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海南省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培育和發展本省企業產權交易市場,規范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行為,促進產權合理流動和企業結構調整,優化資源配置,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是指企業國有產權(資產)持有者通過市場依法對整體或者部分產權(資產)進行有償轉讓的行為。第三條在本省從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四條從事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活動,應當遵循合法、公開、自願、等價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保護交易雙方及有關債權人、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第五條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省國資機構)負責本省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管理、監督和協調工作。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有關產權交易的管理工作。第六條依法設立海南省產權交易所,負責為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提供場所、設施和服務,發布產權交易信息,協助交易雙方辦理有關產權交易手續,並履行相關職責。第七條海南省產權交易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接受省國資機構的監督管理,按要求報告產權交易的重要情況及定期統計報表。第八條經省國資機構選擇確定的產權經紀機構,可以進入海南省產權交易所代理企業國有產權的交易。
海南省產權交易所在具備條件時,可以實行會員制。第九條本省所屬下列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在省國資機構選擇確定的產權交易機構中進行交易:
(一)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的產權(包括各類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
(二)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合作企業(包括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國有股權;
(三)政府投資形成的公共設施的特許經營權。第十條下列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可以直接申請在省國資機構選擇確定的產權交易機構辦理登記:
(一)企業轉制,經批准向內部員工轉讓的國有產權;
(二)經政府批準定向劃轉、轉讓的國有產權;
(三)同一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營運主體或者投資主體、大型企業以及企業集團的內部國有獨資企業或者國有獨資公司之間的國有產權劃轉、轉讓。第十一條下列事項可以委託省國資機構選擇確定的產權交易機構辦理:
(一)企業資產對外招租;
(二)政府重點投資項目面向社會投資者引資、招股;
(三)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託管;
(四)其他與產權交易相關的事項。第十二條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應當依法經國資機構或者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方可進行交易。第十三條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者受讓方,可以委託具有資格的經紀機構代理進行產權交易,也可以直接向產權交易機構申請進行產權交易。在同一產權交易中,經紀機構不得同時接受轉讓方和受讓方的代理委託。第十四條轉讓方申請產權交易時,應當提供以下材料。並保證其真實完整:
(一)產權交易申請書;
(二)轉讓方的身份和資格證明材料;
(三)轉讓標的的產權權屬證明材料;
(四)准予產權轉止的有關證明材料;
(五)轉讓標的的情況介紹及有關報告材料;
(六)轉讓條件及有關要求或者限制;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材料。第十五條產權交易機構應當對轉讓方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核查,作出是否受理進場交易的決定,並以書面通知轉讓方。受理進場交易的,進行掛牌公告和在媒體上公開發布交易相關信息,公開披露的信息應當包括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主要內容。國有產權轉讓公告期為20個工作日。第十六條受讓方辦理交易申請時,應當提供以下材料,並保證其真實完整:
(一)產權交易申請書;
(二)受讓方的身份證明;
(三)受讓方的資格、資質證明;
(四)受讓方的資信能力證明;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材料。第十七條產權交易可以採用協議轉讓、招標轉讓、競價拍賣或者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第十八條產權交易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交易:
(一)因出現不可抗力情形,導致交易標的自然滅失的;
(二)司法機關依法定程序通知終止交易的;
(三)依法應當終止交易的其它情形。
㈡ 新三板什麼時間正式上市交易
新三板上市的時間大概在3-6個月,具體何時上市要根據券商跟代理的辦理速度回了。3年的答資質要求已經改為2年資質。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㈢ 新三板與產權交易所有什麼區別
新三板是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而新三板與滬深交易所的主要區別有哪些?服務對象不同,投資者群體不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法律快車小編為您一一介紹。
「新三板」與滬、深交易所具有相同的法律定位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在場所性質和法律定位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新三板」與滬深交易所的主要區別在於:
一是服務對象不同,新三板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條件上,不設財務門檻,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二是投資者群體不同。我國交易所市場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了較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將是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
三是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不是以交易為主要目的。
針對自然人投資者,將從財務狀況、投資經驗、專業知識三個方面嚴格准入條件,提高投資者准入門檻。不符合適當性要求的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專業機構發售的基金、理財產品等間接投資於掛牌公司。
「新三板」公司可直接轉板至證券交易所上市
證監會表示,《國務院發布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要求建立不同層次市場間的有機聯系,就是要使得交易所市場、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和區域性股權轉讓市場之間形成上下貫通、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因此,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掛牌公司可以直接轉板至證券交易所上市,但轉板上市的前提是掛牌公司必須符合《證券法》規定的股票上市條件,在股本總額、股權分散程度、公司規范經營、財務報告真實性等方面達到相應的要求。
建立便捷高效的轉板機制後,企業就可以根據自身發展階段、股份轉讓和融資等方面的不同需求,自由選擇適合的市場,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
㈣ 海南那些股票可能在新三板上市
海南目前有以下幾家掛牌企業:
海南明盛達葯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明盛達 代碼:834321)
海南藍島環保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藍島環保 代碼:834335)
海南中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簡稱:中視文化 代碼:430508)
海南海南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簡稱:瓊中農信 代碼:430753)
海南易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易建科技 代碼:831608)
海南新生飛翔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生飛翔 代碼:832297)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旗下凱迪網路(簡稱:凱迪網路 代碼:832611)
海南信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簡稱:信源小貸 代碼:832905)
海南天地人生態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天地人生態農業 代碼:832888)
:海南天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天匯能源 代碼:833042)
海南天涯社區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天涯社區 代碼:833359)
㈤ 海南房地產最新政策
以下是海南限購政策的內容:海南戶籍:
一套房首付30%其餘可按揭;
第二套房按各市縣、各銀行規定執行。
如海口市規定,首套房已結清的首付40%,未結清的70%;三亞市一律50%。
非海南戶籍:類市縣(海口、三亞、瓊海):以家庭為單位限購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
城市限購區域內購房,累計繳納60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
第二類市縣(五指山、保亭、瓊中、白沙):只能面向本市(縣)居民家庭銷售。
第三類其他市縣:以家庭為單位限購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就是說,如果戶籍在外省,又沒有長期在五指山、保亭、瓊中、白沙這四個市縣工作和生活,那麼在海南購房就不能考慮這四個地方了。
其他市縣只能以家庭為單位購買一套,且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
如果在海口、三亞、瓊海的限購區域內買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員在海南省累計60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在已出台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實施全域限購。
拓展資料: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㈥ 海南經濟特區產權交易市場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保證產權交易市場健康發展,促進產權合理流動、企業優勝劣汰和結構調整,防止國有資產在交易中流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海南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經濟特區從事產權交易活動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產權交易,是指產權所有人或產權受託人將其整體或部分財產在市場進行交易的行為,但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股交易除外。第四條政府統一規范市場行為,加強市場的監管。海南經濟特區產權交易市場由海南省證券管理部門主管。第五條產權交易機構依法設立,為產權交易提供公平、公開、公正服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產權交易機構從事業務的收費標准由省財政部門會同省物價部門制定。第六條產權交易機構設立應當具備以下主要條件: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
(二)注冊資金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
(三)明確的經營范圍和方向;
(四)專門的交易場所和完善的通信系統;
(五)相應數量的專業人員,其中財務、會計、法律和工程技術人員配置合理。第七條產權交易機構的職責是:
(一)執行國家和本省有關產權交易和產權交易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
(二)審查產權交易各方主體資格和條件;
(三)主持產權交易的日常業務,提供必要的服務;
(四)監督產權交易合同的履行,出具產權產易證明文件;
(五)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經營情況;
(六)其他應當履行的職責。第八條進行產權交易的國有資產應當經具有資產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經國有資產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產權界定和評估確認,並以此作為確定產權交易底價的依據。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整體交易應當由國有資產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具有管理權的同級人民政府批准。第九條被整體交易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原有人員,由交易雙方協商進行妥善安置。第十條負債的企業事業單位被整體交易,交易各方應當簽訂協議,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並自簽訂交易協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有權要求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不清償債務或者不提供相應的擔保的,不得進行交易。第十一條進行產權交易的賣方應當向產權交易機構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易申請書;
(二)產權證明文件;
(三)經批准可以交易的文件;
(四)資產評估報告;
(五)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評估確認文件;
(六)產權交易機構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第十二條進行產權交易的買方應當向產權交易機構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易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本人身份證;
(三)資信能力證明;
(四)對交易對象債權債務的處理意見;
(五)產權交易機構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第十三條產權交易可以採取協議出售、公開拍賣、招標出售形式,實現的方式可以是出資購買、承擔債務、以貨易貨等。第十四條產權交易實行公開買賣原則,並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順序辦理。第十五條產權交易應當簽訂合同。
整體出售的企業事業單位交易合同除載明交易內容以外,還應當載明合同各方基本情況和關於交易對象的債權債務、人員安置及各方的違約責任等事項。第十六條產權交易允許代理,代理活動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第十七條交易各方憑產權交易合同和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交割憑證辦理產權過戶、注銷或變更登記。第十八條產權交易各方有下列行為的,不得進行產交易;情節嚴重的,由產權交易機構提請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提供不真實材料的;
(二)違反交易規則和交易程序的;
(三)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
第十九條產權交易機構有下列行為的,由產權交易市場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二倍的罰款、撤銷批准文件的處罰或提請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或玩忽職守導致當事人經濟損失的;
(二)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三)擅自或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
(四)其他違反有關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
未經批准而經營產權交易的機構,按法人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罰。
㈦ 新三板掛牌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新三板,即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被譽為創業板上市企業的孵化器,通過價格發現、私募增資等方式增強掛牌企業的融資能力,同時,通過規范運作、相關部門監管等促進掛牌企業健全治理結構,熟悉資本市場,促進試點企業盡快達到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要求。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第一條 充分發揮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服務中小微企業發展的功能。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主要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境內符合條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過主辦券商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開轉讓股份,進行股權融資、債權融資、資產重組等。申請掛牌的公司應當業務明確、產權清晰、依法規范經營、公司治理健全,可以尚未盈利,但須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所披露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