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三板股票協議轉讓的申報類型
新三板協議轉讓的申報類型包括:意向申報(暫不支持)、定價申報和成交確認申報。定價申報:是指投資者委託主辦券商按其指定的價格買賣不超過其指定數量股份的指令。成交確認申報:是指投資者買賣雙方達成成交協議,或投資者擬與定價委託成交,委託主辦券商以指定價格和數量與指定對手方確認成交的指令。
2. 新三板新股如何申購
申購抄新三板新股的條件如下:
1.網上打新的條件:已開通新三板精選層交易許可權;
2.網下打新的條件:
①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網下投資者;
②已開通新三板精選層交易許可權;
③在協會登記已開通精選層交易許可權的特轉證券賬戶。
溫馨提示:目前只有精選層可以公開發行新股哦,其他層級的請您關注後續公告。
3. 新三板股票申報價格是否有漲跌幅限制
新三板不設漲跌幅限制,但您若以協議轉讓方式申報,申報價格會有有效價格申報范圍,詳情如下:申報價格應當不高於前收盤價的200%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50%,超出該有效價格範圍的申報無效;無前收盤價的,成交首日不設申報有效價格範圍,自次一轉讓日起設置申報有效價格範圍。
4. 新三板對股票轉讓申報及其數量單位等有何規定
新三板交易時,最大的單位成交量是100萬股。
另外,注意持股10%(含)以上的股東,股份每變動5%,即10%、15%、20%……時,需要停止交易,披露權益變動公告,並在兩個轉讓日內不得繼續交易。
5. 新三板的股票申報數量應當為 1000 股或其整數倍,還是100股
1手1000股
6. 當日未成交的新三板股票申報
基礎層每天申報一次,創新層每天申報五次。
7. 股票新三板交易規則
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規則:
1、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賬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2、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3、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託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託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託另一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託管手續。
4、結算篇。與滬深股票類似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股票的登記託管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由其作為共同對手方為股票轉讓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務;或不作為共同對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務。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轉讓方式有哪些如何委託交易?
掛牌股票可以採取做市轉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競價轉讓方式 暫未推出之一進行轉讓。
股票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應當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申請掛牌公司股票擬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應當為推薦其股票掛牌的主辦券商或該主辦券商的母子公司。
與滬深股票類似已開通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股票買賣許可權的投資者可通過主辦券商櫃台、互聯網、自助終端等方式委託主辦券商買賣股票。
2.交易時間如何規定?
股票轉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轉讓時間內因故停市轉讓時間不作順延。遇法定節假日和全國股轉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國股轉系統休市。
3.股票轉讓實行「T+1」交易制度嗎?
投資者買入的股票買入當日不得賣出;賣出股票後獲得的資金當天可用於購買證券類資產但不可取現。
做市商買入的其擔任做市商的掛牌公司股票買入當日可以賣出。
4.股票申報數量有何要求?
買賣掛牌公司股票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股票轉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5.股票轉讓計價單位是多少?
掛牌公司股票轉讓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按成交原則達成的價格不在最小價格變動單位范圍內的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相應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6. 股票轉讓是否存在漲跌幅限制?
全國股轉系統對掛牌公司股票轉讓不設漲跌幅限制。
7.申報有效期是多少?
申報當日有效。
8.是否可以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全國股轉系統目前暫不能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8. 新三板股票交易數量有何要求
您好,目前新三板股票交易數量的規定仍為:
買賣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時,余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大宗交易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新規為:單筆申報數量最低為100股、最高不得超過100萬股,大宗交易除外。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該規定暫不實施,待市場平穩運行一段時間後再擇機實施)。
9. 新三板股票申報數量有何要求
買賣掛牌公司股票,申報數量應當為 1000 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 1000 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股票轉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 100 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