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統一的標准。
在當前新三板行情下,很多掛牌公司股價已跌破發行價,一些資產管理計劃虧損面較大,如果新三板公司在摘牌時考慮以定增價回購,還能有一定的利息,讓這些投資者保證不虧損,投資者肯定還是比較滿意的。
但也要分情況,並不是所有的投資者一定會接受原價回購的方案,如果一家掛牌公司質地優良,業績也不錯,摘牌後去IPO,投資者一般不願意原價出讓股份。
⑵ 新三板給投資者帶來什麼好處
新三板對投資者的作用主要有3個方面:首先,是投資者價值投資的平台。在國內,股票往往成為許多投資者的 首選投資方式,但是我國上市公司的股票價格波動較大,並不真正代表上市公司的實際價值,而且大多數的投資者更傾向於市場投機,而不喜歡長期持有公司股權。但新三板卻不同,無論是個人還是機構投資者,投入新三板公 司的資金在短期內不可能收回,即便收回,投資回報率也不會太高。因此,新三板的投資更適合於價值投資,當然這種價值投資還可以在日後藉助公司 的上市實現更高的投資回報。其次,投資者可通過監管降低股權投資風險。新三板制度的確茸,使得掛牌 公司的股權投融資行為被納入交易系統,同時受到主辦券商的督導、全國股轉系統公司與證監會的監管,自然比投資者單方力量更能抵禦風險。主辦券商的推薦 行為本身就是對引資公司的第一次篩選;其後的監督行為,也會影響掛牌公司的 內部治理結構,降低公司的運營風險。全國股轉系統公司或證監會的監管則使得股權投資在充分的信息披露之下做出,降低了交易風險。所以說,講三方主體的 引入,起到了降低股權投資風險的作用,極大地保護了投資者利益。最後,為創投、私募等機構拓展了退出的渠道。PE/VC在投資公司股權 時就已經將資金將來的退出機制考慮進去,目前常見的退出方式包括上市、 並購、回購、清算等。通常情況下,並購、回購、清算的周期都較長,相應的風險也較大,而通過IPO的方式退出是私募股權基金獲利最大,也最樂意 接受的方式。新三板的搭建,實現了掛牌公司股份的價值發現和流動性,有利於投資者所持股份的市場定價和流動。對PE/VC來說,投資新三板拓展了 退出渠道,所以,新三板掛牌公司也因此成為PE/VC投資的熱點
⑶ 為何在回購要約承諾期內,收購人可以撤回回購要約嗎
當然不行,除非你們的回購協議里有撤回協議的相關約定,否則,收購人必須按照約定執行
⑷ 新三板回購協議丙方是什麼意思
丙方和甲方一方是企業一方是企業大股東,每個企業都不一樣,丙方是企業的比較多
⑸ 新三板公司已退市股東承諾回購我能回求他算銀行利息嗎
投資新三板公司,由於機制的要求,這類公司都會有正規的投資入股協議及股份證明的。
同時,協議中也會對幾種可能的退出方式做出預判及約定:當公司未能從新三板掛牌走到主板上市,大股東將以什麼樣的價格進行回購,都有「前置的」協議約定!
依照協議的退出條款執行就可以了!
⑹ 新三板企業上市前的資本怎樣運作
一、並購重組
並購重組就是兼並和收購是意思,一般是指在市場機製作用下,一企業為了獲得其他企業的控制權而進行的產權交易活動。並購重組的目的是搞活企業、盤活企業存量資產的重要途徑,我國企業並購重組,多採用現金收購或股權收購等支付方式進行操作。常見並購重組的方式有:
1、完全接納並購重組。
即把被並購企業的資產與債務整體吸收,完全接納後再進行資產剝離,盤活存量資產,清算不良資產,通過系列重組工作後實現扭虧為盈。這種方式比較適用於具有相近產業關系的競爭對手,還可能是產品上下游生產鏈關系的企業。由於並購雙方兼容性強、互補性好,並購後既擴大了生產規模,人、財、物都不浪費,同時減少了競爭對手之間的競爭成本,還可能不用支付太多並購資金,甚至是零現款支出收購。如果這種並購雙方為國企,還可能得到政府在銀行貸款及稅收優惠等政策支持。
2、剝離不良資產,授讓全部優質資產,原企業注銷。
並購方只接納了被並企業的資產、技術及部分人員,被並企業用出讓金安撫餘下人員(賣斷工齡)、處置企業殘值後自謀出路。這種方式必須是並購方具有一定現金支付實力,而且不需要承擔被並購方債務的情況下才可能實施。
二、股權投資
股權投資是指投資方通過投資擁有被投資方的股權,投資方成為被投資方的股東,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權益並承擔相應責任與風險。常見股權投資方式如下:
1、流通股轉讓
公眾流通股轉讓模式又稱為公開市場並購,即並購方通過二級市場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從而獲得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行為。1993年9月發生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寶延風波」,拉開了我國通過股票市場收購上市公司的序幕。自此以後,有深圳萬科在滬市控股上海申華、深圳無極在滬市收購飛躍音響、君安證券6次舉牌控股上海申華等案例發生。
雖然在證券市場比較成熟的西方發達國家,大部分的上市公司並購都是採取流通股轉讓方式進行的,但在中國通過二級市場收購上市公司的可操作性卻並不強,先行條件對該種方式的主要制約因素有:
(1)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不可流通的國家股、有限度流通的法人股占總股本比重約70%,可流通的社會公眾股占的比例過小,這樣使得能夠通過公眾流通股轉讓達到控股目的的目標企業很少。
(2)現行法規對二級市場收購流通股有嚴格的規定。突出的一條是,收購中,機構持股5%以上需在3個工作日之內做出公告舉牌以及以後每增減2%也需做出公告。這樣,每一次公告必然會造成股價的飛揚,使得二級市場收購成本很高,完成收購的時間也較長。如此高的操作成本,抑制了此種並購的運用。
(3)我國股市規模過小,而股市外圍又有龐大的資金堆積,使得股價過高。對收購方而言,肯定要付出較大的成本才能收購成功,往往得不償失。
2、非流通股轉讓
股權協議轉讓指並購公司根據股權協議轉讓價格受讓目標公司全部或部分產權,從而獲得目標公司控股權的並購行為。股權轉讓的對象一般指國家股和法人股。股權轉讓既可以是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轉讓股權,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向上市公司轉讓股權。這種模式由於其對象是界定明確、轉讓方便的股權,無論是從可行性、易操作性和經濟性而言,公有股股權協議轉讓模式均具有顯著的優越性。
1997年發生在深、滬證券市場上的協議轉讓公有股買殼上市事件就有25起,如北京中鼎創業收購雲南保山、海通證券收購貴華旅業、廣東飛龍收購成都聯益等。其中,比較典型的是珠海恆通並購上海棱光。1994年4月28日,珠海恆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斥資5 160萬元,以每股4.3元的價格收購了上海建材集團持有的上海棱光股份有限公司1 200萬國家股,占總股本的33.5%,成為棱光公司第一大股東,其收購價格僅相當於二級市場價格的1/3,同時法律上也不需要多次公告。
這種方式的好處在於:
1、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機構持股比例達到發行在外股份的30%時,應發出收購要約,由於證監會對此種收購方式持鼓勵態度並豁免其強制收購要約義務,從而可以在不承擔全面收購義務的情況下,輕易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權,大大降低了收購成本。
2、目前在我國,國家股、法人股股價低於流通市價,使得並購成本較低;通過協議收購非流通的公眾股不僅可以達到並購目的,還可以得到由此帶來的「價格租金」。
三、吸收股份並購模式
被兼並企業的所有者將被兼並企業的凈資產作為股金投入並購方,成為並購方的一個股東。並購後,目標企業的法人主體地位不復存在。
優點:
1、並購中,不涉及現金流動,避免了融資問題。
2、常用於控股母公司將屬下資產通過上市子公司「借殼上市」,規避了現行市場的額度管理。
四、資產置換式重組模式
企業根據未來發展戰略,用對企業未來發展用處不大的資產來置換企業未來發展所需的資產,從而可能導致企業產權結構的實質性變化。
優點:
1、並購企業間可以不出現現金流動,並購方無須或只需少量支付現金,大大降低了並購成本。
2、可以有效地進行存量資產調整,將公司對整體收益效果不大的資產剔掉,將對方的優質資產或與自身產業關聯度大的資產注入,可以更為直接地轉變企業的經營方向和資產質量,且不涉及企業控制權的改變。
其主要不足是在信息交流不充分的條件下,難以尋找合適的置換對象。
五、以債權換股權模式
並購企業將過去對並購企業負債無力償還的企業的不良債權作為對該企業的投資轉換為股權,如果需要,再進一步追加投資以達到控股目的。
優點:
1、債權轉股權,可以解決國企由於投資體制缺陷造成的資本金匱乏、負債率過高的「先天不足」,適合中國國情。
2、對並購方而言,也是變被動為主動的一種方式。
六、合資控股式
又稱注資入股,即由並購方和目標企業各自出資組建一個新的法人單位。目標企業以資產、土地及人員等出資,並購方以技術、資金、管理等出資,占控股地位。目標企業原有的債務仍由目標企業承擔,以新建企業分紅償還。這種方式嚴格說來屬於合資,但實質上出資者收購了目標企業的控股權,應該屬於企業並購的一種特殊形式。
優點:
1、以少量資金控制多量資本,節約了控製成本。
2、目標公司為國有企業時,讓當地的原有股東享有一定的權益,同時合資企業仍向當地企業繳納稅收,有助於獲得當地政府的支持,從而突破區域限制等不利因素。
3、將目標企業的經營性資產剝離出來與優勢企業合資,規避了目標企業歷史債務的積累以及隱性負債、潛虧等財務陷阱。
不足之處在於,此種只收購資產而不收購企業的操作容易招來非議;同時如果目標企業身處異地,資產重組容易受到「條塊分割」的阻礙。
七、在香港注冊後再合資模式
在香港注冊公司後,可將國內資產並入香港公司,為公司在香港或國外上市打下堅實的基礎。如果目前經營欠佳,需流動資金,或者更新設備資金困難,也難以從國內銀行貸款,可以選擇在香港注冊公司,藉助在香港的公司作為申請貸款或接款單位,以國內的資產(廠房、設備、樓房、股票、債券等等)作為抵押品, 向香港銀行申請貸款,然後以投資形式注入合資公司,當機會成熟後可以申請境外上市。
優點:
1、合資企業生產的產品,可以較易進入國內或國外市場,創造品牌,從而獲得較大的市場份額。
2、香港公司屬於全球性經營公司,注冊地址在境外,經營地點不限,可在國外或國內各地區開展商務,也可在各地設立辦事處、商務處及分公司。
3、香港公司無經營范圍限制,可進行進出口、轉口、製造、投資、房地產電子、化工、管理、經紀、信息、中介、代理、顧問等等。
八、股權拆細
對於高科技企業而言,與其追求可望而不可即的上市融資,還不如通過拆細股權,以股權換資金的方式,獲得發展壯大所必需的血液。實際上,西方國家類似的做法也是常見的,即使是美國微軟公司,在剛開始的時候走的也是這條路——高科技企業尋找資金合夥人,然後推出產品或技術,取得現實的利潤回報,這在成為上市公司之前幾乎是必然過程。
九、杠桿收購
收購公司利用目標公司資產的經營收入,來支付兼並價金或作為此種支付的擔保。換言之,收購公司不必擁有巨額資金(用以支付收購過程中必需的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等費用),加上以目標公司的資產及營運所得作為融資擔保、還款資金來源所貸得的金額,即可兼並任何規模的公司,由於此種收購方式在操作原理上類似杠桿,故而得名。杠桿收購20世紀60年代出現於美國,之後迅速發展,80年代已風行於歐美。具體說來,杠桿收購具有如下特徵:
1、收購公司用以收購的自有資金與收購總價金相比微不足道,前後者之間的比例通常在10%~15%之間。
2、絕大部分收購資金系借貸而來,貸款方可能是金融機構、信託基金甚至可能是目標公司的股東(並購交易中的賣方允許買方分期給付並購資金)。
3、用來償付貸款的款項來自目標公司營運產生的資金,即從長遠來講,目標公司將支付它自己的售價。
4、收購公司除投入非常有限的資金外,不負擔進一步投資的義務,而貸出絕大部分並購資金的債權人,只能向目標公司(被收購公司)求償,無法向真正的貸款方——收購公司求償。實際上,貸款方往往在被收購公司資產上設有保障,以確保優先受償地位。
銀河數碼動力收購香港電信就是這種資本運營方式的經典手筆。由小超人李澤楷執掌的銀河數碼動力相對於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藍籌股香港電信而言,只是一個小公司。李澤楷將被收購的香港電信資產作為抵押,向中國銀行集團等幾家大銀行籌措了大筆資金,從而成功地收購了香港電信;此後再以香港電信的運營收入作為還款來源。
十、戰略聯盟模式
戰略聯盟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有著對等實力的企業,為達到共同擁有市場、共同使用資源等戰略目標,通過各種契約而結成的優勢相長、風險共擔、要素雙向或多向流動的鬆散型網路組織。根據構成聯盟的合夥各方面相互學習轉移,共同創造知識的程度不同,傳統的戰略聯盟可以分為兩種——產品聯盟和知識聯盟。
1、產品聯盟
在醫葯行業,我們可以看到產品聯盟的典型。制葯業務的兩端(研究開發和經銷)代表了格外高的固定成本,在這一行業,公司一般採取產品聯盟的形式,即競爭對手或潛在競爭對手之間相互經銷具有競爭特徵的產品,以降低成本。在這種合作關系中,短期的經濟利益是最大的出發點。產品聯盟可以幫助公司抓住時機,保護自身,還可以通過與世界其他夥伴合作,快速、大量地賣掉產品,收回投資。
2、知識聯盟
以學習和創造知識作為聯盟的中心目標,它是企業發展核心能力的重要途徑;知識聯盟有助於一個公司學習另一個公司的專業能力;有助於兩個公司的專業能力優勢互補,創造新的交叉知識。與產業聯盟相比,知識聯盟具有以下三個特徵:
1、聯盟各方合作更緊密。兩個公司要學習、創造和加強專業能力,每個公司的員工必須在一起緊密合作。
2、知識聯盟的參與者的范圍更為廣泛。企業與經銷商、供應商、大學實驗室都可以形成知識聯盟。
3、知識聯盟可以形成強大的戰略潛能。知識聯盟可以幫助一個公司擴展和改善它的基本能力,有助於從戰略上更新核心能力或創建新的核心能力。
此外,在資本運營的實際操作中,除採用上面闡述的幾種形式或其組合外,還可借鑒國外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經驗,大膽探索各種有效的運作方法,進一步加大資本運營的廣度和深度。
十一、投資控股收購重組模式
上市公司對被並購公司進行投資,從而將其改組為上市公司子公司的並購行為。這種以現金和資產入股的形式進行相對控股或絕對控股,可以實現以少量資本控制其他企業並為我所有的目的。
杭州天目葯業公司以資產入股的形式將臨安最早的中外合資企業寶臨印刷電路有限公司改組為公司控股69%的子公司,使兩家公司實現了優勢互補。1997年,該公司又進行跨地區的資本運作,出資1 530萬元控股了黃山制葯總廠,成立了黃山市天目葯業有限責任公司,天目葯業佔51%的股份。
此並購方式的優點:上市公司通過投資控股方式可以擴大資產規模,推動股本擴張,增加資金募集量,充分利用其「殼資源」,規避了初始的上市程序和企業「包裝過程」,可以節約時間,提高效率。
⑺ 新三板股權回購價格怎樣確定
回購價格,要看你當時簽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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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財期掘金新三板:原始股 5元/股 天人果汁集團
⑻ 關於股票的要約回購與協議回購有什麼區別
股票回購
股票回購的定義
定義1: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用自有資金自願購回國家、法人股東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但要求一定時期內不得出售或轉讓,過了規定的時間要提前公布擬出售股票的數量,一般不得一次出售
源自: 對國有股減持問題的探討 《甘肅農業》 2004年 俞秀干
來源文章摘要:國有股減持作為國有經濟戰略調整、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規范證券市場以及籌集社保資金的重要舉措 ,理當深受歡迎並付諸實施 ;然而 ,由於該項政策的目標、實施方式以及價格機制存在一定偏差 ,從而導致嘗試失敗 ,並引起證券市場的震盪。所以 ,對國有股減持的目標、實施方式及價格機制等問題需要進行新的思考。
定義2:
股票回購是指風險投資人所持股份由被投資企業購回.統計表明,在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購佔23%,二期收購佔9%,股票回購佔6%
源自: 我國風險投資的現狀及退出方式構想 《長沙電力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0年 劉建江
來源文章摘要:風險投資在我國已初具規模 ,但仍處於起步階段 ,而風險投資的健康發展 ,必須要實現風險投資的有效退出。借鑒國外風險投資的成功經驗 ,結合我國國情 ,推行IPO、出售、清算或破產等多元化退出方式 ,是近期內較佳的選擇。
定義3: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出資將其發行流通在外的股票以一定價格購回予以注銷或作為庫存股的一種資本運作方式.以美國為代表的工業化國家的實踐證明,風險投資是高新技術進步及產業發展的催生劑(莫漢·索內,2002)
源自: 試析股票回購的方式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遼寧財專學報》 2004年 周鳳
來源文章摘要: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出資將其發行流通在外的股票以一定價格購回予以注銷或作為庫存股的一種資本運作方式。在西方國家,常用的股票回購方式有公開市場回購、現金要約回購、協議回購和可轉讓出售權四種。本文對股票回購方式及其對上市公司的正面影響和負面影響進行了分析,認為股票回購對上市公司來說,可產生節稅效應,也可增加投資的靈活性;同時認為股票回購是帶有調整資本結構或股利政策目的的一種融資行為,而不是單純的投資行為。
定義4:
自上而下是指公司在確定了生產經營總目標後,預算綜合管理部門根據生產經營總目標,制定目標分解方案,並將此目標層層分解到各個預算的責任單位.所謂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流通股的行為
源自: 以價值最大化為目標 建造企業管理中心「... 《冶金財會》 2002年 李沛林,陳纓,王明東
來源文章摘要:<正> 在經濟轉軌變型、企業迅猛發展的運作過程中,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鋼)緊跟時代前進步伐,緊密結合企業生產經營實際,堅持企業管理以財務管理為中心、財務管理以資金管理為中心,並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終極目標,不斷加強和改進財務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了一套適應現代企業發展需要的、具有寶鋼特色的財務管理體系,促進了企業發展。2001年,寶鋼生產商品坯材861萬噸,實現銷售收入291.71億元,實現利稅56.89億元,實現利潤37.10億元。此外,凈資產收益率、銷售利潤率等指標也保持了較高的水平。到目前為止,寶鋼已具備了年產鋼1150萬噸、材1050萬噸的能力,並持續保持滿產滿銷。今年前4個月,在鋼材價格低迷、上游產品大幅漲價的雙重壓力下,仍然取得了優異成績,實現利稅和大部分技術經濟指標都在全行業名列前茅。
後面還有,你自己到http://ke..com/view/971498.html看吧
⑼ 您好,新三板股票能回購嘛
樓主你好,首先原始股權企業必須是工商局可查詢,並且是有企業提供的原始股認購協議書的,合同內容包含了每年的利息是多少,一般是8%以上15%以內
合同里企業還需要承諾多久的時間可以完成上市,一般是1~4年不等,通常情況下企業會盡可能的把時間寫的長一些但普遍是2年
另外企業還會在合同里規定如果在承諾時間里沒有上市的話,企業可以原價回購,你當初多少買的就多少退給你並且要支付你第一條里的利息。
此認購協議必須是該企業的法人簽字蓋企業公章!(重點)
簡單來說原始股一旦上市可以獲得很不錯的收益,退一萬步說沒有上市也可以當做高額利息的一次穩定投資,是比較有保障的。
但是市面上散戶是很難接觸到真正的原始股的,原始股多為企業內部認購或者是被投資公司搶走了,然後再把原始股的利益吃掉很多甚至惡意抬高價格再賣給散戶,這樣的原始股是沒有利潤的甚至可以說是危險的。
如果對原始股還有什麼不明白的,歡迎隨時問我,看,窩的銘!字。原始股這一塊我很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