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資金拆借的相關問題
訂立資金拆借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1、資金拆借合同的主體僅限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參與。嚴禁金融機構以拆借名義給非金融機構及個人融資和貸款。
2、參加同業拆借雙方必須簽訂拆借合同,合同內容包括拆借金額、期限、利率、資金用途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等。拆出方對拆入方的清償能力、資金用途等應認真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必須拒絕拆出資金,拆入方應如實向拆出方提供有關情況。
3、金融機構用於拆出的資金只限於交足准備金,留足5%的備付金,歸還人民銀行到期貸款之後的閑置資金。嚴禁佔用聯行資金和人民銀行合同工款進行拆借。拆入資金只能用於票據清算、聯行匯差頭寸不足和先支後收等臨時性資金周轉的需要。嚴禁用拆入資金發放固定資產貸款、投資和購買有偶像證券、經營或炒買炒賣房地產及向企業投資參股。
4、各金融機構要根據本單位的清償能力,嚴格控制拆入資金的數量。專業銀行、商業銀行拆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其同期各項存款余額的5%,城市信用社拆入資金余額與其自有資本金的比例不得超過2:1,其他金額機構拆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其自有資本金。
5、資金拆借利息和資金市場的服務費,一律採用轉帳結算,不得收取資金。在利息和服務費之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手續費」、「回扣」和「好處費」。
6、關於拆借期限的確定,應當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根據資金供求情況確定和調整。根據人行《同業拆借管理辦法》規定同業拆借的期限在符合以下規定的前提下,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一)政策性銀行、中資商業銀行、中資商業銀行授權的一級分支機構、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縣級聯合社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1年;(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保險公司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3個月;(三)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信託公司、證券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拆入資金的最長期限為7天;(四)金融機構拆出資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對手方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拆入資金最長期限。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根據市場發展和管理的需要調整金融機構的拆借資金最長期限
7、關於拆借利率,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作為資金拆借價格的拆借利率,隨行就市,自由浮動,受價格規律支配,由拆借雙方根據市場資金供求情況議定。由於市場資金供求變化莫測,因此,拆借利率變化也比較大,幾乎每天甚至每小時都有變化,是短期金融市場最敏感的利率,也是中央銀行觀察市場貨幣供應狀況的重要政策指標之一。
② 同業拆借市場是什麼意思啊
同業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及經法人授
權的非法人金融機構分支機構之間進行短期資金融通的
行為,目的在於調劑頭寸和臨時性資金餘缺。金融機構
在日常經營中,由於存、放款的變化,匯兌的收支增減
等原因,會在一個營業日終了時,出現資金收支不平衡
的情況,一些金融機構收大於支,另一些金融機構支大
於收,資金不足者要向資金多餘者融入資金以平衡收支
。於是,產生了金融機構之間進行短期資金相互拆借的
需要。資金不足者向資金多餘者借入款項,稱為資金拆
入;資金多餘者向資金不足者借出資金,稱為資金拆出
。資金拆入大於資金拆出稱之為凈拆入;反之,稱之為
凈拆出。這種金融機構之間進行資金拆借活動的市場被
稱為同業拆借市場,簡稱拆借市場。
同業拆借市場利率提高就使得銀行會把自己原來投資在股市的資金撤回!由於金融行業是股票市場上的一個重要的投資機構!他們的資金回籠就會引起股票市場的股市大幅縮水.
③ 什麼是拆入資金和拆出資金,請請告知一下,謝謝。
拆入資金,就是從其他金融機構借入資金;
拆出資金,就是把資金借給其他金融機構。
簡單講拆入就是借別人的錢,是進賬,拆出則是借給別人的錢,是出賬
拆入、拆出資金是指因資金周轉需要,商業銀行與其它銀行和金融機構之間借入、借出的資金頭寸。其計算公式為: 1、拆入資金期末余額/各項存款期末余額 ≤4% 2、拆出資金期末余額/各項存款期末余額 ≤8% 拆借資金比例是衡量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及其程度的指標之一。
擴展:流動性風險是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重要風險之一,我們說一個銀行具有流動性,一般是指該銀行可以在任何時候以合理的價格得到足夠的資金來滿足其客戶隨時提取資金的要求。銀行的流動性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是資產的流動性,二是負債的流動性。資產的流動性是指銀行資產在不發生損失的情況下迅速變現的能力;負債的流動性是指銀行以較低的成本適時獲得所需資金的能力。當銀行的流動性面臨不確定性時,便產生了流動性風險。
④ 新三板的風險和優勢分析
在股市新聞中會經常看到很多關於新三板的新聞,可是對卻是一知半解,相信有很多股民也會和一樣,對新三板不太了解,今天在這里花了一點時間來幫助大家了解新三板。「新三板」市場特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這只是對新三板一個初步簡單的解釋,下面從新三板目的和風險來給大家深入解介紹新三板。
新三板主要的風險
1、控制權流失的風險
股權的流動性大增,而且可以拆細交易,相對控制權的流失的風險比一般接受PE投資的風險要大。
總的來看還是利多一些。新三板未來的活躍還是要看監管的態度吧,畢竟監管層敢放開、肯放開,市場才會真正有活力。多層次市場才真的有未來。
2、帶來持續的維持成本:新三板可能現在整體中介的收費在100萬左右,差不多地方政府都可以覆蓋掉這部分的成本。
但是之後隨之而來的持續督導的花費、合法運行,特別是掛牌之後需要合法繳稅,盡管可能地方政府為了促進企業掛牌會有一些地方留存的返還,但是長期來看還是會成為掛牌後的持續的成本,企業好不好其實企業管理者最清楚,要是盲目為了掛牌而掛牌,或者是為了政府的補貼掛牌,之後的經營沒有什麼大起色或者融資也不是很順利的話,對於小企業來說長期可能是一個不小的負擔。
新三板主要的優勢
1、企業議價能力提升
登陸新三板,對於很多企業來說有了更好的展示平台,對於PE來說有了一個新的集中的平台去看感興趣的企業。企業能夠接觸到的PE更多,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議價能力,三板市場的平均市盈率保持在15倍左右,盡管個體企業相差很大,但是對於股權價值的提升還是很有幫助的。
2、提升公司的治理水準
經過券商的輔導,可以大大提升公司的合規運營、財務管理和內控能力,甚至優質的項目團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為企業提供好的管理咨詢服務,以及通過券商的人員網路為企業物色到合適的管理人員。
3、虧損企業可以掛牌
新三板的基本要求,最主要的還是對於盈利沒有具體的要求指標。這個對於很多企業來說是很關鍵的,尤其是互聯網這一類燒錢的行業。
4、進入政府扶持視野
雖說這對企業來說不一定是一件好事,但是現狀是,在初期政府的扶持可能會對公司的迅速成長有所裨益,掛牌新三板的過程中需要與地方政府有一定的溝通,同時也會成為地方政府的一部分政績,畢竟能上新三板的企業也還是有限,掛牌前可能很多時候企業主很難有效接觸到政府的官員,通過新三板掛牌主動地進入政府視野,對於很多政府扶持不主動的地區來說,等於增加了很多獲得政府扶持的機會。
5、拓寬了渠道
很多新興行業的企業多半都是輕資產的,傳統的銀行信貸支持非常有限。登陸新三板給了銀行好的由頭做股權質押貸款,未來也可能發行可轉債、優先股等。如果監管層步伐走得快一些,允許一些結構融資、衍生交易在新三板的放開,對於企業的融資支持可能會很有想像空間。
⑤ 企業遇到拆遷可以辦理新三板上市嗎
企業遇到拆遷可以辦理新三板上市。
新三板上市標准要滿足下列條件: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因此企業遇到拆遷可以辦理新三板上市。
公司:由股東共同出資。依法定條件和程序設立,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
⑥ 銀行業務中的折出資金是什麼
應該是同業拆借
同業拆借
同業拆借是指商業銀行之間利用資金融通過程的時間差、空間差、行際差來調劑資金而進行的短期借貸。
同業拆借作為臨時調劑性借貸行為,具有以下特點:
1、期限短。同業拆借的交易期限較短,屬臨時性的資金融通。我國目前同業拆借期限最長不超過4個月。
2、利率相對較低。一般來說,同業拆借利率是以中央銀行再貸款利率和再貼現率為基準,再根據社會資金的松緊程度和供求關系由拆借雙方自由議定的。由於拆借雙方都是商業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其信譽比一般工商企業要高,拆借風險較小,加之拆借期限較短,因而利率水平較低。
3、 同業拆借的參與者是商業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
商業銀行進行同業拆借活動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 自主性原則。同業拆借是一種信用行為,在進行拆借資金交易時,必須承認 和尊重市場主體 (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嚴格遵循自願協商、平等互利、自主成交的原則,維護市場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形成平等競爭的有序環境,保證資金的合理流動。
2、償還性原則。對拆出方來說,由於拆出的是本行暫時閑置不用的資金,有一定 期限限制,因此必須按期收回。對拆入方來說,拆入資金只是擁有一定期限內的資金使用權,並不擁有長期使用的權利,也不改變資金的所有權,因而必須到期如數償還。
3、短期性原則。同業拆借的典型特徵之一是期限短,屬一種短期融資。從拆出方看,拆出的資金是銀行的暫時閑置的資金,從數量和期限上都具有不確定性,因而其資金運用必須是短期的。就拆入方而言,向同業拆入資金主要是解決臨時性儲備不足的資金需要,如因清算聯行匯差而出現的臨時性頭寸不足和頭寸調度方面的突發性資金需求等。因此拆入方也應堅持拆入資金的短期性原則,一旦貸款收回或存款增加,就應立即歸還這種借款。
⑦ 為什麼法律不允許企業之間拆借資金
法律允許企業之間拆借資金,只是有條件,參加拆借活動的企業和資金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金拆出拆入的企業必須是一個獨立經營、獨立核算的法人,擁有可以自主支配和使用的資金,能從事各項經濟決策和各種經濟活動,並在社會上享有良好的信譽;
2、資金拆入企業必須具有一定的自有資金和切實的償還能力,保證按期還本付息。
3、企業拆出的資金必須符合以下來源:
(1)局內各處室、各公司及所屬企業、事業單位暫時閑置的自有資金;
(2)可用而當年未用的各項專用基金:
(3)從各種渠道籌集起來的暫時閑置資金。銀行貸款不得進行拆出。
4、企業拆入的資金必須用於以下方面:
(1)銀行已批准貸款的技術改造、立項工程,在銀行貸款尚未發放之前,企業可用拆款暫時補充;
(2)企業貸款所需的10%至30%自籌資金,在企業一次籌足困難時,可暫用拆借資金補足;
(3)企業在生產經營中急需的短期周轉資金;
(4)一些投資少、效益高、見效快的技術改造項目所需資金。企業使用拆款,應按上述范圍掌握,不能用於長期固定資產投資,更不能搞轉貸牟利。
1996年1月,全國銀行間拆借市場開始試運行,1996年5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銀傳(1996)35號《關於取消同業拆借利率上限管理的通知》,規定從1996年6月1日起,中國人民銀行對同業拆借利率不再實行上限管理的直接控制方式;
由拆借雙方根據市場資金供求情況,自行確定同業拆借利率,這個政策加快了利率改革,強化了利率對市場供求的調節作用。
人民幣拆借市場的操作是通過詢價方式進行,在交易中心設有席位,完全通過電腦直接交易。由於業務操作的規范,全國銀行間的拆借業務保持著平衡運行和健康發展。
⑧ 拆入資金比例
拆借資金比例是指一定時期內,拆借資金額各項存款余額的比例,是衡量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及其程度的指標之一。根據監管要求,拆入資金比率不高於4%,拆出資金比率不高於8%。
拆入資金包括:銀行業拆入、金融性公司拆入。
拆出資金包括:拆放銀行業、拆放金融性公司。
⑨ 上市公司拆分子公司上新三板是好事還是壞事
肯定是好事啊!對於母公司來說能提高市值,對於子公司來說是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