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三板上市是指中小企業在北京中關村掛牌上市。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老三板」。
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新三板與老三板最大的不同是配對成交,設置30%幅度,超過此幅度要公開買賣雙方信息。
2012年,經國務院批准,決定擴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轉讓試點,首批擴大試點新增上海張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天津濱海高新區。
(1)新三板產權交易所擴展閱讀
上海證券交易所是國際證監會組織、亞洲暨大洋洲交易所聯合會、世界交易所聯合會的成員。經過多年的持續發展,上海證券市場已成為中國內地首屈一指的市場,上市公司數、上市股票數、市價總值、流通市值、證券成交總額、股票成交金額和國債成交金額等各項指標均居首位。
截至2013年3月11日,上證所擁有954家上市公司,上市證券數2214個,股票市價總值160750.71億元。上市公司累計籌資達25萬億元。
Ⅱ 新三板里做市轉讓和協議轉讓的區別
《暫行辦法》規定,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轉讓可採取做市方式、協議方式、競價方式或證監會批準的其他轉讓方式。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公司為非上市公眾公司,股東人數可以超過200人,接受證監會的統一監督管理。
根據《暫行辦法》,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主辦券商制度,主辦券商業務包括推薦股份公司股票掛牌,對掛牌公司進行持續督導,代理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票,為股票轉讓提供做市服務及其他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規定的業務。此外,根據《暫行辦法》,在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和退市公司及其股份轉讓相關活動,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負責監督管理。
協議轉讓是指產權交易雙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過洽談、協商以協議成交的交易方式。
企業產權轉讓中,由於目前市場機制尚不完善,而產權轉讓又涉及到轉讓方案的設計、職工安置、債權、債務的處理,產權轉讓行為的報批、資產的評估等諸多情況,所以企業產權交易往往還是以協議轉讓為主。但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規定了產權轉讓程序,也在第十八條規定「經公開徵集只產生一個受讓方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可以採用協議轉讓的方式。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轉讓方應當與受讓方進行充分協商,依法妥善處理轉讓中所涉及的相關事項後,草簽產權轉讓合同,並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程序進行審議。」第三十條規定「對於國民經濟關鍵行業、領域中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企業在實施資產重組中將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給所屬控股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經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可以採取協議轉讓方式轉讓國有產權。」
Ⅲ 新三板由原來的"深圳證卷交易所"變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
不是的。新三板即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俗稱。發展歷程如下: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
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新三板與老三板最大的不同是配對成交,設置30%幅度,超過此幅度要公開買賣雙方信息。
2012年,經國務院批准,決定擴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轉讓試點(編註:即新三板),首批擴大試點新增上海張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天津濱海高新區。
2013年底,新三板方案突破試點國家高新區限制,擴容至所有符合新三板條件的企業。
Ⅳ 新三板與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有哪些區別
1.新三板指的是位於北京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原先只針對你所提到的四個高新區里的企業提供掛牌和股份轉讓服務,預計明年初將進行擴容,即取消地域限制,改為面向全國所有企業。
2. 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已經不是「准備探索"了,全國目前有25家以上的股權交易中心,只有少數幾個省份沒有建設股交中心的計劃,其他均已成立或是報道擬籌建。所謂的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是相對於新三板、天津股權交易所和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這3家全國性股權交易中心而言的,其在掛牌規則中均沒有規定只能是當地企業,只不過是股交中心依據自己的資源和實力設定的發展定位而已,不過,一般政府對於在本地股交中心掛牌的企業會有更大力度的補貼。
3. 新三板的監管機構為證監會,其他股權交易中心一由當地的券商、產權交易所、城投公司等入股成立,其主管單位一般為當地的金融辦和發改委。
Ⅳ 新三板協議轉讓和做市轉讓的區別
協議轉讓是指產權交易雙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過洽談、協商以協議成交的交易方式。
企業產權轉讓中,由於目前市場機制尚不完善,而產權轉讓又涉及到轉讓方案的設計、職工安置、債權、債務的處理,產權轉讓行為的報批、資產的評估等諸多情況,所以企業產權交易往往還是以協議轉讓為主。
Ⅵ 新三板與地方產權交易市場的區別
(1)嚴格意義來講,產權交易所並不能被視為我國的證券市場的一部回分,目前只能歸其場答外交易市場。
(2)掛牌公司不同。新三板的掛牌公司一定是符合條件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產權交易所的交易主體並無此要求,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甚至擁有經營性國有資產的事業單位,都可以成為交易主體。
(3)管理機構不同。新三板目前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監管;產權交易所的監管單位為個地方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4)交易制度不同。新三板的交易制度是按照證券公司代辦股份報價轉讓制度,即由買賣雙方在協商議價後,再通過證券公司的委託報價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清算交割平台完成交易;產權交易所實際上只是一個由國有資產主管機構監管的交易所,並不存在交易系統,也不需要線上交易,只需要在監管部門的督導下完成產權交易即可。
(5)交易監管規則不同。新三板的監管規則在掛牌公司治理結構、信息披露、財務數據等方面都比照了上市公司的要求,只是在具體標准上有所降低;產權交易所的監管規則由各地主管部門制定,通常沒有太多限制,只是對國有資產的轉讓有嚴格的評估標准和評估程序。
Ⅶ 新三板與產權交易所有什麼區別
新三板是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而新三板與滬深交易所的主要區別有哪些?服務對象不同,投資者群體不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法律快車小編為您一一介紹。
「新三板」與滬、深交易所具有相同的法律定位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在場所性質和法律定位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新三板」與滬深交易所的主要區別在於:
一是服務對象不同,新三板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條件上,不設財務門檻,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二是投資者群體不同。我國交易所市場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了較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將是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
三是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不是以交易為主要目的。
針對自然人投資者,將從財務狀況、投資經驗、專業知識三個方面嚴格准入條件,提高投資者准入門檻。不符合適當性要求的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專業機構發售的基金、理財產品等間接投資於掛牌公司。
「新三板」公司可直接轉板至證券交易所上市
證監會表示,《國務院發布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要求建立不同層次市場間的有機聯系,就是要使得交易所市場、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和區域性股權轉讓市場之間形成上下貫通、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因此,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掛牌公司可以直接轉板至證券交易所上市,但轉板上市的前提是掛牌公司必須符合《證券法》規定的股票上市條件,在股本總額、股權分散程度、公司規范經營、財務報告真實性等方面達到相應的要求。
建立便捷高效的轉板機制後,企業就可以根據自身發展階段、股份轉讓和融資等方面的不同需求,自由選擇適合的市場,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
Ⅷ 新三板企業國有產權在產權交易所轉讓之後,在股轉系統怎麼操作
還是不是很明白,我這邊一般遇到不能再股轉系統交易的情況,停牌那些。是先簽一個代購協議。由投資方打款給企業方,最後復盤還是要再到股轉系統交易。
Ⅸ 誰知道在新三板和重慶股份轉讓中心掛牌有什麼不同哪個好要具體
行政級別
重慶股份轉讓中心為重慶市政府成立的地方性股權交易中心,級別低於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市場影響力小於全國股份轉讓系統。
掛牌門檻
重慶股份轉讓中心掛牌門檻比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更低,甚至可以不要券商參與。當其掛牌公司公信力和融資能力也明顯弱於全國股份轉讓系統,
交易制度
重慶股份轉讓中心實行協議轉讓方式,與產權交易所模式類似
股東人數
重慶股份轉讓中心掛牌企業不屬於非上市公眾公司,股東人數不能超過200人。
財政補貼
在重慶股份轉讓中心掛牌無補貼
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重慶市政府補貼掛牌費用的50%,上限不超過100萬。各區縣也有相應的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