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新三板社保問題求助
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是基本法《社會保險法》規定的企業的一項重要義務,如果企業違反這個規定就可能構成違法違規行為。在新三板的掛牌實務中,社保與公積金繳納的不規范是個非常普遍的問題。
一、新三板社保與公積金繳納方面存在的問題:
1、公司在冊人數與繳納社保與公積金的人數存在或多或少的差異,即沒有為符合條件的全體員工繳納社保,或者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種類不齊,尤其是公積金的繳納。
2、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的時間不符合要求,常常不為試用期的員工繳納社保與公積金,規則規定用工30日內就應該辦理社保登記,有的甚至在用工幾年之後才辦理登記。
3、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基數不符合要求,為參保人員以低於其實際收入的標准繳納社保,以達到少繳納社保與公積金的目的,節約成本。
4、公司未能及時繳納社保保險金。
二、新三板掛牌關於社保與公積金繳納的法律要求
社會保險法規定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五種明確的社會保險制度,並且境內明確境內用人單位應該依法為員工繳納上述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應按該法參加社會保險,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參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對於企業僱傭的農村戶籍員工,如果其已經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用人單位可以不再為員工繳納該險種,但應該根據該員工在農村參加該險種繳費情況給予補償。
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問題,企業應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02年修訂)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並開具合規證明。對於農村戶籍員工,如果企業已經為其解決食宿問題,可以瑕疵披露並由大股東兜底承諾。
對於用人單位的保險繳納義務,用人單位應在成立30日內辦理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在用工之日起30日內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三、新三板掛牌實務中的社保問題案例
案例一蘭亭科技
問題:險種繳納不全,公司沒有給部分員工繳納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解決方法:
1 招股轉讓書詳細披露真實情況:截至 2013 年12 月31 日,公司有員工286 人。公司已為286 名員工繳納了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為220 名員工繳納了養老保險;為196 名員工繳納了生育保險;為77 名員工繳納了住房公積金。
2 公司實際控制人張許昌、毛紅分別作出承諾,對於公司未繳或少繳員工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而可能給公司帶來的風險,由其無償代為承擔全部費用和經濟損失。
案例二環宇裝備
問題:公司存在沒有為全部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
解決方法:
1 控股股東陳志強出具承諾,公司如有因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問題被社保主管部門要求進行補繳或進行任何行政處罰,控股股東將無償代為補繳,並承擔公司因此而受到的任何處罰或損失。
2 修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2014年5月12日出具《證明》,證明公司在修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公司為職工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公司在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方面未受到過行政處罰;未收到公司員工有關社保事項的投訴。
案例三合建重科
問題:公司員工社保未全部繳納,各保險及公積金繳納人數不統一。
解決方法:就報告期內的問題闡明原因:
2014年1-4月:1、部分人員超齡,不能投保;2、部分員工主動放棄社保或已參加新農合放棄社保;3、部分員工屬征地拆遷人員,政府為其購買養老保險,未在企業投保;4、外地員工社保在戶口所在地,憑繳費發票在企業報銷費用。 住房公積金:無投保人數的強制要求。
2013年:1、部分人員超齡,不能投保;2、部分員工主動放棄社保或已參加新農合放棄社保;3、部分員工屬征地拆遷人員,政府為其購買養老保險,未在企業投保;4、外地員工社保在戶口所在地,憑繳費發票在企業報銷費用。住房公積金:無投保人數的強制要求。
2012年:1、部分人員超齡,不能投保;2、部分員工主動放棄社保或已參加新農合放棄社保;3、部分員工屬征地拆遷人員,政府為其購買養老保險,未在企業投保;4、外地員工社保在戶口所在地,憑繳費發票在企業報銷費用;5、五險未合一,生育保險未強制要求,只要女性員工參保即可。住房公積金:無投保人數的強制要求。
案例四連能環保
問題:社保滯納金問題,公司因資金緊張未能及時繳納 2012 年 9 月社保保險金。
解決方法:公司於2012 年 11 月補繳了上述社保保險金,並繳納了滯納金1998.43 元。該處滯納金不屬於行政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律師認為,上述滯納金因數額較小,且公司在期限內補繳了社保、繳納了滯納金,並未受到行政處罰,也未造成其他嚴重不利後果,故不屬於重大違法違規為。
四、掛牌實務中對社保與公積金繳納問題的解決方法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上述案例的分析歸納,對於在新三板掛牌過程中存在的社保與公積金問題,實務操作可以採取以下解決方法:
1、實事求是地對公司現有的社保與公積金繳納存在的問題進行披露,並可分析闡明問題的原因。
2、公司實際控制人出具承諾承擔全部風險和責任。如果公司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門與公積金主管部門要求對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進行補繳,實際控制人將按主管部門核定的數額無償代公司補繳,並承擔相關費用和損失。
3、尋求地方社保與公積金行政部門的幫助,取得相關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證明公司已經在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在勞動保障方面無違規行為,未受到行政處罰,沒有違反國家及地方有關公積金管理的行為和記錄,沒有因公積金繳存事宜而被追繳或被行政部門處罰的記錄。
上述解決方案可以表明公司並沒有因為社保與公積金問題受到相關行政處罰,不會影響到公司的持續經營,對公司的股票發行不構成實質性法律障礙。
2. 新三板如何進入創業板新三板如何進入主板市場分別需要什麼條件
現在證券會還沒出台正式文件!所以就沒有資料
企業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范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3. 新三板上市全流程培訓的內容是什麼
新三板上市全流程培訓的內容有很多,比如:新三板解讀及未來發展趨勢,企業掛牌新三板操作實務及案例解析,新三板掛牌上市之法律及財務問題等。建議你上活動家查看詳情。因為內容很多。
還可直接在活動家報名。
4. 新三板上市服務對律師事務所的資質有哪些具體要求
一、為掛牌企業提供新三板法律體系培訓
1、培訓企業高管學習上市新三板的必備知識及企業掛牌新三板的好處、費用、扶持政策等
2、重點培訓新三板市場的法律法規及企業掛牌新三板的操作實務
3、就新三板掛牌的最新動態以及企業新三板掛牌過程中需要重點關注的法律問題等內容進行解答
二、企業改制設立股份企業提供法律事務規范服務
1、參與改制方案的設計,論證法律可行性,起草法律文件並提供法律咨詢
2、對擬改制的資產進行審計、評估,指導企業清產核資、產權界定
3、協助企業及推薦券商制定改制重組方案並出具相應的法律建議書
4、建立完善法人治理、財會內控制度、涉稅處理
5、完成盡職調 查核實工作,對照掛牌上市條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就股份公司的設立編製法律意見書
三、輔導公司進入新三板
1、協助企業建立規范的現代法人治理結構,進入代 辦股份轉讓系統
2、協助企業及中介機構准備申報材料,並就相關問題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核查意見、見
證意見等
3、對企業高級管理層進行《公司法》、《證 券 法》及相關法律知識的輔導
4、根據法律規定對企業之信息披露進行輔導
5、對企業和其他中介機構的要求提供有關法律幫助
四、掛牌後定向融資及持續的信息披露
1、對公司股份報價轉讓事宜和申報程序等提供法律咨詢
2、起草、審查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和各種專項協議
3、對重點關注的企業在土地使用權、環保、勞動、知識產權、稅務、關聯交易、同業競爭、資產重組、收購
兼並等問題進行規范並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4、審核全部申請文件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之後,出具法律意見書
5、協助解決和處理主管部門對本次發行提出的相關要求與問題
五、新三板轉板與退出
1、通過培育公司轉板進入其他資本市場(包括但不限於創業板、主板、中小板及海外上市),進而幫助投資
者進行資本增值及利益回收
2、協助投資者通過股權轉讓、股權回購及並購重組幫助客戶收益的退出
5. 新三板已掛牌公司在哪些情況下需要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一、為掛牌企業提供新三板法律體系培訓1、培訓企業高管學習上市新三板的必備知識及企業掛牌新三板的好處、費用、扶持政策等2、重點培訓新三板市場的法律法規及企業掛牌新三板的操作實務3、就新三板掛牌的最新動態以及企業新三板掛牌過程中需要重點關注的法律問題等內容進行解答二、企業改制設立股份企業提供法律事務規范服務1、參與改制方案的設計,論證法律可行性,起草法律文件並提供法律咨詢2、對擬改制的資產進行審計、評估,指導企業清產核資、產權界定3、協助企業及推薦券商制定改制重組方案並出具相應的法律建議書4、建立完善法人治理、財會內控制度、涉稅處理5、完成盡職調查核實工作,對照掛牌上市條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就股份公司的設立編製法律意見書三、輔導公司進入新三板1、協助企業建立規范的現代法人治理結構,進入代股份轉讓系統2、協助企業及中介機構准備申報材料,並就相關問題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核查意見、見證意見等3、對企業高級管理層進行《公司法》、《證券法》及相關法律知識的輔導4、根據法律規定對企業之信息披露進行輔導5、對企業和其他中介機構的要求提供有關法律幫助四、掛牌後定向融資及持續的信息披露1、對公司股份報價轉讓事宜和申報程序等提供法律咨詢2、起草、審查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和各種專項協議3、對重點關注的企業在土地使用權、環保、勞動、知識產權、稅務、關聯交易、同業競爭、資產重組、收購兼並等問題進行規范並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4、審核全部申請文件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之後,出具法律意見書5、協助解決和處理主管部門對本次發行提出的相關要求與問題五、新三板轉板與退出1、通過培育公司轉板進入其他資本市場(包括但不限於創業板、主板、中小板及海外上市),進而幫助投資者進行資本增值及利益回收2、協助投資者通過股權轉讓、股權回購及並購重組幫助客戶收益的退出
6. 趙小岑律師《新三板掛牌法律操作實務》視頻
好東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