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三板有何特點
您好,抄新三板特點有:
1.門檻低
2.有利於提高公司的融資能力
3.有利於提高股份的流動性,完善企業的資本結構,提高企業自身抗風險的能力,促進企業規范發展,增強企業的發展後勁
4.有利於完善公司股份轉讓和退出機制
5.有利於實現股權資產的增值
② 新三板客戶投資退出機制
1、並購退出:上市公司並購,非上市公共公司並購。
2、IPO退出: 轉板到主板、中小板、創業板。
3、連環交易:基金存續期滿,後期仍有較大收益空間,可將該部分股權出售給其它基金。
4、大股東回購:企業不達預期,則通過對賭協議回購。
③ 私募股權基金的盈利模式是怎樣的
如果所投資企業成功,傳統風險投資有幾種退出方式來獲取收益:公開發行上市、兼並收購。若企業發展順利,其股票可能在上交所或深交所等交易所上市,屆時您可以出售變現(或者根據協議約定,由領投人或其他第三方代表您出售),現在「上市」的門檻越來越低,例如新三板就提供了一個更為靈活的流通和退出機制。
兼並收購是另一種退出方式。有些創業企業的獨特優勢會吸引大企業試圖收購他們,這時候您持有的股份可以一並出售給這些大企業。
私募股權投資還有以下風險:
1、經營風險比較大。
2、經營業績與企業管理者個人素質相關,大量私募投資的失敗都是由於管理者水平和能力的不足。
3、退出風險是私募股權基金特有的風險,與公開發行的股票和債券不同,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通常需要經歷三年甚至五年的投資周期。
4、因此參與私募股權投資必須要對投資人的資金能力和抗風險能力進行把關,高利潤往往伴隨著同樣的高風險,對投資風險有一個全面的認知和了解後,結合自身能承受的最大風險後,再考慮參與投資。
④ 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之後的退出機制怎麼樣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的退出機制如何考慮?
答:「有進有退」、「新陳代謝」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條件。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為掛牌公司提供了市場化的准入途徑,也提供了市場化的退出機制。
根據業務規則,掛牌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終止其股票掛牌:
(一)中國證監會核准其公開發行股票並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證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
(二)終止掛牌申請獲得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
(三)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的,自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或半年度報告;
(四)主辦券商與掛牌公司解除持續督導協議,掛牌公司未能在股票暫停轉讓之日起三個月內與其他主辦券商簽署持續督導協議的;
(五)掛牌公司經清算組或管理人清算並注銷公司登記的;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導致公司終止掛牌的情形消除後,經公司申請、主辦券商推薦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公司股票可以重新掛牌。
退出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掛牌公司將有更多個性化的選擇。根據企業意願,我們可提供非公開轉讓、登記託管等相關服務;市場規模拓展到一定階段,我們也將根據需要在市場內部進行分層管理。
⑤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各指什麼有什麼區別
比較大的企業通常在主板(滬深交易所)上市,發行股票數量在8000萬股以上的通常都上主板。
比較小的企業會去中小板或者創業板,一般發行5000萬股以下的都在這兩個板。
發行5000-8000萬股的比較靈活,可以自己選。
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之間選擇,主要看兩個方面:
1、創業板有一定行業要求,國家政策限制發展的、行業比較飽和的、沒有創新沒有技術的企業,創業板基本上不要,只能考慮去中小板。
2、創業板有業績增長要求,要求每年持續增長才能發行。如果增速緩慢,或者業績可能波動,通常就不去創業板了,會選擇中小板。
創業板通常發行估值會高一點。
最後,以上三個板塊上市都要符合IPO的基本要求,如果達不到IPO的基本要求,那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都上不去。這樣的企業會考慮新三板。
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的區別完全是政策劃分出來的。由於政策會不斷調整變化,所以這些界限也會隨時間改變。
⑥ 新三板企業員工離職股份怎麼辦
新三板企業員工離職股份通常需要按照股票購買時的約定執行,通常是用人單位回以現行的價格回收勞動者的答股份。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⑦ 股權退出方式有哪些
先回答下
股權退出是股權投資管理的最後一步,也是判定投資成敗與否的重要指標。大體是指投資者出售其持有的權益資本以收回投資,同時實現投資收益的一個重要過程,這通常是在投資機構或個人所投資的創業企業發展相對比較成熟之後。
它通常有以下七種退出方式,即股權轉讓,新三板退出,IPO,清算,借殼上市,回購以及並購退出。
目前較為常見的退出方式就是新三板退出、並購、回購、IPO等。其中股權轉讓是一種快速的退出方式,而新三板退出則成為了最受歡迎的退出方式。新三板在國家政策的扶持之下,目前越來越壯大。2015年股權投資機構新三板退出貢獻了接近50%的退出案例數量。
⑧ 新三板掛牌為啥顯示自然人股東退出了
答:新三板股東退出機制如下一是優化主動終止掛牌條件和程序。尊重掛牌公司基於其意思自治作出的終止掛牌決定,在依法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充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全國股轉公司允許掛牌公司主動申請股票終止掛牌;對於異議股東保護措施不合理且拒不改正等不符合主動終止掛牌條件的公司,全國股轉公司將駁回其主動終止掛牌申請。同時,落實「放管服」要求,取消主動終止掛牌中關於聘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的要求,僅需由主辦券商出具持續督導專項意見,切實減輕掛牌公司負擔。二是完善強制終止掛牌情形和要求。在現行未按時披露年報或半年報、無主辦券商持續督導的情形基礎上,新增四大類十二種強制終止掛牌情形,堅決出清劣質公司,健全市場自凈功能。具體包括:信息披露不可信,如連續兩年財務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半數以上董事對公司年報或半年報不保真等;喪失持續經營能力,如連續三年期末凈資產為負、被主辦券商出具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的專項意見且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恢復、被依法強制解散、宣告破產等;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如因股東大會無法形成有效決議、失去信息披露聯系渠道等,被主辦券商出具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或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缺陷的專項意見且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恢復;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包括欺詐發行、欺詐掛牌、非法發行、信息披露重大違法和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等。
三是健全投資者保護措施。將投資者保護作為終止掛牌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主動摘牌過程中,要求掛牌公司制定合理的異議股東保護措施並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主辦券商須就異議股東保護措施的合理性發表明確意見。對精選層公司和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創新層、基礎層公司,實行網路投票和中小股東單獨計票機制。在強制摘牌過程中,要求掛牌公司和主辦券商充分揭示風險,積極回應股東訴求,切實保護投資者的知情權、參與權;同時設置十個交易日的摘牌整理期,充分保障投資者退出機會。四是明確終止掛牌後續安排。為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互聯互通,全國股轉公司鼓勵掛牌公司終止掛牌後到區域性股權市場辦理股份登記託管或轉讓。同時,對於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終止掛牌公司,考慮其公眾公司屬性,根據《指導意見》要求,全國股轉公司設立摘牌證券非公開電子化轉讓服務專區(以下簡稱摘牌證券服務專區),
⑨ 投資退出機制指的是什麼
一、投資退出機制指的是什麼 所謂投資退出機制,是指風險投資機構在所投資的風險企業發展相對成熟或不能繼續健康發展的情況下,將所投入的資本由股權形態轉化為資本形態,以實現資本增值或避免和降低財產損失的機制及相關配套制度安排。風險投資的本質是資本運作,退出是實現收益的階段,同時也是全身而退進行資本再循環的前提。 ? 二、並購退出:未來最重要的退出方式 並購指一個企業或企業集團通過購買其他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或資產,從而影響、控制其他企業的經營管理,並購主要分為正向並購和反向並購,正向並購是指為了推動企業價值持續快速提升,將並購雙方對價合並,投資機構股份被稀釋之後繼續持有或者直接退出;反向並購直接就是以投資退出為目標的並購,也就是主觀上要兌現投資收益的行為。 通過並購退出的優點在於不受IPO諸多條件的限制,具有復雜性較低、花費時間較少的特點,同時可選擇靈活多樣的並購方式,適合於創業企業業績逐步上升,被兼並的企業之間還可以相互共享對方的資源與渠道,這也將大大提升企業運轉效率。 並購退出首超IPO,未來將會成為重要的退出渠道,這主要是因為新股發行依舊趨於謹慎狀態,對於尋求快速套現的資本而言,並購能更快實現退出。同時,隨著行業的逐漸成熟,並購也是整合行業資源最有效的方式。 三、新三板退出:最受歡迎的退出方式 目前,新三板的轉讓方式有做市轉讓和協議轉讓兩種。協議轉讓是指在股轉系統主持下,買賣雙方通過洽談協商,達成股權交易;而做市轉讓則是在買賣雙方之間再添加一個居間者「做市商」。 對企業來說,鑒於新三板市場帶來的融資功能和可能帶來的並購預期,廣告效應以及政府政策的支持等,是中小企業一個比較好的融資選擇;對機構及個人來說,相對主板門檻更低的進入壁壘及其靈活的協議轉讓和做市轉讓制度,能更快實現退出。 四、借殼上市:另類的 IPO 退出 所謂借殼上市,指一些非 上市公司 通過收購一些業績較差,籌資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剝離被購公司資產,注入自己的資產,從而實現間接上市的操作手段。 相對正在排隊等候IPO的公司而言,借殼的平均時間大大減少,在所有資質都合格的情況下,半年內就能走完整個審批流程,借殼的成本方面也少了龐大的 律師 費用,而且無需公開企業的各項指標。 國家監管政策的日趨完善和殼資源價格的日益飆升也導致借殼上市日漸困難。 五、 股權轉讓 :快速的退出方式 股權轉讓指的是投資機構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套現退出的一種方式。常見的例如私下協議轉讓、在區域股權交易中心(即四板)公開掛牌轉讓等。 就股權轉讓而言,證監會對此種收購方式持鼓勵態度並豁免其強制收購 要約 義務,雖然通過協議收購非流通的公眾股不僅可以達到並購目的,還可以得到由此帶來的價格租金;但是在股權轉讓時,復雜的內部決策過程、繁瑣的法律程序都成為一個影響股轉成功的因素。而且轉讓的價格也遠遠低於二級市場退出的價格。 六、回購:收益穩定的退出方式 回購主要分為管理層收購(MBO)和股東回購,是指企業經營者或所有者從直投機構回購股份。 總體而言,企業回購方式的退出回報率低但是穩定,一些股東回購甚至是以償還類貸款的方式進行,總收益不到20%。故而上半年通過回購退出的交易只有7筆。 回購退出,對於企業而言,可以保持公司的獨立性,避免因創業資本的退出給企業運營造成大的震動,企業家可以由此獲得已經壯大了的企業的所有權和控制權,同時交易復雜性較低,成本也較低。 通常此種方式適用於那些經營日趨穩定但上市無望的企業。 七、 清算 :投資人最不願看到的退出方式 對於已確認項目失敗的創業資本應盡早採用清算方式退回以盡可能多地收回殘留資本,其操作方式分為虧損清償和虧損注銷兩種。近五年清算退出的案例總計不超過 50家。 清算是一個企業倒閉之前的止損措施,並不是所有投資失敗的企業都會進行 破產清算 , 申請破產 並進行清算是有成本的,而且還要經過耗時長,較為復雜的法律程。破產清算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一種方式,優點是尚能收回部分投資。缺點是顯而易見的,意味著本項目的投資虧損,資金收益率為負數。這也是我們廣大投資者最不願意看到的退出方式。 綜上所述,投資退出主要是將資本進行轉化,降低財產的損失,也是為了讓資本得到增值,為全身而退進行資本再循環做前提。其中也包括多種退出的方式,各種退出方式都有各自的長短,所以投資者應該根據市場情況,結合自身實際進行選擇。
⑩ 新三板和創業板有什麼區別
1、設置的意義不一樣:創業板又稱為二板市場,是處理自主創業型公司、中小企業及高技術行業公司等必須進行股權融資和發展而開設;而新三板是為全國各地大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公司提供一條股權融資之途;
2、上市要求不一樣:創業板盡管是股票注冊制,但上市要求比新三板嚴苛;而新三板只需滿足相對應等級的標准,就能掛牌上市到相匹配的等級;
3、發售交易所不一樣:創業板在深圳市證券交易所;新三板在北京證券交易;4、開通管理許可權不—樣;
5、漲跌幅限制不—樣。
1、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2、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創業型、中小型企業的搖籃。
3、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中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二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投資對象和風險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況下,二者不會相互影響。而且由於它們內在的聯系,反而會促進主板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壯大。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當然,回報可能也會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