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三板具有哪些優勢
很多新經濟產業的企業處於初創期,投入大、產出少,不少仍然虧損,甚至有些主營業務收入都是零。對於這其中具備技術優勢、發展前景良好的企業,如何給予必要的融資支持,金融業各方一直都在探索。從近年的運轉情況看,新三板具有對接高精尖產業、對接新經濟的基礎制度優勢,不少創新層新經濟企業借力新三板實現新的發展。
全國股轉公司負責人說,新三板的基礎制度設計可以很好地對接新經濟企業的需求。比如支持企業存量股份掛牌、進行公開轉讓、開展持續融資;依託主辦券商推薦和持續督導建立市場化遴選機制;實施市場內部分層、探索差異化服務體系,推出「新三板+H股」模式等。這些制度安排體現了鮮明的新三板特色,與新經濟企業、創業資本的新需求高度契合。來源:人民日報
② 新三板掛牌對行業類型有限制嗎有沒有什麼差別對待
你好,《國務院決定》及《業務規則》等法律法規、規則均未對申請掛牌公司所屬行業做明確限制,但《國務院決定》強調:「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主要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為企業發展服務」,因此,鼓勵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產業、高端裝備製造產業等創新強度高、成長空間大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及新興業態企業申請掛牌,同時也歡迎傳統行業企業的掛牌申請。
企業申請掛牌的條件:
《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國發〔2013〕49號,以下簡稱《國務院決定》)指出:「境內符合條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過主辦券商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業務規則》)第2.1條規定,股份公司只要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申請掛牌: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相關內容詳見《業務規則》第二章關於股票掛牌的相關規定。
③ 新三板和ipo的區別是什麼
新三板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回因掛牌企業均答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所謂的「老三板」指的是包括從原來兩個法人股市場退下來的「兩網股」股票和從主板市場終止上市後退下來的「退市股」股票。
④ 新三板和主板的區別
國內的創業板屬於深交所,附屬於主板市場,可以近似看做正常的股版票。國內的新三板則是完全獨權立於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全國性企業股權交易場所,目前暫時只能成為掛牌企業,不能稱為上市公司,因為做市交易發展尚不成熟,股權交易仍以協議交易為主。但兩個市場都是有機會轉到主板市場的。最主要的區別還是在上市標准上。創業板需要存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三年以上(有限責任公司轉股份有限公司的連續計算),財務方面,最近兩年凈利潤1000萬,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凈利潤500萬以上,營業收入5000萬以上,最近兩年營收增長30%以上。最近一期凈資產不低於2000萬,發行後股本不低於3000萬。新三板沒有明確的財務要求,但目前來看,券商普遍對公司的財務還是指標有一定要求,比如盈利方面的近幾年的營收增長,毛利潤;營運方面的存貨周轉,應收賬款;償債方面的負債率,流動比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