

在當前背景下,分拆上市有利於公司理順業務架構,拓寬融資渠道,獲得合理估值,完善激勵機制,對更好地服務科技創新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分拆上市在中長期可能對公司經營產生積極影響。分拆上市可以幫助母子公司集中於核心業務、提高子公司估值水平、增強融資能力、引入戰略投資者、實施管理層股權激勵。分拆上市事件在短期內存在顯著的公告效應,超額收益明顯。

有動力進行分拆上市的公司有以下幾種類型:第一,公司資產龐大、業務多元,存在一定債務壓力,旗下擁有盈利能力強、處在成長期的子公司;第二,孵化型平台公司,例如騰訊,股權投資組合分布社交、娛樂、金融支付、電商、教育等領域,子公司上市後,母公司可以選擇退出持股、獲取投資收益;第三,有國企改革訴求的公司,例如混改重點行業電力、鐵路、石油、軍工等。

04

分拆上市法律變革

A股分拆上市歷經了很長的一段政策不明朗的時期。2004年出台了《關於規范境內上市公司所屬企業到境外上市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67號文),A股分拆至境外上市有了法規支持。2010年,參照證監發67號文進行窗口指導意見監管,首次提出A股可分拆至創業板上市。至此到2019年以前,只有零星的分拆案例,且主要是參股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剝離後上市。

2019年12月13日,隨著證監會正式發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A股分拆上市通道就此開啟,改變了此前政策不明朗的狀況,明確了滿足一定條件的A股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以直接分拆上市。

《若干規定》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明確分拆條件,規范分拆流程,強化中介機構職責等。值得一提的是,對比2019年8月的徵求意見稿,其中四大調整最為搶眼:一是將盈利門檻從三年凈利潤累計不超過10億元調降至6億元;二是允許最近三年內使用募資規模不超過子公司凈資產10%的子公司分拆上市;三是將子公司董事、高管持股比例上限調高到30%;四是修改了有關同業競爭的表述,以適應不同板塊安排。

在《若干規定》發布的同時,證監會表示,要加強對分拆行為的全流程監管,嚴厲打擊「忽悠式」分拆、虛假分拆、炒作分拆概念等市場亂象,以及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

《若干規定》的推出,使得分拆後的上市公司「經營更加專業、信息更加透明、估值更加合理」。經營方面,分拆後的母公司更加專注於自己更擅長的領域,業務更加聚焦有利於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信息披露方面,上市公司分拆後成為兩家獨立的上市公司,分別需進行獨立的信息披露。估值方面,分拆避免了業務混同為上市公司帶來的估值難、估值不合理問題。

此外,為防範分拆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信披違規、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若干規定》明確證監會將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充分抑制「忽悠式」分拆、借分拆概念炒作等市場亂象。

最近,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2020年9月23日主持召開國常會,強調推動上市公司做優做強,支持優質企業上市。其中特別提到了要健全上市公司資產重組、收購和分拆上市等制度。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資、發債等制度。

05

《若干規定》法律規定

《若干規定》明確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七大條件

為保障上市公司分拆後具備獨立上市地位,《若干規定》要求上市公司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和規范運作水平,分拆後母公司與子公司符合證監會、證券交易所關於獨立性的基本規定,上市公司如擬實施境內分拆上市需滿足七項具體要求,涉及上市年限、盈利門檻、拆出資產規模等,保障上市公司留有足夠的業務和資產支持其獨立上市地位。

《若干規定》規定上市公司分拆原則上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內上市已滿3年。

(二)上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且最近3個會計年度扣除按權益享有的擬分拆所屬子公司的凈利潤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累計不低於6 億元人民幣(本規定所稱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值計算)。

(三)上市公司最近1個會計年度合並報表中按權益享有的擬分拆所屬子公司的凈利潤不得超過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的50%;上市公司最近 1 個會計年度合並報表中按權益享有的擬分拆所屬子公司凈資產不得超過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的30%。

(四)上市公司不存在資金、資產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佔用的情形,或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重大關聯交易。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36個月內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12個月內未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五)上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內發行股份及募集資金投向的業務和資產,不得作為擬分拆所屬子公司的主要業務和資產,但擬分拆所屬子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使用募集資金合計不超過其凈資產10%的除外;上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內通過重大資產重組購買的業務和資產,不得作為擬分拆所屬子公司的主要業務和資產。所屬子公司主要從事金融業務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該子公司上市。

(六)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聯方持有擬分拆所屬子公司的股份,合計不得超過所屬子公司分拆上市前總股本的 10%;上市公司擬分拆所屬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關聯方持有擬分拆所屬子公司的股份,合計不得超過所屬子公司分拆上市前總股本的30%。

(七)上市公司應當充分披露並說明:本次分拆有利於上市公司突出主業、增強獨立性。本次分拆後,上市公司與擬分拆所屬子公司均符合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關於同業競爭、關聯交易的監管要求,且資產、財務、機構方面相互獨立,高級管理人員、財務人員不存在交叉任職,獨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嚴重缺陷。

二、上市公司分拆的信息披露和決策程序要求

(一)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分拆,應當參照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有關規定,充分披露對投資者決策和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所有信息。

(二)充分披露分拆的影響、提示風險。上市公司應當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分拆的目的、商業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拆對各方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債權人和其他利益相關方的影響;分拆預計和實際的進展過程、各階段可能面臨的相關風險,以及應對風險的具體措施、方案等。

(三)董事會應切實履職盡責。董事會應當就所屬子公司分拆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是否有利於維護股東和債權人合法權益,上市公司分拆後能否保持獨立性及持續經營能力,分拆形成的新公司是否具備相應的規范運作能力等做出決議。

(四)股東大會應逐項審議分拆事項。股東大會應當就董事會提案中有關所屬子公司分拆是否有利於維護股東和債權人合法權益、上市公司分拆後能否保持獨立性及持續經營能力等進行逐項審議並表決。

(五)嚴格執行股東大會表決程序。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就分拆事項作出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且經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擬分拆所屬子公司安排持股計劃的,該事項應當由獨立董事發表專項意見,作為獨立議案提交股東大會表決,並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中小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六)聘請財務顧問審慎核查、持續督導。上市公司分拆的,應當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律師事務所、具有相關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就分拆事項出具意見。獨立財務顧問應當具有保薦機構資格,履行以下職責:一是對上市公司分拆是否符合本規定、上市公司披露的相關信息是否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等,進行盡職調查、審慎核查,出具核查意見,並予以公告;二是在所屬子公司在境內上市當年剩餘時間及其後一個完整會計年度,持續督導上市公司維持獨立上市地位,並承擔下列工作:

1.持續關註上市公司核心資產與業務的獨立經營狀況、持續經營能力等情況;

2.針對所屬子公司發生的對上市公司權益有重要影響的資產、財務狀況變化,以及其他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要信息,督導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持續督導工作結束後,自上市公司年報披露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出具持續督導意見,並予以公告。

三、加強對上市公司分拆的監管

(一)持續完善上市公司分拆配套制度。一是上市公司分拆,涉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應當遵守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關於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承銷等相關規定;涉及重組上市的,應當遵守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規定。二是證券交易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確立的原則,逐步完善有關業務規則,依法依規嚴格監管,督促上市公司及相關各方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所在地證監局應當就上市公司是否符合本規定第一條規定的相關條件進行專項核查,並出具持續監管意見。

(二)依法追究違法違規行為的法律責任。上市公司及相關各方未按照本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披露分拆相關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對上市公司、有關機構及其相關責任人員依法採取監管措施、追究法律責任。對利用上市公司分拆從事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證券違法行為的,中國證監會將依法嚴厲打擊,嚴格追究相關主體法律責任。

06

分拆上市基本程序

根據目前的監管法律法規,分拆上市項目的上市公司及其擬分拆所屬子公司需按以下基本程序進行分拆上市:

1.上市公司

(1)信息披露:

需按重大重組標准及《若干規定》要求披露擬分拆上市事宜;

(2)內部決策:

就分拆上市事宜需根據《若干規定》要求進行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決議,就分拆事宜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且經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如其中涉及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擬分拆所屬子公司安排持股計劃的,該事項應當由獨立董事發表專項意見,並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中小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2.擬分拆所屬子公司

(1)內部決策:

就分拆上市事宜根據法律及其公司章程規定進行內部決議;

(2)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及重組(如需):

如擬分拆所屬子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則需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擬分拆所屬子公司需根據監管合規性、獨立性等要求進行重組(如需);

(3)上市申報:

根據擬分拆所屬子公司的實際情況,選擇擬上市板塊並進行申報;

(4)監管部門受理並審核:

根據監管要求,證監會、交易所對擬分拆所屬子公司申報材料予以受理並審核;

(5)完成上市:

通過監管部門審核後,擬分拆所屬子公司實現在境內證券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或實現重組上市。

07

分拆上市項目涉及的關鍵審核關注點

(一)獨立性

鑒於在分拆前,分拆資產與業務位於上市公司報表范圍內,難免存在共用物業、人員兼職以及資金拆借等情況。為滿足IPO的要求,根據目前的監管法律法規及證監會出台的相關窗口指導意見,在資產、人員、財務、機構及業務等五個方面對擬分拆資產進行規范。上市公司董高持股比例不得超過分拆前子公司總股本的10%,子公司董高持股比例不得超過30%。

(二)分拆上市的合規性

在涉及發行人主要資產來源於已上市公司的案例中,監管機構通常會格外關注本次分拆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地的相關規定;是否根據上市地的法律規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是否存在潛在的爭議或糾紛;是否受過行政處罰。

因此,在籌劃分拆上市的過程中,不僅要確保擬分拆資產及業務的合規性,同時還需注意上市公司的合規運作及分拆上市決策與程序的合規性。

(三)同業競爭

根據監管要求,擬上市企業不得存在同業競爭的情況。同業競爭一般指公司所從事的業務與其控股股東(包括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或實際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業所從事的業務相同或近似,雙方構成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的競爭關系,可能對公司的業務開展及股東的利益產生不利影響。

符合分拆條件的企業體量和規模一般較大,就某一特定業務板塊可能由若幹家子公司同步開展。根據監管要求需考慮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從事的有關的業務和資產均納入擬分拆上市主體之報表范圍。

一般而言,分拆出來的子公司業務都相對獨立,或與母公司不同業務,或是互補業務,分拆能夠讓上市公司更為聚焦主業。在預案中,上市公司需聘請專業的財務顧問就是否同業競爭發表意見,並出具相應的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

(四)關聯交易

根據監管要求,發行人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結合分拆上市的性質,在相關分拆上市的重組完成後仍難免會存在一定的關聯交易,此時需要從公允性、程序性、必要性及變化趨勢等角度對關聯交易進行分析及解釋。擬分拆主體應在中介機構的指導下對關聯交易進行規范,確保相關關聯交易的存在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關聯交易的定價原則亦應當公允且不存在特殊安排和利益輸送等情形。

與一般企業上市相似,監管也會關註上市主體與股東之間的關聯交易。關聯交易方面主要關注關聯交易的合規性、合理性和定價的公允性,一般也會出具減少和規范關聯交易的承諾。

(五)信息披露一致性

在分拆上市過程中,需注意擬分拆主體在IPO申報材料所載信息需與上市公司在其招股說明書及之後的定期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在時間及內容等方面保持一致。

在上市公司披露分拆信息環節,規則要求按照重大資產重組的規定披露信息,交易所則對分拆信息的披露情況開展問詢,必要時有關部門還會進行現場核查。

而在子公司申請發行上市環節,需要履行IP0或重組上市注冊或審核程序。子公司需要符合IP0或重組上市的條件,充分披露信息,需要聘請相關中介機構核查。

應對避免發生兩者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形,尤其是相關財務數據、上市計劃及方案等。

現在境內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於境內上市的監管規則與分拆至境外上市有所不同,後續值得關注兩者是否將逐漸趨同。此外,隨著境內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政策放開,可以預見到將有不少上市公司著手實施分拆上市的計劃。

另外,並不是所有上市公司都適合實施分拆上市。上市公司應該從對分拆上市是否有利於上市公司突出主業、增強獨立性;上市公司與擬分拆所屬子公司是否存在同業競爭等充分進行考量。

資鯨網站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分享交流學習之目的,不做商業用途,其版權均歸原作者所有;凡出現在本網站的信息,僅供參考,本網站將盡力確保轉載信息的完整性,如原作者對本網站轉載文章有疑問,請及時聯系本網站,本網站將積極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② 什麼是分拆上市概念

你好,上市公司分拆,是指上市公司將部分業務或資產,以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子公司)的形式,在境內證券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或實現重組上市的行為。

③ 科創板券商跟投會影響ipo定價嗎

會。ipo是首次公開募股的意思,科創板券商跟投對ipo定價是有調節作用的,會有一定影響。「科創板」是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的一個新板塊,重點支持符合國家戰略、具有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強的企業。

④ 2019國際先鋒投行高峰論壇丨四位券商大佬看科創板機遇

6月6日,由國際金融報社主辦的「2019國際先鋒投行高峰論壇」在上海舉行。國泰君安證券副總裁、投行業務委員會總裁朱健,東方證券總裁助理、首席經濟學家邵宇,中信證券投資銀行管理委員會、信息傳媒組高級副總裁王建文,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總經理張劍出席論壇,並分別發表了主題演講。

朱健:科創板背景下的券商轉型新機遇

「科創板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我們走來。」朱健表示,科創板的問世包含了四大重要意義:既是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體現,也是增強資本市場服務新經濟深度和廣度的重要改革舉措,更是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重大創新舉措,同時能推動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科創中心的建設。

而科創板的推出,對投行業務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戰。朱健指出,科創板將給投行業務帶來六個方面的影響。

其一,上市條件門檻更具包容性,允許符合科創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企業上市;

其二,上市審核注冊的程序更加透明化、市場化,所有的問詢和答復都會向 社會 公開披露;

其三,定價機制更加市場化,取消了以前行政管制色彩比較濃厚的定價機制,由主要的機構投資者詢價累計投票來確定發行價格;

其四,要求保薦機構跟投,這既是對保薦責任深化壓實的一種延伸,也是鼓勵證券公司向核心業務方向集中;

其五,交易機制有重大變化,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後漲跌幅限制放寬至20%;

其六,允許分拆上市,達到一定規模的上市公司可以分拆業務獨立、符合條件的子公司上市。

朱健認為,設立科創板和試點注冊制給證券公司提供了轉型升級的 歷史 性機遇,證券公司應該從一個傳統中介金融服務商向集產業研究、銷售交易、投融資等一體化的現代綜合金融服務商轉型。

邵宇:科創板將給經濟結構帶來有利托舉

今年4月19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明確指出了下一步的改革方向,其中包括加快推出並做好科創板工作,改革資本市場融資機制。邵宇表示:「科創板的融資需求非常迫切,通過一些托底的政策,包括央行和中央財政,在適當的時候對市場進行穩定,會使得我們的經濟結構得到有利的托舉。」

對於2019年的宏觀經濟預判,邵宇認為核心目標是保衛「6、7、8」三個數字,即經濟增速維持在6.1%-6.2%之間,匯率盡量不要破7,廣義貨幣增速爭取8%-9%。

「當然,做宏觀不能只看今年,需要眼光放長遠一些。」邵宇表示,只需要記住四個關鍵要素——市場的需求在哪裡?產能和供給的方式是什麼?會產生什麼樣的福利效果?怎樣找到代表性的核心資產?

王建文:紅籌企業登陸科創板相關細則正在穩步推進

王建文表示,去年3月份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若干意見的通知》對紅籌企業境內上市打開了政策之門,一系列科創板制度更是明確了紅籌企業上市的整體框架。據了解, 紅籌企業進入科創板的相關細則也在穩步推進中。目前,各地證監局已開始陸續受理紅籌企業輔導備案申請。

此外,王建文指出,現階段申報的科創板企業有望享受早期上市紅利。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相比於美股和港股市場,優秀的高 科技 企業在A股市場更具有稀缺性,有望獲得良好的估值溢價 ,A股良好的發行定價也為日後不少公司境外資本市場運作提供了市值錨,有利於海外資本運作的順利開展。

其次, 目前科創板申報企業的統計數據表明, 科創板企業較A股其他板塊存在較高的估值溢價 ,實現超出傳統發行定價基準的概率較大,但需要平衡公司、股東及市場投資者的長遠利益。

再次,目前國內科創板買方資金較為充裕 ,現階段正在籌備的科創板方向基金已達幾十隻,初步測算,公募基金將有3000億元資金參與科創板,為科創板的流動性提供了良好的資金面支撐。優秀的高 科技 企業上市後,有望取得優異的二級市場表現,但缺少核心競爭力或面臨技術迭代等風險的科創型企業也將遭遇二級市場股價的劇烈波動,甚至面臨退市境地,投資者仍需保持謹慎態度。

張劍:科創板的誕生指引投行業務新發展

張劍指出,為完善資本市場頂層設計,科創板應運而生。

在此背景下, 投行業務模式面臨從「承銷保薦」到「大投行」的變革 。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

首先,投價報告將在科創板的發行中發揮重要作用。為引導承銷商在定價中平衡兼顧發行人與投資者利益,促進一級市場投資者向更為專業化的方向發展,《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明確主承銷商應當向網下投資者提供投資價值研究報告,並遵守中國證券業協會關於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相關規定。

其次,另類投資子公司參與科創板跟投,國內券商的核心競爭力將面臨重塑,資本規模將是券商擴大業務規模的核心前提,資本充足的券商在投資科創板企業時將有更大優勢。

再次,為加強對股票減持行為集中監管,《實施辦法》規定發行人股東持有的首發前股份可以託管於保薦機構處,這有助於綁定發行人與券商的全方位業務合作關系。

那麼,科創板對未來資本市場有何影響?張劍認為,從近期影響上看,能形成讓市場決定市場的運行機制,構築優質上市公司、優質機構投資者和優質投行的良性循環。而從中期影響上看,能以增量帶動存量,以更先進的注冊發行投資交易的監管理念和實踐經驗引領A股市場的全面革新和整體進步。此外,就遠期影響而言,能夠打造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和參與主體,服務國家 科技 創新戰略,助力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將資本市場打造成為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⑤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可以上市嗎

可以。

子公司上市方式是分拆上市。分拆上市指一個母公司通過將其在子公司中所擁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給現有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的經營從母公司的經營中分離出去。

分拆上市後,原母公司的股東雖然在持股比例和絕對持股數量上沒有任何變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資企業的凈利潤分成,而且最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後,母公司將獲得超額的投資收益。

(5)科創板分拆上市跟投擴展閱讀:

中國證監會2019年1月末出台的《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中,在「完善基礎制度」環節明確提及:達到一定規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業務獨立、符合條件的子公司在科創板上市。

當前A股上市公司群體,已有眾多公司將旗下子公司分拆到新三板掛牌的案例,將子公司分拆到境外上市的案例也已日趨常見,但將旗下子公司分拆到A股上市則少之又少,個別分拆、分立案例也是極端、特殊情形,或是避開監管紅線變通實施。

在當前發行體制下,一家公司通過IPO上市便達到了融資發展的目的,如果再將子公司分拆上市,則相當於多擁有了一個資本平台。此外,分拆子公司上市還可能涉及同業競爭、關聯交易及獨立性等問題。

在專業人士看來,科創板允許分拆上市有著諸多積極意義。科創板旨在補齊資本市場服務於科技創新的短板,允許分拆子公司於科創板上市,有利於調動上市公司創新投入的積極性。

發揮上市公司在資金、人員、研究能力和市場能力等方面的優勢,孵化和培育出更多的創新企業,充分發揮上市公司科技孵化器的功能。

⑥ 科創板全規則正式落地!制度設計有亮點

【本期摘要】

重點推薦

科創板全規則正式落地!制度設計有亮點

科創板出爐,券商龍頭有望受益


市場點評

市場點評:節前控制適中倉位,選股注重股質,逢低布局為主

宏觀視點:在岸人民幣兌美元午後站上6.71關口,日內漲近250點

家用電器行業:險資入市利好家電藍籌,關注龍頭公司估值修復


期貨情報

金屬能源:黃金287.75,漲0.52%;銅47670,漲0.38%;螺紋鋼3635,漲0.08%;橡膠11470,跌1.12%;PVC指數6525,漲1.32%;鄭醇2485,漲1.84%;滬鋁13480,漲0.22%;滬鎳97570,漲2.72%;焦炭2014.0,跌0.37%;焦煤1215.5,跌0.65%;鐵礦587.0,漲5.29%;布倫特油61.58,漲0.62%。

農產品:豆油5778,跌0.34%;玉米1872,漲0.48%;棕櫚油4808,跌0.50%;棉花15430,漲0.49%;鄭麥2404,漲0.04%;白糖5003,跌0.32%;蘋果10043,跌0.38%; 菜籽5453,漲4.36%。

匯率:歐元/美元1.15,漲0.42%;美元/人民幣6.71,跌0.28%;美元/港元7.84,跌0.04%。


重點推薦

1、科創板全規則正式落地!制度設計有亮點

事件:1月30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

點評:《實施意見》強調,在上交所新設科創板,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務於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科技創新企業。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以及生物醫葯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和製造業深度融合,引領中高端消費,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從證監會及交易所了解內容,從具體規定來看,在發行、退市和交易制度上的突破力度超出預期。發行制度方面,IPO門檻,有5套標准,包括市值、收入、凈利潤、研發投入、現金流。允許虧損企業上市,允許同股不同權。允許紅籌公司發CDR上科創板。一定規模上市公司可分拆子公司在科創板上市。交易機制方面,上市前5日,不設漲跌幅,全部放開,第6日開始為20%。普通投資者參與條件,50萬資金門檻,2年股票交易經驗。公募基金會發行針對科創板的基金,普通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方式參與投資。允許滬港通、深港通投資者投資科創板。CDR相關基金可以參與科創板產略配售安排。退市機制,達到科創板退市指標的企業,將「一步到位」直接退市,不再作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的安排。建立保薦機構跟投制度:要求保薦機構以發行價認購一部分發行人的新股,並設置較長的鎖定期,防止短期套利沖動。此外,科創板還對發行承銷、信息披露、交易、並購重組、退市方面等基礎性制度作出了全面完善。

(投資顧問 鍾燕玲 注冊投資顧問證書編號:S0260613020024)

 

2、科創板出爐,券商龍頭有望受益

事件:證監會1月30日發布了《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根據科創企業的發展規律和特點,科創板在上市發行制度、交易制度、持續監管、退市制度等基礎制度方面都有創新。

點評:科創板和注冊制將給券商的投行業務帶來機會,其中龍頭券商將率先受益。在政策利好的刺激下,2019年市場環境相對2018年預計會有改善,成交活躍度有望提升,推動券商整體業績改善和估值修復。行業「馬太效應」加劇,強者恆強,集中度持續提升邏輯不變, 未來真成長的龍頭標的仍將持續受到機構青睞。此外,股指期貨及期權市場環境改善,自營衍生品業務有望回暖,龍頭綜合競爭力不斷提升。隨著資本市場改革政策持續推進,證券行業有望充分收益,邊際呈現改善,板塊處於歷史估值低位且具有高beta屬性,建議持續關注!建議投資者關注綜合實力強、市場化程度高的龍頭券商。

(投資顧問 鍾燕玲 注冊投資顧問證書編號:S0260613020024)


市場點評

1、市場點評:節前控制中倉位,選股注重股質,逢低布局為主

周三市場小幅下挫,業績變臉引發個股加速殺跌。盤面觀察,兩市所有行業板塊普跌,交運、百貨、電信、信息技術類板塊大幅下挫,兩市合計77家跌停,截止收盤各大股指均表現不佳,由於業績修正的公司,必須1月底前強行披露,業績雷本周集中引爆,加之春節假期臨近,對投資者風險偏好產生抑制。消息面銀保監會鼓勵保險公司增持股票,外資持續流入配置A股,大盤向下回踩空間也有限,行情或以震盪為主。操作上依舊要控制倉位,逢低配置低估值的績優股。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投資顧問 古志雄 注冊投資顧問證書編號:S02606611020066)

 

2、宏觀視點:在岸人民幣兌美元午後站上6.71關口,日內漲近250點

東方財富網30日訊,在岸人民幣兌美元午後站上6.71關口,報6.7090,日內漲近250點。離岸人民幣兌美元漲破6.73關口,日內漲約200點,創2018年7月18日以來新高。分析人士認為,隨著內外部不確定性的消減,人民幣重走單邊貶值老路的可能性不大,匯率雙向波動特徵將更加明顯,彈性進一步增強,不僅「動起來」,還要「彈起來」。

(投資顧問 古志雄 注冊投資顧問證書編號:S02606611020066)

 

3、家用電器行業:險資入市利好家電藍籌,關注龍頭公司估值修復

險資入市或為家電藍籌帶來新增量資金:銀保監會鼓勵保險資金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拓寬專項產品投資范圍、維護資本市場穩定。我們認為保險資金規模較大,推動險資加大投資於二級市場權益類股票,將帶來較多增量資金入市。同時,險資具備長期資金屬性,偏好價值投資、長期投資,在無風險利率下行、家電藍籌個股預期分紅率整體較高的情況下,我們預計未來資金有望持續流入家電藍籌個股,或加速家電龍頭的估值修復過程。

(投資顧問 古志雄 注冊投資顧問證書編號:S02606611020066)

⑦ A股境內分拆上市的政策通道終於打開!哪些公司符合七大分拆上市條件

終於,A股境內分拆上市的政策通道打開了!

8月23日下午,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簡稱《若干規定》)並公開徵求意見,為A股境內分拆上市明確了標准和流程,開出七大分拆上市條件。而且,為更好讓科技創新企業和資本市場對接,這套規則並非僅為分拆到科創板上市鋪路,而是適用於所有境內分拆上市。

不過,根據記者初步測算,按照分拆上市劃出的硬指標,再結合上市公司治理情況、風險事項等因素,同時符合分拆條件、分拆所屬子公司符合發行上市條件的上市公司不到百家,佔A股市場公司家數2%至3%。

「近期市場關於分拆期待值很高,但其實真正符合條件的並不多,尤其監管明確表達了對炒作分拆概念、忽悠式分拆從嚴監管的態度,投資者需要理性看待,認真辨別。」有市場人士向記者表示。

助力創新填補制度空白

《若干規定》明確指出,其規定的「分拆」指的是上市公司將部分業務或資產,以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子公司的形式,在境內證券市場IPO或者重組上市。《若干規定》正式填補了境內分拆上市的制度空白。

「盡管在實踐中已有A股公司分拆子公司境外上市、境外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A股上市,但是從未有過真正的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A股上市。」有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

雖然此前有過上市公司「孵化」子公司A股上市的先例,但前提都是犧牲控制權,將子公司變為參股公司。如申請科創板上市的特寶生物,原為通化東寶所控制,但上市公司在子公司改制前夕放棄了控制權。

境內分拆最近的一次政策松動還是在2010年,當時監管層曾探討A股公司分拆子公司在創業板上市,但亦只是停留在業界傳言層面並未有明確政策發布。

有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監管對境內分拆一直沒有放開政策,可能基於多重考慮。例如,早期IPO排隊企業多,再增加供給並無必要。

又如,允許「大A套小A」,兩家公司的公眾股東利益如何平衡?是否存在過度證券化?監管是否有足夠手段應對可能存在的利益輸送、同業不當競爭、關聯交易或者占資行為?

另外,在當時「以殼為貴」的炒作氛圍下,鼓勵分拆是否會催化更強烈的養殼造殼意願?

因此,當今年1月30日,證監會正式發布《關於在上交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並明確「達到一定規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業務獨立、符合條件的子公司在科創板上市」時,暌違市場長達9年的分拆二字重現,市場的盼望是熱切的。

「因為讓科技創新企業同資本市場對接的任務更為緊要迫切。」有分析人士指出。

該人士表示,近年來,上市公司加速轉型,其孵化培育新業務的動機強烈。一些擁有巨大發展潛力和市場前景的公司可能需要上市公司持續或大量地資金投入,可能會降低母公司經營績效。這種情況下,如果能將這部分業務分拆出來,子公司得以拓寬融資渠道,而母公司股東也可獲得更大回報。

此外,分拆上市還能夠賦予子公司的管理者成為新上市公司的股東機會,更好激發其創造力和主觀性。退出渠道的多元化也會激發PE/VC等創投機構的投資熱情,引導資金流向科技創新型企業。

因此,試點並未僅限於「分拆至科創板上市」,而是打通了A股分拆至全板塊上市的關節並且做好銜接安排,這體現了政策對科技創新的高度支持和包容。

根據規定,分拆之後的企業的路徑其實同目前IPO流程完全相同。例如,分拆後選擇IPO的,應遵循發行上市、保薦、承銷等一系列相關規定;如果選擇重組上市,則需要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資產重組等相關規定。

「種子選手」僅2%至3%

冰封多年的分拆即將「解凍」,早有上市公司聞風而動。前期已有約10家上市公司在公告中明確了所屬子公司考慮「分拆上市」。

這些公司或為PE孵化類公司,或為多產業平台,也有母子公司從事相似業務的一類。

但是,對比明確公布的分拆條件可見,真正能夠「躍龍門」的還是極少數,無論是業績硬實力還是獨立性、規范運作等軟實力,既要符合分拆條件,又要滿足A股發行上市條件的企業並不多,並不是想拆就拆。

財務硬指標方面,上市公司需要滿足「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且最近3個會計年度扣除按權益享有的擬分拆所屬子公司的凈利潤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累計不低於10億元」要求。

同時,分拆出的業務凈利潤、凈資產比重也有限制,簡言之,擬分拆所屬子公司的凈利潤不得超過上市公司合並報表凈利潤的50%;同時,擬分拆所屬子公司凈資產不得超過合並報表凈資產的30%。

存在風險違規事項的公司顯然是「此路不通」。《若干規定》要求上市公司不存在資金、資產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佔用的情形,或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重大關聯交易。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36個月內未受到過證監會的行政處罰。

為了防止過度證券化,《若干規定》要求上市公司最近3個會計年度內發行股份及募集資金投向的業務和資產,最近3個會計年度內通過重大資產重組購買的業務和資產,不得作為擬分拆所屬子公司的主要業務和資產。上市公司不得分拆金融業務的子公司上市。

根據記者初步測算,在滿足硬性財務條件基礎上(以公司年報披露的重要子公司為范圍),若剔除母子公司業務重合的公司,金融類公司等,兩市真正符合分拆上市條件的上市公司百家左右,占上市公司整體比重2%至3%,對應所屬上市公司數量不到200家。

除了以上這些硬指標,還有一些「軟實力」指標也會被重點考量。條件的第七條對信息路披露劃出重點:需要充分說明分拆有利於突出主業、增強獨立性;擬分拆所屬子公司在獨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嚴重缺陷等等。

此外,為了防止利益輸送,《若干規定》還要求,上市公司及擬分拆所屬子公司董事、高管及其關聯人員持有的所屬子公司股份不得超過其分拆前總股本的10%。

嚴防炒殼阻斷套利

除了用門檻高杜絕炒作式分拆,《若干規定》還通過嚴格信息披露、強化中介機構責任等方式,構建起了分拆上市的基本運行程序和框架。

例如,在程序性方面,為保障股東權益,要求上市公司參照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提示風險。嚴格執行股東大會表決程序,需同時滿足兩個「2/3」:出席會議的全部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出席會議的全部中小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而且,監管明確表態,分拆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信披違規、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忽悠式」分拆、借分拆概念炒作等行為將會加大打擊力度。

證監會亦明確,將和證券交易所高度重視市場關切問題,抓住分拆行為的信息披露、分拆後發行上市或重組上市申請、分拆後母子公司日常監管三個環節,加強對同業競爭、關聯交易的監管,嚴防上市公司利用關聯交易輸送利益或調節利潤,損害中小股東權益。

「監管對分拆的鼓勵和約束,傳遞的話語很清晰。分拆並不是目的,最終還是要落實到分拆是不是更有利於公司發展,是不是能夠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有投行人士向記者表示。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

鄭重聲明:發布此信息的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

⑧ 海康威視增速放緩,布局7年的創新業務擬分拆上市

4月25日,安防龍頭海康威視(002415.SZ)披露2019年年報及2020年一季度報告。

年報顯示,公司全年實現總營收為576.58億元,同比增長15.69%;實現歸母凈利潤124.15億元,同比增長9.36%。凈利潤增速較前三年明顯放緩。

同時,一季度疫情爆發後,海康威視迅速推出了多款紅外測溫產品,但依然難阻業績下滑。報告期內,共計錄得營業收入94.29億元,歸母凈利潤14.96億元,分別同比下滑5.17%、2.59%。這也是繼2019年一季度凈利潤同比下滑15.41%後,海康威視連續兩次一季度下滑。

相比業績表現,海康威視拋出的分拆子公司境內上市的公告更引人關注。公告顯示,公司擬分拆杭州螢石網路有限公司(下稱「螢石網路」)至深交所上市。

海康威視於2012年開始布局螢石網路的新業務,後者在2017年實現盈利。此番分拆螢石網路上市,會否讓安防產業略顯疲態的母公司迎來新的業績亮點,引起了業內廣泛討論。

凈利增速見頂?謀求分拆子公司上市

2019年業績說明會上,公司稱,「海康威視已不僅僅是一個做安防的企業。」顯然,在人工智慧和物聯網等新技術推動下,海康威視正在積極地向物聯網等方向轉型。

據年報顯示,螢石網路是以智能視頻與視覺技術為核心,通過互聯網雲計算、人工智慧、機器視覺及控制等技術,為家庭、個人及小微企業提供智能化產品和優質服務。

2019年螢石提出構建「1+4+N」智能家居 IoT 生態。即以螢石雲為中心,搭載包括智能安防、智能入戶、 智能控制、智能機器人在內的四大自研硬體,開放接入並對接環境控制、智能影音等子系統生態,實現住 宅、辦公室、商鋪、學校、酒店等場所的全屋智能化。

從股權結構來看,海康威視持有螢石網路60%股權,杭州海康威視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跟投合夥企業「)持有螢石網路40%股權。跟投合夥企業是海康威視實施核心員工跟投創新業務的平台,代表公司員工出資跟投創新業務子公司。

2017年為螢石網路的首個盈利年度。年報顯示,經過5年的發展,螢石網路2017年實現營收超過10億元,實現盈利。

此外,近年來,海康威視在人工智慧、 汽車 電子、半導體等新興 科技 領域的布局投入頻繁。除了以以視頻技術為基礎的螢石網路,海康機器人、海康 汽車 電子、海康智慧存儲、海康微影、海康消防等新業務。

報告顯示,海康威視創新業務板塊的營收增速較快。2017年,公司的智能家居、其他創新業務累計實現營收16.55億元;2019年則分別為25.92億元、10.30億元,前者同比增長逾五成。隨著創新業務規模營收不斷壯大,海康威視啟動分拆子公司螢石網路至深交所上市。

在2019年的業績說明會上,海康威視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外部因素的風險,我們也更願意把自己打散掉,讓他們不再裝回來,讓他們自己去發展,也減少外部的風險。雖然抱團更有力量,但是抱團也有問題,管理的效率會下降。現在的考慮還是應對外部風險。有兩個關鍵因素,第一個為客戶創造價值,為員工提供平台。第二是考慮股東的回報。如果說分開對股東的回報會更好,也是我們的一個選擇。」

從研發投入的增速來看,海康威視仍不斷斥巨資。2019年,公司研發投入54.84億元,占公司銷售額的比例為9.51%。2017年、2018年分別為7.62%、8.99%。

實際上,轉型既是時代發展趨勢,也是海康威視的安防業務逐漸見頂、增長乏力所致。第一 財經 記者注意到,剔除2019年的業績表現,公司上市以來歸母凈利潤一直保持著兩位數的高速增長。2010年~2014年,其年均凈利潤增速超40%;2015年~2018年,凈利潤分別同比增長25.80%、26.46%、26.77%、20.64%;連續近10年的兩位數增長後,2019年公司的凈利潤同比僅增長9.36%,增速勢頭放緩明顯。

業內人士指出,「2019年海康威視利潤下滑,與年初受到美國市場的不利影響有關。雖然全年呈現先低後高的態勢,但增速已經明顯見頂。以物聯網、人工智慧為核心的新技術結合推進安防業務是匹配時代的發展步伐。但業內華為、大華股份(002236.SZ)等企業競爭力均不小。考慮到海康威視的安防業務增速放緩,且創新業務的業績落地仍需要時間,公司的年均凈利潤增速不會像之前快了。不過,2019年的研發投入近55億元全部費用化,沒有資本化,這是使產品保持競爭力的好現象。」

分拆上市潮

2019年12月13日,證監會正式發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下稱《若干規定》)。

制度落地還不到一周,央企中國鐵建(601186.SH)率先披露了首單分拆上市的計劃,擬將子公司中國鐵建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鐵建重工」)赴科創板上市的預案。

天眼查顯示,鐵建重工是中國鐵建全資子公司,成立於2007年,注冊資本為135.8億元。主要從事掘進機裝備、軌道交通設備和特種專業裝備等,是集隧道施工智能裝備、高端軌道設備裝備的研究、設計、製造、服務於一體的專業化大型企業,實際控制人為國資委。

進入4月以來,兆馳股份(002429.SZ)、華邦 健康 (002004.SZ)、遼寧成大(600739.SZ)、傑瑞股份(002353.SZ)、華蘭生物(002007.SZ)、冠城大通(600067.SH)等公司陸續發布分拆上市的預案或預案修訂稿。最近披露分拆子公司上市的便是海康威視。

如首航高科表示,推動子公司首航光熱在科創板上市;航錦 科技 則稱,對全資子公司長沙韶光和威科電子分拆上市的可行性正在做初步的分析。

從上述個股披露分拆子公司上市預案後的股價走勢來看,個股漲跌互現,難言分拆上市對公司估值的影響。

不僅如此,《若干規定》明確了分拆上市的7大具體條件,包括:上市期限、盈利門檻、分拆公司規模佔比、上市公司規范性、募資使用限制、高管持股、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等方面。上市公司並非想拆就能拆。

此前,忌憚於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利益輸送、關聯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分拆上市一直是監管禁區。而此次分拆新規做了針對性安排,對上市公司分拆實施全面監管。

⑨ 科創板有什麼不同

(一)上市條件不同: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在對企業進行上市審核的時候,參考標准只有企業的財務指標。盡管它們的寬松程度不同,但是都強調企業的盈利能力,企業只有實現了連續盈利,才能進行上市。

科創板在進行上市審核的時候,參考標准更具有包容性。盡管也對企業的財務指標進行審核,但是科創板更關注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即使企業尚未盈利或者存在虧損,只要企業的核心產品有明顯的技術優勢,就可以在科創板發行上市。

(二)上市審核制度不同。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的上市審核制度都是核准制,由證監會決定一家企業能否上市。而科創板在上市審核制度上試行了注冊制,企業能否上市交由交易所進行判斷,證監會只是同意上市公司的注冊。

(三)定價機制不同。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在對股票進行定價的時候,都採用了直接定價的方式,根據上市公司的靜態市盈率決定股票的發行價格。

科創板在對股票進行定價的時候,進行了更多的改變,讓私募基金能夠參與股票網下詢價配售。除此之外,科創板還試行了保薦機構、跟投機制等多種機制,讓股票的定價變動更加市場化。

⑩ 中國鐵建分拆上市的話,對股民有什麼影響

影響不大,因為持有的股民依然是可以得到相應股份的,但是,整體的股份依然是看個人的持倉手數。實際上,大概自今年7月中國通號成為首家登陸科創板的大型央企以來,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央企進入科創板,眾所周知,隨著國企混改進入加速落地期,科創板將提供國有企業,特別是一些高成長性,創新型的國有科技型企業,也就是說,可能會創造出一個新的發展機遇。

在國企混改過程中,一些高成長性和創新型企業可以積極利用資本市場,中國鐵建之所以選擇分拆上市,是為了滿足科創板對IPO公司的基本要求,中鐵建整體資產明顯不符合科創板要求,中鐵建科技含量被拆分,鐵建重工技術含量高,技術優勢突出,發展潛力巨大,完全可以滿足科創板對IPO公司的基本要求。

以上的內容今天就分析到這里。

閱讀全文

與科創板分拆上市跟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炒股的人都有哪些需求 瀏覽:953
炒股和比特幣 瀏覽:569
博士眼鏡股票價格預測 瀏覽:913
股票復牌首日漲停 瀏覽:506
上市公司季度報告編制時間 瀏覽:809
炒股有好公式嗎 瀏覽:318
炒股無憂網主力拉升視頻 瀏覽:948
炒股用手機還是電腦好 瀏覽:862
炒股交易有什麼app 瀏覽:570
纏論教你炒股票108課app 瀏覽:828
春秋航空股票歷史漲停後走勢 瀏覽:446
證券賬戶借別人炒股的法律責任 瀏覽:760
十六周歲可以炒股了嗎 瀏覽:579
大陸的賬戶在珠海還能炒股嗎 瀏覽:856
炒股成功率是多少 瀏覽:445
在線炒股配資丨卓信寶必選 瀏覽:411
南寧股指期貨配資 瀏覽:505
大連市新三板企業查詢 瀏覽:518
模擬炒股要登錄嗎 瀏覽:588
北京新三板股轉交易系統 瀏覽: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