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權繼承的手續
1、我國現行《公司法》有關股權繼承的規定
《公司法》第75條規定,股權可以被繼承,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由該條法律可知我國公司法承認股東的股權可以被繼承,但股權繼承人繼承股權受到公司章程的限制。但就我國現行公司法來說,股權在進行繼承時,沒有具體可適用的法律,這就導致現實中關於股權繼承的問題不能得到很好的解決。
2、我國《繼承法》有關股權繼承的規定
我國繼承法第3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但由於當時立法的時代背景以及立法技術的限制,並沒有給「個人合法財產」所包括的內容給予明確的定義,也沒有明確「個人合法財產」究竟包括哪些內容。
3、有關股權繼承的其他法律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相關規定
第16條規定,夫妻雙方起訴離婚時,夫妻一方以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了公司股權,但卻是以其一人名義購買時,按以下兩種情形分別處理:一是,夫妻雙方協商將用共同財產以一人名義購買的股份轉讓給一方,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則該夫妻的一方可以取得以共同財產權購買的股份。二是,其他股東同意購買其股權的則可以行使優先購買權購買其股權。該條法律不僅為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股權提供處理方法,為夫妻一方取得股權提供了有效的處理方式,也在很大程度上考慮到了有限責任公司人合性的特點,具有一定的立法的技巧。
(2)《合夥企業法》的相關規定
《合夥企業法》第50條規定合夥人去世後其繼承人可以繼承其在合夥中所享有的合夥份額,但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取得全體合夥人的同意或者協議中有關於財產份額繼承的規定。
⑵ 新三板股票交易有哪些規則
1、每筆委託的股份數量應不低於3萬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3萬股回時可一次性報價答賣出。
2、沒有設漲跌停板。
3、參與投資者范圍:
(1)機構投資者,包括法人、信託、合夥企業等。
(2)公司掛牌前的自然人股東(掛牌公司自然人股東只能買賣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3)通過定向增資或股權激勵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4)因繼承或司法裁決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
(5)協會認定的其他投資者。
⑶ 股票繼承手續程序 最好詳細一點 謝謝大家!
票繼承一般通過以下程序進行:
一、辦理遺產繼承的公證
出具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死亡證明、遺囑或繼承人協議等相關資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公證手續。
二、辦理遺產繼承的手續
繼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證件辦理相關手續:1、"三證",即身份證、股東賬戶卡、資金賬戶卡;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3、對證券和現金遺產的繼承情況公證文件。
若只有一名繼承人繼承股票賬戶財產的,則由該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到被繼承人生前開立了資金賬戶的證券營業部辦理;如果為多人繼承,可由所有繼承人攜帶身份證等上述證明一起到營業部辦理,或書面委託一人到營業部辦理。
三、股票的過戶與現金的提取
1、股東賬戶中股票的繼承與過戶。
由於股票作為遺產繼承的過戶與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通轉讓過戶不同,需要通過非交易形式的過戶程序,股票才能從被繼承人賬戶轉入繼承人賬戶。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由此會產生一些費用和稅費;否則轉出的股票則無法轉入,股票繼承也就無法實現。
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實現繼承的權利和權益。
2、資金賬戶中現金的繼承或提取。
繼承人必須在辦理了繼承公證和過戶手續後方可提現。即憑公證文書和上述繼承人證件等資料,到證券營業部提取資金。
對於上市公司的發起人和高管人員的持股,根據《公司法》第147條之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如果在此期間發生繼承,不要對該條文產生誤解而認為股票不能過戶,因為股權繼承系股權非轉讓過戶,所以可以結合上述程序繼承股票,但需要辦理相關的工商變更手續。
⑷ .您好,我現在有一部分新三板股票在公司一股東名下,怎麼樣能到另一名股東名下,手續咋辦,謝謝了。
線上的項目應該可以在股轉系統交易。線下的話直接簽協議。後邊在股轉系統交易。
⑸ 股票怎麼辦理繼承
⑹ 股票可否繼承,手續如何辦理
1、股票要辦理繼承,就要合法繼承人持本人的身份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股票原件等材料,向本人所在地的公證機關(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申請辦理股票繼承公證,取得繼承公證書。此後,證券公司憑合法的繼承公證書等材料予以辦理相應的轉戶手續。
2、股票作為個人金融資產,可以有繼承權和被繼承權。繼承股票首先須辦理股票繼承公證,可到當事人所在的地區政府公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辦理有關手續。然後由繼承人持公證書、身份證、繼承人和被繼承人股東賬戶辦理過戶手續。
3、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證明股東在公司中擁有資產所有權、收益權和剩餘財產分配權等權益的有價證券。股票繼承應通過公證手續完成。這里的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以股票為標的的民事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⑺ 怎樣辦理繼承遺產如原始股票
一,遺產繼承手續之房屋遺產繼承:
1、到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身份證、戶口簿(注銷戶口)等;
(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
(3)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4)親屬關系證明;
(5)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2、登記過戶需提供的材料:
(1)繼承人身份復印件;
(2)房地產證;
(3)繼承權公證書;
(4)地稅局的減免稅批復。
二、股權繼承: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五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首先需要查看公司章程對股東資格的繼承問題是否有作出約定,如果沒有作出規定,則繼承人對股東資格享有法定繼承權。
2、繼承公證除了提交一般財產繼承的材料外,由於股權繼承的特殊性,還應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出資證明;
(2)股東名冊;
(3)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的公司章程;
(5)公司資產的評估報告。
3、到工商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三、股票繼承:
1、繼承公證:
需提供的材料參見前面房產繼承的繼承公證;
2、憑繼承權公證書到證券營業部辦理股票過戶手續:
如果繼承者從未開立過股票賬戶,應先開立賬戶,如果不想另行開戶,可通過賣出所繼承的股票兌現為資金,然後以取出現金的方式。
四、存款繼承:
1、繼承公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書,需提供的材料參見前面房產繼承的繼承公證;
2、憑繼承權公證書到儲蓄機構辦理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