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復牌後漲跌有限制嗎
有限制,只有以下幾種情形不設漲跌幅設置:
一:新股上市首日,
二: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復牌上市首日時視同新股上市,
三:吸收合並整體上市的股票上市首日,
四:暫停上市的股票恢復上市上市首日,
五:股票增發增發股份上市上市首日。
股票復牌就是開盤恢復交易。
首先你要知道你的股票是因為什麼原因停牌
是正常停牌還是臨時停牌
然後根據停牌原因的不同,基本上可以預測復牌時間
正常停牌的話:
比如刊登年報的時候,公司股票會在披露當天的10點半才復牌。個股漲幅異常,比如連續三天漲停或跌停的話,也會暫時停牌1小時,10點半才復牌
目前最多的是因為進入股改而停牌的個股
這些進入股改程序的個股,他們會預先發布停復牌時間
一般從披露方案到第一次復牌,會間隔10天左右,中間如果有修改方案,時間還會延長
到方案決定,准備召開股東大會,整個過程大約花1個多月的時間
臨時停牌的話
一般公司是有什麼重大消息要披露,復牌時間就不確定了
有時候是一天,有時候是兩天
但最長一般不超過一星期
要知道復牌時間,可以買專業報紙,比如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來看
也可以在當天早上9點左右,打開行情軟體,輸入要查詢的股票代碼,按f10,就能知道了
㈡ 創業板的股票都有哪些
000005世紀星源000088鹽田港000301東方市場000539粵電力000538雲南白葯000811煙台冰輪600210紫江企業000948南天信息000532力合股份600630龍頭股份000504賽迪傳媒600862南通科技600624復旦復華
㈢ 創業板,首日上市以後,盤中臨時停牌,哪個股票
創業板股票首日上市,如果直接漲停,會臨時停牌,這是所有股票的規則。
㈣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第一章 總則1.1 為規范公司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換公司債券」)及其他衍生品種(以下統稱「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上市行為,以及發行人、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信息披露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規則。1.2 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創業板上市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種,適用本規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和本所對權證等衍生品種、境外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1.3 發行人申請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在本所創業板上市,應當經本所審核同意,並在上市前與本所簽訂上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有關事項。1.4 發行人、創業板上市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以及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和本所發布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備忘錄等相關規定(以下簡稱「本所其他相關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1.5 本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和上市協議、聲明與承諾,對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以及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等進行監管。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及一般規定2.1 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以及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以下簡稱「重大信息」),並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2.2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公平,不能保證披露的信息內容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公平的,應當在公告中作出相應聲明並說明理由。2.3 本規則所稱真實,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以客觀事實或者具有事實基礎的判斷和意見為依據,如實反映客觀情況,不得有虛假記載和不實陳述。2.4 本規則所稱准確,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使用明確、貼切的語言和簡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內容應易於理解,不得含有任何宣傳、廣告、恭維或者誇大等性質的詞句,不得有誤導性陳述。公司披露預測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來經營和財務狀況等信息時,應當合理、謹慎、客觀。2.5 本規則所稱完整,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應當內容完整、文件齊備,格式符合規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遺漏。2.6 本規則所稱及時,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本規則規定的期限內披露重大信息。2.7 本規則所稱公平,是指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重大信息,確保所有投資者可以平等地獲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對象單獨披露、透露或者泄露。公司通過年度報告說明會、分析師會議、路演等方式與投資者就公司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及其他事項進行溝通時,不得透露或者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並應當進行網上直播,使所有投資者均有機會參與。機構投資者、分析師、新聞媒體等特定對象到公司現場參觀、座談溝通時,公司應當合理、妥善地安排參觀過程,避免參觀者有機會獲取未公開重大信息。公司因特殊情況需要向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銀行、稅務、統計部門、中介機構、商務談判對手方等報送文件和提供未公開重大信息時,應當及時向本所報告,依據本所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還應當要求中介機構、商務談判對手方等簽署保密協議,保證不對外泄漏有關信息,並承諾在有關信息公告前不買賣且不建議他人買賣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2.8 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製定並嚴格執行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 公司應當將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及時報送本所備案並在本所指定網站上披露。2.9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和其他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應當將該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不得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不得進行內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縱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一旦出現未公開重大信息泄漏、市場傳聞或者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採取措施、報告本所並立即公告。2.10 上市公司應當制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外發布信息的行為規范,明確未經公司董事會許可不得對外發布的情形。2.11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等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主動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時告知公司已發生或者擬發生的重大事件,並嚴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諾。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特別注意籌劃階段重大事項的保密工作。公共媒體上出現與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有關的、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報道或者傳聞,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及時就有關報道或者傳聞所涉及的事項准確告知公司,並積極主動配合公司的調查和相關信息披露工作。2.12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將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在第一時間報送本所,報送的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應當符合本所的要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報送的公告文稿和相關備查文件應當採用中文文本。同時採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保證兩種文本的內容一致。兩種文本發生歧義時,以中文文本為准。2.13 本所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以及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進行形式審核,對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責任。本所對定期報告實行事前登記、事後審核;對臨時報告依不同情況實行事前審核或者事前登記、事後審核。定期報告或者臨時報告出現任何錯誤、遺漏或者誤導,本所可以要求公司作出說明並公告,公司應當按照本所要求辦理。2.14 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經本所登記後應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以下簡稱「指定網站」)和公司網站上披露。定期報告提示性公告還應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披露。公司未能按照既定時間披露,或者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披露的文件內容與報送本所登記的文件內容不一致的,應當立即向本所報告。2.15 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其他公共媒體發布重大信息的時間不得先於指定媒體,在指定媒體公告之前不得以新聞發布或者答記者問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並促使公司遵守前述規定。2.16 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關注公共媒體關於公司的報道,以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交易情況,及時向有關方面了解真實情況。公司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如實回復本所就相關事項提出的問詢,並按照本規則的規定和本所要求及時、真實、准確、完整地就相關情況作出公告,不得以有關事項存在不確定性或者需要保密等為由不履行報告、公告和回復本所問詢的義務。2.17 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回復本所問詢,或者未按照本規則的規定和本所的要求進行公告,或者本所認為必要的,本所可以採取交易所公告等形式,向市場說明有關情況。2.18 上市公司應當將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和相關備查文件等信息披露文件在公告的同時備置於公司住所地,供公眾查閱。2.19 上市公司應當配備信息披露所必要的通訊設備,加強與投資者特別是社會公眾投資者的溝通和交流,設立專門的投資者咨詢電話並對外公告,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進行公告並在公司網站上公布。公司應當保證咨詢電話線路暢通,並保證在工作時間有專人負責接聽。如遇重大事件或者其他必要時候,公司應當開通多部電話回答投資者咨詢。公司應當在公司網站開設投資者關系專欄,定期舉行與投資者見面活動,及時答復公眾投資者關心的問題,增進投資者對公司的了解。2.20 上市公司擬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確定性、屬於臨時性商業秘密或者本所認可的其他情形,及時披露可能損害公司利益或者誤導投資者,且符合以下條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提出暫緩披露申請,說明暫緩披露的理由和期限:(一) 擬披露的信息未泄漏;(二) 有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已書面承諾保密;(三)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未發生異常波動。經本所同意,公司可以暫緩披露相關信息。暫緩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個月。暫緩披露申請未獲本所同意、暫緩披露的原因已經消除或者暫緩披露的期限屆滿的,公司應當及時披露。2.21 上市公司擬披露的信息屬於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本所認可的其他情況,按本規則披露或者履行相關義務可能導致其違反國家有關保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損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請豁免按本規則披露或者履行相關義務。2.22 上市公司發生的或者與之有關的事件沒有達到本規則規定的披露標准,或者本規則沒有具體規定,但本所或者公司董事會認為該事件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公司應當比照本規則及時披露。2.23 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對本規則的具體規定有疑問的,應當向本所咨詢。2.24 本所根據本規則及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和監管需要,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進行現場檢查,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應當積極配合。前款所述現場檢查,是指本所在上市公司及所屬企業和機構(以下簡稱「檢查對象」)的生產、經營、管理場所以及其他相關場所,採取查閱、復制文件和資料、查看實物、談話及詢問等方式,對檢查對象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規范運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行為。2.25 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為發行人、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證券業務活動製作、出具上市保薦書、持續督導意見、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財務顧問報告、資信評級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應當勤勉盡責,對所製作、出具的文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和驗證,其製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2.26 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及時製作工作底稿,完整保存發行人、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證券業務活動記錄及相關資料。本所可以根據監管需要調閱、檢查工作底稿、證券業務活動記錄及相關資料。第三章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第一節 聲明與承諾3.1.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新任董事、監事應當在股東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其任命後一個月內,新任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董事會通過其任命後一個月內,簽署一式三份《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並報本所和公司董事會備案。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簽署一式三份《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聲明及承諾書》,並報本所和公司董事會備案。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的,新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在其完成變更的一個月內完成《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聲明及承諾書》的簽署和備案工作。前述機構和個人簽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聲明及承諾書》時,應當由律師見證,並由律師解釋該文件的內容,前述機構和個人在充分理解後簽字蓋章。董事會秘書應當督促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及時簽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聲明及承諾書》,並按本所規定的途徑和方式提交書面文件和電子文件。3.1.2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聲明:(一) 直接和間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況;(二) 有無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或者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受查處的情況;(三) 參加證券業務培訓的情況;(四) 其他任職情況和最近五年的工作經歷;(五) 擁有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國籍、長期居留權的情況;(六) 本所認為應當說明的其他情況。3.1.3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聲明事項的真實、准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3.1.4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含續任)期間聲明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自該等事項發生變化之日起五個交易日內向本所和公司董事會提交有關該等事項的最新資料。3.1.5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並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承諾:(一) 遵守並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履行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二) 遵守並促使上市公司遵守本規則和本所其他相關規定,接受本所監管;(三) 遵守並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公司章程;(四) 本所認為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和應當作出的其他承諾。監事還應當承諾監督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遵守其承諾。高級管理人員還應當承諾及時向董事會報告有關公司經營或者財務方面出現的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事項。3.1.6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聲明及承諾書》中聲明:(一) 直接和間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情況;(二) 有無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或者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受查處的情況;(三) 關聯人基本情況;(四) 本所認為應當說明的其他情況。3.1.7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並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承諾:(一) 遵守並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二) 遵守並促使上市公司遵守本規則和本所其他相關規定,接受本所監管;(三) 遵守並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公司章程;(四) 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濫用控制權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包括但不限於:1.不以任何方式違法違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及要求上市公司違法違規提供擔保;2.不通過非公允性關聯交易、利潤分配、資產重組、對外投資等任何方式損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3.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開重大信息謀取利益,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有關上市公司的未公開重大信息,不從事內幕交易、短線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4.保證上市公司資產完整、人員獨立、財務獨立、機構獨立和業務獨立,不以任何方式影響上市公司的獨立性;(五) 嚴格履行作出的公開聲明和各項承諾,不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六) 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保證披露的信息真實、准確、— 11 —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積極主動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時告知上市公司已發生或者擬發生的重大事件,並如實回答本所的相關問詢;(七) 本所認為應當履行的其他義務和應當作出的其他承諾。3.1.8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保證《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聲明及承諾書》中聲明事項的真實、准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聲明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自該等事項發生變化之日起五個交易日內向本所和公司董事會提交有關該等事項的最新資料。3.1.9 上市公司董事應當履行的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包括:(一) 原則上應當親自出席董事會,以正常合理的謹慎態度勤勉行事並對所議事項表達明確意見,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的,應當審慎地選擇受託人;(二) 認真閱讀公司的各項商務、財務報告和公共媒體有關公司的報道,及時了解並持續關注公司業務經營管理狀況和公司已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響,及時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問題,不得以不直接從事經營管理或者不知悉為由推卸責任;(三) 在履行職責時誠實守信,在職權范圍內以公司整體利益和全體股東利益為出發點行使權利,避免事實上及潛在的利益和職務沖突;(四) 《公司法》《證券法》規定的及社會公認的其他忠實和勤勉義務。3.1.10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公司股票上市前、任命生效時、新增持有公司股份及離職申請生效時,按照本所的有關規定申報並申請鎖定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證券事務代表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因公司派發股票股利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導致的變動除外),應當及時向公司報告並由公司在本所指定網站公告。3.1.11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份應當遵守《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和本所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 12 —3.1.12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並及時披露相關情況。3.1.13 上市公司在發布召開關於選舉獨立董事的股東大會通知時,應當將所有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有關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提名人聲明、候選人聲明、獨立董事履歷表)報送本所備案。獨立董事選舉應當實行累積投票制。公司董事會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有關情況有異議的,應當同時報送董事會的書面意見。3.1.14 本所在收到前條所述材料的五個交易日內,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進行審核。對於本所提出異議的獨立董事候選人,上市公司不得將其提交股東大會選舉為獨立董事。在召開股東大會選舉獨立董事時,公司董事會應當對獨立董事候選人是否被本所提出異議等情況進行說明。3.1.15 上市公司應當保證獨立董事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權,提供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在獨立董事行使職權時,有關人員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礙或者隱瞞,不得干預獨立董事獨立行使職權。3.1.16 本所建立獨立董事誠信檔案管理系統,對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記錄,並通過本所網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會公開獨立董事誠信檔案的相關信息。3.1.17 上市公司應當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內部審計部門對審計委員會負責,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工作。審計委員會中獨立董事應當佔半數以上並擔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獨立董事是會計專業人士。第二節 董事會秘書3.2.1 上市公司應當設立董事會秘書,作為公司與本所之間的指定聯絡人。公司應當設立信息披露事務部門,由董事會秘書負責管理。3.2.2 董事會秘書對上市公司和董事會負責,履行以下職責:— 13 —(一)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務,協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組織制訂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遵守信息披露相關規定;(二)負責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和股東資料管理工作,協調公司與證券監管機構、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證券服務機構、媒體等之間的信息溝通;(三)組織籌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參加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及高級管理人員相關會議,負責董事會會議記錄工作並簽字確認;(四)負責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開重大信息出現泄露時,及時向本所報告並公告;(五)關注公共媒體報道並主動求證真實情況,督促董事會及時回復本所所有問詢;(六)組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證券法律法規、本規則及本所其他相關規定的培訓,協助前述人員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權利和義務;(七)督促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遵守證券法律法規、本規則、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切實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諾;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違反有關規定的決議時,應當予以提醒並立即如實地向本所報告;(八)《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職責。3.2.3 上市公司應當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為董事會秘書履行職責提供便利條件,董事、監事、財務負責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相關人員應當支持、配合董事會秘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董事會秘書為履行職責有權了解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情況,參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關會議,查閱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並要求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董事會秘書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受到不當妨礙或者嚴重阻撓時,可以直接向本所報告。3.2.4 董事會秘書應當具備履行職責所必需的財務、管理、法律專業知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個人品德,並取得本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 14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二)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屆滿;(三)最近三年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的;(四)本公司現任監事;(五)本所認定不適合擔任董事會秘書的其他情形。3.2.5 上市公司應當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後三個月內或者原任董事會秘書離職後三個月內聘任董事會秘書。3.2.6 上市公司應當在有關擬聘任董事會秘書的會議召開五個交易日之前將該董事會秘書的有關資料報送本所,本所自收到有關資料之日起五個交易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董事會可以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聘任。3.2.7 上市公司聘任董事會秘書之前應當向本所報送下列資料:(一) 董事會推薦書,包括被推薦人符合本規則任職資格的說明、職務、
㈤ 創業板新股新上市,多少天內是不設漲跌幅限制的
根據深交所安排,8月24日,創業板注冊制首批新股正式掛牌交易,18隻新股組成首發陣容,1.6億股民也迎來創業板所有存量股票漲跌幅變20%的刺激時刻。
創業板指走勢圖。
新規則會加大A股市場波動?
作為首次將增量與存量改革同步推進的資本市場重大改革,創業板注冊制推行影響深遠。「短期看,漲跌幅放寬利於創業板交易活躍度提升,長期看,增量資產有望引入增量資金。注冊制下,創業板上市股票首日起可作為兩融標的,轉融券機制向科創板看齊,市場化機制有望驅動兩融業務進一步擴張。」開源證券分析師高超認為。不過對於投資者來說,創業板注冊制實施,一方面會更加關注對主板的分流作用,另一方面也會更加關注個股漲跌幅放寬至20%後是否會加大市場波動。
「對比科創板開板前後,主板與創業板的價量走勢來看,分流的影響並不明顯。」川財證券研究所所長陳靂表示,但當前創業板的估值處於相對比較高的位置,漲跌幅放寬之後可能會有更大的波動。在上海證券分析師劉騏豪看來,市場波動風險加大也將使得投資者更加註重對投資標的基本面選擇,業績良好的公司將更加受到資金的青睞而享受估值溢價,市場估值分化或將成為常態。(完)
㈥ 一周內新股上市有哪幾家
這個說不準的。
提起打新股,那肯定很多人都會在第一時間第一個想到前陣子的東鵬特飲,一經上市直接就出現了十多個漲停板,算下來中一簽可賺22萬,簡直就是打新界的「香餑餑」。打新股一看是很賺錢,可你知道怎麼打嗎?那中簽率又怎麼去提高呢?下面我就給各位朋友們講講打新股的事情。
那麼在開始講之前,先來領取一波福利--機構精選的牛股榜單新鮮出爐,可別錯過了哦:速領!今日機構牛股名單新鮮出爐!
一、新股申購什麼意思?需要什麼條件?
1、什麼是新股申購?
當企業有意圖上市時,往往會向市場出售一定數量的股票,其中一部分股票支持在證券賬戶上申購,並且往往申購的價格要低於上市第一天的價格。
2、申購新股需要的條件:
預計要參加新股申購需要在T-2日(T日為網上申購日)前20個交易日內,每天平均擁有1萬元及以上市值的股票,才能滿足申購搖號的要求。打比方我想在8月23日參與新股申購,日期的開始從8月19日算,在交易日里退20算,也就是7月22日起,自己的賬戶里股票市值要維持在1萬元以上,才有條件得到配號,所具有的市值變高的情況下,能夠拿到手的配號的數量也就更多。只有當自己獲得中簽區段內的分配號,對於中簽的那部分新股的申購才能進行。
3、如何提高打新股的中簽幾率?
從長期來看,打新中簽和申購時間是不存在相關性的,如果想要提高新股的中簽幾率,有以下幾種做法供大家參考:
(1)提高申購額度:如果前期持倉的股票市值越多,可以獲得的配號數量越多,自然中簽的概率就會越高。
(2)盡量開通所有申購許可權:假若手頭上的資金充裕,建議均勻持倉,直接把主板和科創板的申購許可權全都開通。那麼這樣的話,不論是什麼情況下新股都可以進行申購,而且還能夠增加中簽的機會。
(3)堅持打新:千萬不可以錯過了每一次打新股的機會,正因為中新股的概率小,所以更應該堅持搖號,相信一定是有機會能輪到到自己的。
二、新股中簽後要怎麼辦?
通常的時候,新股中簽的話就會有相應的簡訊通知,在登錄交易軟體時也能收到彈窗提醒。
在新股中簽當日,我們要確保16:00以前賬戶里留有足夠的新股繳款的資金,不管資金的來路如何,從銀行轉入還是當天賣出股票所得都行。到了第二天,如果自己賬戶里看到成功繳款的新股余額,即本次打新成功。
眾多朋友想打新股卻經常遇不到機遇,老是錯過調倉時間。可以證明,大家真的缺失了一款發財必備神器--投資日歷,想獲取有關內容就趕緊點擊下面的鏈接:專屬滬深兩市的投資日歷,掌握最新一手資訊
三、新股上市會怎麼樣?
如果中間沒發生什麼意外的話,從申購日算起,新股在8~14個自然日內就會上市。
相對於這兩大板塊(創業板和科創板)而言,在上市後的前5天是不會設置漲跌幅限制的,到了第6個交易日開始日漲跌幅限制為20%。而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漲跌幅限制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舉個簡單的例子,假如發行價是10塊錢/股,則當天最高只能漲到14.4元/股,5.6元/股是最低下限,根據我多年的跟蹤觀察,主板新股上市常常頭一天漲停,後期連板數量在5個之上。
關於新股什麼時候賣,那得由個股的實際情況及市場行情全面剖析。倘若新股上市當天出現破發並且連續下跌,上市當天就把它賣掉,可以將損失降到最低。
由於科創板和創業板新股漲跌沒有被限制,所以為了防止股價回落,中簽的小夥伴可以直接在上市第一天賣出。另外,如果持續連板的股票,在遇見開板的情況時,學姐希望大家能夠立即轉賣,落袋為安最好。
炒股的基本屬性最終還是要回到公司的業績上來,能夠判斷一個公司到底是不是好公司或者是能全面分析的人並不多,導致看錯股而虧損,大家可以利用這個診股軟體,找到對應的股票代碼,就能查出自己買到的股票好不好了:【免費】測一測你的股票到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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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創業板中簽後幾天可以上市交易
創業板股票中簽後一般會在14天左右上市交易(各股票不同,具體以股票為准),
新股上市前公司會提前發出公告,投資者關註上市公司公告即可,創業板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5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20%。
創業板新股申購需要開業許可權,並且有深市的股票市值(一萬及以上)創業板開通條件:
1、兩年的股票交易經驗;
2、C4及以上的風險承受能力;3、開通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10萬元及以上。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