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三板上市需要多長時間
新三板企業轉板上市需要現在新三板待夠一年,才能夠申請IPO輔導,然後經過半年以上才能知道是否上市。
2. 新三板的上市條件
你好,新三板掛牌的前提條件是:股份有限公司。
除了前提條件,還應該滿足以下條件: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1、不受股東性質的限制。有國有股東背景的,和外資背景的,都可以申請;
2、已不再限於高新技術企業,非高新技術企業也可以申請;
3、公司設立的主體、程序必須合法、合規。國有、外資、2006年1月1日《公司法》修改前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均需取得相應的批准文件;
4、公司股東的出資合法、合規,出資方式及比例應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
5、存續兩年是指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6、有限責任公司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得改變歷史成本計價原則,不應根據資產評估結果進行賬務調整,應以改制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額為依據摺合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1、業務明確,是指公司能夠明確、具體地闡述其經營的業務、產品或服務、用途及其商業模式等信息;
2、公司可同時經營一種或多種業務,每種業務應具有相應的關鍵資源要素,該要素組成應具有投入、處理和產出能力,能夠與商業合同、收入或成本費用等相匹配;
3、持續經營能力,是指公司基於報告期內的生產經營狀況,在可預見的將來,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標持續經營下去。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1、公司治理機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規定建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簡稱「三會一層」)組成的公司治理架構,制定相應的公司治理制度,並能證明有效運行,保護股東權益;
2、合法合規經營,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須依法開展經營活動,經營行為合法、合規,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3、公司報告期內不應存在股東包括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資產或其他資源的情形。如有,應在申請掛牌前予以歸還或規范;
4、公司應設有獨立財務部門進行獨立的財務會計核算,相關會計政策能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1、股權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權結構清晰,權屬分明,真實確定,合法合規,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股東或實際支配的股東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權屬爭議或潛在糾紛;
2、股票發行和轉讓合法合規,是指公司的股票發行和轉讓依法履行必要內部決議、外部審批(如有)程序,股票轉讓須符合限售的規定;
3、在區域股權市場及其他交易市場進行權益轉讓的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前的發行和轉讓等行為應合法合規;
4、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納入合並報表的其他企業的發行和轉讓行為需符合規定。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1、企業須經主辦券商推薦,雙方簽署了《推薦掛牌並持續督導協議》;
2、主辦券商應完成盡職調查和內核程序,對公司是否符合掛牌條件發表獨立意見,並出具推薦報告。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3. 從新三板上市到納斯達克要經歷什麼
1:企業的自身價值體現
2:財務保教的正規化
3:投資門檻的降低
4:市場的流通性增加(做市商,競價,轉板的開通)
4. 關於公司新三板上市流程
新三板畢竟不像主板或者創業板,所以不會那麼麻煩,但相對於平時,要求很是會高很多。對於財務部來說,主要將財務資料准備好等著會計師來審計。無非就是報表及憑證等資料,與平時審計提供材料基本類似(當然我指的是比較正規的審計)。因為申報材料將會包括二年一期的審計報告,考慮到期初數財務至少是3年以上的。當然財務報表如涉及到以前年度,所需要的資料就更久了。
另外歷史沿革資料需要全面提供(當然該部分工作你可以讓辦公室做最好)。
另外新三板也不是上市,只是在場外市場進行掛牌。
5. 新三板的發展歷程是什麼樣的
1、新三板初步形成期
2006年1月,國務院發布了《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將北京市中關村科技園區內具備規定資質的非上市高科技公司納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實現融資,北京中關村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開始進入試點,被稱之為「新三板」。
2、全國公開轉讓市場制度形成期
這一階段全國股轉中心經歷了三個關鍵時點:分別為2012年8月3日、2013年1月16日、2013年12月13日。
2012年8月3日,國務院批復同意設立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天津濱海、上海張江和武漢東湖入圍首批擴大試點名單。
2013年1月16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正式揭牌運營,對原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企業全部承接。意味著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的小范圍、區域性試點從此將逐步走向面向全國的正式運行,全國性場外市場亦將從試點階段走向規范運轉階段。
2013年12月13日,《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也稱國務院49號文)發布,對市場性質、法律定位及市場建設等六方面作出原則性規定,同時將市場服務范圍擴大至全國。
6. 新三板上市需要哪些步驟
1、尋找中介機構(2到3個月) ,掛牌新三板的中介包括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含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其中主辦券商是最核心的環節。選擇的標准:隸屬總部級別或大券商分公司級別的團隊,直接對接項目負責人,且該項目負責人有過成功掛牌2個以上的案例經驗。切忌找券商高管,以自上而下的方式推進。會計師和律師團隊最好由券商推薦,以最大化減少中介機構之間的協調成本。
2、券商及中介機構進場展開初步盡調(1個月),中介機構確定之後,一般由券商牽頭,會計師先行進場,對公司財務進行前期梳理和盡調。建議企業將最真實的情況展示給會計師,不要抱著僥幸心理隱瞞真相。中介機構是幫助企業解決問題的服務商,不是監管部門的處罰機構。會計師盡調之後,將發現的問題匯整,由券商項目負責人組織召開中介機構協調會,就會計師進場發現的問題進行討論,給出草擬方案,初定股改基礎日。
3、企業按照方案整改,中介機構貼身指導(3到5個月),就初步盡調的核心問題,券商、會計師、律師會同企業一起討論並解決,券商將起到核心作用,調整並敲定方案。企業能否掛牌新三板,這個環節往往最為關鍵。
4、完成股改,報送材料(4個月),企業問題整改完畢,就可以進行股份制改造。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評估師出具評估報告,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券商進場並完成申報資料的製作。之後,通過券商內核,正式報送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
5、反饋及掛牌(2到3個月),材料報送後1個月內,監管部門會針對公司的特殊問題出具反饋意見,要求企業和各中介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反饋回復。這段時間的工作一般比較緊張,通常的做法是第一周時間內各中介機構合力回復反饋答案;第二周定稿、過券商內核、走流程、用印蓋章。需要券商負責人對時間及各機構有很強的統籌協調能力。最後,監管部門出具同意掛牌的函,由企業完成證券登記後,即可在新三板掛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