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科創板有哪些投資機會
「科創板」無疑是當前資本市場的最大熱點之一,當前市場中對於「科創板」的投資機會主要集中在未上市公司未來的上市機會(包括新三板公司、獨角獸公司等等),這些更多的都是一級市場的投資機會,對於多數投資者而言可能是可望而不可及。本文主要討論如何在現有二級市場中尋找「科創板」的主題投資機會。
投資主線一:創投、券商,科創企業孵化器
創投機構、園區類標的,以及為科創企業提供金融融資服務的券商是科創板主題中最直接受益的。科創板的推出對創投機構無疑是重大利好,一方面科創板可以拓展創投機構前期項目的退出渠道和機制,另一方面也有利於創投機構今後的進一步融資。特別是在2018年以來股市調整估值整體下降、募集資金困難退出渠道受阻的背景下。
券商也是科創板主題投資中邏輯非常順的一個板塊。一方面券商作為科創企業的金融孵化器,科創板的推出有利於券商一級市場的投行業務。更重要的是,科創板推出後將會活躍市場交易,這對券商形成直接利好。另外我們想特別指出的是當前的宏觀經濟背景對於券商板塊的積極意義,這個經濟背景就是目前我們處在一輪顯著的「利率下行周期」之中。
投資主線二:「長期股權投資」下的潛在科創項目
科創板主題投資中的第二條投資主線,我們認為是重點關注那些有大量「長期股權投資」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資產負債表中的「長期股權投資」中可能蘊含大量未來有望在科創板上市的潛在項目。
投資主線三:高科技行業映射標的
根據上海證券報的報道,科創板重點鼓勵五大領域企業上市,五大領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和新材料、新能源及節能環保、生物醫葯、技術服務。這五大領域高科技企業科創板的上市,將有望活躍市場,同時映射到相應行業既有上市公司的市場熱度。我們想重點強調的是,在當前市場整體估值處在歷史底部的大背景下,增加股票供給、降低市場估值,這在短期內並非主要矛盾。科創板推出對市場更重要的意義是提升市場「活躍度」,提振市場「人氣」。
B. 什麼是科創板,科創板和創業板有什麼區別
創業板實施注冊制後與科創板其規則存在一定的相同點,也存在一定的回區別,其相同答點:
1、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也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5日之後,個股漲跌幅限制為20%。
2、注冊制後創業板也採取盤後定價交易,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盤後定價交易申報時間為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當日15:00還處於停牌的,不能進行盤後定價交易,盤後定價申報當日有效。
不同點:
1、科創板新開投資者需要滿足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50萬以上,2年股票交易經驗才能開,而注冊制後創業板新開投資者需要滿足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10萬以上,2年股票交易經驗才能開。
C. 科創板系列研究:從創業板看科創板後市:不同於2012年的春天
投資要點
與2020年初和2019年底環境相比,當前存在兩點不同:一是經濟轉向復甦,流動性環境偏緊,二是科創板增長強勁,但估值偏高。
1)與2012年初和2019年底宏觀環境不同,當前經濟從衰退轉向復甦,PPI由負轉正,流動性偏緊。2012年,經濟衰退轉一個季度的復甦,PPI仍然通縮,流動性寬松轉平穩;2019年,經濟衰退轉弱復甦,PPI由負轉零,流動性寬松。
2)與2012年相比,當前科創板增長強勁,但估值偏高。2012年春季躁動期前創業板PE從70x左右下降到40x左右,估值下移背後是營收和業績增速雙雙下降。當前科創50指數PE經歷7月以來的調整之後回到76x左右,考慮到板塊全年業績雙位數高增速,2020年業績預期下整體估值可能回落至70倍以內,類似2020年3-5月估值水平,諸多科創50指數權重股也重新回到6月平台。
我們認為當前經濟由衰退轉向復甦的過程中,板塊表現可能以周期為主, 科技 為輔,待復甦交易反映充分後,科創板會有一定表現。
1)科創板近期已有「躁動」現象,但還不具備大幅上行條件。原因如下:
—科創50權重股11月大規模解禁、提前下跌,打斷市場節奏、壓制風險偏好。
—機構投資者獲利了結動機較強,風險偏好偏平穩;市場缺乏賺錢效應時,科創板個人投資者情緒也難以大幅上升。
—疫苗即將出台、拜登上台可能推出刺激計劃,近期全球市場風格偏向價值,而這類價值股年初至今漲幅仍然偏低。
—結構性風險事件沖擊,如醫葯生物集采沖擊、防疫板塊波動和中美關系等。
2)歲末年初科創板可能迎來更好的向上機會。關注三點信號:
—科創50指數權重公司解禁影響結束,有望迎來機構投資者加配。
—復甦行情被充分交易。疫苗落地、相關價值板塊大幅修復後市場關注點將轉向經濟實際恢復效果,短期可能出現獲利了結和布局來年,屆時成長有望接棒價值,特朗普敗選、歐美刺激措施出台也有助於成長表現。
—交易者重回成長板塊,機構投資者在考核結束將著力布局來年, 科技 成長處於景氣向上周期,估值較前期大幅調整,關注度可能重新提升。
日常跟蹤:
1)新股方面,上周會通股份上市,本周無新股上市。
2)解禁方面,11月關注金山辦公、華熙生物、豪森股份、中國電研等。
3)行情方面,以市值加權收盤價衡量,上周科創板整體漲幅3.2%,創業板跌幅0.9%;全部A股跌幅1.8%。上市滿兩周的綠的諧波、先惠技術、思瑞浦、億華通-U、大地熊分列漲跌幅榜前五。
4)成交熱度方面,上周科創板成交額1257億元,較前兩周下降333億元。科創板成交額/創業板成交額為13.3%,較前兩周13.8%下降0.5個百分點;上周科創板換手率3.1%,較前兩周的3.6%下降0.5個百分點;從整體法(剔除負值)PE(TTM)來看,科創板估值保持74.3x不變。
5)兩融方面,上周融券減少0.8億元,融資下降0.2億元,融資融券比降至2.7。
風險提示:本報告內容只做數據分析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D. 科創板基金和創業板基金哪個更好科創板和創業板的區別
創業板和科創板是中國股市上最具成長力的兩個板塊,很多投資者希望通過投資創業板和科創板而間接投資於創業板和科創板市場,對於創業板和科創板基金,兩者相比較,哪種更適合做資產配置呢?
創業板創業板又稱為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在2009年10月份正式上市,創業板設立目的是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創業板隸屬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企業的定位是創新型企業,中小型企業。
科創板科創板,是獨立於現有主板市場的新設板塊,並在該科創板塊內進行注冊制試點。在2019年8月,科創板正式開板,相比於創業板的發展晚了10年時間。在科創板上市的公司為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務於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市場高度認可的科技創新企業。科創板隸屬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的定位是科技創新企業。
創業板和科創板相比較而言,創業板涵蓋的公司的范圍更廣一些,而科創板上市的企業更具有行業針對性一些。從的的情況來看,由於創業板上市的時間比科創板早了10年,所以創業板的企業更多,覆蓋面更廣,也更加齊全,幾乎囊括申萬一級行業。創業板市場包含很多小市值的公司,平均市值比科創板低,科創板可以說是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集聚地。專業性和集中性更強,並且,科創板企業的市凈率更高,創業板的市盈率更高。
制度上的相似性同時作為最具成長性的板塊,創業板和科創板具有制度上的相似性,特別是創業板完成注冊制改革之後,兩者都是施行注冊制上市的板塊,兩個板塊的個股都是20%漲跌幅的限制,相比於主板市場,風險性和收益性都更高。介於兩個板塊上市企業的特性,兩個板塊的指數都是屬於高成長性的指數,創業板的創業板指數和科創板的科創50指數。高風險,高回報,是兩者共同具有的標簽。
創業板和科創板基金如果是直接投資創業板和科創板,可能會受限於投資門檻和投資風險,所以可以通過投資創業板和科創板基金間接投資創業板和科創板市場,兩類基金沒有絕對的搞下之分,投資者根據自己的偏好選擇就可以了,創業板更加均衡,科創板更加集中,市場上還沒有科創板基金,不過很快就會有了,投資者暫時還是只能投資創業板相關基金。
E. 科創板基金和科創板打新基金一樣嗎淺談他們的聯系與區別
科創板基金和科創板打新基金一樣嗎?二者有什麼區別?今天就讓帶你一起看一下吧。
科創板基金科創板,即科技創新板塊。科創板基金作為公募基金本身,是一個新的主題熱點,跟隨國家發展科創企業的步伐,聚焦科創板標的,在初期打新有積極作用。
科創板打新基金所謂科創板打新是指在科創板股票上市之前參與申購,以發行價買下這只股票,科創板打新基金是科創板打新基金的主要方向是投資債券,科創板打新股的投資只是為了增強預期收益,將投資債券和科創板打新股投資組合。
科創板基金和科創板打新基金的聯系與區別聯系
1、作為基金,科創板基金和科創板打新基金的風險有效分散,且風險小於科創板打新股和科創板股票;
2、科創板基金和科創板打新基金利用投資科創板打新股來增加投資預期收益,科創板塊勢頭正好,投資獲利機會大;
3、科創板基金和科創板打新基金使得預期收益比一般債券型基金高,風險比一般股票型基金低。
區別
1、科創板打新基金投資重倉是債券方向,降低了投資風險,而科創板基金的投資標的大部分為科創板股票;
2、科創板打新基金在上市前參與申購,而科創板基金現在在基金銷售平台可隨時申購。
以上是科創板基金和科創板打新基金的區別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溫馨提示,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F. 科創板與新三板的區別
科創板俗稱「四新板」,是專為科技型和創新型中小企業服務的板塊,和新三板同屬場外交易市場,但是重點是面向尚未進入成熟期但有成長潛力的創新型中小企業。下面就給大家詳細說說科創板與新三板的區別。
科創板掛牌上市條件
一、科創板與新三板的區別
1、是掛牌成本不同:新三板:120萬左右,科創板最低報價為5萬。
2、是融資功能不同:新三板的掛牌企業提供股權融資,科創板則為企業提供掛牌、登記、託管、轉讓、戰士服務以及各類去阿甘、債券、金融產品等服務。
3、是股價形成機制不同:新三板是以及股票交易形成價格,而科創板則是根據公司資產確定股價。
4、是市場活躍度不同。新三板為非上市公眾公司,股東人數可以超過200人,而在科創板上,非公眾股份公司,股東人數在2-200人。
二、科創板對A股有哪些影響?
1、5類公司或將受益:創投企業、科技園區、高科技公司、創新企業、參股創投企業。
2、建議重點關注8股:張江高科、華夏幸福、城投控股、北京城建、上實發展、招商蛇口、天健集團、南京高科。
G. 2021年科創板退市新規 科創板最新退市規則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所述:
上市公司觸及本規則規定的退市情形,導致其股票存在被終止上市風險的,本所對該公司股票啟動退市程序。
第二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本規則所稱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且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的情形。
上市公司涉及第條第一項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
(一)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生效判決;
(二)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構成重組上市,申請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生效判決;
(三)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導致連續會計年度財務類指標已實際觸及本章第四節規定的退市標准;
(四)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上市公司披露的營業收入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營業收入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凈利潤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凈利潤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凈利潤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潤總額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虛假記載的利潤總額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利潤總額合計金額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資產負債表連續兩年均存在虛假記載,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且超過該兩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凈資產合計金額的50%(計算前述合計數時,相關財務數據為負值的,則先取其絕對值再合計計算);
(五)本所根據上市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影響等因素認定的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情形。
上市公司涉及第條第二項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
(一)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二)上市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銷主營業務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存在喪失繼續生產經營法律資格的其他情形;
(三)本所根據上市公司重大違法行為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程度,結合公司承擔法律責任類型、對公司生產經營和上市地位的影響程度等情形,認為公司股票應當終止上市的。
第三節、交易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120個交易日實現的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200萬股;
(二)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
(三)連續20個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3億元;
(四)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東數量均低於400人;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節、財務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達到本規則規定標準的,本所將對其股票啟動退市程序:
(一)主營業務大部分停滯或者規模極低;
(二)經營資產大幅減少導致無法維持日常經營;
(三)營業收入或者利潤主要來源於不具備商業實質的交易;
(四)營業收入或者利潤主要來源於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
(五)其他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情形。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之前或者之後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或者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之前或者之後的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
(二)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者追溯重述後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表明公司已披露的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致該年度相關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股票因第條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一個會計年度未出現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在年度報告披露後5個交易日內,向本所申請撤銷對其股票實施的退市風險警示並披露:
(一)第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任一情形;
(二)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三)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
(四)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公司所披露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內改正。
上市公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撤銷退市風險警示條件或者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第五節、規范類強制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一)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二)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2個月內仍未披露;
(三)因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公司所披露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內改正,此後股票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2個月內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發生變化,導致連續20個交易日不再具備上市條件,此後公司在股票停牌1個月內仍未解決;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
(八)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情形,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一)本所失去公司有效信息來源;
(二)公司拒不披露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嚴重擾亂信息披露秩序,並造成惡劣影響;
(四)本所認為公司存在其他信息披露或者規范運作缺陷且情節嚴重的。
上市公司股票因第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六項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符合下列對應條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請撤銷對其股票實施的退市風險警示:
(一)因第條第一款第一項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2個月內,披露經改正的財務會計報告;
(二)因第條第一款第二項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2個月內,披露相關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且不存在半數以上董事無法保證真實、准確、完整情形;
(三)因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後2個月內,超過半數董事保證公司所披露相關定期報告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
(四)因第條第一款第四項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2個月內,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具備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運作規范,信息披露和內控制度無重大缺陷;
(五)因第條第一款第五項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6個月內,解決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問題,且其股本總額或股權分布重新具備上市條件;
(六)因第條第一款第六項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公司可能被依法強制解散的情形已消除。
上市公司股票因第條第一款第七項情形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請撤銷對其股票實施的退市風險警示:
(一)重整計劃執行完畢;
(二)和解協議執行完畢;
(三)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至破產宣告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以下簡稱《企業破產法》)作出駁回破產申請的裁定,且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起上訴;
(四)因公司已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第三人為公司提供足額擔保或者清償全部到期債務,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至破產宣告前,依據《企業破產法》作出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向本所申請撤銷對其股票實施的退市風險警示,應當提交法院指定管理人出具的監督報告、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對公司重整計劃或和解協議執行情況的法律意見書,以及本所要求的其他說明文件。
上市公司符合第條、第條規定條件的,應當於相關情形出現後及時披露,並說明是否將向本所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公司可以在披露之日起的5個交易日內,向本所申請撤銷對其股票實施的退市風險警示並披露。上市公司不符合第條、第條規定的撤銷退市風險警示條件或者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本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第八節、主動終止上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本所申請主動終止上市:
(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並決定不再在本所交易;
(二)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並轉而申請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轉讓;
(三)上市公司向所有股東發出回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四)上市公司股東向所有其他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五)除上市公司股東外的其他收購人向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約,導致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六)上市公司因新設合並或者吸收合並,不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被注銷;
(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公司解散;
(八)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認可的其他主動終止上市情形。
H. 科創板與新三板的區別是什麼
現在本錢市場上對於科創板的評論漫山遍野,許多人更是等待它能早點上市。而科創板的提出招引了許多出資者的關注,其間有不少出資者分不清它和新三板的差異,究竟兩者之間有不少相似之處。那麼科創板與新三板的差異是什麼呢?一同來看一看吧。
科創板特徵:
第一,科創板會比主板市場要開始實行發行股票的准則,會依據相關的變革辦法去事項,樹立股票掛牌的機制,是由掛牌和企業和機構們確保內容的真實性。
第二,科創板的合格出資者准則,首先包含機構出資者和個人股票出資者。其間,對個人出資者的要求是,有金融資產50萬元以上。包含個人出資者的銀行存款、出資的股票、理財產品等相加超越50萬元。同時,科創板將有上下50%的股票漲跌幅限制。
第三,其實科創板和新三板是差不多的,都是中小企業中的一種,但是不同的是,這個科創板的重點是投入到不是很老練,且生長有潛力的企業。
第四,科創板、新三板和戰略新式板的定位是有差異的,他們之間有一個共同點,那便是就企業的贏利方面是沒有什麼要求的,但是科創板相比較來說,選擇的都是比較有潛力的企業,
新三板:
新三板市場指的是中關村科技園區中沒有上市的股份,能夠進入到股份代理的試點。因股票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體系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體系掛牌公司,所以稱作為新三板。
科創板和新三板的差異:
科創板和新三板其實是差不多的,都是場外買賣的市場,但是和新三板不一樣,科創板面臨的目標和新三板面臨的目標是不一樣的,科創板需求滿足的是規范性的企業。
以上便是科創板與新三板的差異,期望能夠協助到我們。科創板與新三板簡直沒什麼聯系,對新三板的開展也不會有什麼影響。新三板的未來,關鍵還是的想辦法樹立起市場的基本功能來。
I. 科創板股票前五天的開盤價和上一日的收盤價有什麼聯系第二天開始的開盤價受上一日的收盤價限制嗎
沒什麼關系,看漲多就跳空高開,看跌就跳空低開。多空分歧不大就平開。
J. 新三板和科創板的區別,兩者有什麼不同
科創板是今年投資市場上的一大熱門,科創板也被稱為四新板,與新三板一樣,科創板也是為中小企業服務的板塊,不過科創板和新三板在定位等方面還是有很大不同的,那麼新三板和科創板的區別是什麼呢?
新三板和科創板的區別1、發行制度不同科創板為注冊制,注冊企業需經過多倫問詢,注冊審核流程較為嚴格,對企業市值、營收、凈利等指標的要求也較高。
新三板注冊公司提交掛牌申請材料後,全國股轉公司會有針對性的提出詢問,注冊審核流程相對較為寬松。對企業的硬性量化指標僅需經營滿兩年。
2、交易方式不同科創板為上交所,屬於場內市場,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創業板」較為類似,交易方式包括競價方式、大宗交易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等多種方式,股票成交量和流動性較強。
新三板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屬於場外市場。新三板企業掛牌時無公開發行環節,股票成交成交量小,流動性相對較差。
3、對投資者要求不同參與科創板的個人投資者要求具備兩年以上投資經驗,且總資產要達到50萬元,投資門檻較高。
新三板對個人投資者設置的門檻則更高,不僅需要具備兩年以上投資經驗,日終證券類資產還要達到500萬元以上。
總體來說,科創板是比較受市場追捧的,也有部分新三板上市企業整部劇轉板科創板。以上關於新三板和科創板的區別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溫馨提示,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