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三板上市財務要求有哪些
一、新三板上市的財務要求:
1、依法存續滿2年;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的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6、需要經過有證券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意見,真實反映公司經營業績。
二、公司財務規范核心點
1、協調審計機構對公司新三板「兩年一期」的會計賬務進行全面徹底清理,找出全部不規范問題所在,並逐一規范,使公司規范後的財務報表能夠正確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以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及新三板掛牌的要求。
2、通過對公司的業務運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納稅行為等進行進一步的調查清理,協調審計機構為公司制定財務與稅務規范方案並指導公司實施,使公司在財務與稅務行為等方面基本符合新三板掛牌的要求,為公司順利實現IPO或並購重組上市打下堅實基礎。
3、指導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協調審計機構對公司內部組織架構設置、購銷存各業務環節基本流程、財務與會計等現狀進行調查,並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要求,指導公司設計制定一套符合公司業務經營特點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強化公司內部控制,防範經營管理風險。
(1)新三板漏申報收入處理擴展閱讀: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於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於天津濱海、武漢東湖以及上海張江等試點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
10月8日消息,證監會全面支持新三板市場發展的文件即將公布,將包括分層等制度安排。這將是證監會首次對新三板發展做出全面部署。
Ⅱ 新三板分紅個人所得稅如何處理
個人持有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的股票,當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內(含一個月)時,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若是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上至一年以內(含1年)的,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一年的,則是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上述所講的分紅納稅是同意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的。
新三板分紅分為兩部分,一是股票紅利,二是股息紅利。不同情況下,個人投資者的個稅是不一樣的。
股票紅利,一般是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其中,股份制企業溢價大型收入形成的資本公積金,其轉增股本有個人取得的數額,是不作為應稅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於此相悖的其他的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股份的個人所得部分,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20%。
股息紅利,是現金形式發放的紅利。
按照財政部發布《關於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我們自己計算一下優惠後的不同個稅稅率:
持股1個月以內(含),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稅率不變,20%;
持股1月以上至1年(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50%*20%=10%;
持股期限超過1年,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25%*20%=5%。
Ⅲ 新三板和上市的財務核算有什麼不同
希望下面的這個表格可以幫到你:
Ⅳ 新三板掛牌前如何規范企業的財務工作
一、會計主體與會計核算邊界
擬掛牌企業可能缺乏完整的業務體系,獨立經營能力較弱,與母公司或控股股東在資產、人員、業務等方面分割不清,隨之帶來會計主體與會計核算邊界確定方面的一些問題。
(一)財務獨立性
財物獨立或將面臨的問題
(1)企業未設獨立的會計部門,財務人員兼職操作,或聘請外部人員兼職處理。
(2)貨幣資產共用賬號,實物資產不同公司混用,債權性資產與債務性資產歸屬不清晰,收入劃分隨意性較大,費用歸集交叉,總之是財務核算范圍模糊。
(3)控股股東個人消費或其家庭生活費用記入企業支出。
解決財物獨立的有效舉措:
(1)企業應設獨立的財務部門,安排專職的、獨立的財務人員;
(2)企業應設獨立的銀行賬號,貨幣資金的進出應當獨立——歸屬於本企業的收入、由本企業承擔的借款,應當入本企業的銀行賬號,而本企業發生的費用,應從本企業的銀行賬號支出。
(3)分開使用實物資產,不能分開使用的,要分攤費用;廠房、設備、車輛等重要實物資產,若屬於大股東,應租賃使用,或者由大股東承諾可以無償使用;這些資產若屬於本企業而被大股東佔用,應向大股東收取租賃費,或者由大股東退還給本企業。
(4)劃清債權性資產與債務性資產的歸屬,本企業與股東之間各自享有權利,分別承擔責任。
(5)本企業的收入和費用均應歸於本企業,不屬於本企業而應屬於股東的收入和費用,不應歸於本企業,而應歸於股東,總之,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處理。
(二)財務管理制度
財物管理制度或將出現的問題
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包括諸多情形:歷史財務資料保管不善,多有遺失,原始憑證不完整,業務記錄不連貫,相關的審核與簽字不到位,相關的管理記錄(如,出入庫記錄)與財務記錄不能相互應證,固定資產和原材料賬實不一。
解決財物制度問題的有效辦法:
(1)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建立營業收入歸集入賬的責任制,費用發生的審核、批准制度,設備、原材料采購的內部流程制度,原材料、產成品出入庫登記制度,定期財務報告制度,確保財務信息的准確性。
(2)對於歷史上存在的財務核算基礎薄弱,證、賬、表不符情形的,應考慮重新審核原始憑證進行賬務調整,或重新進行會計核算。
二、會計准則的適用
會計准則或將出現的問題:
從基本准則到各項具體准則,企業未能按照要求進行會計核算。例如,有的企業不能按照收入准則確定本企業的收入,有的企業不能按照職工薪酬准則核算職工工資。
解決會計准則問題的辦法:
擬掛牌企業應按照《企業會計准則》進行核算,編制並披露財務報表。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的應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在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時,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和《小企業會計准則》所附的《小企業會計准則與企業會計准則會計科目轉換對照表》進行會計處理。申報期內存在會計准則轉換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編制可比較會計報表。
三、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選用
會計政策或將出現的問題:
(1)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選用不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的要求。比如本化政策不適當,研發費用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進行資本核算;
(2)選用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不當,導致會計信息不能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比如:折舊年限過長,折舊計提不足,折舊或攤銷方法、年限、殘值率不當或經常變更;應收款項壞賬准備計提比例過低;
(3)報告期內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不能保持連貫。比如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隨意變更,濫用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進行利潤調節等等。
解決方案:
(1)中介機構應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逐項分析企業選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是否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的要求。對於不符合《企業會計准則》要求,不符合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應當根據謹慎原則,在參考同行業可比較公司的情況進行調整,重新選用,並對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
(2)對於報告期內存在濫用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
(3)對於在報告期內重大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中介機構應予合理關注,論證其合理性並充分披露。
四、基準日資產、負債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考慮
問題描述:
企業在股份制改造基準日賬簿記錄和報表列報的資產、負債不真實、不完整,主要表現為:
(1)貨幣資金與賬面數不一致,存在公款私存,公司資金往來使用個人賬戶的情形;
(2)存貨實際盤點數與賬面數不一致;
(3)固定資產盤點數與賬面數不一致;
(4)應收款項函證數與賬面數不一致;
(5)負債函證數與賬面數不一致等。
解決方案:
(1)企業應在基準日扎賬後,配合中介機構對資產和負債進行清點、函證,清產核資,確定資產和負債真實性、完整性。
(2)對於存在公款私存,資金往來使用個人賬戶情形的,應當停止使用個人賬戶,將存在個人賬戶的公司款項即時歸還至公司賬戶,核對分析該個人賬戶中屬於公司業務往來的資金流水的真實性。
(3)對於其他資產、負債項目存在不一致的,應當進行盤盈盤虧會計處理。
Ⅳ 新三板分紅個人所得稅如何處理
個人持有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的股票,當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內(含一個月)時,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若是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上至一年以內(含1年)的,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一年的,則是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上述所講的分紅納稅是同意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的。
新三板分紅分為兩部分,一是股票紅利,二是股息紅利。不同情況下,個人投資者的個稅是不一樣的。
股票紅利,一般是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其中,股份制企業溢價大型收入形成的資本公積金,其轉增股本有個人取得的數額,是不作為應稅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於此相悖的其他的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股份的個人所得部分,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20%
股息紅利,是現金形式發放的紅利。
按照財政部發布《關於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我們自己計算一下優惠後的不同個稅稅率:
持股1個月以內(含),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稅率不變,20%;
持股1月以上至1年(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50%*20%=10%;
持股期限超過1年,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25%*20%=5%。
以上就是小編推薦的新三板分紅個人所得稅如何處理的具體情況,希望大家了解這些內容。
板易網隆重推出首屆「新三板未來之星總評榜」,旨在通過市場各方的專業視角,對新三板企業進行多維度評估考量,全力甄選出10家優秀公司,公眾號內給大家提供詳細資料。
Ⅵ IPO新三板申報報告期內變更會計政策,變更收入確認方法可行嗎
IPO新三板申報報告期內變更
會計政策
,變更
收入確認
方法不可行,就相當於一個人以前說過的話不算話,小股東都不得同意,更何況管理層了。
Ⅶ 新三板分紅免稅政策
一、正面回答
個人持有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的股票,當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內時,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若是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上至一年以內的,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一年的,則是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講的分紅納稅是同意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的。
二、分析
新三板分紅分為兩部分,一是股票紅利,二是股息紅利.不同情況下,個人投資者的個稅是不一樣的。股票紅利,一般是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其中,股份制企業溢價大型收入形成的資本公積金,其轉增股本有個人取得的數額,是不作為應稅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於此相悖的其他的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股份的個人所得部分,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20%。股息紅利,是現金形式發放的紅利。
三、新三板分紅要交稅嗎?
新三板未分配利潤送紅股需要繳稅。分紅和送股都需要交稅送股,是一種分紅,是當期利潤的一種分配。分紅分為紅利和紅股,對於分紅個人需要交納所得稅。
Ⅷ 新三板股權轉讓稅收如何繳納
股權轉讓過程中,轉讓方需要交納的各種稅費
一、當轉讓方是個人
如果轉讓方是個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按照20%繳納。
二、當轉讓方是公司
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詳見參考資料《公司股權轉讓的稅費處理》。具體如下:
(一)內資企業轉讓股權涉及的稅種公司將股權轉讓給某公司,該股權轉讓所得,將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相關問題:
1、企業所得稅
(1)企業在一般的股權(包括轉讓股票或股份)買賣中,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廢止)有關規定執行。股權轉讓人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累計盈餘公積金應確認為股權轉讓所得,不得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2)企業進行清算或轉讓全資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業時,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改組改制中若干所得稅業務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8)97號,廢止)的有關規定執行。投資方應分享的被投資方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應確認為投資方股息性質的所得。為避免對稅後利潤重復征稅,影響企業改組活動,在計算投資方的股權轉讓所得時,允許從轉讓收入中減除上述股息性質的所得。
(3)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5號)第三條規定,企業已提取減值、跌價或壞帳准備的資產,如果有關准備在申報納稅時已調增應納稅所得,轉讓處置有關資產而沖銷的相關准備應允許作相反的納稅調整。因此,企業清算或轉讓子公司(或獨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權時,被清算或被轉讓企業應按過去已沖銷並調增應納稅所得的壞帳准備等各項資產減值准備的數額,相應調減應納稅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潤,轉讓人(或投資方)按享有的權益份額確認為股息性質的所得。
(4)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5)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而發生的股權投資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191號)規定:
(1)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2)自2003年1月1日起,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3、契稅
根據規定,在股權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企業股權,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征契稅;在增資擴股中,對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入股或作為出資投入企業的,徵收契稅。」
4、印花稅
股權轉讓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託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轉讓行為應按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3‰的稅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託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此轉讓應按1991年9月18日《國家稅務總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號)文件第十條規定執行,由立據雙方依據協議價格(即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征印花稅。
(二)內資企業股權轉讓的所得稅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18號,廢止)的規定: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被投資企業對投資方的分配支付額,如果超過被投資企業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金而低於投資方的投資成本的,視為投資回收,應沖減投資成本;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視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權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Ⅸ 上新三板,一定得補稅嗎
是的,因為你的財報要按實際的流水來申報,如果之前有漏報的,就必須要補稅,
Ⅹ 新三板是什麼-新三板股票行情常見問題解答
新三板是什麼-新三板股票行情常見問題解答
新三板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公開轉讓、融資、並購等相關業務提供服務。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關於新三板的知識,歡迎閱讀。
1.什麼是新三板?
答:
1)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公開轉讓、融資、並購等相關業務提供服務。
2)2012年8月22日獲證監會同意組建,同年9月20日在國家工商總局注冊,注冊資本30億,2013年1月16日正式掛牌運營,由證監會直接監管。
3)2013年12月13日,國務院正式發布《國發『2013』49號》文件: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繼滬深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所,在場所性質和法律地位上,與證券交易所相同,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2.股權投資和股票投資區別?
答:
股權,是一個企業的凈資產,主要投向是企業優質項目、專利技術成果;享受的企業高成長性創造的利潤,以及上市後高溢價,投資者夠買的價格低,風險低,可以稱為投資。
股票,是一個企業凈資產溢價以後的產物,通過在二級市場賺取差價收益,投資者夠買的價格相對高,收益也沒有股權收益高,可以稱為投機。
股權投資不是讓你買股票,而是製造股票。
3.股權投資有哪些收益?
答:
1)成為股東,可享受企業承諾固定分紅收益;
2)成功上市新三板股票溢價收入;
3)轉板的收入,有機會獲得本金的十幾倍甚至是幾十倍的收益!
4.中國為什麼要推出新三板?
答:
從政府層面上來說,要從宏觀上進行調控也是有一定的目的的。主要是為了解決兩多兩難的問題。
第一、中小企業多,上市難。中國有多少家中小企業?據統計,有1300多萬家,上市公司有2500多家,不足萬分之二,相當於有99.98%的企業獲得不了資金的支持。而中小企業剛剛發展的時候最缺的就是資金,沒有資金的支持企業就獲得不了很大的發展。有人說去跟銀行貸款,但是銀行從機制上制約了只會做錦上添花的事,而不會做雪中送炭的事。中小企業銀行這條路走不通那隻能走民間借貸,甚至非法集資。我們都知道,民間借貸的成本是很高的,很多中小企業在一開始發展的時候很多都被高昂的利息給拖垮。中小企業得不到發展,也是政府不願意看到的事情。
另一方面,民間資本多,投資難,中國是一個儲蓄大國,很多老百姓都把賺到的錢存在銀行。
但是去年的銀行法已經出台,50萬以下賠你,50萬以上按比例賠甚至不賠。所以銀行不是保險箱了。而且銀行給的那麼點利息根本就追趕不上通貨膨脹的速度。放在銀行就是貶值。現階段,買房也不是一個投資的好時機,很多朋友都不敢買,因為現在的房價已經是處在高位,而未來的政策導向現在也不明朗。民間資本也沒有放棄他的`投資方法,很多人都去放高利息貸,但是有放高利息貸跳樓的,也有拿高利息貸跳樓的。可以說民間資本在現階段投資亂象叢生,哀鴻遍野。政府開放新三板相當於是用民間的資本來救我們民間的優質中小型企業。
5.新三板股票轉讓方式?
答:
1)協議轉讓;
2)做市轉讓(最少兩家券商做市,做市商合計最低取得掛牌企業總股本5%或者100萬股,每家券商最低10萬庫存股);
3)競價轉讓。
6.新三板給企業帶來什麼好處?
答:
1、資金扶持;
2、便利融資;
3、財富增值;
4、股份轉讓;
5、轉板上市;
6、宣傳效應。
7.新三板分層制度?
答:
1)基礎層;
2)培育層:
3)創新層;
標准一: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股東人數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
(2)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3)最近3個月日均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
標准二: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營業收入+股本
(1)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
(2)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4000萬元;
(3)股本不少於2000萬元。
標准三:市值+股東權益+做市商家數
(1)最近3個月日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
(2)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
(3)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
8.企業掛牌上市的條件?
答:
1)企業依法設立且存續2年以上;
(1)依法設立:公司設立的主體、程序合法、合規;出資合法、合規;
(2)存續兩年: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3)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算。
2)業務明確,有持續盈利能力;
(1)業務明確:能夠明確、具體地闡述其經營的業務、產品或服務、用途及其商業模式等信息;
(2)可同時經營一種或多種業務,每種業務應具有相應的關鍵資源要素;
(3)持續經營能力:業務在報告期內應有持續的營運記錄;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編制並披露報告期內財務報告,不存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准則第1324號——持續經營》中列舉的影響其持續經營能力的相關事。
3)企業治理機制健全,合法合規經營;
(1)治理機制健全:按規定建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組成的公司治理架構,制定相應的公司治理制度,並能證明有效運行,保護股東權益。
(2)合法合規經營: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須依法開展經營活動,經營行為合法、合規,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3)報告期內不應存在股東包括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資產或其他資源的情形。如有,應在申請掛牌前予以歸還或規范。
(4)公司應設有獨立財務部門進行獨立的財務會計核算,相關會計政策能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4)股權清晰,股票發行和轉讓合規合法;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監督;
(1)公司須經主辦券商推薦,雙方簽署了《推薦掛牌並持續督導協議》。
(2)主辦券商應完成盡職調查和內核程序,對公司是否符合掛牌條件發表獨立意見,並出具推薦報告。
6)監督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9.客戶投資之後有什麼憑證或如何證明是投資呢?
答:
工商局進行股東變更之前有打款憑證,股權證書,投資人購買合同。工商局進行股東變更後有打款憑證,股權證書,投資人購合同及可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到股東名稱。
10.企業不能如期掛牌上市,投資者對企業未來充滿希望,是否可以繼續持有股份?
答:
可以。
11.投資人是否可以提前撤出資金可以嗎?
答:
不可以,有鎖定期限制。
12.新三板靠譜嗎,買的股票真的是原始股嗎?
答:
新三板即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繼滬深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所,在場所性質和法律地位上,與證券交易所相同,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新三板本身沒問題,當然不排除有人打著新三板旗號招搖撞騙,違法分子打著炒股旗號行騙的也是存在,重點要區分途徑是否合法,資金是否安全,項目是否真實可靠。股權投資是一級半市場,屬於原始股范疇,股票是二級市場。
13新三板市場的流通性問題怎麼解決?
答:
新三板改革寫入「十三五」規劃,被納入頂層設計,上升為國家戰略的一部分。作為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重要組成部分,流動性是交易市場的生命,這個問題我們都不用去想,政府集中力量制定方案。未來將通過協議轉讓,做市轉讓、競價交易的多種方式激活市場。
同時對新三板企業也採用分層方式,符合創新層標准企業已高於創業板的要求,流動性完全有保障的,前提是我們先要抓住這個趨勢性機遇,選擇好優質企業標的。
14.客戶投資後,且還沒登錄新三板掛牌之前,如何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
答:
通過去企業方實地考察、通過企業官方的網站網站發布財務信息和經營狀況數據及公司實際新聞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