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三板轉板什麼意思
新三板上的優質企業只要在新三板掛牌滿兩年,並且符合上主板、創業板的上市條件,便可直接通過新三板綠色通道直接從新三板轉板至主板創業板。無需經過IPO六年審核制,大大的加快了上市企業的上市速度。目前新三板轉板機制還在進一步研究中,並沒有實施
B. 新三板如何轉板
證監會副主席姚剛在證券公司創新發展研討會上再次為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新三板)造勢。他表示,新三板掛牌企業不設硬性財務指標門檻,考慮引入個人投資者,但需要實行比較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新三板將具備定向融資功能,經過國務院批准可以突破200人的限制,並引入轉板制度。
此前,證監會曾在媒體通氣會上表示,今年將重點籌建統一監管下的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將資本市場服務范圍擴大到暫不具備公開發行上市條件的成長型和創新型中小企業。
姚剛說,目前就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的討論還不是最後定論,而是思考的方向和准備推動的大的原則。
「新三板將不設硬性財務指標,掛牌企業需要滿足一定的存續期限,並建立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姚剛說,新三板將探索引入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可以持有一定的股份,以便雙邊報價順利進行。
「新三板掛牌企業可以定向融資、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姚剛認為,賦予新三板一定的融資功能,有助於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談到新三板與主板市場關系時,姚剛說,新三板將引入轉板制度,掛牌企業達到一定標准即可轉板,經過公開發行審核和新股發行上市兩個程序,成為上市公司。
新三板將設立專門的市場管理機構,對市場規則制定、掛牌公司監管以及發行掛牌核准申請履行監管責任。而證監會負責市場的監管並出台場外市場管理辦法。
按照證券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的要求,公開的轉讓視為公開的發行,需要證監會的核准。新三板突破200人限制後,納入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理應遵照上述法規執行。證監會在相關法規沒有修改之前,正在研究由交易所的掛牌審核,代替證監會的發行審核。「在歐美發達國家,上市掛牌審核也都是由交易所來做的。」姚剛說。
他還表示,對於地方政府批准設立的地方區域性交易場所,證監會考慮在地方交易所清理整頓工作告一段落並且驗收合格以後,地方上符合有關規定的股權交易市場可以繼續生存,證券公司可以進入這個市場進行金融服務,證監會對此類「四板」市場將給予規則上的指導。
達晨創投合夥人傅哲寬認為,未來全國性場外市場的推出會意味著PE機構有更多的項目來源以及更充分的信息去了解這些企業。但難免會帶來早期項目的投資成本提高,這些企業掛牌後受關注度更高,交易價格也會提高,做市商的引入也會提高交易價格。
也有PE人士認為,在轉板通道推出之前,PE機構不會有較大動力推動被投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也不建議企業去掛牌。因為掛牌意味著企業信息公開、透明,也不能偷漏稅,小公司沒必要去承擔這樣的財務成本。而即便是引入個人投資者,「改良」後的新三板可能不會有主板、創業板的活躍度。
C. 新三板轉板後有什麼好處
新三板轉板好處
1、可以改善企業形象。
2、可增加股份流通量。
3、轉板後方便融。
4、轉板後股東的股票更易流通。
5、轉板後股東的股票會大幅升值。
例如在新三板市場上1元的股票,轉板後都是溢價發行和益價開盤,如果在創業板上開盤價是30元,你的股票市就增長了30倍。就是說,在新三板市場上有1萬股1元的股票,轉板上市值後市值就升值30萬,開盤價如是100元,1萬元買入持有的新三板股票,這時的市值就是100萬。
D. 新三板轉板與ipo上市區別在哪
新三板上市門檻比較低,時間比較短,IPO上市需要手續比較多,還耽誤時間。
E. 新三板轉板條件有哪些
新三板轉板條件如下:
1)公司股東人數超過200人:
1、《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一項規定「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也就是說股票上市必須是已經公開發行的公司。而公開發行取決於兩個條件,要麼是進行過公開發行,要麼是非公開發行股東人數超過200人。
2、在各政策文件的描述中可以看到轉板省去了公開發行的環節,新三板公司要滿足該項條件就要求股東人數必須超過200人。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二項規定「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中也有同樣的內容,這條非常明確,不需要過多的闡述。
3)公眾持股比例
1、《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三項規定:「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2、在公眾持股比例的問題上,新三板公司的公眾股認定是一個不確定的地方。結合現有的規定推斷,新三板公司的公眾股,應是指公司在新三板掛牌後公開轉讓及向特定對象發行、轉讓累積超過200人的部分。
4)在新三板掛牌(或者創新層)滿兩年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對公司主體資格的規定「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
2、既然是從新三板轉板,基於規范公司運行的角度考慮,我們推測會有在新三板掛牌時限的要求,在新三板進行規范一段時間後的企業才有可能具備轉板的資格。整體看,和直接IPO的時間差不多,從制度設計上看不應該存在轉板和IPO之間有明顯的時間套利。
5)轉板公司應符合創業板IPO條件:既然是上創業板,就必須符合創業板上市的其他條件。不應該存在轉板和直接IPO的標准套利。
(5)什麼是新三板轉板擴展閱讀:
新三板掛牌和主板上市的區別:
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
2、在場所性質和法律定位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3、需要指出的是,「多層次資本市場」是一個中國概念,在國外並沒有對應的概念,也沒有形成一套多層次資本市場理論。這是因為西方發達資本市場國家的資本市場的多層次性是自發形成的,而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則是建構而來的。
4、因此,「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概念實際上是一個服務於強制性制度變遷的理論供給,「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則鮮明地體現了制度創新的「建構理性主義」精神,在這個意義上,它是一個非常中國化的概念。
5、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的主要區別在於:一是服務對象不同。《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國務院決定》)明確了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定位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
6、在准入條件上,不設財務門檻,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7、二是投資者群體不同。我國證券交易所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了較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將是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這類投資者普遍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與承受能力。
8、三是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不是以交易為主要目的。
F. 新三板企業為什麼要轉板,轉板有什麼好處
一、新三抄板企業為什麼要轉板:襲
目前的新三板市場流動性不足,而A股市場交易更活躍、股價和估值也更高。
二、轉板有什麼好處?
新三板企業轉板希望能夠到創業板或其他公開資本市場獲得更便捷的融資渠道,同時希望公司得到更高的估值。
三、轉板
or
IPO的抉擇:
新三板公司申請IPO,可能不僅有
200人股東限制的問題,還存在新三板基金、資管計劃的不確定性影響股權穩定的因素。
而在實務操作中,上市申報材料受理後,公司一般不會進行諸如融資或並購等可能改變企業原來股權架構的資本運作,這或讓企業錯失良好的發展時機,是企業不得不考慮的機會成本。
新三板企業對待IPO問題不宜盲目跟風。目前IPO排隊企業較多,從簽訂輔導協議開始,企業IPO的時間成本很高。
G. 什麼叫轉板上市,什麼情況下會這樣做
轉板上市是:
指標的公司根據內部或者外部條件的變化,自主選擇(一般為升板版)或者被強制性地(一般為降板)將其權股票從一個市場板轉到另一個市場板塊進行交易。
案例:
奧蓋克化工是從四板轉板到新三板的成功企業,是全省首家從區域股權市場成功轉板至新三板的企業。
「四板的掛牌,提升了公司的知名度,另外,在四板掛牌後,公司先後融資近9000萬元,掛牌實現了大規模融資,企業通過在「四板」的規范發展,最終順利實施轉板。
(7)什麼是新三板轉板擴展閱讀:
依據市場主體從資本市場的一個板塊轉人另一個板塊高低層級的不同為標准,轉板又可以分為升板和降板。
升板是指股票原先在較低層級板塊掛牌交易的公司,在發展壯大之後 ,達到了較高層級板塊的准人標准後,轉到該高層級板塊進行股票交易的行為。
以新三板掛牌公司為例,如果其符合了二板或者主板上市條件 ,則允許其直接轉到該市場進行股票交易,而不需要先在新三板退市 ,然後再 通過 IPO 程序進 人二板 或者主板市場 。
H. 新三板轉板是什麼意思
談到新三板與主板市場關系時,姚剛說,新三板將引入轉板制度,掛牌企業達到一定標准即可轉板,經過公開發行審核和新股發行上市兩個程序,成為上市公司。
I. 新三板轉板的條件是怎樣的
首先,新三板掛牌企業要達到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
如前所述,我國實行的是發行和上市分離的制度。這就從制度規定了這樣一種體制,那就是證券交易所有決定是否讓已經經過證監會公開發行批準的企業在其交易所上市的權力。
因此企業欲在交易所上市就要滿足交易所規定的上市標准。按照滬深交易所修訂的上市規則,主板上市需要股本在5000萬元以上,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股本超過4億元的,這一比例是10%);創業板則要求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司股東不少於200人。
其次,《證券法》的修改以及證券發行制度的改革。
對於轉板問題,需要有一個合理的機制以及一套規范的制度安排。這其中包括要對《證券法》進行修改。現行《證券法》有關市場體系的規定主要是立足於交易所市場,欠缺對多層次場外市場的整體設計,對不同層次的資本市場(包括場外和場內)之間的轉板機制缺乏基本規定。
其次,還應調整現行《證券法》有關對股票發行採取核准制以及與之相配套的發行條件、發審委制度等相關規定,實行更加靈活的核准制度或者逐步實現由核准制向注冊制的轉變。
第三,新三板的健康發展。
目前新三板市場尚處於起步階段,交易規則、信息披露、監管制度等仍有待完善。因此,在現階段,企業由新三板向創業板、主板等板塊轉板就不可操之過急,而是要循序漸進,逐步採取措施促進新三板本身不斷完善,從而為轉板創造條件。第四,防止監管套利的制度和措施的完備。
如果在新三板掛牌企業可以通過直接轉板進入創業板等板塊進行上市,那麼管理層需要防範新三板轉板過程中的監管套利問題。
因此這也需要進行整體設計,協調好證監會、交易所、新三板以及其他層次場外交易市場的關系,理順各種機制,防止監管套利以及利益輸送等問題的發生。
J. 證券上新三板,再轉板是什麼意思
有些公司選擇先掛牌新三板,再通過新三板的轉板機制進行轉板。
為何選擇先上新三板再轉板呢,以為新三板轉板機制一旦確定,公司可優先享受「綠色通道」。有意轉板的公司在新三板掛牌一段時間後,將有助於提高企業的規范運作水平,也可以檢驗企業的經營能力,等條件成熟後再轉板。
新三板直接轉板試點實施轉板制度最初由全國股轉系統於2013年提出,如果能夠順利實施並不斷完善,將有效地協調和盤活各個層次的資本市場。2015年年初至今,深交所表態支持新三板與創業板轉板試點;證監會也表示,年內將進行轉板制度試點,但「不會全面推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