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三板的操作程序
開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在參與股份報價轉讓前,投資者需開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主辦券商屬下營業網點均可辦理開戶事項,該賬戶與投資者使用的代辦股份轉讓股份賬戶相同,因此,已開戶的投資者無需重新開戶。
申請開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二)機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印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開戶費用:個人每戶30元人民幣,機構每戶100元人民幣。
開立股份報價轉讓結算賬戶:投資者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到建設銀行的營業網點開立結算賬戶,用於股份報價轉讓的資金結算。投資者可在「代辦股份轉讓信息披露平台」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欄目中查詢建設銀行可提供開立結算賬戶服務的營業網點。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結算賬戶時,需提供身份證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結算賬戶時,需提供《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規定的開立結算賬戶的資料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個人投資者的結算賬戶在開立的當日即可使用,機構投資者的結算賬戶自開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後可使用。需要提請注意的是,存入結算賬戶中的款項次日才可用於買入股份。結算賬戶中的款項通常處於凍結狀態,投資者在結算賬戶中取款和轉賬時,須提前一個營業日向開戶的營業網點預約。 新三板企業掛牌
與報價券商簽訂股份報價轉讓委託協議書:報價券商在接受投資者的股份報價轉讓委託前,需要充分了解投資者的財務狀況和投資需求,可以要求投資者提供相關證明性資料。報價券商如認為該投資者不宜參與報價轉讓業務的,可進行勸阻;不接受勸阻仍要參與股份報價轉讓的,一切後果和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參與股份報價轉讓前,投資者應與報價券商簽訂股份報價轉讓委託協議書,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投資者在簽訂該協議書前,應認真閱讀並簽署股份報價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充分理解所揭示的風險,並承諾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報價券商是指接受投資者委託,通過報價系統為其轉讓中關村科技園區公司股份提供代理報價、成交確認和股份過戶服務的證券公司,報價券商有:中信證券、中銀國際證券、光大證券、國信證券、招商證券、長江證券、國泰君安證券、華泰證券、海通證券、申銀萬國證券、銀河證券、廣發證券等。 (一)委託種類:股份報價轉讓的委託分為報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兩類。報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當日有效,均可撤銷,但成交確認委託一經報價系統確認成交的則不得撤銷或變更。參與報價轉讓業務的投資者,應當遵守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以虛假報價擾亂正常的報價秩序,誤導他人的投資決策。
1.報價委託:報價委託是買賣的意向性委託,其目的是通過報價系統尋找買賣的對手方,達成轉讓協議。報價委託中至少註明股份名稱和代碼、賬戶、買賣類別、價格、數量、聯系方式等內容。投資者也可不通過報價系統尋找買賣對手,而通過其他途徑尋找買賣對手,達成轉讓協議。
2.成交確認委託:成交確認委託是指買賣雙方達成轉讓協議後,向報價系統提交的買賣確定性委託。成交確認委託中至少註明成交約定號、股份名稱和代碼、賬戶、買賣類別、價格、數量、擬成交對手方席位號等內容。成交約定號是買賣雙方達成轉讓協議時,由雙方自行約定的不超過6位數的數字,用於成交確認委託的配對。需要注意的是,在報送賣報價委託和賣成交確認委託時,報價系統凍結相應數量的股份,因此,投資者達成轉讓協議後,需先行撤銷原賣報價委託,再報送賣成交確認委託。
(二)委託數量限制:委託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每筆委託的股份數量應不低於3萬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3萬股時可一次性報價賣出。投資者在遞交賣出委託時,應保證有足額的股份余額,否則報價系統不予接受。
(三)委託時間:報價券商接受投資者委託的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報價系統接受申報的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一)成交確認委託配對原則:報價系統僅對成交約定號、股份代碼、買賣價格、股份數量四者完全一致,買賣方向相反,對手方所在報價券商的席位號互相對應的成交確認委託進行配對成交。如買賣雙方的成交確認委託中,只要有一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報價系統則不予配對。因此,投資者務必認真填寫成交確認委託。買賣雙方向報價系統遞交成交確認委託時,應保證有足夠的資金(包括交易款項及相關稅費)和股份,否則報價系統不予接受。
(二)成交價格:股份報價轉讓的成交價格通過買賣雙方議價產生。投資者可直接聯系對手方,也可委託報價券商聯系對手方,約定股份的買賣數量和價格。 (一)賬戶查詢:投資者可在報價券商處查詢股份賬戶余額,在建設銀行查詢股份報價轉讓結算賬戶的資金余額。
(二)行情信息:投資者可在「代辦股份轉讓信息披露平台」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欄目中或報價券商的營業部獲取股份報價轉讓行情、掛牌公司信息和主辦報價券商發布的相關信息。
B. 新三板上市需要哪些步驟
1、尋找中介機構(2到3個月) ,掛牌新三板的中介包括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含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其中主辦券商是最核心的環節。選擇的標准:隸屬總部級別或大券商分公司級別的團隊,直接對接項目負責人,且該項目負責人有過成功掛牌2個以上的案例經驗。切忌找券商高管,以自上而下的方式推進。會計師和律師團隊最好由券商推薦,以最大化減少中介機構之間的協調成本。
2、券商及中介機構進場展開初步盡調(1個月),中介機構確定之後,一般由券商牽頭,會計師先行進場,對公司財務進行前期梳理和盡調。建議企業將最真實的情況展示給會計師,不要抱著僥幸心理隱瞞真相。中介機構是幫助企業解決問題的服務商,不是監管部門的處罰機構。會計師盡調之後,將發現的問題匯整,由券商項目負責人組織召開中介機構協調會,就會計師進場發現的問題進行討論,給出草擬方案,初定股改基礎日。
3、企業按照方案整改,中介機構貼身指導(3到5個月),就初步盡調的核心問題,券商、會計師、律師會同企業一起討論並解決,券商將起到核心作用,調整並敲定方案。企業能否掛牌新三板,這個環節往往最為關鍵。
4、完成股改,報送材料(4個月),企業問題整改完畢,就可以進行股份制改造。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評估師出具評估報告,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券商進場並完成申報資料的製作。之後,通過券商內核,正式報送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
5、反饋及掛牌(2到3個月),材料報送後1個月內,監管部門會針對公司的特殊問題出具反饋意見,要求企業和各中介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反饋回復。這段時間的工作一般比較緊張,通常的做法是第一周時間內各中介機構合力回復反饋答案;第二周定稿、過券商內核、走流程、用印蓋章。需要券商負責人對時間及各機構有很強的統籌協調能力。最後,監管部門出具同意掛牌的函,由企業完成證券登記後,即可在新三板掛牌交易。
C. 新三板股改流程有哪些
1、股份制改造
新三板市場主要以非上市股份有限企業為主,目前尚處於有限企業階段的擬掛牌企業首先需要啟動股改程序。根據《試點辦法》的要求,擬掛牌企業需成立滿兩年,為保證企業業績的連續性,擬掛牌企業應以股改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值整體折股即由有限企業整體變更為股份企業。
2、主辦券商盡職調查
盡職調查是指主辦券商遵循勤勉盡責、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實地考察等方法,對擬掛牌企業進行調查,有充分理由確信企業符合試點辦法規定的掛牌條件以及推薦掛牌備案文件真實、准確、完整的過程。
主辦券商針對擬掛牌企業設立專門的項目小組,至少包括注冊會計師、律師和行業分析師各一名,並確定項目小組負責人。項目小組制定項目方案,協調其他中介機構及擬掛牌企業之間的關系,跟進項目進度。資產評估企業、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完成相應的審計和法律調查工作後,項目小組復核《資產評估報告》《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根據《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工作指引》,以財務、法律和行業三個方面為中心,開展對擬掛牌企業內部控制、財務風險、會計政策穩健性、持續經營能力、企業治理和合法合規等事項的盡職調查,發現問題,梳理問題,理順關系,與擬掛牌企業、中介機構通力合作,徹底解決擬掛牌企業歷史上存在的諸如出資瑕疵、關聯交易、同業競爭等問題,建立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規范企業運作,協助企業制定可行的持續發展戰略,幫助企業家樹立正確的上市和資本運作觀念,把握企業的營利模式、市場定位、核心競爭力、可持續正常潛力等亮點並製作《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盡職調查報告》及工作底稿等申報材料。
3、證券企業內核
這是新三板掛牌的重要環節,主辦券商內核委員會議審議擬掛牌企業的書面備案文件並決定是否向協會推薦掛牌。
主辦券商新三板業務內核委員會對前述項目小組完成的《股份報價轉讓說明書》及《盡職調查報告》等相關備案文件進行審核,出具審核意見,關注項目小組是否已按照《盡職調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對擬推薦企業進行了勤勉盡責的盡職調查;發現擬掛牌企業存在的仍需調查或整改的問題,提出解決思路;同意推薦目標企業掛牌的,向協會出具《推薦報告》。
4、報監管機構審核
這是新三板掛牌的決定性階段,中國證券業協會審查備案文件並做出是否備案的決定。
通過內核後,主辦券商將備案文件上報至協會,協會決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書,自受理之日起五十個工作日內,對備案文件進行審查,核查擬掛牌企業是否符合新三板試點辦法和掛牌規則等規定,如有異議的可以向主辦券商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饋意見,由主辦券商答復。無異議的,則向主辦券商出具備案確認函。
協會要求主辦券商對備案文件予以補充或修改的,受理文件時間自協會收到主辦券商的補充或修改意見的下一個工作日起重新計算。
協會對備案文件經多次反饋仍有異議,決定不予備案的,應向主辦券商出具書面通知並說明原因。
5、股份登記和託管
依據《試點辦法》的要求,投資者持有的擬掛牌企業的股份應當託管在主辦券商處,初始登記的股份應託管在主辦券商處。推薦主辦券商取得協會備案確認函後,輔助擬掛牌企業在掛牌前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企業簽訂證券登記服務協議,辦理全部股份的集中登記。
綜觀來看,新三板的掛牌速度較快,通常意義上講,如擬掛牌企業需進行股改的,大約需要2-3個月;主辦券商進場盡職調查及內核大約1-2個月;協會審查(包括反饋時間)需要2個月;經協會核准後可以進行股份登記掛牌,全部流程預計需要半年左右的時間,當然,如果企業自身存在法律或財務等某方面的障礙需要整改的,前述時間會隨著整改進度而有所調整。
D.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你好,新三板的交易方式 :
股票交易可以採取做市交易方式內、集合競價交易方式、連續競價交易方式以容及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方式。
符合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單筆申報數量或交易金額標準的,全國股轉系統同時提供大宗交易安排。
因收購、股份權益變動或引進戰略投資者等原因需要進行股票轉讓的,可以申請特定事項協議轉讓,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優先股轉讓的具體辦法,由全國股轉公司另行規定。
1/精選層股票採取競價交易方式(包括連續競價與集合競價)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精選層競價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機制。
2/基礎層、創新層股票可以採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應當有2家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採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國股轉系統根據掛牌公司所屬市場層級為其提供相應的撮合頻次。
掛牌公司提出申請並經全國股轉公司同意,可以變更股票交易方式。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擬變更為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掛牌公司應事前徵得該股票所有做市商同意。
E. 企業上新三板需要做哪些准備工作
1、上市前財務准備工作;
2、上市前財務盡職調查 、收入及利潤確認;
3、上市前賬務、稅務籌劃、舊帳清理;
4、如何有效募集更多資金;
5、如何設計可持續增長的財務業績模式;
6、會計准則與信息披露制度安排;
7、企業上市改組中需關注的會計審計問題及解決方案;
8、上市過程中的財務籌劃與財務分析;
9、如何進行企業估值及確定發行價。
全案解析上市企業之前的改制重組及公司治理
1、企業改制與重組應關注的問題;
2、各類企業改制與重組的特點;
3、企業改制與發行上市的基本流程及要求;
4、公司治理模式、權利分配、部門設置;
5、企業商業模式設計與再造;
6、決策機制、執行機制、控制監督機制、信息披露機制、協調機制、收入分配機制;
7、人員選拔聘用、薪酬設計、激勵約束;
8、改制重組案例分析。
全案解析企業戰略投資者的引入
1、企業如何與VC溝通;
2、商業模式和創新;
3、財務預測及企業估值;
4、企業融資要點、投資協議條款;
5、私募股權投資、股權融資案例探討;
6、企業與風險投資對賭模式分析;
7、私募融資案例分析。
全案解析上市前的公司治理
1、上市工作團隊組建;
2、股權結構設計 董事會設計;
3、上市條件、交易及監管;
4、商業模式設計;
5、管理層隊伍設計。
企業上市之前的隱性風險的分析及解決辦法模塊一:企業上市路徑的選擇
1、不同上市地點對公司的要求比較;
2、國內主板上市、創業板上市的路徑解析;
3、香港主板以及創業板的路徑解析;
4、美國納斯達克、紐交所上市的路徑解析。
上市程序啟動階段
1、第三方中介機構的甄別與選擇;
2、財務顧問、保薦人、會計師;
3、 盡職調查;
(1)行業與公司競爭力分析;
(2)企業經營情況,財務狀況;
(3)重大合約及法律訴訟事項;
(4)項目投資及收購兼並情況;
(5)公司發展規劃。
4、擬定上市方案。
改制與重組
1、企業改制的設立方式;
2、企業改制需要關注的問題。
證監會審核中關注焦點以及發審委否決案例
1、中國創業板IPO企業被否原因分析;
2、中國中小板IPO企業被否原因分析;
3、中國主板IPO企業被否原因分析。
F. 企業想申請新三板財務審計的重點是哪些啊
(一)新三板審計需注意的外圍程序
1.工商查詢程序。新進駐一個公司,要全面了解該公司的歷史沿革情況。如果僅聽公司介紹,從公司獲取資料是不夠全面的,而去工商局查詢,則可以將公司自設立以來的全部情況,包括各項變更資料等全部從第三方獲取,這樣的證明力更強。
2.貸款卡查詢程序。這個程序一般是在銀行詢證的時候一並完成。有的公司沒有辦理銀行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此也未辦理貸款卡。通常,在一般審計過程中,企業提供說明並未辦理貸款卡之後,注冊會計師也就不會再要求去刷貸款卡取得企業信用報告,但在新三板業務中,對信息核查很嚴格,即使企業未辦理貸款卡,也會要求企業先行辦理貸款卡,然後去中國人民銀行取得企業信用報告。
3.房地產管理局和國土資源局的查詢程序。在企業有房產證和土地證原件的情況下,一般審計人員不需要去房地產管理局和國土資源局進行查詢,但是這個核查程序律師是一定會去的,審計人員是否需要和律師一起去,可以視項目的具體情況再做判斷。但是房屋土地的現場查看也就是盤點程序是不可省略的。
(二)新三板審計需重點關注的兩大問題
關於新三板審計,需重點關注兩個方面:一是關聯方披露的問題,二是高新技術企業的所得稅稅率問題。與一般審計報告的要求稍有不同,在新三板審計報告中,這兩個問題需反復與相關券商討論,才能最終定論。
首先,新三板的適用法規是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但是在關聯方披露方面則要求較高,應參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在財務報表附註中,披露關聯方一般是按照企業准則的認定標准,對於其他關聯方審計期中未發生關聯交易的則不予披露。
新三板審計報告中,關聯方披露則相對嚴格,應對所有關聯方予以披露,不論審計期是否有交易發生。
新三板業務中,在關聯方和關聯丈交易的確認問題方面,應避免遺漏關軍方,採用全面、謹慎界定關聯方、實質靡於形式等原則,即與主板原則趨同。
其次,關於高新技術企業的所得移稅率認定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加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有關問題的逗知》(國稅函[2009]203號)規定,企業耳得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高彩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頒發的高新技才企業證書後,可持「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其復印件和有關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頭申請辦理減免稅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後高新技術企業可按巧%的稅率進行所M稅預繳申報或享受過渡性稅收優惠。
G. 請問,新三板IPO上市流程
「新三來板」不叫IPO,那叫「新源三板」掛牌。具體程序如下:
(1)公司改制為股份公司;
(2)主辦券商盡職調查;
(3)券商內核;
(4)券商製作備案文件並報協會;
(5)證券業協會備案審查;
(6)協會予以或不予備案。
主要流程如上,還有其他細節,在此不一一贅述。
H. 企業上新三板在哪裡申請哪裡批准哪裡交易
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和交易。
目前,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全面放開,已不受股東所有制性質的限制,不限於高新技術企業,一般符合以下條件即可: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要求的其他條件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
(一)依法設立,是指公司依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並已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1.公司設立的主體、程序合法、合規。
(1)國有企業需提供相應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國務院、地方政府授權的其他部門、機構關於國有股權設置的批復文件。
(2)外商投資企業須提供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設立批復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06年1月1日)前設立的股份公司,須取得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2.公司股東的出資合法、合規,出資方式及比例應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
(1)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明確權屬,財產權轉移手續辦理完畢。
(2)以國有資產出資的,應遵守有關國有資產評估的規定。
(3)公司注冊資本繳足,不存在出資不實情形。
(二)存續兩年是指存續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新三板公司掛牌,需要兩個會計年度,那麼這兩個會計年度如何計算,有哪些錯誤認識和理解呢?
1、誤讀:新三板掛牌條件中明確要求擬掛牌企業存續時間應當滿2年。對此,有人理解為滿24個月即可,如2012年9月1日成立的企業,2014年9月1日就可以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也有人理解為必須要有2個完整會計年度加1期的經營記錄方可申請在新三板掛牌。
2、解析:企業須有2個完整會計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運營記錄方可申請有新三板掛牌,也就是說如果2014年9月1日操作掛牌,企業成立時間不得晚於2012年1月1日。此外,如果公司成立於2013年1月1日,並且於2015年2月份完成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則可以直接申報新三板掛牌,無須等到2015年一季報出來後再申報,即最近一期財務報表不強制要求為季度、半年度或年度報表。
注意事項:財務報表的有效期是6個月,股轉系統要求申報企業至少給其留出2個月審核時間,因此企業申報時距其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有效期截止日不能少於2個月,否則股轉系統會直接要求企業加審
(三)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整體變更不應改變歷史成本計價原則,不應根據資產評估結果進行賬務調整,應以改制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額為依據摺合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報財務報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於改制基準日。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一)業務明確,是指公司能夠明確、具體地闡述其經營的業務、產品或服務、用途及其商業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時經營一種或多種業務,每種業務應具有相應的關鍵資源要素,該要素組成應具有投入、處理和產出能力,能夠與商業合同、收入或成本費用等相匹配。
1.公司業務如需主管部門審批,應取得相應的資質、許可或特許經營權等。
2.公司業務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環保、質量、安全等要求。
(三)持續經營能力,是指公司基於報告期內的生產經營狀況,在可預見的將來,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標持續經營下去。
1.公司業務在報告期內應有持續的營運記錄,不應僅存在偶發性交易或事項。營運記錄包括現金流量、營業收入、交易客戶、研發費用支出等。
2.公司應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編制並披露報告期內的財務報表,公司不存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准則第1324號——持續經營》中列舉的影響其持續經營能力的相關事項,並由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標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財務報表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審計意見的,應全文披露審計報告正文以及董事會、監事會和注冊會計師對強調事項的詳細說明,並披露董事會和監事會對審計報告涉及事項的處理情況,說明該事項對公司的影響是否重大、影響是否已經消除、違反公允性的事項是否已予糾正。
3.公司不存在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產申請。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一)公司治理機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規定建立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以下簡稱「三會一層」)組成的公司治理架構,制定相應的公司治理制度,並能證明有效運行,保護股東權益。
1.公司依法建立「三會一層」,並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及《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章程必備條款》等規定建立公司治理制度。
2.公司「三會一層」應按照公司治理制度進行規范運作。在報告期內的有限公司階段應遵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3.公司董事會應對報告期內公司治理機制執行情況進行討論、評估。
(二)合法合規經營,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須依法開展經營活動,經營行為合法、合規,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1.公司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是指公司最近24個月內因違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或適用重大違法違規情形的行政處罰。
(1)行政處罰是指經濟管理部門對涉及公司經營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給予的行政處罰。
(2)重大違法違規情形是指,凡被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給予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以上行政處罰的行為,屬於重大違法違規情形,但處罰機關依法認定不屬於的除外;被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給予罰款的行為,除主辦券商和律師能依法合理說明或處罰機關認定該行為不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外,都視為重大違法違規情形。
(3)公司最近24個月內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情形。
2.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合法合規,最近24個月內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1)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受刑事處罰;
(2)受到與公司規范經營相關的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情節嚴重的界定參照前述規定;
(3)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3.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和遵守《公司法》規定的任職資格和義務,不應存在最近24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
(三)公司報告期內不應存在股東包括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資產或其他資源的情形。如有,應在申請掛牌前予以歸還或規范。
(四)公司應設有獨立財務部門進行獨立的財務會計核算,相關會計政策能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一)股權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權結構清晰,權屬分明,真實確定,合法合規,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股東或實際支配的股東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權屬爭議或潛在糾紛。
1.公司的股東不存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不適宜擔任股東的情形。
2.申請掛牌前存在國有股權轉讓的情形,應遵守國資管理規定。
3.申請掛牌前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轉讓應遵守商務部門的規定。
(二)股票發行和轉讓合法合規,是指公司的股票發行和轉讓依法履行必要內部決議、外部審批(如有)程序,股票轉讓須符合限售的規定。
1.公司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36個月內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過證券;
(2)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36個月前,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實施前形成的股東超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經中國證監會確認的除外。
2.公司股票限售安排應符合《公司法》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的有關規定。
(三)在區域股權市場及其他交易市場進行權益轉讓的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前的發行和轉讓等行為應合法合規。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納入合並報表的其他企業的發行和轉讓行為需符合本指引的規定。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一)公司須經主辦券商推薦,雙方簽署了《推薦掛牌並持續督導協議》。
(二)主辦券商應完成盡職調查和內核程序,對公司是否符合掛牌條件發表獨立意見,並出具推薦報告。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無
新三板掛牌工作開展流程:
1、確定中介機構。
2、判斷是否存在掛牌的重大障礙並出具解決方案。
3、股份制改造。
4、盡職調查。
5、質控並券商內核。
6、上報材料並受理。
7、備案通過。
8、股份登記。
9、掛牌交易。
10、持續督導。
I. 新三板上市流程是什麼
新三板上市辦理流程
新三板上市流程,一板市場通常是指主板市場(含中小板),二板市場則是指創業板市場。相對於一板市場和二板市場而言,有業界人士將場外市場稱為三板市場。新三板上市就是通過券商讓新三板公司上市,從而有更好的發展前景。如果在新三板上市辦理過程中有什麼問題,可以點擊右上方賬號查看詳情。
新三板上市條件
( 1)必須滿足新三板存續時間滿兩年的條件。
( 2)必須具有持續經營記錄,要有突出的主營業務。
( 3)要有規范的運作條件,治理的結構也要健全。
( 4)新三板上市材料: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冊地址在試點國家高新園區;
(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掛牌試點資格確認函。
新三板上市要求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首先擬上市公司必須要求是為非股份公司。
2.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3.無資產要求
4.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
5.主營業務要突出。
新三板上市的方法
( 1)新三板上市公司資金扶持:根據各區域園區及政府政策不一,企業可享受園區及政府補貼。
( 2)新三板上市公司便利融資:公司掛牌後可實施定向增發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級,幫助企業更快融資。
( 3)新三板上市公司財富增值:企業及股東的股票可以在資本市場中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實現資產增值。
(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股東股份可以合法轉讓,提高股權流動性。
( 5)新三板上市公司轉板上市:轉板機制一旦確定,公司可優先享受"綠色通道"。
( 6)新三板上市公司公司發展: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資本結構,促進公司規范發展。
( 7)新三板上市公司宣傳效應:樹立公司品牌,提高企業知名度。
新三板上市流程
1.申請新三板上市流程,首先要跟券商簽訂推薦上市協議。
2.滿足新三板上市的要求。(要求上面有介紹)
3.新三板上市公司需要啟動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準日經審計的凈資產值整體折股變更為股份公司。
4.主辦券商對要進行新三板上市的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5.主辦券商設立內核機構,對新三板上市公司進行審核。
6.審核完成後,主辦券商提交中國證券協會進行審核。
7.審核通過,新三板上市流程完成。
新三板上市流程圖
1.首先確認上市,提交新三板上市申請。
2.與券商達成合作。
3.對公司的改制提案提交至券商。
4.跟券商協商價格,主辦券商會根據對應公司報價。
5.券商進行審核,包括對公司資質的審核,上市條件的審核。
6.券商會提交到中國證券協會進行審核。
7.審核通過,上市就完成了
新三板上市心得
新三板辦理上市的時候,跟券商談好合作後,券商審核很繁瑣,拖延時間各種麻煩,本想著提交券商後就沒什麼事了,結果是麻煩事的開頭。建議找家代理公司去做,用不了多少費用,還節省很多時間,主要還是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