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三板股票轉讓方式 新三板股票有哪幾種轉讓方式
新三板股票轉讓方式有哪些?新三板股票改革制度受到眾人的關注,2016年新三板改革進展情況良好,新三板股票有哪幾種轉讓方式呢?下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② 新三板股權轉讓規定
法律分析:並未對公司發起人轉讓新三板公司股份作出限制性規定,因此,一般的公司發起人(排除同時作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發起人)所持股份對外轉讓的限制,主要是根據現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③ 新三板交易規則是什麼
新三板交易制度,是指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對主體資格、交易規則、報價規則和登記結算的要求。新三板交易規則股票名稱後不帶任何數字。具體如下: 一以機構投資者為主。自然人僅限特定情況才允許投資。 二實行股份轉讓限售期。新三板對特定主體持有股份規定限售期,另對掛牌前增資、控股股東及 實際控制人 轉讓股份等也分別規定了限售期。 三設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額。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於1000股,投資者證券賬戶某一股份余額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託賣出。 四交易須主辦券商代理。主辦券商代為辦理報價申報、轉讓或購買委託、成交確認、清算交收等手續,掛牌公司及投資者在代辦系統所進行的股份交易的相關手續均需經主辦券商辦理。 五依託新三板代辦交易系統。新三板代辦交易系統依託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建設,與中小板、創業板等並列於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統。 六投資者委託交易。投資者委託分為意向委託、定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委託當日有效。意向委託、定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均可撤銷,但已經報價系統確認成交的委託不得撤銷或變更。 七分級結算原則。新三板交易制度對股份和資金的結算實行分級結算原則。
④ 新三板交易規則細則有哪些
新三板基礎的交易規則為:
1、股票轉讓的申報數量為1000股的整數倍(含1000股),不足1000股的需要一次性申報賣出,且單筆申報數量須低於100萬股;
2、轉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11:30、13:00-15:00;
3、轉讓的股票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4、投資者買入掛牌公司股票,當日不能賣出;
5、其他規定等。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為任何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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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新三板股權轉讓有哪些限制規定
您好,有以下限制規定:
1.發起人持股的轉讓限制
根據現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業務規則》」)將公司「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作為申請掛牌的條件之一,若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因此,若掛牌公司股改後未滿一年的,發起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轉讓。
2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持股轉讓限制
根據《業務規則》第2.8條規定,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股票轉讓限制解除規定可簡單總結為「兩年三批次」。即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在掛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轉讓限制,每批解除轉讓限制的數量均為其掛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轉讓限制的時間分別為掛牌之日、掛牌期滿一年和兩年。
3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外的其他股東持股轉讓限制
對新三板掛牌公司控股東、實際控制以外的其他股東而言持股轉讓限制而言,《業務規則》並未作出限制規定,即只要該股東並非股份公司發起人或雖作為發起人但股份公司設立已經滿一年的,該股東股份轉讓不受任何限制。與主板上市公司對比而言同樣寬松,主板上市公司其他股東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十二個月。
4董監高持股轉讓限制
對董監高持股轉讓限制,《業務規則》並未專門作出規定。筆者認為應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之規定,即: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員離職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5對掛牌前十二個月內增資部分股份的轉讓限制
對掛牌前十二個月內公司增資部分股份轉讓是否受到限制,《業務規則》對此未進行明確。但在新三板中關村試點期的「代辦系統」業務規則中有明確的限制,根據《證券公司代辦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試點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掛牌前十二個月內掛牌公司進行過增資的,貨幣出資新增股份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滿十二個月可進入代辦系統轉讓,非貨幣財產出資新增股份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滿二十四個月可進入代辦系統轉讓」。
6外商投資股份公司發起人轉讓股份限制
7掛牌公司發行新股的轉讓限制
對於掛牌公司發行新股的轉讓限制,除了遵守前述一般性限制規定外,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細則(試行)》第九條的規定,若發行對象承諾對其認購股票進行轉讓限制的,應當遵守其承諾,並予以披露。
8並購重組中收購人獲得的股份轉讓限制
新三板掛牌公司作為非上市公眾公司,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在公眾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在收購完成後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9因非轉讓原因獲得的股票轉讓限制
對因司法裁決、繼承等原因獲得的股份,若獲得該股份時該股份仍然處於限售期的,後續持有人應繼續執行股票限售規定。
⑥ 新三板股票如何買賣交易
散戶投資者如果想交易新三板的股票,首先需要將新三板的許可權開通,開通基礎層、創新層需要:分別滿足前1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不低於200萬、100萬的資金要求和2年的投資經驗。
精選層已改革為北交所,個人投資者准入門檻為開通交易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日均證券資產50萬元,同時具備2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新三板股票交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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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時間:9:15-11:30;13:00-15:00。
委託規則:每筆委託數量大於或等於1000股,單筆不足1000股時需一次性賣出。
委託價格:轉讓的股票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交割方式:T+1日交割方式。
漲跌幅限制:在股轉系統中,目前掛牌首日均不設置漲跌幅限制,次日後創新層實施50%的漲跌幅限制、基礎層集合競價為100%的漲跌幅限制,精選層在北交所上市,則上市首日不設置漲跌幅限制,次日起實施30%漲跌幅限制。
⑦ 新三板股票如何買賣交易
一、開戶—充值賬戶—選股—買入—賣出。
新三板股票交易時間: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遇法定節假日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休市。
其實在新三板買賣股票跟A股差不多,但是新三板的投資者開戶需要滿足100萬及2年交易經驗,開戶准備身份證和銀行卡網上辦理。
二、新三板股票交易規則
1、做市轉讓,對投資者而言,做市轉讓委託同上海深圳的股票交易委託沒有什麼區別,只是不管買入或者賣出,交易對手都是面對的該股票的做市商。
2、協議轉讓股票,協議轉讓模式下,有兩種委託和成交方式。一種是「成交確認委託和互報成交確認委託」在這種交易委託模式下,交易雙方在私下商量好以後,在系統中點對點的成交,通過互相確認委託的方式達成交易,其它第三人無法參與其中。
3、定價委託,定價委託情況下,委託方報出自己的價格和數量後,任何人都可以和該筆委託成交,如果沒有成交,在收盤時交易所會把買賣雙方的定價委託進行一次集中撮合成交。
(7)新三板股票轉讓規則介紹擴展閱讀
一、新三板和科創板的區別
1、發行制度不同
科創板為注冊制,注冊企業需經過多倫問詢,注冊審核流程較為嚴格,對企業市值、營收、凈利等指標的要求也較高。
新三板注冊公司提交掛牌申請材料後,全國股轉公司會有針對性的提出詢問,注冊審核流程相對較為寬松。對企業的硬性量化指標僅需經營滿兩年。
2、交易方式不同
科創板為上交所,屬於場內市場,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創業板」較為類似,交易方式包括競價方式、大宗交易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等多種方式,股票成交量和流動性較強。
新三板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屬於場外市場。新三板企業掛牌時無公開發行環節,股票成交成交量小,流動性相對較差。
3、對投資者要求不同
參與科創板的個人投資者要求具備兩年以上投資經驗,且總資產要達到50萬元,投資門檻較高。
新三板對個人投資者設置的門檻則更高,不僅需要具備兩年以上投資經驗,日終證券類資產還要達到500萬元以上。
⑧ 新三板交易規則
新三板交易規則:1、轉讓時間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轉讓時間內因故停市,轉讓時間不作順延,遇法定節假日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休市。2、買賣股票的申報數量買賣股票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股票轉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3、股價變動單位股票轉讓的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轉讓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4、有效報價區間開盤集合競價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前收盤價的上下2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20%以內。當日無成交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前收盤價的上下20%以內。不在有效價格區間范圍內的申報不參與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價格區間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競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⑨ 新三板公司股票如何轉讓
新三板公司進行股權轉讓的方式有:
1、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對股東名冊進行相應修改;
2、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⑩ 新三板交易規則
新三板交易規則:
1、新三板交易規則股票名稱後不帶任何數字。股票代碼以43打頭,如: 430003北京時代。
2、委託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新三板交易規則每筆委託的股份數量應不低於3萬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3萬股時可一次性報價賣出。
3、報價系統僅對成交約定號、股份代碼、買賣價格、股份數量四者完全一致,買賣方向相反,對手方所在報價券商的席位號互相對應的成交確認委託進行配對成交。如買賣雙方的成交確認委託中,只要有一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報價系統則不予配對。因此,投資者務必認真填寫成交確認委託。
4、股份報價轉讓的成交價格通過買賣雙方議價產生。投資者可通過報價系統直接聯系對手方,也可委託報價券商聯系對手方,約定股份的買賣數量和價格。投資者可在「代辦股份轉讓信息披露平台」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欄目中或報價券商的營業部獲取股份報價轉讓行情、掛牌公司信息和主辦報價券商發布的相關信息。
5、新三板交易規則要求沒有設漲跌停板。
拓展資料:
1、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 。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2、一板市場通常是指主板市場(含中小板),二板市場則是指創業板市場。相對於一板市場和二板市場而言,有業界人士將場外市場稱為三板市場。三板市場的發展包括老三板市場(以下簡稱「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場(以下簡稱「新三板」)兩個階段。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則是在老三板的基礎上產生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