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的含義分別如下:
1、主板:主板市場也稱為一板市場,指傳統意義上的證券市場(通常指股票市場),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證券發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場所。
2、中小板:中小板塊即中小企業板,是指流通盤大約1億以下的創業板塊。中小板是相對於主板市場而言的,有些企業的條件達不到主板市場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場上市。
3、創業板: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4、新三板: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二、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有3點不同:
1、四者的作用不同:
(1)主板的作用:主板市場是資本市場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夠反映經濟發展狀況,有「國民經濟晴雨表」之稱。
(2)中小板的作用:中小板市場是創業板的一種過渡,在中國的中小板的市場代碼是002開頭的。
(3)創業板的作用: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4)新三板的作用:新三板的存在,使得高新技術企業的融資不再局限於銀行貸款和政府補助,更多的股權投資基金將會因為有了新三板的制度保障而主動投資。
2、四者的掛牌條件不同:
(1)主板的掛牌條件: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千萬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億元。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0%。公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2)中小板的掛牌條件: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最新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
最新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最新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近一期末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3)創業板的掛牌條件: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4)新三板的掛牌條件: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並持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3、四者的起源不同:
(1)主板的起源: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中小板的起源:2004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批復同意深圳證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場內設立中小企業板塊。
(3)創業板的起源: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並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將創業板退市制度方案內容,落實到上市規則之中。
(4)新三板的起源: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2.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都是什麼意思
主板指的是滬深主板,一板市場,在上交所上市的主板企業股票代碼以600開頭,在深交所上市的主板企業股票代碼以000開頭。
中小板屬於主板市場的一部分,是深交所主板市場中單獨設立的一個板塊,發行規模相對主板較小,企業均在深交所上市,也是一板市場;股票代碼以002開頭。
創業板屬於二板市場,是深交所專屬的板塊,相較主板和中小板更看重企業的成長性,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新三板指全國性中小企業股份轉讓市場,為那些還未上市的中小微企業提供股權交易的場所,准入門檻低,企業質量層次不齊。
總的來說,主板是滬深交易所都有,中小板和創業板只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企業都是上市公司,股票可公開交易;新三板是全國性中小企業交易市場,屬於場外市場,非上市公司,買賣股票有特定條件。
(2)類金融企業新三板擴展閱讀:
投資者群體
1、主板中小板創業板:
除了法律規定禁止買賣股票的人群之外,其他成年人在證券公司開立證券賬戶即可買賣股票,對最低資金並無要求。
以下為法律禁止買賣股票的人群: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2、新三板:機構投資者需滿足以下條件:
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自然人投資者需滿足以下條件:投資者本人名下最近10個轉讓日的日均金融資產500萬元人民幣以上,具有2年以上金融行業工作或投資經歷。
3. 中國的主板、創業板、中小板、三板、新三板如何區分分別指哪些市場
都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市場,共同構築了我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
主要區分及相對應的市場如下:
主板:主要針對大型藍籌企業掛牌上市,分為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代碼以60開頭)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代碼以000開頭)。
創業板:主要針對科技成長型中小企業,屬於深圳交易所的一個板塊(股票代碼300開頭)。
中小板:主要針對中型穩定發展,但是未達到主板掛牌要求的企業,屬於深圳交易所的一個板塊(股票代碼以002開頭)。
三板:全稱是「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於2001年7月16日正式開辦,一方面為退市後的上市公司股份提供繼續流通的場所,另一方面解決原STAQ、NET系統歷史遺留的數家公司法人股流通問題,截止至2008年4月,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股票共83隻。
新三板:是滬深交易所之後的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全稱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所位於北京(股票代碼以8開頭)。
證券交易市場,又稱「二級市場」、「次級市場」、「證券流通市場」。是指已發行的有價證券買賣流通的場所,是有價證券所有權轉讓的市場。它為證券持有者提供變現能力,在其需要現金時能夠出賣證券得以兌現,並且使新的儲蓄者有投資的機會。
證券交易市場有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二種。交易中心則是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是重要的金融中介機構,投資者通過它與證券市場交易所取得聯系,具體交易則委託證券交易商、經紀人等代為辦理。
功能:
一是為證券持有者提供將證券變現的場所;
二是為新的投資者提供投資的機會。該市場由交易所開設的證券交易所市場和由證券公司開設的場外交易市場構成。各類有價證券在二級市場上的順利流通,有利於形成一個公平合理的價格,實現貨幣資本與證券資本的相互轉換。
中國證券市場: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和台灣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市場 網路
4. 哪些"類金融"企業被叫停新三板,終於有明確解釋了
上新三板的好處 1:成為公眾公司,讓全國人民都知道賬你的企業(拉風) 2:融資渠道多了一種股權融資(不用成天去找貸款了) 3:如果企業滿足一定的條件後,可以進行IPO或者轉版的辦法成功上市(發財了) 上新三板的弊端 1:前期投入成本,上海掛板輔助在企業滿足新三板條件的前期下,需要投入100萬到150萬進行股改,需要證監會,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進行企業考察 2:偷稅漏稅很難了,普遍問題都需要公開 3:企業效益不好的話,需要破產清盤,誇張者甚至自己的房子,車子都會被拍賣(暫時還未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但是存在這樣的可能。)
5. P2P網貸公司新三板上市的都有哪些啊,新三板掛牌名稱是什麼
現在沒有
P2P網貸公司新三板上市
目前,「P2P」和「新三板」發生「關系」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P2P平台、網貸企業直接或間接的掛牌「新三板」;二是P2P通過與私募機構合作,針對股權質押融資,推出專門投資「新三板」的投資產品。
搜索「P2P平台』新三板』掛牌」,可以發現很有很多平台號稱自己是「國內首家登陸『新三板』企業,然而通過深入了解,會發現所謂「首家」,大多為曲線登陸,直接掛牌的P2P平台目前還沒有一家。
隨著「新三板」規模越來越大,將新三板作為客戶資產配置的P2P公司也陸續出現。
對於P2P平台來說,登陸「新三板」的好處很多。首先,可以提高平台的知名度,;其次,能夠增加投資者對平台的信任度,;再次,可以規范企業治理。這正是P2P平台爭先恐後要與「新三板」發生聯系的原因。
以前,「新三板」對於P2P平台持謹慎態度,主要障礙在經營合規和行業監管上。然而,隨著《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出台,針對P2P公司登陸「新三板」的控制已經有所放寬,這從近期幾起重大資產重組案例可以看出端倪。相信,在互聯網金融被納入「十三五」規劃,相關監管細則落地之後,將會出現一波P2P平台掛牌「新三板」的高潮。
6. 新三板公司有哪幾家有大額委託理財、委託貸款等大額金融資產
新三板掛牌推薦存
6
問題中證協廈門嚴訓
61
券商「保代」強調
3
事項
核心提示:
從目前進度看,
2012
年新三板新增掛牌企業有望達到
100
家,
掛牌總量突破
200
家問題不大。
新三板擴容放量前夜,監管機構工作悄然「升級」
。
3
月
23
日,代辦系統
2012
年第一次工作會議在廈門召開。會上,中國證券業協會(下稱中
證協)首次就新三板推薦掛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向
61
傢具有推薦掛牌資格的主辦券商進
行通報,並重點培訓盡職調查、內核、信息披露三方面注意事項。
會上,國信證券、中信建投、山西證券(
002500.SZ
)
、南京證券
4
家券商發言,分別匯報了
監管層關注的推薦掛牌業務不同問題。
「以前什麼企業能上什麼企業不能上,
多處於摸索過程,
這次會議後,
企業上新三板的明確
參考依據得以確立。
」一位與會人士告訴本報記者,中證協組織類似於主板保薦人培訓的工
作會議,無疑是新三板擴容改革臨近的又一重要信號。
中證協明確掛牌要點
中證協數據顯示,
2011
年收到
35
家公司的申請掛牌備案文件,
18
家主辦券商參與推薦掛
牌工作。
據業內人士透露,從目前進度看,
2012
年新三板新增掛牌企業有望達到
100
家,掛牌總量
突破
200
家問題不大。
而掛牌企業放量的前提,則是以掛牌企業質量做保證。
上述廈門會議上,中證協相關負責人指出,目前,
推薦掛牌工作中存在
6
方面問題,掛牌工
作的嚴謹性有待提高。
本報記者了解到,
6
方面內容主要包括,盡職調查工作不充分、內核工作不充分、工作底稿
不符合要求、對信息披露把關不嚴、備案文件質量有待提高、落實反饋意見效率有待提高。
會上,中證協相關負責人詳細介紹了盡職調查注意事項。
與創業板持續盈利能力問題為企業上市頭號殺手的情況不同,新三板盡職調查事項中,被
監管層首先點名的是關聯交易問題。
據中證協人士介紹,
關聯方確認和關聯交易確認有諸多常見遺漏。
其舉例介紹,
某公司首次
報送的備案文件中,
沒有對外籍人士、
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關聯公司及離岸注冊的關聯方進
行調查和信息披露。
其次是收入問題。中證協人士指出,避免簡單取得資料,羅列、堆砌抽查的憑證、賬簿、合
同等附件,
應關注對資料之間關系進行分析、
驗證和判斷,
關注收入的准確性以及注冊會計
師的審計調整。
此外,協會人士重點介紹了無形資產的問題。
關注點在於,
無形資產權屬是否清晰,
研發支出資本化是否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
無形
資產定價是否合理、
是否為公司核心技術、
是否與主業相關、
是否形成產品及特定盈利模式。
本報記者此前了解到,兩家新三板公司均曾因無形資產出資不實轉板遇挫,業內人士指出,
這是輕資產、高科技企業的通病。
此外,中證協還就股權轉讓、獨立性等問題做通報。值得一提的是,
與主板不同,其強調持
續經營能力而非持續盈利能力,體現出新三板與
A
股企業定位及標準的不同。
四券商回應
是次會議上,
4
家券商作為代表,分別就推薦掛牌工作應該注意的不同問題匯報交流。
在關聯方和關聯方交易的確認問題方面,
山西證券董哲援引上市公司領域的諸多法律法規定
義,在避免遺漏關聯方的問題上,採用的原則是全面、謹慎界定關聯方、實質重於形式,亦
與主板原則趨同。
此外,
董哲介紹了如何對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的調查程序,
並表示中介機構發現關聯交易非關
聯化事項後要做出性質上的判斷,這也是主板上市保薦機構需要履行的職責。
中信建投就公司歷史沿革調查做了專題研究,主要針對出資不實的問題。
中信建投投資銀行總監、保薦代表人李旭東介紹了企業出資不實的
11
種情形、核查方法以
及解決辦法。
業內人士表示,
出資不實對於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影響不大,
但是登陸主板的實質性障礙之一,
新三板掛牌階段解決出資不實問題,是企業轉板成功的前提。
國信證券則就財務信息真實性核查進行了探討。
在非實質性審核的備案制市場,
財務造假的
問題尤其值得關注。
「財務造假行為處於持續性狀態、造假領域具有集中性。
」國信證券代辦股份業務部人士介
紹,財務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在於利益驅使和信息不對稱。
其詳細介紹了兩種核查方法——現場訪談、勘察及分析式復核。
現場訪談方面,上述人士介紹了具體的訪談技巧,
「兩人一組訪談、旁敲側擊」等策略,頗
具刑偵味道。
而分析式復核方面,
則更多強調專業技巧。國信證券人士分別從收入核查、
成本核查、
費用
核查三個方面做了詳細分析。
此外,
南京證券場外市場部人士就如何有效控制推薦掛牌項目質量和風險,
對監管層關注的
問題進行全面回應,詳細介紹自身的業務流程。
7. 可以做新三板債權的金融機構有哪些
1、金融債券
1)由具有發行資格的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構成發行人。
2)報審金融債券的發行額度、面額、發行條件、轉讓抵押、發售時間及方式、資金的運用。
3)發行債券前發布通告並詳細說明發行的目的、發行數額、發行辦法、債券期限、債券利率、認購對象、認購和繳款的地址等事項。
2、企業債券
1)由企業規模、財務會計制度符合國家規定,具有償債能力、經濟效益好且前3年連續盈利境內法人向其行業主管部門申請發行額度。其所籌資金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與證券經營機構簽訂債券包銷或代銷協議。
3、公司債券
1)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和兩上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其他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籌集生產經營資金可以發行公司債券。
2)發行資格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4)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且籌集的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前一次發行的公司債尚未募足或已發行的債券及債務有違約或延遲支付本息的不得再次發行公司債
3)由董事會制訂方案股東會決議,或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及部門作出發行決定後。須上主管部門審批確定發行規模。
4)與證券經營機構簽訂債券包銷或代銷協議。公開發行的公司債面總值超過去人民幣5000萬時,由承銷團承銷。
4、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債)
1)在一定期間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公司股份的可轉債採取記名式無紙化發行方式,最短期限為3年、最長5年。可轉換債券可以依法轉讓、質押和繼承。
2)發行資格
⑴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⑵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後,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⑶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⑷籌集資金的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⑸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率不超過銀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⑹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1億元;
3)重點國有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上述⑶⑷⑸⑹⑺項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⑴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的財務報告已經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⑵有明確、可行的企業改制和上市計劃;
⑶有可靠的償債能力;
⑷有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保證人的擔保
4)由省級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推薦,報送證監會審批
5)發行人必須公布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
6)經向證監會提出上市申請,可轉債可在發行人股票上市或者擬上市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並在上市前5個工作日將上市公告書刊登
7)在發行結束後6個月後,持有人可以依據約定的條件隨時轉換股份。重點國有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該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上市後,持有人可以依據約定的條件隨時轉換股份
8)發行人應當在每一季度結束後的2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因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變動情況。轉換為股份累計達到公司發行在外普通股的10%時,發行人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予以公告。
9)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股份時,所持債券面額不足一股股份的部分,發行人應當以現金償還。法人因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股份,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普通股達到5%時,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作出書面報告,並向社會公告。
10)重點國有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期滿時仍未轉換為股份的,利息一次性支付,不計復利。可轉換公司債券到期未轉換的,發行人應當按照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於期滿後5個工作日內償還本息。
望採納,謝謝!!!
8. 重慶金融新三板股票有哪些
加懸賞50可查。
9. 新三板是什麼,金融公司應該做什麼代理招商產品
新三板就是中小企業股轉系統,產品挺不錯的
10. 華服金融的信託產品有掛牌新三板企業嗎
大部分的信託產品都是掛牌新三板企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