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三板掛牌對財務的要求整改方案。
你寫的我有點沒看懂,是有偷稅漏稅么?如果是的話把稅補上就行了,有什麼問題可以繼續咨詢我
2. 新三板和上市的財務核算有什麼不同
希望下面的這個表格可以幫到你:
3. 新三板對歷年財務數據進行調整,涉及損益科目,財務人員如何調帳
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損益調整,結轉時結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 新三板上市公司財務問題有哪些
新三板上市需要解決的七大財務問題
在備戰新三板的過程中,企業不僅要考慮主營業務重組、歷史沿革梳理、治理結構規范、持續盈利保障等關鍵問題,還得重視財務問題。根據新三板掛牌的要求,參照擬上市企業IPO被否的原因分析,結合新三板IPO企業的普遍性特點,主要有以下七個財務問題需要企業提前關注並解決。
一、會計政策適用問題
新三板IPO企業在適用會計政策方面常見問題主要體現在:一方面是錯誤和不當適用,譬如收入確認方法模糊;資產減值准備計提不合規;長短期投資收益確認方法不合規;在建工程結轉固定資產時點滯後;借款費用資本化;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年限;合並會計報表中特殊事項處理不當等。另一方面是適用會計政策沒有保持一貫性,譬如隨意變更會計估計;隨意變更固定資產折舊年限;隨意變更壞賬准備計提比例;隨意變更收入確認方法;隨意變更存貨成本結轉方法等等。對於第一類問題務必糾正和調整,第二類問題則要注重選擇和堅持。
二、會計基礎重視問題
運行規范,是企業掛牌新三板的一項基本要求,當然也包括財務規范。新三板IPO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在會計基礎方面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是有「規」不依,記錄、憑證、報表的處理不夠規范,甚至錯誤,內容上無法銜接或不夠全面;另一方面是「內外」不一,由於存在融資、稅務等多方面需求,普遍存在幾套帳情況。這不僅讓企業的運行質量和外在形象大打折扣,還勢必影響好企業掛牌,當然更會影響企業今後的IPO。建議嚴格執行相關會計准則,充分認識到規范不是成本,而是收益,養成將所有經濟業務事項納入統一的一套報賬體系內的意識和習慣。
三、內部控制提升問題
企業內部控制是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和內核時關注的重點,也是證券業協會等主管備案審查的機構評價的核心。從內部控制的范圍來看,包括融資控制、投資控制、費用控制、盈利控制、資金控制、分配控制、風險控制等;從內部控制的途徑來看,包括公司治理機制、職責授權控制、預算控制制度、業務程序控制、道德風險控制、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等。一般來說,內部控制的類型分為約束型控制(或集權型控制)和激勵型控制(或分權型控制)。通常情況下,中小型企業以前者為主,規模型企業可採取後者。另外,內部控制不僅要有制度,而且要有執行和監督,並且有記錄和反饋,否則仍然會流於形式,影響掛牌。
四、企業盈利規劃問題
雖然新三板掛牌條件中並無明確的財務指標要求,對企業是否盈利也無硬性規定,但對於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的客觀需要來說,企業盈利的持續性、合理性和成長性都顯得至關重要。因此,要對企業盈利提前規劃,並從政策適用、市場配套、費用分配、成本核算各方面提供系統保障。盈利規劃主要包含盈利規模、盈利能力、盈利增長速度三個方面,必須考慮與資產負債、資金周轉等各項財務比率和指標形成聯動和統一。從真正有利於企業發展和掛牌備案的角度來看,盈利規劃切忌人為「包裝」,而是要注重其內在合理性和後續發展潛力的保持。
五、資本負債結構問題
資本負債的結構主要涉及的問題有:權益資本與債務資本構成;股權結構的集中與分散;負債比例控制與期限的選擇;負債風險與負債收益的控制等。以最為典型的資產負債率為例,過高將被視為企業償債能力低、抗風險能力弱,很難滿足掛牌條件,但過低也不一定能順利通過掛牌審核,因為審批部門可能會認為企業融資需求不大,掛牌的必要性不足。因此,適度負債有利於約束代理人道德風險和減少代理成本,債權人可對當前企業所有者保持適度控制權,也更有利於企業掛牌或IPO融資。因此,基於這樣的考慮,對企業的資產、負債在掛牌前進行合理重組就顯得格外重要。
六、稅收方案籌劃問題
稅收問題是困擾新三板IPO企業的一個大問題。對於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多採取採用內外賬方式,利潤並未完全顯現,掛牌前則需要面對稅務處罰和調賬的影響。主要涉及的有土地增值稅、固定資產購置稅、營業收入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股東個人所得稅等項目。如果能夠通過稅務處罰和調帳的處理解決,還算未構成實質性障礙,更多的情況是,一方面因為修補歷史的處理導致稅收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卻因為調整幅度過大被認定為企業內控不力、持續盈利無保障、公司經營缺誠信等,可謂「得不償失」。因此,稅收規劃一定要提前考慮,並且要與盈利規劃避免結合起來。另外,在籌劃中還要考慮地方性稅收政策和政府補貼對企業贏利能力的影響問題。
七、關聯交易處理問題
關聯交易的正面影響反映在可提高企業競爭力和降低交易成本,負面影響在於內幕交易、利潤轉移、稅負迴避、市場壟斷等。因此,無論是IPO還是新三板掛牌,對於關聯交易的審查都非常嚴格。從理想狀況講,有條件的企業最好能夠完全避免關聯交易的發生或盡量減少發生,但是,絕對的避免關聯交易背後可能是經營受阻、成本增加、競爭力下降。因此,要辯證的看待關聯交易,特別要處理好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清楚認識關聯交易的性質和范圍;二是盡可能減少不重要的關聯交易,拒絕不必要和不正常的關聯交易;三是對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序和財務處理務必要做到合法、規范、嚴格。
5. 新三板上市財務要求有哪些
一、新三板上市的財務要求:
1、依法存續滿2年;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的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6、需要經過有證券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意見,真實反映公司經營業績。
二、公司財務規范核心點
1、協調審計機構對公司新三板「兩年一期」的會計賬務進行全面徹底清理,找出全部不規范問題所在,並逐一規范,使公司規范後的財務報表能夠正確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以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及新三板掛牌的要求。
2、通過對公司的業務運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納稅行為等進行進一步的調查清理,協調審計機構為公司制定財務與稅務規范方案並指導公司實施,使公司在財務與稅務行為等方面基本符合新三板掛牌的要求,為公司順利實現IPO或並購重組上市打下堅實基礎。
3、指導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協調審計機構對公司內部組織架構設置、購銷存各業務環節基本流程、財務與會計等現狀進行調查,並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要求,指導公司設計制定一套符合公司業務經營特點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強化公司內部控制,防範經營管理風險。
(5)新三板掛牌調賬嗎擴展閱讀: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於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於天津濱海、武漢東湖以及上海張江等試點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
10月8日消息,證監會全面支持新三板市場發展的文件即將公布,將包括分層等制度安排。這將是證監會首次對新三板發展做出全面部署。
6. 新三板上市財務要求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七個財務問題需要企業提前關注並解決。
一、會計政策適用問題
新三板IPO企業在適用會計政策方面常見問題主要體現在:一方面是錯誤和不當適用,譬如收入確認方法模糊;資產減值准備計提不合規;長短期投資收益確認方法不合規;在建工程結轉固定資產時點滯後;借款費用資本化;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年限;合並會計報表中特殊事項處理不當等。另一方面是適用會計政策沒有保持一貫性,譬如隨意變更會計估計;隨意變更固定資產折舊年限;隨意變更壞賬准備計提比例;隨意變更收入確認方法;隨意變更存貨成本結轉方法等等。對於第一類問題務必糾正和調整,第二類問題則要注重選擇和堅持。
二、會計基礎重視問題
運行規范,是企業掛牌新三板的一項基本要求,當然也包括財務規范。新三板IPO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在會計基礎方面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是有「規」不依,記錄、憑證、報表的處理不夠規范,甚至錯誤,內容上無法銜接或不夠全面;另一方面是「內外」不一,由於存在融資、稅務等多方面需求,普遍存在幾套帳情況。這不僅讓企業的運行質量和外在形象大打折扣,還勢必影響好企業掛牌,當然更會影響企業今後的IPO。建議嚴格執行相關會計准則,充分認識到規范不是成本,而是收益,養成將所有經濟業務事項納入統一的一套報賬體系內的意識和習慣。
三、內部控制提升問題
企業內部控制是主辦券商盡職調查和內核時關注的重點,也是證券業協會等主管備案審查的機構評價的核心。從內部控制的范圍來看,包括融資控制、投資控制、費用控制、盈利控制、資金控制、分配控制、風險控制等;從內部控制的途徑來看,包括公司治理機制、職責授權控制、預算控制制度、業務程序控制、道德風險控制、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等。一般來說,內部控制的類型分為約束型控制(或集權型控制)和激勵型控制(或分權型控制)。通常情況下,中小型企業以前者為主,規模型企業可採取後者。另外,內部控制不僅要有制度,而且要有執行和監督,並且有記錄和反饋,否則仍然會流於形式,影響掛牌。
四、企業盈利規劃問題
雖然新三板掛牌條件中並無明確的財務指標要求,對企業是否盈利也無硬性規定,但對於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的客觀需要來說,企業盈利的持續性、合理性和成長性都顯得至關重要。因此,要對企業盈利提前規劃,並從政策適用、市場配套、費用分配、成本核算各方面提供系統保障。盈利規劃主要包含盈利規模、盈利能力、盈利增長速度三個方面,必須考慮與資產負債、資金周轉等各項財務比率和指標形成聯動和統一。從真正有利於企業發展和掛牌備案的角度來看,盈利規劃切忌人為「包裝」,而是要注重其內在合理性和後續發展潛力的保持。
五、資本負債結構問題
資本負債的結構主要涉及的問題有:權益資本與債務資本構成;股權結構的集中與分散;負債比例控制與期限的選擇;負債風險與負債收益的控制等。以最為典型的資產負債率為例,過高將被視為企業償債能力低、抗風險能力弱,很難滿足掛牌條件,但過低也不一定能順利通過掛牌審核,因為審批部門可能會認為企業融資需求不大,掛牌的必要性不足。因此,適度負債有利於約束代理人道德風險和減少代理成本,債權人可對當前企業所有者保持適度控制權,也更有利於企業掛牌或IPO融資。因此,基於這樣的考慮,對企業的資產、負債在掛牌前進行合理重組就顯得格外重要。
六、稅收方案籌劃問題
稅收問題是困擾新三板IPO企業的一個大問題。對於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多採取採用內外賬方式,利潤並未完全顯現,掛牌前則需要面對稅務處罰和調賬的影響。主要涉及的有土地增值稅、固定資產購置稅、營業收入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股東個人所得稅等項目。如果能夠通過稅務處罰和調帳的處理解決,還算未構成實質性障礙,更多的情況是,一方面因為修補歷史的處理導致稅收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卻因為調整幅度過大被認定為企業內控不力、持續盈利無保障、公司經營缺誠信等,可謂「得不償失」。因此,稅收規劃一定要提前考慮,並且要與盈利規劃避免結合起來。另外,在籌劃中還要考慮地方性稅收政策和政府補貼對企業贏利能力的影響問題。
七、關聯交易處理問題
關聯交易的正面影響反映在可提高企業競爭力和降低交易成本,負面影響在於內幕交易、利潤轉移、稅負迴避、市場壟斷等。因此,無論是IPO還是新三板掛牌,對於關聯交易的審查都非常嚴格。從理想狀況講,有條件的企業最好能夠完全避免關聯交易的發生或盡量減少發生,但是,絕對的避免關聯交易背後可能是經營受阻、成本增加、競爭力下降。因此,要辯證的看待關聯交易,特別要處理好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清楚認識關聯交易的性質和范圍;二是盡可能減少不重要的關聯交易,拒絕不必要和不正常的關聯交易;三是對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序和財務處理務必要做到合法、規范、嚴格。
7. 新三板掛牌前,如何自己調整內帳,外賬
1、通常企業在不同目的之下,為了滿足不同要求對同一個會計主體編制了兩套賬,甚至多套賬。這些目的通常有:
(1)反映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的賬:內賬(管理賬)
(2)為了應付稅務機關的賬:外賬(稅務賬)
(3)為了貸款需要的賬:銀行賬
(4)為了海關檢查的賬:海關賬
(5)為了申請高新資格的賬:高新賬
2、兩套賬或多套賬的原理:對於同一會計主體,對於同一個會計期間,對發生的經濟業務,每套賬做不同取捨,使用不同的會計核算方法,導致每套賬的會計報表結果不一樣。
3、一般來說:大多數企業是兩套賬:內帳和外賬。
4、企業為什麼需要兩套賬:中國的稅負環境太惡劣,企業若完全照章納稅,很多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將會有沉重負擔,甚至無法生存,很多企業的原始積累都是靠偷稅漏稅來完成的。企業為了減少稅負,外賬採取少計收入,多記成本費用等的方法來進行會計核算;但是對企業企業管理者,需要財務數據放映企業全面真實的情況,才能夠利用財務數據對企業進行管理。因此,企業編制兩套賬。
兩套賬簿的正確做法
1、內賬目標:內賬的目標是放映實際情況,因此,核算的重點是實質,不是形式。例如:業務員請人洗腳,沒有發票,寫一張紙條經過審批就可以入賬;例如送人一個紅包,寫一張紙條經過審批就可以入賬。等等。。。
2、外賬目標:符合稅法的要求,重點是發票。
3、兩套賬的程序:先從內賬入手,將內賬的憑證經過增減、變換後為外賬憑證。
(1)復印:對於正常的業務,如收入、成本、費用是有發
票的憑證進行復印,原件作為外賬的記賬憑證,復印件作為內賬的記賬憑證。
(2)減少:對不符合稅法要求的憑證,如不開票收入,沒有發
票的成本費用,只在內賬核算,不在外賬核算。
(3)增加:為了多記成本費用,如多開的發
票,並不是實際發生的,只在外賬核算,不在內賬核算。
(4)變換:如對一些費用,沒有發票,以另一種名義開發
票。例如,送人一個紅包,內賬憑一張紙條記到「業務招待費」、甚至記到明細科目「回佣」;然後以一張加油發
票代替,外賬記到「汽車費用」。以此類推。
(5)經過復印、減少、增加、變換後,內外賬分別有了自己的原始憑證,按照各自的原始憑證進行記賬。
兩套賬及多套賬
兩套賬之間還是有著緊密的聯系,多套賬的難度會更大,帳套太多也就混亂的情況越嚴重。不管企業到底有多少套帳,內賬始終是根本,外賬是參考,通過一定的辦法,找出最正確的賬套,消滅其它賬套。
兩套賬和ERP
以兩賬合一後的數據或以內賬的數據進行ERP,因為外賬通常是非常不準確的,和企業的實際差異太大,以外賬數據進行ERP,將是一場災難。若以內賬數據(當然也要准)進行ERP,在兩賬合一完成後,按兩賬合一完成後的數據對ERP重新初始化,新建賬套。
兩賬合一
一、兩賬合一的目標:
在某一個資產負債表日,經過調整之後,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都是公允的,簡單來說,公允可以理解為正確或准確。在這一天,資產負債表的期末數據都是可以盤點的、可以查驗的、可以詢證的。兩賬合一針對的是資產負債表,因為資產負債表是連續的,有期初、期末,期初期末是連續的。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是期間報表。
二、兩賬合一的方法:
1、兩賬合一的時間選擇
(1)選擇在計劃報告期的前一年,因為太早做會加重企業稅務負擔。(說白了,若不是因為要上市,企業就應該做兩套賬才是企業的現實選擇)
(2)選擇在第三季度開始做。
(3)選擇某一個月末為清產核資日,如6月30日,9月30日。
(4)到年末,資產負債表日,調整完畢,兩賬合一完成。
(5)兩賬合一過程採取了一些非規范的方法,是不能經過IPO審計的,因此,兩賬合一的年度,通常不能作為報告期。
2、對企業進行清產核資,查清楚企業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實際情況,和內賬數據進行比較,有差異直接調整內賬。按道理,內賬是反映企業真實情況的,數據本身就可以來分析與外賬的差異,但是由於多種原因,其實,企業的內賬也是混亂的,也是有很多差錯,因此通過清產核資,把內賬調整正確。
3、根據清產核資的結果,直接調整內賬,差異倒擠到「未分配利潤」。內賬的調整沒有忌諱,以差異表做附件直接調。
4、清產核資日之後內外賬不再發生新的差異,有差異都是清產核資日之前的,若有新的差異,那麼差異就會沒玩沒了,永不了結,兩賬合一也就失去了意義,兩賬合一就宣告失敗。(清產核資日之後,企業不可以再進行憑證的「復印」、「減少」、「增加」,但是必要時可以「變換」,「變換」也應盡量少,不要濫用)(因為「變換」通常是費用,不影響資產負債表)。
5、清產核資日之後,內外賬並行到年末,此時,內外賬已經一致(實際上「應交稅費」和「未分配利潤」還是有差異的,無妨)(因為應交稅費是永久性差異,企業只是在報告期規范納稅,此前的稅是無法計算清楚的,也不應該補交,「應交稅費」有問題,當然「未分配利潤」也就不準確)
6、對經調整的外賬的年末數,重新初始化,作為報告期第一年度的期初數,重啟新的帳套,新的帳套就是以後企業的帳套,原來的帳套停止。
內外賬差異的調整方法:以外賬為起點,以內賬為目標進行調整。
內外賬常見科目差異調整方法
前提:老闆要有一定的賬外資金實力,或將公司的資金倒騰為賬外資金。
8. 新三板掛牌前如何規范企業的財務工作
一、會計主體與會計核算邊界
擬掛牌企業可能缺乏完整的業務體系,獨立經營能力較弱,與母公司或控股股東在資產、人員、業務等方面分割不清,隨之帶來會計主體與會計核算邊界確定方面的一些問題。
(一)財務獨立性
財物獨立或將面臨的問題
(1)企業未設獨立的會計部門,財務人員兼職操作,或聘請外部人員兼職處理。
(2)貨幣資產共用賬號,實物資產不同公司混用,債權性資產與債務性資產歸屬不清晰,收入劃分隨意性較大,費用歸集交叉,總之是財務核算范圍模糊。
(3)控股股東個人消費或其家庭生活費用記入企業支出。
解決財物獨立的有效舉措:
(1)企業應設獨立的財務部門,安排專職的、獨立的財務人員;
(2)企業應設獨立的銀行賬號,貨幣資金的進出應當獨立——歸屬於本企業的收入、由本企業承擔的借款,應當入本企業的銀行賬號,而本企業發生的費用,應從本企業的銀行賬號支出。
(3)分開使用實物資產,不能分開使用的,要分攤費用;廠房、設備、車輛等重要實物資產,若屬於大股東,應租賃使用,或者由大股東承諾可以無償使用;這些資產若屬於本企業而被大股東佔用,應向大股東收取租賃費,或者由大股東退還給本企業。
(4)劃清債權性資產與債務性資產的歸屬,本企業與股東之間各自享有權利,分別承擔責任。
(5)本企業的收入和費用均應歸於本企業,不屬於本企業而應屬於股東的收入和費用,不應歸於本企業,而應歸於股東,總之,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處理。
(二)財務管理制度
財物管理制度或將出現的問題
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包括諸多情形:歷史財務資料保管不善,多有遺失,原始憑證不完整,業務記錄不連貫,相關的審核與簽字不到位,相關的管理記錄(如,出入庫記錄)與財務記錄不能相互應證,固定資產和原材料賬實不一。
解決財物制度問題的有效辦法:
(1)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建立營業收入歸集入賬的責任制,費用發生的審核、批准制度,設備、原材料采購的內部流程制度,原材料、產成品出入庫登記制度,定期財務報告制度,確保財務信息的准確性。
(2)對於歷史上存在的財務核算基礎薄弱,證、賬、表不符情形的,應考慮重新審核原始憑證進行賬務調整,或重新進行會計核算。
二、會計准則的適用
會計准則或將出現的問題:
從基本准則到各項具體准則,企業未能按照要求進行會計核算。例如,有的企業不能按照收入准則確定本企業的收入,有的企業不能按照職工薪酬准則核算職工工資。
解決會計准則問題的辦法:
擬掛牌企業應按照《企業會計准則》進行核算,編制並披露財務報表。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的應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在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時,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和《小企業會計准則》所附的《小企業會計准則與企業會計准則會計科目轉換對照表》進行會計處理。申報期內存在會計准則轉換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編制可比較會計報表。
三、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選用
會計政策或將出現的問題:
(1)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選用不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的要求。比如本化政策不適當,研發費用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進行資本核算;
(2)選用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不當,導致會計信息不能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比如:折舊年限過長,折舊計提不足,折舊或攤銷方法、年限、殘值率不當或經常變更;應收款項壞賬准備計提比例過低;
(3)報告期內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不能保持連貫。比如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隨意變更,濫用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進行利潤調節等等。
解決方案:
(1)中介機構應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逐項分析企業選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是否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的要求。對於不符合《企業會計准則》要求,不符合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應當根據謹慎原則,在參考同行業可比較公司的情況進行調整,重新選用,並對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
(2)對於報告期內存在濫用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應當進行追溯調整;
(3)對於在報告期內重大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中介機構應予合理關注,論證其合理性並充分披露。
四、基準日資產、負債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考慮
問題描述:
企業在股份制改造基準日賬簿記錄和報表列報的資產、負債不真實、不完整,主要表現為:
(1)貨幣資金與賬面數不一致,存在公款私存,公司資金往來使用個人賬戶的情形;
(2)存貨實際盤點數與賬面數不一致;
(3)固定資產盤點數與賬面數不一致;
(4)應收款項函證數與賬面數不一致;
(5)負債函證數與賬面數不一致等。
解決方案:
(1)企業應在基準日扎賬後,配合中介機構對資產和負債進行清點、函證,清產核資,確定資產和負債真實性、完整性。
(2)對於存在公款私存,資金往來使用個人賬戶情形的,應當停止使用個人賬戶,將存在個人賬戶的公司款項即時歸還至公司賬戶,核對分析該個人賬戶中屬於公司業務往來的資金流水的真實性。
(3)對於其他資產、負債項目存在不一致的,應當進行盤盈盤虧會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