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三板掛牌上市,要達到什麼條件
根據華揚資本學院總結,新三板掛牌有以下條件:
1、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對盈利沒什麼要求,但是對經營的規范性還是要求挺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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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為什麼公司要在新三板掛牌後才能上市
公司上市並非一定要通過新三板,如果公司優質,可以直接通過「三所一券回」審核保薦,答直接選擇通過IPO,直達主板或者中小創業板上市。
而之所以很多企業選擇先進入新三板,主要是因為等候過IPO的企業數量太多,目前為止已經有近千家企業等待證監會審核。但是新股上市速度不宜過快,每年只能容納兩百多家企業上市,所以導致更多的企業只能被動等待。新三板則給被動等待企業一個插隊的機會,只要進入新三板就有機會融到資,進而發展企業自身。
拓展資料:「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⑶ 新三板掛牌上市的基本條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不受股東所有制性質的限制,不限於高新技術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要求的其他條件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
(一)依法設立,是指公司依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並已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1、公司設立的主體、程序合法、合規。
(1)國有企業需提供相應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國務院、地方政府授權的其他部門、機構關於國有股權設置的批復文件。
(2)外商投資企業須提供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設立批復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設立的股份公司,須取得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2、公司股東的出資合法、合規,出資方式及比例應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
(1)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明確權屬,財產權轉移手續辦理完畢。
(2)以國有資產出資的,應遵守有關國有資產評估的規定。
(3)公司注冊資本繳足,不存在出資不實情形。
(二)存續兩年是指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新三板公司掛牌,需要兩個會計年度,那麼這兩個會計年度如何計算,有哪些錯誤認識和理解呢?
誤讀:新三板掛牌條件中明確要求擬掛牌企業存續時間應當滿2年。對此,有人理解為滿24個月即可,如2012年9月1日成立的企業,2014年9月1日就可以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也有人理解為必須要有2個完整會計年度加1期的經營記錄方可申請在新三板掛牌。
解析:企業須有2個完整會計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運營記錄方可申請有新三板掛牌,也就是說如果2014年9月1日操作掛牌,企業成立時間不得晚於2012年1月1日。此外,如果公司成立於2013年1月1日,並且於2015年2月份完成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則可以直接申報新三板掛牌,無須等到2015年一季報出來後再申報,即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不強制要求為季度、半年度或年度報表。
注意事項:財務報表的有效期是6個月,股轉系統要求申報企業至少給其留出2個月審核時間,因此企業申報時距其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有效期截止日不能少於2個月,否則股轉系統會直接要求企業加審。
(三)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整體變更不應改變歷史成本計價原則,不應根據資產評估結果進行賬務調整,應以改制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額為依據摺合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報財務報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於改制基準日。【最後一句話怎麼理解?財務報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於改制基準日但是可以早於股份公司營業執照取得日。比如:改制基準日是6月30日,那不能你5月31日作為最近一期上報材料,但是可以以6月30日作為最近一期上報材料,盡管營業執照可能在7月15日才能取得。】
⑷ 新三板掛牌後如何上市
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上市的過程,大致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盡職調查階段:在此階段,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要進駐擬掛牌企業,對企業進行初步的盡職調查後,討論、確定重大財務、法律等問題的解決方案、股份公司設立前的改制重組方案及股份公司設立方案,確定掛牌工作時間表。
二、改制重組階段:企業改制重組是掛牌上市的關鍵環節,改制重組是否規范直接決定了企業能否在新三板成功掛牌。企業改制重組涉及管理、財務、法律等諸多問題,需要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共同參與方能圓滿完成。
三、推薦掛牌階段:各中介機構應當出具《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備案材料,擬掛牌企業應當獲得有關主管部門的試點資格確認函。
四、股份上市交易:新三板市場的投資者僅限於機構投資者和掛牌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具體包括:機構投資者(法人、信託、合夥企業等);公司掛牌前的自然人股東(掛牌公司自然人股東只能買賣其持股公司的股份);通過定向增資或股權激勵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因繼承或司法裁決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協會認定的其他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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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新三板掛牌怎麼回事,是上市嗎
不是上市。新三板是指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這是國家專門對中關村這樣國家高新區內的科技型企業提供資本市場融資平台,新三板市場的優勢明顯,就是對掛牌企業沒有明確的財務指標要求,這對以高新技術為主導,處於成長階段的企業來說,很有吸引力。並且有利於新三板企業轉板,並能樹立企業品牌從而提高企業的知名度。
⑹ 什麼是平台公司
平台公司,一般指融資平台公司,典型的有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根據國發〔2010〕19號文件定義抄寫)。
所有地方國有融資平台公司皆是由「投融資」 、「地方」和「平台」三個關鍵片語成。基本可以確定地方政府國有融資平台公司的基本內涵即和地方政府有著聯系緊密,從事投融資業務的經濟實體。
一般而言,國有融資平台公司主要是指「地方投融資平台」,除非特別說明,均指地方各級政府專門設立的投融資平台公司。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根據國發〔2010〕19號文件定義)。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主要表現形式為地方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簡稱「城投公司」)。其名稱可以是某城建開發公司、城建資產經營公司等。
地方融資平台也滋生了一些需要關注的問題,主要是舉債融資規模增長過快,運作不夠規范;地方政府違規或變相提供擔保,政府性債務負擔沉重 等。究其原因,主要還是這些地方脫離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盲目「超前消費」。
加強地方債務風險的控制和管理,不僅要進一步完善針對地方政府融資行 為的約束機制,還需引導地方政府切實踐行「有多少錢,辦多大事」的城市建設理念,合理控制投資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