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青創版的股改掛牌可以獲得哪些政府補貼
首先是對於在地級市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滿足規定的成立年限可以享受到地級市財政部門的掛牌補貼;其次是對於在縣級市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滿足規定的成立年限可以享受到縣級市、所屬地級市兩級財政部門的掛牌補貼、融資補貼;再者是工商部門對於滿足掛牌條件的企業可以免除掛牌費用;另外政府部門還會對滿足掛牌條件的企業開放相應的低成本融資渠道。筆者認為主要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去分析在中國青創板股改後掛牌的企業都能夠享受到政府部門哪些具體的補貼。
一、在地級市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掛牌企業可以享受到地級市財政部門的掛牌補貼
首先對於在地級市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只要企業成立的時間大於一年,那麼就可以在注冊登記後成為掛牌公司。中國證監會也會在掛牌公司成立之後對其進行相應的監管;主要負責監管掛牌公司在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所的交易操作是否正規。在掛牌公司成立之後,地級市政府的財政部門也會對其進行相應的掛牌補貼,補貼的具體額度還要根據所在地級市對於掛牌公司的福利政策來決定,寧波市的標準是60萬。畢竟中國青創板的輻射范圍是全國,服務對象是青年創業企業、青年創業項目。
注意事項:中國青創板是中國青年創業與資本市場的連接樞紐渠道,服務的對象是全國的青年。對於青年群體而言,如果是初次創業,盡量選擇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公司類型為責任有限公司。因為責任有限公司的注冊程序簡單,並且公司管理相對封閉,公司的財務報表也無需對外界透露,並且股票發行也不公開;雖然在發展壯大方面存在一定的劣勢,但是有利於公司的閉環管理。而股份有限公司往往因為需要對外公開公司的財務報表,公開發行的股票,股票可以自由交易買賣轉讓,適合後期對於公司有上市需求的青年創業人員。
Ⅱ 新三板掛牌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對在境內主板,創業板、科創板重組上市,以及在境外主板、創業板首發上市且上市融資額2億元以上的企業,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500萬元。
對企業在新三板掛牌的,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200萬元。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資股的規定》 第二條 經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批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可以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但是,擬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的面值總額超過3000萬美元的,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應當報國務院批准。前款所稱公司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包括以募集方式設立公司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和公司增加資本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批准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的總額應當控制在國家確定的總規模之內。
Ⅲ 國家高新企業補貼政策
1.所得稅率優惠。高新企業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率,相當於在原來25%的基礎上降低了40%。
人才安居購房補貼。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推薦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層次人才申請獎勵補貼,補貼標准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價補助不分面積大小,龍華新區320W(100%配套),寶安區320W(100%配套),其他區域均160W。
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
2.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
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採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五)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後可享受各區相應認定補貼,如:龍華新區(高新復審10萬)、龍崗(高新復審10萬)各20萬,寶安10萬,南山區10萬,福田區20萬(高新復審5萬),光明新區、羅湖、坪山、鹽田30萬。
進入高新區股份代辦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的高新技術企業,予以最高180萬元資助。
高新企業認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備條件,優先批准符合上市條件的股份制高新技術企業股票上市。高新企業認定是申請各級相關政府資金的必備條件之一。
高新企業可優先獲得辦公及工業用地的獲批
深圳市每年從債券發行總額中撥出20%的額度給符合發行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
在2008-2020年,深圳將建成500萬-600萬平方米創新型產業用房,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將有效地提高企業的科技研發管理水平,重視科技研發,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能為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提供有力的資質,極大地提升企業品牌形象,無論是廣告宣傳還是產品招投標工程,都將有非常大的幫助。
Ⅳ 新三板上市條件及流程
新三板上市條件及流程為:
1、首先要跟券商簽訂推薦上市協議。
2.滿足新三板上市的要求。 (要求上面有介紹)
3.新三板上市公司需要啟動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值整體折股變更為股份公司。
4.主辦券商對要進行新三板上市的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5.主辦券商設立內核機構,對新三板上市公司進行審核。
6.審核完成後,主辦券商提交中國證券協會進行審核。
7.審核通過,新三板上市流程完成。
一、非上市公司申請股份在代辦系統掛牌,須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企業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6、監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新三板上市條件
( 1)必須滿足新三板存續時間滿兩年的條件。
( 2)必須具有持續經營記錄,要有突出的主營業務。
( 3)要有規范的運作條件,治理的結構也要健全。
( 4)新三板上市材料: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冊地址在試點國家高新園區;
(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掛牌試點資格確認函。
三.新三板上市的方法
( 1)新三板上市公司資金扶持:根據各區域園區及政府政策不一,企業可享受園區及政府補貼。
( 2)新三板上市公司便利融資:公司掛牌後可實施定向增發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級,幫助企業更快融資。
( 3)新三板上市公司財富增值:企業及股東的股票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
(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股東股份可以合法轉讓,提高股權流動性。
( 5)新三板上市公司轉板上市:轉板機制一旦確定,公司可優先享受"綠色通道"。
( 6)新三板上市公司公司發展: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范發展。
( 7)新三板上市公司宣傳效應:樹立公司品牌,提高企業知名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二條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四十八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
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
Ⅳ 新三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 ( 1)必須滿足新三板存續時間滿兩年的條件。
· ( 2)必須具有持續經營記錄,要有突出的主營業務。
· ( 3)要有規范的運作條件,治理的結構也要健全。
· ( 4)新三板上市材料: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 (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冊地址在試點國家高新園區;
· (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掛牌試點資格確認函。
新三板上市要求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 1.首先擬上市公司必須要求是為非股份公司。
· 2.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 3.無資產要求
· 4.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 5.主營業務要突出。
· ( 1)新三板上市公司資金扶持:根據各區域園區及政府政策不一,企業可享受園區及政府補貼。
· ( 2)新三板上市公司便利融資:公司掛牌後可實施定向增發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級,幫助企業更快融資。
· ( 3)新三板上市公司財富增值:企業及股東的股票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
· (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股東股份可以合法轉讓,提高股權流動性。
· ( 5)新三板上市公司轉板上市:轉板機制一旦確定,公司可優先享受"綠色通道"。
· ( 6)新三板上市公司公司發展: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范發展。
· ( 7)新三板上市公司宣傳效應:樹立公司品牌,提高企業知名度。
· 1.申請新三板上市流程,首先要跟券商簽訂推薦上市協議。
· 2.滿足新三板上市的要求。(要求上面有介紹)
· 3.新三板上市公司需要啟動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值整體折股變更為股份公司。
· 4.主辦券商對要進行新三板上市的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 5.主辦券商設立內核機構,對新三板上市公司進行審核。
· 6.審核完成後,主辦券商提交中國證券協會進行審核。
· 7.審核通過,新三板上市流程完成。
· 1.首先確認上市,提交新三板上市申請。
· 2.與券商達成合作。
· 3.對公司的改制提案提交至券商。
· 4.跟券商協商價格,主辦券商會根據對應公司報價。
· 5.券商進行審核,包括對公司資質的審核,上市條件的審核。
· 6.券商會提交到中國證券協會進行審核。
· 7.審核通過,上市就完成了
Ⅵ 新三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新三板上市標准要滿足下列條件 :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拓展資料:
新三板上市的作用:
( 1)新三板上市公司資金扶持:根據各區域園區及政府政策不一,企業可享受園區及政府補貼。
( 2)新三板上市公司便利融資:公司掛牌後可實施定向增發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級,幫助企業更快融資。
( 3)新三板上市公司財富增值:企業及股東的股票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
(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股東股份可以合法轉讓,提高股權流動性。
( 5)新三板上市公司轉板上市:轉板機制一旦確定,公司可優先享受"綠色通道"。
( 6)新三板上市公司公司發展: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范發展。
( 7)新三板上市公司宣傳效應:樹立公司品牌,提高企業知名度。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Ⅶ N板掛牌與新三板上市有什麼區別,相對而言有什麼優勢
N板掛牌與新三板上市的區別:
N板掛牌條件是:
1、四新企業: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上海企業優先;
2、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范;
3、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4、股份轉讓合法合規;
5、實收資本不低於注冊資本的30%。
N板融資途徑及掛牌好處:
1.私募股權融資;
2.私募債券融資;
3.銀行貸款;
4.優先股;
5.創新產品補貼;
6. 卓睿直投;
7.創業板最快今年6月份推出,N板企業有可能最先享受政策紅利;
8. 最高可獲得160萬元政府補貼。
Ⅷ 新三板創新層條件
新三板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年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兩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於4000萬元;股本不少於2000萬股。
3.最近有成交的60個做市轉讓日的平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合格投資者不少於50人。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一板市場通常是指主板市場(含中小板),二板市場則是指創業板市場。相對於一板市場和二板市場而言,有業界人士將場外市場稱為三板市場。三板市場的發展包括老三板市場(以下簡稱「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場(以下簡稱「新三板」)兩個階段。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則是在老三板的基礎上產生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
上市條件
新三板上市條件:
1.滿足新三板存續滿兩年的條件。(有限公司整體改制可以連續計算);
2.新三板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記錄;必須滿足的條件。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條件規范;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冊地址在試點國家高新園區;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掛牌試點資格確認函。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代辦作用
新三板上市的作用:
1.新三板上市公司資金扶持:根據各區域園區及政府政策不一、企業可享受園區及政府補貼。
2.新三板上市公司便利融資:公司掛牌後可實施定向增發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級,幫助企業更快融資。
3.新三板上市公司財富增值:企業及股東的股票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股東股份可以合法轉讓,提高股權流動性。
5.新三板上市公司轉板上市:轉板機制一旦確定,公司可優先享受"綠色通道"。
6.新三板上市公司公司發展: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范發展。
7.新三板上市公司宣傳效應:樹立公司品牌,提高企業知名度。
新三板變遷
1.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漢四個城市的高新園區企業。
2.新三板上市公司凈利潤最好在1000萬以上。
3.新三板上市公司最好有自己的發明專利,最好是兩高六新類公司。
4.在北京中關村上市的公司叫新三板上市公司。在武漢,天津,上海的新三板上市公司叫做場外交易市場。
Ⅸ 高新技術企業的補貼政策
申請國家高新企業認定稅收優惠政策:
(一)所得稅率優惠。高新企業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率,相當於在原來25%的基礎上降低了40%。
(二)「兩免三減半」。原深圳特區以內,2008年1月1日以後成立的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人才安居。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每兩年推薦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層次人才申請購房補貼,補貼標准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價補助32平米,同時各區政府配套補貼總額的10%(合計70萬左右)。
(四)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五)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包括:1、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2、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本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採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七)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後可享受各區相應認定補貼,如:龍華新區20萬,寶安,羅湖各10萬。
(八)進入高新區股份代辦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的高新技術企業,予以最高180萬元資助。
(九)高新企業認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備條件,優先批准符合上市條件的股份制高新技術企業股票上市。
(十)高新企業認定是申請各級相關政府資金的必備條件之一。
(十一)高新企業可優先獲得辦公及工業用地的獲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