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科創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科創板企業由上交所負責審核,證監會負責注冊,注重信息披露審核3個月內完成,注冊20天內完成。允許未盈利企業上市,允許同股不同權紅籌企業上市,標准為CDR意見稿。
2、對於交易環節,投資人投資科創板最少資金要求為50萬元人民幣,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5個交易日過後漲跌幅限制為±20%, 科創板允許滬深港通資金交易。普通投資者可通過公募基金參與科創板投資,此前發布的CDR基金是戰略配售基金,科創板發行的新股,相關基金也可以參與。
3、科創板上市公司觸發退市就直接退市。
4、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以及生物醫葯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和製造業深度融合。
5、文件的徵求意見期為30天,徵求意見結束後監管部門將馬上修改完善,具體日期待定。交易所對企業的發行審核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不排除特殊情況,需要結合承銷商、公司答復時間,從實踐來看6-9個月。
6、達到一定規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有關規定,分拆業務獨立、符合條件的子公司在科創板上市。科創公司募集資金應當用於主營業務,重點投向科技創新領域。
7、科創板上市企業前5天交易沒有漲跌幅限制,第6天開始20%漲跌停限制。
8、科創板規則在中短期會出現不適應和有爭議的情況,需要市場各方支持和包容。市場不可能一夜之間走向成熟,對改革效應的充分釋放需要一定的時間。要不失時機推動改革的深入。
9、科創公司並購重組,涉及發行股票的,由交易所審核,並經中國證監會注冊。審核標准等事項由交易所規定。
10、證監會和交易所還將制定多個系列改革措施,明確具體實施細則。
B. 科創板的發行上市審核和注冊程序是怎樣的規定
注冊制試點下,上交所負責科創企業發行上市審核,證監會對股票發行進行注冊。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應當按照證監會有關規定製作注冊申請文件,由保薦人保薦並向上交所申報。上交所收到注冊申請文件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上交所主要通過向發行人提出審核問詢、發行人回答問題方式開展審核工作,基於科創板定位,判斷發行人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發行人股票公開發行並上市的審核意見。
如若同意發行人股票公開發行並上市的,即將審核意見、發行人注冊申請文件及相關審核資料報送證監會履行發行注冊程序。如若不同意發行人股票公開發行並上市的,上交所作出終止發行上市審核決定。
證監會收到上交所報送的審核意見、發行人注冊申請文件及相關審核資料後,履行發行注冊程序。發行注冊主要關註上交所發行上市審核內容有無遺漏,審核程序是否符合規定,以及發行人在發行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方面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證監會認為存在需要進一步說明或者落實事項的,可以要求交易所進一步問詢。中國證監會在20個工作日內對發行人的注冊申請作出同意注冊或者不予注冊的決定。
C. 科創板上市委審議會議具體關注哪些方面的內容
按照相關制度規定,審核科創企業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首先由交易所審核機構承擔主體責任,提出初步審核意見,把好第一道關口。上市委首先需要對交易所審核機構提出的審核報告和初步審核意見進行審議,重點從審核機構的審核問詢是否有重大遺漏、發行人及中介機構的回復是否充分、審核機構初步意見的形成過程和判斷依據是否合理,相關信息披露文件是否有利於市場判斷和投資者決策等角度,發揮把關和監督作用。在對交易所審核報告和初步審核意見進行審議中,參與審核的上市委委員對招股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也會進行審閱,提出需要問詢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提交上市委會議討論的問題,但需要避免對發行人信息披露文件進行不必要的全面重復性審核。
D. 科創板股票的發行上市審核方式是怎樣的
上交所對科創板股票的發行上市審核實行電子化審核,申請、受理、問詢、回復等事項通過上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業務系統辦理。
在審核方式上,通過提出問題、回答問題等多種方式,督促發行人及其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完善信息披露,真實、准確、完整地披露信息,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上交所提高審核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並滿足依法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的需求。
E. 上交所發布科創板申報常見問題「自查表」,有哪些要點
要求公司的上市過程中,對一些問題進行自行審查,自行披露。上海證券交易所表示,這幾年經過注冊制的改革,科創板的試點成果已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體現,但在實際的IPO審核過程中,無論是保薦人員還是發行公司的自我信息披露的意識還不夠強,距離真正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注冊制還有很一些距離。而這次下發的自查表,上交所也表示,這種做法是希望進一步壓實相關人員的責任感,把控好IPO審核的關口。
F. 科創板股票的發行上市審核,需遵循哪些原則
上交所對科創板股票的發行上市審核遵循依法合規、公開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則,提高審核透明度,明確市場預期。
G. 圍繞貫徹落實《指引》要求,上交所在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工作中有何具體措施
上交所將在中國證監會指導下,堅持從嚴監管,加強監管協同,穩步推進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重點從以下幾方面開展工作:
一是做好增量項目申報。新申報企業應在申報時全面落實《指引》要求,依法依規清理股權代持、披露股東信息、提交專項承諾。保薦機構應當對股權代持、臨近上市前突擊入股、入股價格異常等「三類情形」進行專項核查並發表核查意見。上交所受理時將重點核對發行人、中介機構是否按照《指引》要求落實相關事項,申報前12個月內新增股東的鎖定期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是存量項目分類處理。對在審項目以及已通過上市委審議尚未注冊的項目,上交所將及時通知相關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補充披露股東相關信息並進行核查。對於不存在股權代持、突擊入股、入股價格明顯異常等問題或前期審核問詢階段已對前述問題作出說明或披露的企業,按照規定提交專項承諾後,正常推進審核程序。
三是統一問詢標准。上交所將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合理提出問詢問題,同類問題的披露與核查范圍將保持一致。在審核中,上交所將進一步關注企業股東信息披露和核查問題,區分企業情況分類處理,有針對性地發出補充問詢,重點關注入股價格明顯異常的自然人股東和多層嵌套機構股東的信息披露和核查工作。
四是壓嚴壓實責任。結合前期發布的「常見問題自查表」和《科創板保薦業務現場督導指引》,上交所將進一步壓嚴壓實發行人信息披露主體責任和中介機構核查把關責任,嚴把上市企業入口關。擬上市企業未如實說明或披露股東信息,或相關中介機構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的,上交所將予以嚴肅查處;涉嫌違法違規的,及時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五是加強監管協同。上交所將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監管協同和信息共享,發揮監管合力。對企業存在反洗錢管理、反腐敗要求等方面問題的,上交所將及時提請證監會啟動意見征詢程序。市場主體對《指引》具體適用有重大疑問的,可及時向上交所咨詢反映。
H. 科創板發行審核要求
科創板發行審核要求:
1、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條件。
2、發行後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4、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本規則規定的標准。
I. 科創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條件;
(二)發行後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四)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本規則規定的標准;
(五)本所規定的其他上市條件。
拓展資料:
科創板的使命:
設立科創板對我國發展而言意義重大,這不僅是落實創新驅動和科技強國戰略、推動高質量發展、支持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重大改革舉措,更是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激發市場活力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安排。
鏈接資本市場與科技創新:
由於科技創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長、風險高等特點,所以間接融資、短期融資在這方面常常會感覺力有不逮,長期資本才是引領和催化科技創新的主要動力。
在促進科技和資本的融合、加速創新資本的形成和有效循環等方面,資本市場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而且在加大支持科技創新力度上,中國資本市場也已經有了很多探索和努力。但由於各種原因,資本市場與科技創新並沒有很好地對接起來,很多發展勢頭良好的創新企業遠赴境外上市。
此次設立科創板,在有效化解資本市場與科技創新矛盾上提供了更大可能,同時也是科創板要擔負的使命。
打造資本市場改革樣板:
監管部門已明確,科創板是資本市場的增量改革。這一點非常重要。增量改革可以避免對龐大存量市場的影響,而在一片新天地下「試水」改革舉措,快速積累經驗,從而助推資本市場基礎制度的不斷完善。
以最受關注的注冊制為例,在市場中已經討論多年。此次明確在科創板試點注冊制,既是呼應市場需求,又有充分法律依據。幾年來,依法全面從嚴監管資本市場和相應的制度建設也為注冊制試點創造了相應條件。注冊制的試點有嚴格標准和程序,在受理、審核、注冊、發行、交易等各個環節會更加註重信息披露的真實全面、上市公司質量,更加註重激發市場活力、保護投資者權益。在科創板試點注冊制,可以說是為改革開辟了一條創新性的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