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票市場 > 科創板細則解讀

科創板細則解讀

發布時間:2021-03-06 08:36:44

1. 科創板12個規則

如下:


1、著重設計更加合理的股份減持制度,保持控制權和技術團隊穩定,對尚未盈利公司股東減持作出限制,優化股份減持方式,為創投基金等其他股東提供更為靈活的減持方式,強化減持信息披露。


2、要求科創板公司的並購重組應當圍繞主業展開,標的資產應當與上市公司主營業務具有協同效應,嚴格限制通過並購重組「炒殼」「賣殼」。

3、要求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的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並參與證券交易滿24個月。未滿足適當性要求的投資者,可通過購買公募基金等方式參與科創板。


4、將科創板股票的漲跌幅限制放寬至20%,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5、科創板股票自上市後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融券標的,且融券標的證券選擇標准將與主板A股有所差異。


6、不再要求單筆申報數量為100股及其整倍數,對於市價訂單和限價訂單,規定單筆申報數量應不小於200股,可按1股為單位進行遞增;市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5萬股,限價訂單單筆申報最大數量為10萬股。


7、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按照股價所處高低檔位,實施不同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以降低低價股的買賣價差,提升市場流動性;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有效申報價格範圍和盤中臨時停牌情形作出另行規定。


8、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將設置科創板上市委員會與科技創新咨詢委員會。


9、上交所,放寬科創板戰略配售的實施條件,允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1億股以上的發行人進行戰略配售。


10、科創板引入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在競價交易結束後,投資者通過收盤定價委託,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的交易方式。


11、上交所表示,規范「商譽」會計處理,科創板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的有關規定確認商譽,足額計提減值損失。


12、上交所公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5套市值指標。

2. 科創板的政策背景是什麼道科創如何解讀它

科創板橫空出場後,開始大多數人都以為是利空的。但從近期對A股市場的表現看,目前的影響是正面的,積極的。這是一個好現象,起碼增加了很多投機機會,我發現股民們很久不見的笑臉又開始出現了。科創板對A股影響積極的方面表現在有關科創板的個股紛紛表現,短線機會層出不窮。具體包括如下三個方面。
一是券商股板塊強勢反彈,將大盤拉出下跌泥潭。券商股在10月19日滬指再創新低時強勢崛起,成為護盤的中流砥柱,至今上漲了20個交易日,漲幅27.7%,最大漲幅28.5%。具體走勢如下圖所示。其中領漲龍頭股國海證券至今上漲74.7%,最大漲幅86.9%,完全是牛市牛股的表現。當然,科創板消息是11月2號公布的,但是從操盤的角度看,坊間都傳說券商股仍然是受科創板消息刺激,不過機構提前知道提前布局兼顧護盤罷了(傳說GJ隊持有券商股比例較大)。因為券商股業績不佳,沒有利好消息是不可能如此大幅拉升的。從基本面方面看,科創板起碼增加了券商保薦的收入,傭金也會相應增加。這都是明顯的利好。
二是創投概念股接棒券商股繼續大幅上漲。創投概念股的上漲受益於科創板的推出,這是確鑿無疑的,因為從盤面看,消息出來後創投股就齊刷刷的開盤直奔漲停板,板塊性很明顯。不過該板塊的個股大多數投資者難以捕捉,因為受益的信息普通投資者很難得知。等漲停了大家才知道,但是已經晚了,追不上了。不管如何,創投概念板塊指數至今上漲18.8%,其中翻倍個股比比皆是,也解放了很多套牢的投資者,活躍了市場,仍然算是一大喜事。
三是獨角獸概念股今天開始加速上漲,出現明顯的板塊性上漲。獨角獸的上漲,也是受科創板有關消息刺激的。今天有關方面公布,科創板上市的第一批股可能是以獨角獸為主,特別是科技獨角獸。這樣,那些投資於獨角獸的概念股會直接受益,所以今天一開盤就直奔漲停啦。
總而言之,目前券商股和創投概念股的炒作仍然沒有結束,市場又增加一個熱點板塊,活躍股呈三面開花的盛況。A股賺錢效應越來越大,滬指的底部也基本構築成功。可見,科創板目前對A股的影響是非常積極的了。當然,以上的板塊都是一種短線的概念性炒作,投資者需要注意風險。但無論如何,短線機會增加了,這對投資者來說就是最大的利好。
最後,值得提醒的是,以上的影響都是科創板正式開板前的影響,也許有提前預支利好的可能。至於科創板真正開板後對A股的影響如何,還需要到時繼續跟蹤觀察,目前很難預測。實在要表態的話,我認為中長期肯定是好事,因為會吸引很多成長型的科技公司上市,投資者可真正分享這類企業的成長。

3. 科創板重組審核規則正式落地,有哪些亮點道科創怎麼看

科創企業夠不到科創板的門檻?通過重組並購「曲線登場」或許是條新捷徑。

8月23日,上交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規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重組審核規則》)的起草工作,並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上交所表示,《重組審核規則》按照市場化、法制化的基本原則,強調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積極穩妥進行制度創新,著力構建高效、透明、可預期的重大資產重組審核機制。

早在今年3月,證監會發布《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其中指出,科創板並購重組由交易所統一審核,標的資產應當符合科創板定位,並與公司主營業務具有協同效應。而在《重組審核規則》落地後,科創板企業重組並購的計劃可以「安排」起來了。

審核問詢防止「忽悠式」重組

作為科創企業擴大規模、提高競爭力的重要手段,並購重組的制度設計在科創板市場上更是不可或缺的一環。

上交所介紹稱,並購重組是科創公司持續提升質量、增強研發實力、保持商業競爭力的重要方式。《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科創板要建立高效的並購重組機制;科創公司並購重組由上交所審核,涉及發行股票的,實行注冊制。

早在今年3月,證監會發布《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其中指出,科創板並購重組由交易所統一審核,由交易所審核通過後報經證監會履行注冊程序,審核標准等事項由交易所規定。

對於重組並購而言,此前資本市場「講故事」、「畫大餅」的套路令不少投資者心生反感,「忽悠式」、「跟風式」重組更是是有發生。而在科創板的市場上,在「問出一個好公司」之後,也要「問明一次好重組」。

就重組條件而言,《重組審核規則》顯示,科創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股份發行條件適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發行價格適用《重組特別規定》的有關規定,即不得低於市場參考價的80%。從嚴把握重組上市標准和程序,重組上市資產需要符合科創板定位,上市條件更加嚴格,與發行上市審核執行統一的審核標准,並需要通過上交所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審核。

在審核方式和內容上,《重組審核規則》規定:上交所通過審核問詢的方式,對並購重組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要求進行審核;並重點關注交易標的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是否與科創公司主營業務具有協同效應,以及本次交易是否必要、資產定價是否合理公允、業績承諾是否切實可行等事項。

以協同效應為例,《重組審核規則》指出,科創企業應當充分披露標的資產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與科創公司主營業務是否具有協同效應。科創公司因本次交易而產生的超出單項資產收益的超額利益為協同效應,具體包括:

(一)增加定價權;

(二)降低成本;

(三)獲取主營業務所需的關鍵技術、研發人員;

(四)加速產品迭代;

(五)產品或者服務能夠進入新的市場;

(六)獲得稅收優惠;

(七)其他有利於主營業務發展的積極影響。

上交所介紹稱,重組審核問詢過程,既是幫助科創公司向投資者講清說明重組方案的過程,也是從信息披露角度督促科創公司和相關方修正完善重組方案,震懾財務造假和利益輸送,防範「忽悠式」「跟風式」重組等行為的過程。通過公開透明的審核問詢及回復,可以充分發揮審核問詢的監督矯正功能,將重組中存在的不當行為置於市場監督之下,向投資者充分提示風險,形成有效的市場約束。

「陽光審核」程序可預期

從審核程序上來看,科創企業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審核時間被限定為45天,公司回復總時限兩個月。在審核時間基本確定的情況下,科創企業重組並購的時間更可預期,整體形成時間更短、預期更明確的審核制度安排。科創公司符合規定的重組方案,有望於1個月左右完成審核及注冊程序。

《重組審核規則》中顯示,上交所並購重組審核部門對科創公司並購重組申請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並提交上交所審核聯席會議審議。審核聯席會議由上交所相關部門人員組成,對審核部門審核意見和科創公司重組方案進行審議並形成審議意見。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審核時間限定為45天,科創公司申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回復審核問詢的時間總計不得超過1個月;申請重組上市的,回復審核問詢的時間總計不得超過3個月,審核中止等特殊情形的時間從中扣除。上交所審核通過的,將出具審核意見並報證監會履行注冊程序。

另外,科創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且在符合「最近12個月內累計交易金額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最近12個月內累計發行的股份不超過本次交易前科創公司股份總數的5%且最近12個月內累計交易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任一條件之時,上交所在受理申請文件後,將提交審核聯席會議審議。

上交所表示,在現有基礎上,科創板並購重組進一步推進「陽光審核」,更加強調審核標准、程序的可預期性。一是規定重組審核時限,提高審核的可預期性;二是細化明確重組信息披露重點內容和具體要求,審核標准更加公開。三是向市場全程公開受理、審核問詢、審核聯席會議等審核進度,審核過程更加透明。

據悉,《重組審核規則》充分吸收了現有並購重組審核「分道制」「小額快速」等有益經驗,進一步優化重組審核程序,提高審核效率。上交所介紹稱,結合科創公司的日常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情況、中介機構執業質量,對於合規合理、信息披露充分的重組交易,以及符合「小額快速」標準的重組交易,將減少審核問詢或直接提交審核聯席會議審議。

不過,「陽光審核」、「簡化審核」並不意味著對審核過程有所放鬆。注冊制下,並購重組審核工作更加註重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重組申請存在不符合法定條件、信息披露要求情形的,上交所將依法依規不予受理或終止審核;審核中發現異常情況的,將開展必要的核查、檢查;重組相關方及有關人員涉嫌證券違法的,依法報告證監會查處。

上交所指出,通過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從源頭上提高科創板並購重組質量,並對不當行為、違法違規行為從嚴監管,形成監管震懾。

另外,電子化審核將在科創板重組並購市場上發揮重要作用。據上交所介紹,目前上交所正在加緊開發並購重組審核業務系統。該系統完成開發並投入使用後,重組審核將實現全程電子化審核問詢、回復、溝通咨詢等事項,全部通過該系統在線上完成,更加便利科創公司和相關方提交審核材料、回復審核問詢、了解審核進度或進行審核溝通。

更加強調信息披露

在注冊制下的重組審核,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制度取向將更加明確。

在《重組審核規則》中,規則明確要求:科創公司、交易對方及有關各方應當及時、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證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具體來看,《重組審核規則》分別對科創公司等重組參與方各自的信息披露義務進行規定,並明確相關信息披露主體應當從重組合規性、標的資產科創定位及協同效應、交易必要性、定價合理性、業績承諾可行性等方面,充分披露信息並揭示風險。

科創企業資產重組需要向投資者披露哪些必要信息?具體而言,需至少包括以下事項:

(一)標的資產與科創公司主營業務的協同效應;

(二)交易方案的合規性、交易實施的必要性、交易安排的合理性、交易價格的公允性、業績承諾和補償的可實現性;

(三)標的資產的經營模式、行業特徵、財務狀況;

(四)本次交易和標的資產的潛在風險。

此外,與此前科創板中要求申請文件及問詢回復具備「可讀性」、「易於理解」一致,《重組審核規則》中也指出,相應信息披露內容除真實、准確、完整外,還應簡明易懂,便於一般投資者閱讀和理解。

上交所介紹稱,加強以信息披露為中心,主要體現在兩方面:

一方面是要堅持從投資者需求出發,從信息披露充分、一致、可理解的角度展開問詢,督促科創公司、重組交易對方、財務顧問、證券服務機構等重組參與方,真實、准確、完整地披露信息。

另一方面,根據並購重組業務特點和以往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求科創公司和相關方重點披露重組交易是否具備商業實質、並購資產是否具有協同效應、交易價格是否公允、業績補償是否可行、交易設計是否損害科創公司和中小股東合法權益,並充分提示重組交易的潛在風險。

中介機構責任需壓嚴壓實

在科創企業上市過程中,保薦券商與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一同為科創企業保駕護航。而在重組並購的舞台上,對獨立財務顧問的要求將進一步提升。

《重組審核規則》指出,獨立財務顧問、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職責,對其所製作、出具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機構和相關人員應當對與其專業職責有關的業務事項履行特別注意義務,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獨立財務顧問、證券服務機構應當依法對信息披露進行核查把關。

持續督導期間,獨立財務顧問應當就科創公司關於重組事項披露的信息是否真實、准確、完整,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風險,發表意見並披露。強化重組業績承諾督導,督導職責需要履行至業績承諾全部完成,持續督導期為交易實施完畢當年剩餘時間以及其後一個完整會計年度。

此前,在部分科創板企業申報過程中,曾有保薦券商篡改申報文件數據等行為,為此遭遇來自監管部門的譴責批評乃至監管函。而對於重組並購而言,中介機構責任更需壓嚴壓實。

根據《重組審核規則》,獨立財務顧問、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未履行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義務,違反行業規范、業務規則,或者未依法履行盡職調查、報告和披露以及持續督導職責的,交易所可以視情節輕重對其單獨或者合並採取下列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

(一)口頭警告;

(二)書面警示;

(三)監管談話;

(四)通報批評;

(五)公開譴責;

(六)3個月至3年內不接受獨立財務顧問、證券服務機構提交的申請文件或者信息披露文件;

(七)1年至3年內不接受獨立財務顧問、證券服務機構相關人員簽字的申請文件或者信息披露文件。

根據中證協統計的2019年上半年證券公司經營業績數據,今年上半年共有39家券商開展並獲得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凈收入,其中僅中信建投、華泰聯合、中信證券、中金公司4家凈收入超過1億元,業務資源仍向頭部券商傾斜。

上交所表示,中介機構勤勉盡責,是實施注冊制的重要基礎,需要在重組審核中貫徹落實。壓實中介機構責任,需要明確履職要求,建立與之匹配的責任追究機制。

一方面,強化獨立財務顧問前端盡職調查職責,要求申報時同步交存工作底稿;另一方面,聚焦資產整合、有效控制、會計處理、合規運作、業績補償等並購重組實施中的多發、頻發問題,從信息披露角度,充實細化獨立財務顧問職責要求和懲戒機制,將持續督導責任落到實處。

4. 科創板打新股規則

科創板打新需滿足以下兩個條件:首先,要開通科創板股票交易許可權;其次,T-2日(T日為發行公告確定的網上申購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持有滬市市值的日均在1萬元以上(含1萬元)。

5. 科創板交易細則全文

4月11日上交所網站上顯示的是,木瓜移動科創板已經進入問詢階段啦,同時木瓜移動也是專上海證券交易所屬目前受理的第四家申請科創板的北京企業,前幾天聽說木瓜移動公司計劃首次公開募股募集11多億元人民幣,估值差不多47多億呢。

6. 科創板細則公布,賬戶資金超過50萬的個人投資者只有300萬,你怎麼看

課程板塊交易細則公布,對於參與科創板塊的個人投資者進行了一定的限制,需要賬戶資金超過50萬,並且有2年的證券投資經驗。經過數據統計,截止目前,A股市場個人投資者賬戶超過50萬的有300多萬,而且目前A股市場個人投資者賬戶有1億多,如果你個人資產有50萬,是不是就戰勝了97%的用戶?
這個問題要辯證的看,上證股指自2015年的5178點以來,一直處於下調通道,尤其是2018年的全年下跌,讓投資者損失慘重,絕大多數投資者虧損都在30%以上,甚至有很大一部分投資者虧損額度在50%以上,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很多股民賬戶縮水,從而使資產低於50萬元。

由於市場的弱勢,很多股民對於市場已經失去了信心,相當一部分可能已經把資產從證券賬戶轉出去,存在銀行或者做了其他的投資,已經暫時的離開了A股市場。但相信隨著科創板塊的設立,應該會有一定的回歸。目前賬戶資金有30萬左右的個體投資者,應該很快就能夠達到50萬元的標准。

所以總體來說,只要市場有賺錢效應,各地投資者就不差錢,只要科創板塊走勢良好,形成賺錢的磁吸效應,參與A股市場的個體投資者一定會超過300萬,甚至會達到500萬以上。對於我們散戶來說,目前就要力爭達到交易要求,耐心等待科創板的上市。

感謝評論點贊,歡迎留言交流,如果感興趣點個關注,分享更多市場觀點。

感謝評論點贊,歡迎留言交流,如果感興趣點個關注,分享更多市場觀點。

閱讀全文

與科創板細則解讀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炒股無憂網主力拉升視頻 瀏覽:948
炒股用手機還是電腦好 瀏覽:862
炒股交易有什麼app 瀏覽:570
纏論教你炒股票108課app 瀏覽:828
春秋航空股票歷史漲停後走勢 瀏覽:446
證券賬戶借別人炒股的法律責任 瀏覽:760
十六周歲可以炒股了嗎 瀏覽:579
大陸的賬戶在珠海還能炒股嗎 瀏覽:856
炒股成功率是多少 瀏覽:445
在線炒股配資丨卓信寶必選 瀏覽:411
南寧股指期貨配資 瀏覽:505
大連市新三板企業查詢 瀏覽:518
模擬炒股要登錄嗎 瀏覽:588
北京新三板股轉交易系統 瀏覽:799
金點炒股軟體 瀏覽:912
藝恩數據新三板 瀏覽:540
紹興炒股達人 瀏覽:396
新三板個人買賣股票個稅 瀏覽:29
炒股必賺笨方法 瀏覽:569
你的親戚知道你炒股嗎 瀏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