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和戰略新興板在融資條件上有什麼區別
市場
上海股交中心
新三板
創業板
主板、中小板
概況
2010年7月由國務院批准設立,其定位高於產權交易,低於證監會統一監管的市場,為上海市和長三角地區非上市公司提供股份託管和轉讓服務
2006年1月23日由國務院批准設立。目前只在北京中關村園區企業試點,現有95家公司掛牌交易(久其軟體已轉主板上市,北陸葯業、世紀瑞爾、佳訊飛鴻、紫光華宇已轉創業板上市),還有22家次掛牌公司進行了定向增資
籌備達十年之久,2009年10月23日在深圳開板,2009年10月30日開市,目前共有250家左右企業上市
上交所於1990年11月成立,深交所於1991年4月成立。上交所主要服務於大型企業,深交所則主要服務於中小型企業。 2004年6月,深交所開設了中小企業板。中小企業板運行獨立、監察獨立、代碼獨立、指數獨立
上市條件
主體資格
條件詳解
⑥注冊資本中存在非貨幣出資的,則公司須設立滿一年
條件詳解
①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
①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改後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②資產和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③合法經營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創業板為「兩高五新」企業優
④近3年(創業板為2年)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財務指標
一股本總額、凈資產均不少於1000萬元
二最近2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正值,凈利潤以扣除非經營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1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20%
四最近兩年稅後凈利潤累計不少於500萬元;或最近一年稅後凈利潤不少於300萬元,且營業收入不少於2000萬元
一股本1000萬,任一股東持股最小數量不低於公司總股本的1/200
二兩高六新企業:a.凈資產超1000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b.最近一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20%;c.兩年連續盈利,累計超500萬元;或最近一年稅後凈利潤超300萬元,且營業收入超2000萬元;d.戰略投資者對企業投資額不少於500萬元
三傳統企業:a.凈資產超2000萬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b.近兩年連續贏利,最近兩期凈利潤超1000萬;或最近一年超500萬,且營業收入超5000萬;兩高六新企業
最近一期凈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發行後總股本不少於3000萬元
近兩年連續盈利,累計凈利潤不少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實際不少於2000萬)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發行後不少於5000萬元
最近3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實際不少於2000萬)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近3個年度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000萬元;或者營業收入累計超3億元;
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獨立性
③不存在顯著的同業競爭、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額度較大的股東侵佔資產等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
資產完整,業務、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規范運行
④在經營和管理上具備風險控制能力
⑤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范
⑥股份的發行、轉讓合法合規
③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④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①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任職資格,且不得有被證監會、交易所禁入、處罰、公開譴責、虛假、欺騙、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過證券或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②近36個月內未受到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③公司章程中已明確對外擔保的審批許可權和審議程序,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
④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
持續盈利能力
②業務基本獨立,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②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①內部控制完善,資產質量良好,資產負債結構合理,盈利能力較強,現金流量正常,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②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③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④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
⑤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不得有下列情形:
a.經營模式、產品服務、行業地位和經營環境已或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持續盈利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b.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c.最近1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d.最近1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募集資金運用
無
無
①募集資金應當用於主營業務,並有明確的用途,數額和投資項目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
②應當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中介
⑦上海股交中心要求的其他條件
⑤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上市程序
程序
略
①提交申請表,5個工作日決定是否受理②受理後保薦人盡職調查向交易所提交申報③交易所20日內審核④提供審核意見,通過後10日內復核⑤通過後5日內報備⑥辦理託管、發布掛牌交易說明書⑦掛牌交易
①改制和設立②盡職調查與輔導③申請文件的申報④申請文件的審核⑤路演、詢價和定價⑥發行與上市
時間
4-6個月
從券商盡職調查到掛牌為六個月左右
約2-3年
備案審核
備案制。需要推薦人推薦,上海股交中心審核、上海市金融辦備案。推薦人終身督導,上海股交中心監管
備案制。需要券商律師、注冊會計師、行業分析師、資深投行人士共同推薦,終身督導,須經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核准制。需要券商保薦,2-3年督導,須經中國證監會核准。
交易方式
協議轉讓、點選轉讓。協議交易:在公共平台詢價→投資者交流→確認委託→成交。點選交易:在公共報價平台上選中對手自動成交
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證監會批準的其他轉讓方式。
集中交易,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投資者准入條件
機構投資者、符合條件的自然人投資者。開立上海股交中心股份轉讓賬戶,協議轉讓1萬股起買,做市商方式1000股起買
僅限機構投資者和特定的自然人投資者,且自然人投資者只能買賣其持股公司的股份。開立深圳股東賬戶,最低3萬股起買
因創業板公司風險較大,因此一般要求具有兩年以上的證券投資經驗,且需要簽署相關的協議
機構投資者和自然人投資者均可。交易單位為手,每手100股
信息披露
同新三板
年報、半年報
年報、半年報、季報
適用法規
上海股交中心規則
新三板業務規則
新三板文件總匯
首發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首次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優點
1、成本低廉:政府補貼下無需花費
2、能進能出
3、促進融資
4、樹立企業品牌形象
5、促進企業規范發展
6、股份流通
1、成本低廉:有政府補貼的情況下企業基本無需花費
2、能進能出:IPO或境外上市、省級人民政府批准、中國證券業協會認定
3、促進企業主板上市(IPO、轉板)
4、促進融資(定向增資)
5、樹立企業品牌形象
6、為企業並購增加籌碼
7、促進企業規范發展
8、上市工作可與IPO合並進行,不做重復勞動
9、股份流通。
1、實現融資
2、股份流通
3、樹立企業品牌形象
4、促進企業快速發展
5、進一步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1、實現融資
2、股份流通
3、樹立企業品牌形象
4、促進企業規范發展
費用與獎勵
成本
約140-185萬:
①掛牌費50萬
②保薦費30-50萬
③審計費10-15萬
④改制評估費10萬
⑤法律意見書10萬
⑥咨詢費30-50萬
另:股份承銷費3%
銀行融資費3%
做市股份3-5%
掛牌100-115萬:
①備案費3萬
②委託備案費1萬
③保薦費50萬
④改制評估費20萬
⑤督導費5-10萬
⑥審計費10-15萬
⑦法律師費5-10萬
⑧信息披露費2萬/年
另:股份承銷費3%銀行融資費3%做市股份3-5%協助與政府商談政策優惠,單獨計算。
79戶平均成本4225萬,占融資總額的6.47%
①保薦費400萬,0.61%
②審計費164萬,0.25%
③法律意見書110萬,0.17%
④股份承銷費2884萬,4.41%
⑤信息披露及路演644萬,0.99%
⑥其他23萬
證券公司的承銷費平均1001.63萬元,占融資總額的3.7%;律師費77.92萬,佔0.38%;會計師費133.05萬,佔0.68%,合共1212.6萬,占融資總額的6.41%。
根據Wind數據,中小企業板前273家上市公司總發行費用平均為2015萬元,占融資額的比例約為6%。如加信息披露及路演,則在7%左右
政府鼓勵
政府補貼在50 萬-290 萬不等,大多在100-120 萬之間
1、南京: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海外上市補200萬、獎80萬;軟體企業190萬;新三板補100萬、獎20萬;發債50-110萬。
2、蘇州園區:200萬元獎勵,分企業改制結束、正式遞交申請代辦股份轉讓材料和代辦股份系統正式掛牌交易三階段,按50萬、50萬、100萬的比例分步兌現。企業IPO並完成股票發行上市,地方政府再給予200萬元獎勵。
3、宿遷:新三板、上海江蘇股權中心掛牌補60萬、獎0.1P萬
Ⅱ 新三板掛牌企業如何實現融資,與天交所有什麼區別
一、新三板掛牌企業實現融資的方式:
1、定向增發:在股權融資方面,允許公司在申請掛牌的同時或掛牌後定向發行融資,可申請一次核准,分期發行。
2、優先股:優先股對於新三板掛牌的中小企業可能更具吸引力。一般初創期的中小企業存在股權高度集中的問題,優先股這種安排既讓企業家保持對公司的控制權,又能為投資者享受更有保障的分紅回報創造條件。
3、中小企業私募債:私募債是一種便捷高效的融資方式,其發行審核採取備案制,審批周期更快,資金使用的監管較松,資金用途相對靈活。綜合融資成本比信託資金和民間借貸低,部分地區還能獲得政策貼息。
4、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證券公司使用自有資金參與新三板交易,通過自營買賣差價獲得收益的制度。由於證券公司擁有數量眾多的營業部網點,便於客戶開立新三板投資許可權,從而提高整個新三板交易的活躍度,盤活整個市場。
5、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可能對於擁有穩定現金流的企業更適合。不過,一般來說此類企業或者比較成熟,或者資產規模較大,而目前新三板掛牌企業普遍現金流並不穩定,資產規模也偏小,要利用資產證券化工具可能存在一些障礙。
6、銀行信貸:目前銀行針對眾多輕資產企業推出了掛牌企業小額貸專項產品,新三板已和多家銀行建立了合作關系,為掛牌企業提供專屬的股票質押貸款服務。
二、與天交所的區別:
1、主管機關不同:新三板是由國務院批准設立,中國證監會直管,天交所是由天津市政府批准設立。
2、定位不同:新三板是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天交所是區域性股權交易場所。
3、交易方式不同:新三板採用協議轉讓、競價交易、做市商,天交所是非連續交易。
4、掛牌公司性質:新三板掛牌公司是公眾公司,天交所掛牌公司是非公眾公司。
Ⅲ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各指什麼有什麼區別
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的含義分別如下:
1、主板:主板市場也稱為一板市場,指傳統意義上的證券市場(通常指股票市場),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證券發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場所。
2、中小板:中小板塊即中小企業板,是指流通盤大約1億以下的創業板塊。中小板是相對於主板市場而言的,有些企業的條件達不到主板市場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場上市。
3、創業板: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4、新三板: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二、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有3點不同:
1、四者的作用不同:
(1)主板的作用:主板市場是資本市場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夠反映經濟發展狀況,有「國民經濟晴雨表」之稱。
(2)中小板的作用:中小板市場是創業板的一種過渡,在中國的中小板的市場代碼是002開頭的。
(3)創業板的作用: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4)新三板的作用:新三板的存在,使得高新技術企業的融資不再局限於銀行貸款和政府補助,更多的股權投資基金將會因為有了新三板的制度保障而主動投資。
2、四者的掛牌條件不同:
(1)主板的掛牌條件: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千萬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億元。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0%。公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2)中小板的掛牌條件: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最新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
最新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最新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近一期末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3)創業板的掛牌條件: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4)新三板的掛牌條件: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並持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3、四者的起源不同:
(1)主板的起源: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中小板的起源:2004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批復同意深圳證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場內設立中小企業板塊。
(3)創業板的起源: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並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將創業板退市制度方案內容,落實到上市規則之中。
(4)新三板的起源: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Ⅳ 新三板對中小企業融資帶來哪些根本性影響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1、新三板市場拓展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與平台
新三板市場產生,尤其是擴容之後,為中小企業融資拓寬了平台,帶來了持續性的資金支出,對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重要的作用。 中小企業存在市場不成熟等問題,新三板市場的建立與發展,集中展現了中 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可以幫助潛在的投資者發現企業的價值, 增加企業股權融資和外部融資的比例。
在新三板市場正式掛牌之前,企業必須要經過盡職調查的過程,在這期間,企業會逐漸完善部門職能,加強內部管理機制與結構的建設,健全公司的制度與規章; 掛牌後需要接受資本市場參與者的監督和法律法規以及新三板市場相關規定的約束,這些都可以幫助提升公司的運營能力與公司形象,且可以提高企業的信用等級,解決「融資難」的問題,多方位多角度促進企業的發展。
2、我國新三板市場作為中小企業融資平台的風險因素
如果有中小企業想要在新三板市場掛牌,必須要經歷一定的審核,雖然不及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件那麼嚴格,但也會促使企業的管理結構與模式等發生一些變化,這樣的變化便形成了企業在掛牌後新的挑戰,對於投資者,就是風險。
新三板市場的流動性不足,這也是投資者參與度不高的原因之一。新三板市場可以適當放寬對投資者的准入條件,比如納入部分能承擔較高風險的自然人,增加新三板市場的活躍度。新三板市場還可以考慮引入做市商制度,掛 牌企業通常發展前景良好,卻也有較高的風險。一般的投資者,即使是部分的機構投資者也很難對其進行准確地估值。如果引進做市商制度,就可以為新三板市場增加許多的專業的從業人員,他們有豐富的經驗、敏銳的市場觀察力和專業的 技術分析能力,可以對新三板市場和掛牌的企業進行專門的長期跟蹤,以減少投 資者因信息不對稱等帶來的風險。對於中小企業,靈活的轉板機制可以為企業的不同階段提供不同的融資方式,保障企業的資金來源。
3、對新三板市場的發展及中小企業在新三板市場融資的建議
繼續「擴容」之路並鼓勵更多投資者的廣泛參與,讓投資者根據自身偏好進行市場選擇,使新三板市場更具有投資價值。建議參照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安排的要求, 進一步降低個人投資新三板市場的門檻,吸引更多具有風險承擔 能力的個人投資者參與新三板公司投資。通過更市場化的手段培育新三板的個人投資者,使之與機構投資者共同成為新三板市場的主力投資者。通過制度與政策建立科學的轉板機制,進一步打通轉板渠道,讓符合轉板條 件的公司適時成為主板、中小板及創業板上市公司,讓退市公司轉入新三板平台繼續交易,可以吸引更多的私募股權資本(PE)參與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培育,讓原始投資人在完善公司治理、初期直接融資、提高經濟效益及創新等方面規范公司行為, 並通過公司收購和公開上市等方式建立退出機制;也可以吸引更多的風險投資(VC)參與生產經營技術密集的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定向融資,推動傳統產業升級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使公司實現迅速擴張,更快達到轉板上市的規模及效益。
非上市公眾公司股份的公開轉讓使建立做市商制度成為可能,積極推動並加 快實施競爭性傳統做市商制度,同時提供集合競價轉讓服務,可以為中小企業市 場化的收購兼並合理定價,為常態化的股份轉讓提供企業價值發現功能。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7年專注於股改一件事。
Ⅳ 中小企業掛牌融資怎麼選擇「新三板,新四板」
選擇新三板或者新四板主要看掛牌條件,新三板門檻相對來說要高很多。
新三板掛牌條件
( 1) 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並持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新四板掛牌條件,以前海為例,如下圖:
Ⅵ 新三板上市就能融資么
可以。新三板就是中小企業融資的平台。
一、中小企業掛牌新三板的好處:
1、品牌效應:掛牌新三板後,企業的影響和知名度也在不斷擴大。2、企業價值增值:在企業掛牌之後,市場對企業給出一個估值,並將有一個市盈率。
3、價值變現: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實行有助於出售股權,實現溢價退出。
4、吸引投資人:中小企業最大的困難之一就是融資,當一家企業登陸新三板後,由於公司的信息已在一個全國性平台上公開展示,如果企業經營良好,無疑對其尋找投資者是有力的。
5、增加授信:銀行對於新三板掛牌企業,是非常願意增加授信並提供貸款的。
6、轉板IPO:盡管新三板掛牌企業轉板ipo的具體細則還沒有出來,但國家為新三板掛牌企業提供轉板ipo的綠色通道已經十分明確。
二、掛牌股票轉讓可以採取做市方式、協議方式、競價方式或證監會批準的其他轉讓方式。
(1)掛牌股票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時提供集合競價轉讓安排。
(2)掛牌股票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須有2家以上從事做市業務的主辦券商(以下簡稱「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
Ⅶ 新三板能救中小企業嗎
一、首先要了解中小企業掛牌新三板的好處:
1、品牌效應:掛牌新三板後,企業的影響和知名度也在不斷擴大。2、企業價值增值:在企業掛牌之後,市場對企業給出一個估值,並將有一個市盈率。
3、價值變現: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實行有助於出售股權,實現溢價退出。
4、吸引投資人:中小企業最大的困難之一就是融資,當一家企業登陸新三板後,由於公司的信息已在一個全國性平台上公開展示,如果企業經營良好,無疑對其尋找投資者是有力的。
5、增加授信:銀行對於新三板掛牌企業,是非常願意增加授信並提供貸款的。
6、轉板IPO:盡管新三板掛牌企業轉板ipo的具體細則還沒有出來,但國家為新三板掛牌企業提供轉板ipo的綠色通道已經十分明確。
二、新三板主要就是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掛牌門檻低、不設財務指標的制度,讓其備受關注。新三板的確對廣大處於融資困境、卻又被資本市場排斥的中小企業具有很重要的意義。
Ⅷ 中小企業常用的融資方式,新三板企業怎麼融資
三板定向增發,又稱新三板定向發行,是指申請掛牌公司、掛牌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其作為新三板股權融資的主要功能,對解決新三板掛牌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資金瓶頸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