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三板股票套現
你這個情況可以去跟高層稍微聊一下,畢竟現在已經上了新三板了,如果是非限售股權,公司應該給你開設一個新三板賬號,股份應該到你的賬號中,這樣套現就比較容易了
Ⅱ 買新三板股票風險大嗎有哪些風險
自從新三板市場分層改革後,投資者出於對轉板成功後可能獲得巨大回報率的期望,還是開始越來越關注這個不被重視的市場。由於合格投資者的門檻較高,普通散戶投資者很難直接參與,而有實力參與新三板的大戶們投資也相對謹慎。畢竟,這個不成熟的市場相比A股市場還是風險較大的。這里,就給大家整理一下都有哪些方面的風險。Ⅲ 新三板原始股套現
原始股,其實是企業還在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企業如果在新三板上市後進行定增,定價會是市盈率的35~55倍,投資者不僅能夠通過在新三板的投資賺錢,如果新三板轉板, 利潤則更為豐厚。購買了新三板股權,就相當於是原始股東,哪怕公司沒上市,也是有分紅可以拿的,新三板的原始股每年有8%股息+分紅,虧肯定是不好虧的。而且投資新三板,買的都是優先股,即使公司倒閉了,也可以全身而退。不會像股票,套牢,割肉各種虧損!如果企業已經開始准備上新三板,它的原始股一般不會再對外進行發售,只會針對內部高管、核心員工等 發售,另外會對風投、私募或者特定對象來融資。既然個人投資者很難買到新三板企業的原始股,更多地要依託專業的機構,就要選擇從事這方面業務時間長、業務量多的機構,這樣才更有保障。
Ⅳ 新三板是什麼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新三板有超過300家北京中關村掛牌公司。政策支持和IPO預期,是資金蜂擁新三板的最大動力。中國證監會當屆主席尚福林提出的2011年八大工作重點中,擴大中關村試點范圍、建設統一監管的全國性場外市場,即業內慣稱的「新三板擴容」,被作為年內證監會主導工作之首。
2012年8月3日下午證監會在新聞通氣會上表示,經國務院批准決定擴大非上市股份公司,按照總體規劃分步推進、穩步推進的原則,首批擴大試點除中關村科技園區外,新增上海張江高新產業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天津濱海高新區。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公司總數已經突破11000家,掛牌公司總市值達到44390.92億元。
主要好處是:(1)資金扶持:各區域園區及政府政策不一,企業可享受園區及政府補貼。(2)便利融資:新三板(上市公司)掛牌後可實施定向增發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級,幫助企業更快融資。(3)財富增值:新三板掛牌企業及股東的股票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4)股份轉讓:股東股份可以合法轉讓,提高股權流動性。(5)轉板上市:轉板機制一旦確定,公司可優先享受"綠色通道"。(6)公司發展: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范發展。(7)宣傳效應:新三板公司品牌,提高企業知名度。
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
(1)治理更加規范。
(2)有一定的廣告效應。
(3)帶來財富效益。
(4)可以流通套現。
(5)成本較低。
(6)新三板掛牌速度快。
(7)定向融資。
Ⅳ 新三板股票,如想賣掉,在交易時間內,隨時都可以賣掉嗎
不是,新三板的股票成交量一般都比較小,所以你想賣的話,不一定有人買,特別是當你的股票量比較大的時候。如果是一兩百股,基本上隨時可以賣掉。
新三板股票是指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因為掛牌企業的有別於原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企業的,所以被形象地稱為"新三板"股票。
Ⅵ 買新三板股票有什麼風險
原始股,其實是企業還在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企業如果在新三板上市後進行定增,定價會是市盈率的35~55倍,投資者不僅能夠通過在新三板的投資賺錢,如果新三板轉板, 利潤則更為豐厚。購買了新三板股權,就相當於是原始股東,哪怕公司沒上市,也是有分紅可以拿的,新三板的原始股每年有8%股息+分紅,虧肯定是不好虧的。而且投資新三板,買的都是優先股,即使公司倒閉了,也可以全身而退。不會像股票,套牢,割肉各種虧損!如果企業已經開始准備上新三板,它的原始股一般不會再對外進行發售,只會針對內部高管、核心員工等 發售,另外會對風投、私募或者特定對象來融資。既然個人投資者很難買到新三板企業的原始股,更多地要依託專業的機構,就要選擇從事這方面業務時間長、業務量多的機構,這樣才更有保障。
Ⅶ 新三板原始股如何交易如何把原始股套現
普通原始股: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如果已經持股一年,那麼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自由轉讓。
高管持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Ⅷ 企業在新三板上市後,股東持有的股份何時,如何能變現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擬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權益變動達到上述披露時點時,還應按照《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要求,履行報告(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抄報派出機構)和信息披露義務(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並予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包括通過本所競價交易系統和大宗交易系統買賣上市公司股份。
10關於5%以上股東權益變動的禁止性規定有哪些?
(1)短線交易之禁止。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短線交易的相關內容。
(2)內幕交易之禁止。根據《證券法》第74條之規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法定的「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內幕信息的相關內容,對於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第三,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規范
11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法規和規章制度有哪些?
規范大股東增持股份最主要的法規和規章制度主要包括:《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56號《關於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的決定》、證監辦發[2008]113號《關於進一步推進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股份有關工作的通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上字〔2008〕94號《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和上證上字〔2008〕100號《關於修訂<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第七條的通知》等。
12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增持行為是如何規定的?
(1)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可先實施增持行為,增持完成後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豁免申請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過12月的,有關大股東才可以實施前述增持行為。
(2)增持過程中,大股東應在首次增持、繼續增持、實施後續增持計劃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到1%時、後續增持計劃實施完畢或實施期限屆滿後兩個交易日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後續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前,上市公司應在各定期報告中披露增持計劃實施的情況。
(3)有關增持股份的鎖定期應當符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八條的有關規定,12個月內不得轉讓。
13關於禁止大股東增持股份的窗口期有哪些規定?
(1)定期報告公告前10日內(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10日起算);
(2)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Ⅸ 新三板股票風險大嗎
1.流動性風險
這是新三板市場最主要的風險,整個市場的成交量只相當於一家普通的主板企業,這對新三板的資金規模來說是不正常的。在交易制度不完善並且轉板制度尚未出台的情況下,買入的新三板股票想要退出只能通過協議轉手,或者等企業IPO之後賣出。但精選層以外的基礎層和創新層轉板上市的可能性很小,如果做市商制度出台,流動性會有一定改善,但相對於二級市場仍然有較大差別。
2.選股風險
擴容以前的新三板中,掛牌公司大都是比較優秀的,其中近半數基本符合創業板上市條件,投資的風險是相對較小的。但經過擴容後,掛牌門檻降低,公司質量良莠不齊,絕大多數公司未來很難上市,其中甚至有不少隨時都可能倒閉,對沒有分辨能力的投資者來說,風險是比較大的。而且,一些優質企業的股份通常早已經被大券商承包,甚至長期持有,導致很多小機構與個人投資者無法獲得市場中的優質標的,選擇次優的公司投資收益較低,風險也大。
拓展資料
1.估值風險
新三板對掛牌企業沒有盈利水平的要求,除了少數細分行業領頭羊公司,大多數的創業型或守成型公司經營水平不行,融資能力也差、,股票缺乏流動性,沒有什麼投資價值。兩千多家企業中,能上精選層或者轉主板的很少,大部分公司有盈轉虧的凈值下跌風險,有些股票可以跌到原價的10%、甚至退市。另外,財務報表也是可以粉飾的,公布的利潤對普通投資者幾乎沒有任何意義,絕大多數公司做不到長期穩定的分紅,又何談估值呢。
2.交易風險
新三板股票是不設漲跌幅限制的,從歷史成交數據來看,部分個股價格波動非常劇烈。由於新三板的協議轉讓常常導致同一隻股票可能出現巨大的價格差距,這削弱了新三板的價格發現功能,協議轉讓的價格也並不能體現掛牌公司的真實。有些私募基金公司為了牟利,甚至會低價大量收購流動性差的基礎層或是創新層股票,然後吹票忽悠不懂的散戶接盤。
3.監管風險
企業掛牌的條件還只是試行,很多質地並不合格的企業通過借殼等手段上新三板,機構做盡職調查費時費力,因此可能就會放棄投資。掛牌並沒有起到非常好的篩選效果,很多企業的主要股東把新三板當做了自己套現的樂園。如果未來把掛牌審核制度與分層制度結合起來,在掛牌的同時就對企業進行評級,就可以有效加強監管,降低投資者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