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三板創新層標準是什麼確定下來了
新三板分層在即,創新層標准或會改變。新三板創新層原准入標准有三套:版
標准一:要求最近權2年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最近6個月平均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
標准二:營業收入近二年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收入平均不低於5000萬,總股本不少於4000萬元。
標准三:最近6個月市值不低於6億,最近一期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做市商不少於6家。
⑵ 新三板上市財務要求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七個財務問題需要企業提前關注並解決。
一、會計政策適用問題
新三板IPO企業在適用會計政策方面常見問題主要體現在:一方面是錯誤和不當適用,譬如收入確認方法模糊;資產減值准備計提不合規;長短期投資收益確認方法不合規;在建工程結轉固定資產時點滯後;借款費用資本化;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年限;合並會計報表中特殊事項處理不當等。另一方面是適用會計政策沒有保持一貫性,譬如隨意變更會計估計;隨意變更固定資產折舊年限;隨意變更壞賬准備計提比例;隨意變更收入確認方法;隨意變更存貨成本結轉方法等等。對於第一類問題務必糾正和調整,第二類問題則要注重選擇和堅持。
二、會計基礎重視問題
運行規范,是企業掛牌新三板的一項基本要求,當然也包括財務規范。新三板IPO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在會計基礎方面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是有「規」不依,記錄、憑證、報表的處理不夠規范,甚至錯誤,內容上無法銜接或不夠全面;另一方面是「內外」不一,由於存在融資、稅務等多方面需求,普遍存在幾套帳情況。這不僅讓企業的運行質量和外在形象大打折扣,還勢必影響好企業掛牌,當然更會影響企業今後的IPO。建議嚴格執行相關會計准則,充分認識到規范不是成本,而是收益,養成將所有經濟業務事項納入統一的一套報賬體系內的意識和習慣。
三、內部控制提升問題
企業內部控制是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和內核時關注的重點,也是證券業協會等主管備案審查的機構評價的核心。從內部控制的范圍來看,包括融資控制、投資控制、費用控制、盈利控制、資金控制、分配控制、風險控制等;從內部控制的途徑來看,包括公司治理機制、職責授權控制、預算控制制度、業務程序控制、道德風險控制、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等。一般來說,內部控制的類型分為約束型控制(或集權型控制)和激勵型控制(或分權型控制)。通常情況下,中小型企業以前者為主,規模型企業可採取後者。另外,內部控制不僅要有制度,而且要有執行和監督,並且有記錄和反饋,否則仍然會流於形式,影響掛牌。
四、企業盈利規劃問題
雖然新三板掛牌條件中並無明確的財務指標要求,對企業是否盈利也無硬性規定,但對於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的客觀需要來說,企業盈利的持續性、合理性和成長性都顯得至關重要。因此,要對企業盈利提前規劃,並從政策適用、市場配套、費用分配、成本核算各方面提供系統保障。盈利規劃主要包含盈利規模、盈利能力、盈利增長速度三個方面,必須考慮與資產負債、資金周轉等各項財務比率和指標形成聯動和統一。從真正有利於企業發展和掛牌備案的角度來看,盈利規劃切忌人為「包裝」,而是要注重其內在合理性和後續發展潛力的保持。
五、資本負債結構問題
資本負債的結構主要涉及的問題有:權益資本與債務資本構成;股權結構的集中與分散;負債比例控制與期限的選擇;負債風險與負債收益的控制等。以最為典型的資產負債率為例,過高將被視為企業償債能力低、抗風險能力弱,很難滿足掛牌條件,但過低也不一定能順利通過掛牌審核,因為審批部門可能會認為企業融資需求不大,掛牌的必要性不足。因此,適度負債有利於約束代理人道德風險和減少代理成本,債權人可對當前企業所有者保持適度控制權,也更有利於企業掛牌或IPO融資。因此,基於這樣的考慮,對企業的資產、負債在掛牌前進行合理重組就顯得格外重要。
六、稅收方案籌劃問題
稅收問題是困擾新三板IPO企業的一個大問題。對於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多採取採用內外賬方式,利潤並未完全顯現,掛牌前則需要面對稅務處罰和調賬的影響。主要涉及的有土地增值稅、固定資產購置稅、營業收入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股東個人所得稅等項目。如果能夠通過稅務處罰和調帳的處理解決,還算未構成實質性障礙,更多的情況是,一方面因為修補歷史的處理導致稅收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卻因為調整幅度過大被認定為企業內控不力、持續盈利無保障、公司經營缺誠信等,可謂「得不償失」。因此,稅收規劃一定要提前考慮,並且要與盈利規劃避免結合起來。另外,在籌劃中還要考慮地方性稅收政策和政府補貼對企業贏利能力的影響問題。
七、關聯交易處理問題
關聯交易的正面影響反映在可提高企業競爭力和降低交易成本,負面影響在於內幕交易、利潤轉移、稅負迴避、市場壟斷等。因此,無論是IPO還是新三板掛牌,對於關聯交易的審查都非常嚴格。從理想狀況講,有條件的企業最好能夠完全避免關聯交易的發生或盡量減少發生,但是,絕對的避免關聯交易背後可能是經營受阻、成本增加、競爭力下降。因此,要辯證的看待關聯交易,特別要處理好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清楚認識關聯交易的性質和范圍;二是盡可能減少不重要的關聯交易,拒絕不必要和不正常的關聯交易;三是對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序和財務處理務必要做到合法、規范、嚴格。
⑶ 新三板分層制度分為幾層,有何標准
你好,新三板分為創新層和基本層。
按照利潤,股本等指標,符合以下三個標準的公司被分在創新層。
徵求意見稿中原文如下:
標准一: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股東人數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 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3)最近3個月日均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
標准二: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營業收入+股本
(1)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
(2)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4000萬元;
(3)股本不少於2000萬元。
標准三:市值+股東權益+做市商家數
(1)最近3個月日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
(2)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
(3)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
⑷ 新三板從創新層到精選層需要哪些條件
在新三板連續掛牌滿十二個月的創新層掛牌公司,如符合公開發行條件和精選層進入條件,可以申請公開發行並進入精選層。
在發行條件方面:一是財務條件,發行人應當具備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二是財務合規性,發行人最近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
三是公司治理條件,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四是要求合規經營,最近3年內,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最近12個月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精選層進入條件與公開發行條件相銜接,主要包括市值條件、財務條件、規范性條件,以及發行完成後的股權分散度要求等方面。具體來看,精選層進入條件通過市值和財務指標組合設定了四套標准。
總體遵循「市值和財務穩健性要求高低匹配的原則」,具體落實上位法「持續盈利能力」要求,市值標准由低到高梯度設置,財務條件覆蓋不同發展階段、行業類型和商業模式的企業,公司符合其一即可。
標准一著重遴選已有穩定高效盈利模式的盈利型公司,該標准側重財務指標,市值起輔助作用,設定為「市值不低於2億元,最近2年凈利潤均不低於1500萬元且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均值不低於8%,或者最近1年凈利潤不低於2500萬元且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8%」。
標准二側重關注盈利模式清晰,業務快速發展,已初步具有盈利能力的成長型公司,設定為「市值不低於4億元,最近2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且最近1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最近1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正」。
標准三主要針對具有一定的研發能力且研發成果已初步實現業務收入的研發型企業,設定為「市值不低於8億元,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低於2億元,最近2年研發投入合計占最近2年營業收入比例不低於8%」。
標准四主要面向市場高度認可、研發創新能力強的創新型企業,但不對企業收入和盈利等作要求,設定為「市值不低於15億元,最近2年研發投入累計不低於5000萬元」。
⑸ 現在新三板創新層標準是什麼確定了嗎
新三板創新層標准已經確定了:
《分層管理辦法》明確,滿足下列三個標准之一的公司有望進入創新層:
標准一: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標准二: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營業收入+股本
(1)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
(2)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4000萬元;
(3)股本不少於2000萬元;
標准三:市值+股東權益+做市商家數+合格投資者人數
(1)最近有成交的60個做市轉讓日的平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
(2)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
(3)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
(4)合格投資者不少於50人;
不過,光滿足上述條件還不夠,要想進入新三板,還需要滿足以下通用條件:
最近12個月完成過股票發行融資(包括申請掛牌同時發行股票),且累計融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或者最近60個可轉讓日實際成交天數佔比不低於50%。
此外,進入新三板還需要滿足一些非量化指標,比如沒有信批違規、公司或高管未受行政或刑事處罰等。
我是新三板周老師,希望可以幫到您。
⑹ 北交所掛牌條件,什麼是新三板,新三板上市條件
新三板是根據國務院批准、證監會監督依法設立的第三所全國性證券交易所。地位和滬深同等。全稱叫「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可以簡稱「新三板」或「北交所」
條件簡單來說,存續滿兩年,合法合規,業務明確,主辦券商督導的股份公司。
現在掛牌10000家了,相應的條件會提高,主要看主辦券商的意思了
⑺ 新三板精選層和創新層的區別
在新三板中,精選層與創新層的區別主要有:
1.企業層次不同。精選層要求企業經營業績突出或者創新能力強,達到較高的公眾化水平;創新層要求企業具備較好的財務狀況,或較高的市場認可度,達到一定的公眾化水平。
2.交易機制不同。精選層採用的是連續競價方式,漲跌幅為30%;創新層採用的是日內25次集合競價或做市方式。
3.投資門檻不同。精選層投資門檻最低,十交易日日均資產達到100w即可開通;創新層投資門檻中等,十交易日日均資產達到150w即可開通。
對於普通的專業投資者和機構來說,大部分都是申請最低資金要求100w的精選層。
【拓展資料】
新三板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新三板起源於2001年3月的「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新三板掛牌公司總數已經突破11000家,掛牌公司總市值達到44390.92億元。
新三板不具體指三個板塊,新三板實際上是一種股權代辦轉讓系統。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3月。原來指的是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但是由於掛牌的企業大多數是高科技企業,又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因此人們稱之為「新三板」。
新三板精選層的意思是從新三板中挑選部分優質企業,簡單來說精選層就是在8000多家新三板公司當中,優中選優將其放在精選層的籃子裡面。也就是說精選層是新三板中最優質的。
所謂「創新層」指根據新三板分層制度的有關規定,全國股轉系統將所有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劃分為創新層和基礎層兩個層級,符合不同標準的掛牌公司分別納入創新層或基礎層管理。
⑻ 新三板創新層條件
新三板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年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兩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於4000萬元;股本不少於2000萬股。
3.最近有成交的60個做市轉讓日的平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合格投資者不少於50人。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一板市場通常是指主板市場(含中小板),二板市場則是指創業板市場。相對於一板市場和二板市場而言,有業界人士將場外市場稱為三板市場。三板市場的發展包括老三板市場(以下簡稱「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場(以下簡稱「新三板」)兩個階段。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則是在老三板的基礎上產生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
上市條件
新三板上市條件:
1.滿足新三板存續滿兩年的條件。(有限公司整體改制可以連續計算);
2.新三板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記錄;必須滿足的條件。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條件規范;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冊地址在試點國家高新園區;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掛牌試點資格確認函。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代辦作用
新三板上市的作用:
1.新三板上市公司資金扶持:根據各區域園區及政府政策不一、企業可享受園區及政府補貼。
2.新三板上市公司便利融資:公司掛牌後可實施定向增發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級,幫助企業更快融資。
3.新三板上市公司財富增值:企業及股東的股票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股東股份可以合法轉讓,提高股權流動性。
5.新三板上市公司轉板上市:轉板機制一旦確定,公司可優先享受"綠色通道"。
6.新三板上市公司公司發展: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范發展。
7.新三板上市公司宣傳效應:樹立公司品牌,提高企業知名度。
新三板變遷
1.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漢四個城市的高新園區企業。
2.新三板上市公司凈利潤最好在1000萬以上。
3.新三板上市公司最好有自己的發明專利,最好是兩高六新類公司。
4.在北京中關村上市的公司叫新三板上市公司。在武漢,天津,上海的新三板上市公司叫做場外交易市場。
⑼ 創新層的三個標准
一、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股東人數,即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3個月日均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
二、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營業收入+股本,即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4000萬元;股本不少於2000萬元。
三、市值+股東權益+做市商家數,即最近3個月日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
【拓展資料】
創新層維持標准
所謂「創新層維持標准」,是指根據新三板分層制度的有關規定,全國股轉系統將所有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劃分為基礎層、創新層和精選層三個層級,符合不同標準的掛牌公司分別納入不同層級管理,並對新三板市場的創新層設置了維持標准,在層級調整時,創新層掛牌公司若不能滿足維持標准將被調整到基礎層。
新三板簡介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2013年12月31日起股轉系統面向全國接收企業掛牌申請。
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可以滿足各種投融資服務需求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創新層維持標准
根據全國股轉公司發布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在提出准入標準的同時還對新三板創新層設置了維持標准,並明確在層級調整時,創新層掛牌公司若不能滿足維持標准將被調整到基礎層。具體如下:
定期調出:
(一)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負值,且營業收入均低於3000萬元,或者最近一年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
(二)最近一年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最近一年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和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僅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三項或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中的市值標准進入創新層的掛牌公司,不適用前款第一項的規定。
即時調出:
(一)連續60個交易日,符合全國股轉系統創新層投資者適當性條件的合格投資者人數均少於50人;
(二)連續60個交易日,股票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三)未按照全國股轉公司規定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年度報告,或者未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半年度報告;
(四)掛牌公司進層後,最近24個月內因不同事項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全國股轉公司公開譴責的次數累計達到2次,或者受到刑事處罰;
(五)因更正年度報告導致進層時不符合所屬市場層級進入條件,或者出現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情形;
(六)不符合所屬市場層級進入條件,但依據虛假材料進入的;
(七)僅根據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三項或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中的市值標准進入創新層的掛牌公司,連續6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市值均低於2億元的;
(八)中國證監會和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⑽ 新三板創新層標准有哪些
2015年11月24日下午,全國中小股份轉讓系統召開新聞發布會,股轉公司新聞發言人、副總經理隋強通報新三板發展的概況和成效、通報「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三板的若干意見」配套相關政策的落實情況。本次發布還公布了新三板分層意見徵求方案,將對相關細節進行解讀。
創新層的標准如下:
標准一: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股東人數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3)最近3個月日均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
標准二: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營業收入+股本
(1)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
(2)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4000萬元;
(3)股本不少於2000萬元。
標准三:市值+股東權益+做市商家數
(1)最近3個月日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
(2)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
(3)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
在達到上述任一標準的基礎上,須滿足最近3個月內實際成交天數占可成交天數的比例不低於 50%,或者掛牌以來(包括掛牌同時)完成過融資的要求,並符合公司治理、公司運營規范性等共同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