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三板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否可以lPO
完全可以,如果是子公司IPO,一般來說,母公司也會整體IPO,畢竟目前的新三板也不那麼理想。
2. 精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新三板有上市的子公司嗎
金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非常好的上市公司。
3.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可以上市嗎
可以。
子公司上市方式是分拆上市。分拆上市指一個母公司通過將其在子公司中所擁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給現有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的經營從母公司的經營中分離出去。
分拆上市後,原母公司的股東雖然在持股比例和絕對持股數量上沒有任何變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資企業的凈利潤分成,而且最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後,母公司將獲得超額的投資收益。
(3)新三板上市公司成立子公司擴展閱讀:
中國證監會2019年1月末出台的《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中,在「完善基礎制度」環節明確提及:達到一定規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業務獨立、符合條件的子公司在科創板上市。
當前A股上市公司群體,已有眾多公司將旗下子公司分拆到新三板掛牌的案例,將子公司分拆到境外上市的案例也已日趨常見,但將旗下子公司分拆到A股上市則少之又少,個別分拆、分立案例也是極端、特殊情形,或是避開監管紅線變通實施。
在當前發行體制下,一家公司通過IPO上市便達到了融資發展的目的,如果再將子公司分拆上市,則相當於多擁有了一個資本平台。此外,分拆子公司上市還可能涉及同業競爭、關聯交易及獨立性等問題。
在專業人士看來,科創板允許分拆上市有著諸多積極意義。科創板旨在補齊資本市場服務於科技創新的短板,允許分拆子公司於科創板上市,有利於調動上市公司創新投入的積極性。
發揮上市公司在資金、人員、研究能力和市場能力等方面的優勢,孵化和培育出更多的創新企業,充分發揮上市公司科技孵化器的功能。
4. 母公司為新三板上市公司,子公司應採用什麼會計制度
開辦費進入管理費用,單位執行新企業會計制度的計入這個科目,執行企業會計准則進入長期待攤費用,在正式開業後分為5年攤銷或者一次性進入損益。
5. 新三板公司設立子公司需要開股東大會
主要是根據章程的授權,在章程授權范圍內不用召開股東大會啊
6. 新三板上市的企業是否屬於上市公司
不算。
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在法律意義上不屬於上市公司。新三板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制度,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買賣證券。
非上市公司,是指股票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限責任公司。新三板上市的企業不公開發行,也不公開銷售。
雖然新三板上市的企業也是股份制企業,但它們只在交易中心進行大規模交易,交易中心只是一個股份轉讓代理系統。
新三板交易場所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除名稱中不含證券交易所字樣外,其他條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要求。
(6)新三板上市公司成立子公司擴展閱讀:
新三板與上市的區別: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
在場所性質和法律定位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需要指出的是,「多層次資本市場」是一個中國概念,在國外並沒有對應的概念,也沒有形成一套多層次資本市場理論。
這是因為西方發達資本市場國家的資本市場的多層次性是自發形成的,而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則是建構而來的。
因此,「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概念實際上是一個服務於強制性制度變遷的理論供給,「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則鮮明地體現了制度創新的「建構理性主義」精神,在這個意義上,它是一個非常中國化的概念。
7. 新三板上市公司需要在外地注冊一個子公司,總公司占股51%,請問注冊公
1.確定好公司名稱,發代理公司查詢是否能使用注冊。公司名稱:
a.深圳市+字型大小+行業+有限公司。
b.字型大小+(深圳)+行業+有限公司。
c.字型大小+行業+(深圳)+有限公司
2.把法人、股東(監事)身份證號碼、身份證地址發代理公司(可以直接發身份證正面拍照圖或者復印件),備註:必須提供兩人以上身份證信息,沒有股東需提供法人和監事兩個人的。
3.股東比例(個人獨資不需要)。
4.深圳注冊地址(必須是真實有效地址,沒有地址的話我們公司是可以提供商務秘書地址的,地址:深圳市XX區XX街道XXXX)
5.經營范圍:公司經營什麼業務、項目等(這個代理公司會幫忙規劃)。例如:經營范圍:電子產品及配件銷售;服裝鞋帽、服飾;從事電子商務;國內貿易,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6.注冊資金(一元起)可以認繳或實繳。例:100萬
7.提供個人U盾(一般四大銀行和平安銀行、郵政銀行),法人、股東(監事),用於簽名。如果是在深圳的話我們可幫到您
8. 上市新版三的母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其設立的全資子公司是否需要和母公司保持准則一致
可以很明確的說不需要。
企業選擇何種會計制度主要依據監管部門要求、行業一般規則和企業自身特點進行選擇。
我國現有的有效的會計制度主要有:
企業會計准則,它適用於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和金融保險企業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所有企業。
小企業會計准則,它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所規定的小型企業標準的企業。
運輸(交通)企業會計制度,適用於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交通運輸企業,包括從事遠洋、沿海、內河、公路運輸企業,海河港口,倉儲企業,外輪代理企業,以及城市公共汽(電)車、出租汽車、輪渡、地鐵等企業
企業會計制度,名存實亡的東西,其中規定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以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下同),執行本制度。
企業可以根據行業和自身情況根據監管要求選擇上述幾個有效的會計制度執行。
財政部要求所有上市企業必須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現在的新三板上市企業雖然核算條件、資本體量都與公開發行上市交易的公司有差距,不過也必須執行企業會計准則。
但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是不需要強制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原因主要有兩個:
具有特殊監管要求的子公司或不在中國本土注冊經營的子公司無須完全參照中國財政部對上市公司要求執行,比如上面提到的運輸企業如果監管部門要求其使用運輸企業會計制度,那他應當執行運輸企業會計制度,不需要強制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如果企業注冊經營地在國外,那應當首先執行當地的會計制度,更談不上要與國內的母公司保持一致了。
子公司執行不同於母公司的會計制度,在會計核算上存在差異可以通過調整子公司財務報表達到上市公司披露列報要求。《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中第二十七條要求"母公司應當統一子公司所採用的會計政策,使子公司採用的會計政策與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所採用的會計政策與母公司不一致的,應當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對子公司財務報表進行必要的調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另行編報財務報表。第二十八條要求「母公司應當統一子公司的會計期間,使子公司的會計期間與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的會計期間與母公司不一致的,應當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期間對子公司財務報表進行調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期間另行編報財務報表。」准則通篇沒有強調子公司實際執行的會計制度需要與母公司保持一致,而是強調母公司在合並列報時應當按照母公司會計制度調整子公司財務報表差異。
因此,新三板子公司會計制度與母公司會計制度保持一致不是必須的要求。當然,保持一致有很多好處,首先編制合並財務報表就能省去很多麻煩,不過這絕不是必須的。
9. 母公司為深交所上市公司,子公司為新三板掛牌企業,子母公司半年報披露時間先後
最好先披露公司的半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