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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發布新三板改革配套規則

發布時間:2023-02-05 06:53:19

❶ 北京將設立證券交易所,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釋放了那些信號

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作為我國的首都、重要的經濟中心,北京也將迎來自己的證券交易所。

9月2日,習近平主席在2021年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全球服務貿易峰會致辭中宣布,繼續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


一、北京證券交易所怎麼建?證監會回應

9月2日,證監會官網發布消息稱:將堅持錯位發展、突出特色建設北京證券交易所,更好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證監會表示,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是資本市場更好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壯大的內在需要,是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勢下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重要舉措。證監會將進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以現有的新三板精選層為基礎組建北京證券交易所,進一步提升服務中小企業的能力,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

新三板自2013年正式運營以來,通過不斷的改革探索,已發展成為資本市場服務中小企業的重要平台。2019年以來,證監會推出了設立精選層、建立公開發行制度、引入連續競價和轉板機制等一系列改革舉措,激發了市場活力,取得了積極成效。精選層設立一年多來,總體運行平穩,各項制度創新初步經受住了市場考驗,吸引了一批「小而美」的優質中小企業掛牌交易,為進一步深化改革、設立證券交易所打下了堅實的企業基礎、市場基礎和制度基礎。

建設北京證券交易所的主要思路是,嚴格遵循《證券法》,按照分步實施、循序漸進的原則,總體平移精選層各項基礎制度,堅持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由創新層公司產生,維持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與北京證券交易所「層層遞進」的市場結構,同步試點證券發行注冊制。在實施過程中,將重點把握好以下原則:

堅守「一個定位」。北京證券交易所牢牢堅持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市場定位,尊重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規律和成長階段,提升制度包容性和精準性。

處理好「兩個關系」。一是北京證券交易所與滬深交易所、區域性股權市場堅持錯位發展與互聯互通,發揮好轉板上市功能。二是北京證券交易所與新三板現有創新層、基礎層堅持統籌協調與制度聯動,維護市場結構平衡。

實現「三個目標」。一是構建一套契合創新型中小企業特點的涵蓋發行上市、交易、退市、持續監管、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基礎制度安排,補足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普惠金融的短板。二是暢通北京證券交易所在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紐帶作用,形成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成長路徑。三是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形成創新創業熱情高漲、合格投資者踴躍參與、中介機構歸位盡責的良性市場生態。

證監會將指導全國股轉公司,加強與有關方面的協同配合,扎實細致做好北京證券交易所設立的制度規則制訂發布、技術准備等工作,推動完善配套政策,確保這項改革平穩啟動、順利實施,把大事辦穩、好事辦好。

據「全國股轉系統」微信公眾號9月2日消息,全國股轉公司黨委召開專題會議。下一步,全國股轉公司黨委將牢牢堅守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市場定位,緊緊圍繞構建一套契合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基礎制度安排、暢通北京證券交易所在多層次資本市場紐帶作用、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三個目標,堅持北京證券交易所與新三板創新層基礎層統籌協調與制度聯動、與滬深交易所和區域性股權市場錯位發展與互聯互通,強化系統觀念和底線思維,以積極進取、勇於創新、堅韌不拔、只爭朝夕的精神狠抓落實,全力保障北京證券交易所順利開市、平穩運行,切實發揮好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功能。


二、新華社:中國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又邁出關鍵一步

9月2日晚,新華社發表評論文章,表示:

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這意味著以服務中小企業為己任的新三板將站上改革新起點,中國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又邁出關鍵一步。

理解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的部署,要放在深化新三板改革的大邏輯之下。近年來,新三板的改革發展為進一步深化改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證監會介紹,北京證券交易所將「以現有的新三板精選層為基礎組建」,總體平移精選層各項基礎制度,並同步試點證券發行注冊制。北京證券交易所仍是新三板的一部分,與創新層、基礎層一起組成「升級版」新三板。

作為深化新三板改革的重要舉措,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必然會全面提升新三板服務中小企業的能力。據介紹,北京證券交易所將牢牢堅持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市場定位,尊重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規律和成長階段,提升制度包容性和精準性。這不僅意味著新三板精選層法律地位的提升,更將有效提升市場效率、激活市場活力,引導資源更多關注優質中小企業,提高品牌效應和吸引力,引領中小企業群體更好發展。

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形成北京證券交易所與滬深交易所、區域性股權市場錯位發展和互聯互通的格局,中國資本市場的多層次市場結構將進一步完善,中國資本市場將更有活力和韌性。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將由創新層公司產生,維持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與北京證券交易所「層層遞進」的市場結構。從制度設計出發,北京證券交易所未來的市場運行、投資者結構、主要基礎制度安排等都有著顯著的中小企業特色,與滬深交易所差異明顯。

可以預期,隨著改革的穩步推進,新三板將形成一個服務中小企業更加專業化的平台,讓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得到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助力,迎來更高質量的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9月份以來的兩個交易日,券商行業指數漲幅達到5.40%,躍居申萬二級行業漲幅榜第四名,50隻券商股全部實現不同程度的上漲,廣發證券、第一創業、浙商證券等3隻個股期間累計漲幅均在10%以上,分別為18.48%、14.38%、13.71%。


三、利好哪些股票?

經過進一步梳理發現,有45隻券商股連漲天數在3天及以上,其中,海通證券連漲5天,包括華泰證券、國信證券、太平洋、中金公司等在內的9隻個股連漲天數均達到4天。

對此,華輝創富投資總經理袁華明對《證券日報》表示,券商股走強首先是因為基本面和估值的偏差。券商行業的基本面處於穩健向好態勢中。半年報顯示券商行業上半年經營表現整體靚麗。7月份以來A股市場交易趨於活躍,意味著券商三季報有進一步走好可能性。更長時間看,中國資本市場改革處於推進過程中,券商也是主要的受益行業。



❷ 新三板交易規則有哪些

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規則:

1、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賬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2、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3、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託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託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託另一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託管手續。

4、結算篇。與滬深股票類似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股票的登記託管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由其作為共同對手方為股票轉讓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務;或不作為共同對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務。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轉讓方式有哪些如何委託交易?

掛牌股票可以採取做市轉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競價轉讓方式 暫未推出之一進行轉讓。

股票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應當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申請掛牌公司股票擬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應當為推薦其股票掛牌的主辦券商或該主辦券商的母子公司。

與滬深股票類似已開通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股票買賣許可權的投資者可通過主辦券商櫃台、互聯網、自助終端等方式委託主辦券商買賣股票。

2.交易時間如何規定?

股票轉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轉讓時間內因故停市轉讓時間不作順延。遇法定節假日和全國股轉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國股轉系統休市。

3.股票轉讓實行「T+1」交易制度嗎?

投資者買入的股票買入當日不得賣出;賣出股票後獲得的資金當天可用於購買證券類資產但不可取現。

做市商買入的其擔任做市商的掛牌公司股票買入當日可以賣出。

4.股票申報數量有何要求?

買賣掛牌公司股票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股票轉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5.股票轉讓計價單位是多少?

掛牌公司股票轉讓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按成交原則達成的價格不在最小價格變動單位范圍內的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相應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6. 股票轉讓是否存在漲跌幅限制?

全國股轉系統對掛牌公司股票轉讓不設漲跌幅限制。

7.申報有效期是多少?

申報當日有效。

8.是否可以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全國股轉系統目前暫不能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❸ 新三板轉板條件有哪些

新三板轉板條件如下:

1)公司股東人數超過200人:

1、《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一項規定「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也就是說股票上市必須是已經公開發行的公司。而公開發行取決於兩個條件,要麼是進行過公開發行,要麼是非公開發行股東人數超過200人。

2、在各政策文件的描述中可以看到轉板省去了公開發行的環節,新三板公司要滿足該項條件就要求股東人數必須超過200人。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二項規定「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中也有同樣的內容,這條非常明確,不需要過多的闡述。

3)公眾持股比例

1、《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三項規定:「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2、在公眾持股比例的問題上,新三板公司的公眾股認定是一個不確定的地方。結合現有的規定推斷,新三板公司的公眾股,應是指公司在新三板掛牌後公開轉讓及向特定對象發行、轉讓累積超過200人的部分。

4)在新三板掛牌(或者創新層)滿兩年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對公司主體資格的規定「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

2、既然是從新三板轉板,基於規范公司運行的角度考慮,我們推測會有在新三板掛牌時限的要求,在新三板進行規范一段時間後的企業才有可能具備轉板的資格。整體看,和直接IPO的時間差不多,從制度設計上看不應該存在轉板和IPO之間有明顯的時間套利。

5)轉板公司應符合創業板IPO條件:既然是上創業板,就必須符合創業板上市的其他條件。不應該存在轉板和直接IPO的標准套利。

(3)證監會發布新三板改革配套規則擴展閱讀:

新三板掛牌和主板上市的區別:

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

2、在場所性質和法律定位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3、需要指出的是,「多層次資本市場」是一個中國概念,在國外並沒有對應的概念,也沒有形成一套多層次資本市場理論。這是因為西方發達資本市場國家的資本市場的多層次性是自發形成的,而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則是建構而來的。

4、因此,「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概念實際上是一個服務於強制性制度變遷的理論供給,「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則鮮明地體現了制度創新的「建構理性主義」精神,在這個意義上,它是一個非常中國化的概念。

5、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的主要區別在於:一是服務對象不同。《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國務院決定》)明確了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定位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

6、在准入條件上,不設財務門檻,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7、二是投資者群體不同。我國證券交易所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了較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將是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這類投資者普遍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與承受能力。

8、三是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不是以交易為主要目的。

❹ 北交所和新三板的區別是什麼

你好,區別是北交所是隸屬於新三板的公司,並且北交所已經上市了而新三板沒有上市
北交所全名是北京證券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股轉公司」,即新三板)的全資子公司。
業內已經習慣將新三板的主管機構股轉公司等同於新三板,因此,廣義的新三板(大新三板)包括基礎層、創新層、精選層
在交易系統方面,北京證券交易所將延續以連續競價為核心的選擇層交易系統。交易申報的最低數量為100股,每次申報可增加1股。新股上市首日起漲跌不限,次日起漲跌幅度為30%。
對於在北京證券交易所開市前已開放選擇層交易許可權的投資者,其交易許可權將自動轉移到北京證券交易所。
同時,北京證券交易所將堅持與新第三板的創新層和基礎層的集成發展和系統聯動。新第三板的創新層和基礎層的交易機構投資者的交易許可權將包括北京證券交易所的股票。
拓展資料:一:什麼是新三板
中國資本市場大致可以分為四個層次:一板、二板、三板和四板。
一板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主板市場; 二板市場包括創業板市場,新成立的科創板市場也可納入二板概念; 目前的三板是指「新三板」,即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四板是指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
「新三板」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公司為其經營管理機構。
二:新三板的分層制度是什麼
目前,新三板已形成「基礎層-創新層-選擇層」三級市場格局,要求企業財務狀況和宣傳水平層層提升,監管標准有待提高。層層嚴格。
目前,選擇層、創新層和基礎層分別有66家、1250家和5983家上市公司。
基層企業在滿足一定條件後可申請進入創新層。創新級別上市12個月的公司可以申請公開發行,進入遴選級別。根據去年發布的新三板轉板制度,已進入入選層一年且符合上市條件的企業,可直接向科創板/創業板申請轉板。當然,不再符合相應級別條件的上市公司也會適時「降級」。

❺ 什麼是新三板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新三板不再局限於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於天津濱海、武漢東湖以及上海張江等試點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



(5)證監會發布新三板改革配套規則擴展閱讀:

轉板制度就是企業在不同層次的證券市場間流動的制度。新三板的轉板通道指新三板掛牌企業在不同層次的證券市場流動的通道。

我國並不存在真正的轉板制度,三板掛牌企業和非三板企業,都需要通過首次公開發行的程序才能在場內資本市場的相關板塊上市。新三板企業仍只能通過IPO的方式首次公開發行並在場內市場上市,且其IPO的條件與其他企業無異。

「轉板制度」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中各個層次的資本市場之間的橋梁,是資本市場中不可或缺的一項環節。

無論討論多層次資本市場還是建設和完善更加成熟的金融市場體系,事實上都不可迴避資本市場轉板制度建設的相關問題。目前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框架已初步搭建,卻缺乏相互之間有機的結合,不同層次的資本市場之間尚未搭建起鏈接的橋梁,缺乏完善的轉板制度。

❻ 北交所上市時間

北交所上市時間為11月15日,證監會發布了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再融資、持續監管等主要制度規則,於11月15日起施行。同時,證監會就北交所,上市公司轉讓規則公開徵求意見,明確北交所上市公司申請轉讓時應在北交所上市滿一年,精選層上市時間與北交所上市時間可以合並。
一、北交所上市條件
除了房地產開發、准金融、殯葬、討債等行業,基本沒有行業限制,對利潤和市值也沒有強制性要求。要求依法設立並存續兩年,業務清晰,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機制健全,最近24個月經營合法規范,股權清晰,股票發行轉讓合法合規。具體財務門檻為「最近兩個完整會計年度累計營業收入不低於1000萬元;由於研發周期長,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但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不低於3000萬元。」
二、北交所上市注意事項
北交所上市門檻相對較低(理論上可以上市盈利1500萬元),但只有優質、成長型企業才會從中受益,因此企業需要加強管理、銷售和研發,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切實提高企業質量。按照前面精選層的邏輯,北交所上市預計符合24個月合法合規、主營業務、董事、高管、實際控制人穩定的要求,建議企業提前謀劃。北交所上市也採用注冊制進行審核,但對金融監管的要求仍然很高。建議各上市公司提前做好財務規劃和梳理,按照上市要求進行規范。
北交所的所有規則都發布了,如何在市場開放前投資。業內人士建議,廣脈科技今天在精選層上市,這也是自市場開放時間基本確定以來,北交所首家精選層上市公司,將成為北交所首批上市公司之一。

❼ 三板做市是什麼有哪些交易方式

一、新三板做市即新三板做市商制度。
二、新三板股票交易方式:
1.做市轉讓,證券公司轉讓禁止投資者之間交易,只有做市商和投資者之間能夠成交,做市商同時提供賣價和買價,以報價和投資者達成交易,只要報價合理,隨時都可以轉讓交易。做市轉讓對一些非專業的買方來說風險更低。
2.競價轉讓,2018年1月15日起新三板進入集合競價交易時代,集合競價轉讓方式針對基礎層和創新層有不同的政策,基礎層每天1次集合競價撮合,創新層每天5次集合競價撮合。
3.新三板改革是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重要一環,也是這個年輕的市場設立七年來最為全面、徹底的一次綜合性改革。重點措施包括設立精選層、建立轉板上市機制、優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允許公開發行、引入公募等長期資金、完善摘牌制度、實施分類監管等。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正在進行時,我們將通過問答形式持續為您解讀新三板改革知識、規則內容,用文字傳遞與分享市場點滴,讓您逐漸了解新三板各項制度規定。
拓展資料;
1.新三板股票交易可以採取做市交易方式、集合競價交易方式、連續競價交易方式以及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方式。符合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單筆申報數量或交易金額標準的,全國股轉系統同時提供大宗交易安排。因收購、股份權益變動或引進戰略投資者等原因需要進行股票轉讓的,可以申請特定事項協議轉讓,具體辦法另行規定。優先股轉讓的具體辦法,由全國股轉公司另行規定。
2.在新三板市場,做市轉讓制度是指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在新三板正常轉讓日內,做市商必須連續報出其做市證券的買價和賣價,若投資者的限價申報滿足成交條件,則新三板做市商在其報價數量范圍內,有按其報價履行與其成交的義務。也就是說,投資者需要買賣股票時,買賣雙方不直接成交,而是通過新三板做市商作為對手方,只要是在報價區間就有成交義務。
希望能夠給到你幫助。

❽ 北交所上市時間

大概2023年底-2024年初完成上市。
若企業財務已經比較規范或者過去兩年已經可以達到規范掛牌的要求,新三板掛牌的時間是10個月。
也就是說現在開始啟動,明年7月左右可以完成掛牌。因為爭議的事項比較少,所以掛牌時間一直相對確定,這點與IPO不同。
創新層每年五月調整。如果企業2022年7月完成掛牌,滿足創新層條件的話,2023年5月可以進入創新層。
2023年8月可以提交北交所上市材料(提前輔導、審計、做材料),大概2023年底-2024年初完成上市。
進入創新層本身是沒有費用的,但進入之前需要完成一輪定向發行股票,費用大約20萬,另外企業需要至少承擔一年的督導費用、審計費用等合計約30萬。
目前新三板掛牌打包費用約180萬,具體數目與企業行業、子公司數量、規范程度、規模等相關。
北交所IPO上市的主要費用是承銷費,該費用與募集資金掛鉤,一般情況8%左右。此外,券商費用還包括保薦費用與輔導費用,還有律師費用、會計師審計費用等,總費用大約至少800萬。所以操作北交所上市,一般情況下整個過程總費用至少1,000萬出頭,多的也可能到兩千萬甚至更高。
打算北交所上市,就必須先完成新三板掛牌並進入創新層。
掛牌滿12個月後才能向北交所提交資料,北交所過會並經證監會注冊後方可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
創新層目前每年5月為調整期,後續有可能會增加時間窗口;滿足創新層准入條件,就可以新三板掛牌的同時直接進入創新層。
「為夯實改革制度基礎,證監會現發布北京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再融資、持續監管三件規章以及相關的十一件規范性文件。」10月30日晚,證監會發布公告稱,《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的主要制度規則正式發布。
公告明確,上述規章、規范性文件將於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據央視新聞報道,這也意味著北京證券交易所將於11月15日開市,屆時新三板市場精選層超過68家公司將全部平移進入北交所。
此外,為做好制度銜接,進一步豐富全國股轉系統融資工具,證監會還配套修改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兩件規章,制定了掛牌公司定向發行可轉債兩件內容與格式准則。

❾ 新三板怎麼交易新三板交易制度有哪些

交易制度
編輯
一 以機構投資者為主。自然人僅限特定情況才允許投資。
二 實行股份轉讓限售期。新三板對特定主體持有股份規定限售期,另對掛牌前增資、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轉讓股份等也分別規定了限售期。[1]
三 設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額。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於1000股,投資者證券賬戶某一股份余額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託賣出。
四 交易須主辦券商代理。主辦券商代為辦理報價申報、轉讓或購買委託、成交確認、清算交收等手續,掛牌公司及投資者在代辦系統所進行的股份交易的相關手續均需經主辦券商辦理。
五 依託新三板代辦交易系統。新三板代辦交易系統依託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建設,與中小板、創業板等並列於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統。
六 投資者委託交易。投資者委託分為意向委託、定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委託當日有效。意向委託、定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均可撤銷,但已經報價系統確認成交的委託不得撤銷或變更。
七 分級結算原則。新三板交易制度對股份和資金的結算實行分級結算原則。

交易規則
編輯
1.新三板交易規則股票名稱後不帶任何數字。股票代碼以43打頭,如:430003北京時代。
2.委託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新三板交易規則每筆委託的股份數量應不低於3萬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3萬股時可一次性報價賣出。
3.報價系統僅對成交約定號、股份代碼、買賣價格、股份數量四者完全一致,買賣方向相反,對手方所在報價券商的席位號互相對應的成交確認委託進行配對成交。如買賣雙方的成交確認委託中,只要有一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報價系統則不予配對。因此,投資者務必認真填寫成交確認委託。
4.股份報價轉讓的成交價格通過買賣雙方議價產生。投資者可通過報價系統直接聯系對手方,也可委託報價券商聯系對手方,約定股份的買賣數量和價格。投資者可在「代辦股份轉讓信息披露平台」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欄目中或報價券商的營業部獲取股份報價轉讓行情、掛牌公司信息和主辦報價券商發布的相關信息。
5.新三板交易規則要求沒有設漲跌停板。

交易范圍
編輯
新三板交易范圍:
(1)新三板交易機構投資者,包括法人、信託、合夥企業等。
(2)新三板交易公司掛牌前的自然人股東(掛牌公司自然人股東只能買賣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3)通過定向增資或股權激勵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4)因繼承或司法裁決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5)協會認定的其他投資者。

新三板制度
編輯
1、 非典型報價驅動機制,而是願者上鉤的被動交易制
新三板的交易方式有兩種,一是投資者買賣雙方在場外自由對接,協商並確定買賣意向,再回到新三板市場,委託主辦券商辦理申報、確認成交並結算;二是買賣雙方向主辦券商做出定價委託,委託主辦券商按其指定的價格買賣不超過其制定數量的股份,主辦券商接到此委託後,並不積極作為,尋找相應的買家或賣家,而是將定價委託申報至股權代辦轉讓系統登記備案,並等待一個認可此價格的買家或賣家出現,對手方如同意此定價且願意為此交易,仍需委託主辦券商做出成交確認委託,一旦該委託由主辦券商做出成交確認申請,並在標的股份存在且充足、買方資金充足的情況下,交易才能成立。由此可見,此種機制並非典型的指令驅動機制。
2、盡可能減低風險,安全交易
新三板交易制度通過實行一系列規范盡可能避免交易的風險,諸如,實行機構投資者投資為主,限定進入股份交易代辦系統期限,規定最低交易股份數額以及要求通過主辦券商予以代理,這均顯示出新三板交易制度希望盡可能減低交易風險。
3、與主板等場內市場有效銜接和統一
新三板交易系統平台建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平台上,交易賬戶與深圳交易所系統相銜接,創建深圳證券交易所賬戶的投資者,直接可以用該賬戶進行新三板交易,由此搭建了中小板、創業板與新三板的連接橋梁。
4、證券機構在交易制度中地位舉足輕重
交易的委託、報價申請、成交確認以及交割清算,都需要主辦券商代為代理,但現階段的交易並非實行做市商制度,主板券商僅起到交易代理的作用,其進一步的作用並未發揮出來。
5、交易制度尚處於試點階段,具有很強的試驗色彩
整個新三板的交易制度都處於試點階段,《暫行試點辦法》帶有的試驗色彩濃厚。[2]

交易制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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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交易門檻限制股份流動性。新三板限制了部分投資者進行投資,從而也限制了更多新三板掛牌公司股權金進入交易市場,最終也影響了新三板交易制度的活躍程度。
券商作用仍有進一步擴寬的空間,券商的主要功能在代理交易作用,其對於新三板交易並不能發揮進一步作用,諸如進一步引導和發現價格,促成交易等方面作用都十分有限。[3]
融資仍然存在一定難度,新三板交易制度由於存在流動性問題,致使不能充分滿足掛牌公司的融資需求,希望通過廣泛的投資者的快捷融資存在一定難度。
個人投資者參與交易受限,雖然此舉旨在減少風險,但也使得廣大個人投資者無法分享到新三板掛牌企業的發展成果。
非公眾公司交易受限200人紅線,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三板掛牌公司股份交易的活躍程度。

新三板交易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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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交易條件:
(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公司整體改制可以連續計算);
(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新三板分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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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新三板分層,是指在新三板掛牌的數量眾多的企業當中,按照一定的分層標准,將其劃分為若干個層次,可降低信息搜集成本,提高投資分析效率,增強風險控制能力,引導投融資精準對接。同時,通過內部分層,可以在交易制度、發行制度、信息披露的要求等制度供給方面,進行差異化的安排,以促進新三板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目前,新三板暫時分為兩層:基礎層和創新層。
新三板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年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兩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於4000萬元;股本不少於2000萬股。
3、最近有成交的60個做市轉讓日的平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合格投資者不少於50人。
滿足上述規定進入創新層的掛牌公司,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最近12個月完成過股票發行融資(包括申請掛牌同時發行股票),且融資額累計不低於1000萬元;或者最近60個可轉讓日實際成交天數佔比不低於50%。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制度、對外投資管理制度、對外擔保管理制度、關聯交易管理制度、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利潤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諾管理制度完備;公司設立董事會秘書並作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秘書取得全國股轉系統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❿ 新三板重磅改革方案敲定引入集合競價是真的嗎

新三板分層後首次集中大規模推出改革政策。12月22日,在全國股轉系統召開的「分層與交易改革新聞發布會」現場了解到,新三板新一輪集中改革主要涉及優化分層制度;涵蓋引入集合競價、優化協議轉讓(俗稱盤後大宗交易)、鞏固做市轉讓的交易制度供給與改革;實施創新層企業與基礎層企業差異化的信息披露制度。

除了差異化交易制度之外,此次改革還進一步推進差異化信息披露制度安排。在信息披露制度改革方面,此次新制定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在堅持信息披露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和公平的基礎上,探索實施了創新層企業與基礎層企業差異化的信息披露制度。鑒於創新層公司公眾化程度更高,對其信息披露作了從嚴要求,增加了季度報告、業績快報、關鍵事項審計等相關安排。調整後,創新層公司信息披露強度高於基礎層公司,但與上市公司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異。而基礎層公司繼續執行現有信息披露規則,但對其中要求過嚴、明顯不合理的個別規定作出了修改。

李明強調,此次統籌推出的市場分層、交易和信息披露制度的差異化安排,是中國資本市場建設的全新探索,為後續改革措施的推出積累經驗、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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