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經營范圍變更後,需要新的公司章程還需要備案變更嗎
要的。變更咸經營范圍和地址,應在股東會決議提交章程修正案,同時變更公司營業執照。
公司變更是指公司設立登記事項中某一項或某幾項的改變。公司變更的內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公司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名稱的變更。
一、變更地址所需准備的資料清單:
1、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住所證明及租房協議 ;
3、公章;
4、原公司章程。
二、法規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第二十九條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公司變更住所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記機關將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
公司變更是股份公司改組。改組的內容包括公司業務職能的改變和組織上的分立與合並。公司業務職能的改變具體表現在公司創建的宗旨、經營范圍與經營方向、產品類別與規格等項目的變化上。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
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並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並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2. 如何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完了還用到工商局備案嗎
公司章程需要到工商局備案的。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公司登記事項變更涉及分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自公司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申請分公司變更登記。
」 以及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將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 所以應該到工商局備案,
3. 公司章程修改,是不是只能增加章程修正案,不能把章程總的重新打一份去備案
公司章程修改,二者方法都可操作。
法律規定: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4. 公司章程內容變更是否必須到工商局去做備案
這樣的變更需要新老股東到現場簽字的,不到場,可以出具公證處公證的委託書也可以!
5. 公司章程需要備案嗎
公司章程需要交工商注冊機構審批:
提交步驟: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5、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註: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修改章程申請備案適用本規范。
章程備案與公司有關變更登記同時申請時,可一並提交有關材料,不再填寫《企業登記備案申請表》;
6. 變更企業名稱是否要重新制定新公司章程,如果制定新的話,用不用去工商局備案
不必重新制定新章程,只需由股東會制定章程修正案,對原章程中的公司名稱予以修改。公司章程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必須在工商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