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尚朋高科能上市嗎
你好,公司上市條件: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為上市公司的先決條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屬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則不能直接成為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這里的股本總額包括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的投票和發起人認購及向特定投資者發行的股票的總和,不單指公開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
(3)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連續盈利。投資者在投資之彰,要對所欲購股票的公司進行分析,了解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狀況、財務狀況、盈利能力等情況。同時,證券管理部門也要對公司情況進行考察。這就他公司進行很長一段時間的分析,如果公司剛剛成立,這些情況也無從談起。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如15%以上。
上市公司是開放性經濟組織,其目的在吸收眾多方面的社會資本,股東根據所持股票在公司總股本中的份額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為了防止少數大股東操縱公司,實現上市公司股份的分散性,避免大股東侵犯小股東的權益,有必要規定上市公司的股份構成。所以《公司法》規定持有股票面值達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少於1000人。這里是股票面值達1000元,而不以股東購買股票時支付的價款為准。同時,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向社會公開發行,也有一部分由發起人認購和向特定的投資者發行,發起人和特定的投資者往往具有比一般投資者更優越的地位,因此為了維護一般投資者的利益,也有必要規定兩者之間的股份比例。
(5)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上市公司應是具有極高信譽的企業,其生產經營依法進行,違法行為將導致公司危機,所以上市公司應無重大違法行為。重大違法行為是指超過經營范圍、採取欺詐手段經營等行為。這些行為應承擔重大法律責任,如警告、吊銷營業執照等。當然以前有違法行為,現已改正的公司也可成為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是投資者了解公司狀況,如虛假記載即屬重大違法行為也是對投資者的欺騙,投資者無法了解公司真實狀況,自然也就不能成為上市公司。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國務院是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有權根據我國的經濟發展情況和對整個經濟的綜合考慮,制定行政法規,規定上市公司的其他條件。
公司在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請時,應提交下列文件:①上市報告書;②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③公司章程;④公司營業執照;⑤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3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⑥法律意見書和證券公司的推薦書;⑦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後,其發行人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上述規定的有關文件。證券交易所應當自接到該股票發行人提交的前述規定的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安排該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符合上市條件者可申請上市。公司上市公告可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或者深圳證券交易所官網進行查詢。
B. 什麼是A股,什麼是B股,什麼是創業板,新三板又是什麼它們之間有沒有什麼聯系
A股就是人民幣普通股票,這么說可能還有點抽象,再簡單點,就是你去證券公司,說我要炒股開戶,他給你開的戶就是A股賬戶,A股就是我們常說的自己的股市。
B股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特種股票,它是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和買賣,在境內(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它的投資人限於:外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人。
(2)倫敦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擴展閱讀
H股也稱國企股,指注冊地在內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資股。中國地區機構投資者可以投資於H股,大陸地區個人目前尚不能直接投資於H股。
N股,是指那些在美國紐約(New York)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外資股票,取紐約字首的第一個字母N作為名稱。
S股在我國是指尚未進行股權分置改革或者已進入改革程序但尚未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股票。S股,是指那些主要生產或者經營等核心業務在中國大陸、而企業的注冊地在內地,但是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掛牌的企業股票。
L股,在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是指公司注冊地在我國內地,上市地在倫敦的外資股。是境外上市外資股,按上市地域進行的分類。
C. 創業板是什麼意思
[編輯本段]創業板的概念及特點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指主板之外的專為暫時無法上市的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充,在資本市場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
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中國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我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
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當然,回報可能也會大得多。
各國政府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監管部門還通過「保薦人」制度來幫助投資者選擇高素質企業。
二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投資對象和風險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況下,二者不會相互影響。而且由於它們內在的聯系,反而會促進主板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壯大。
[編輯本段]創業板的分類
按與主板市場的關系劃分,全球的二板市場大致可分為兩類模式。一類是「獨立型」。完全獨立於主板之外,具有自己鮮明的角色定位。世界上最成功的二板市場———美國納斯達克市場(Nasdaq)即屬此類。納斯達克市場誕生於1971年,上市規則比主板紐約證券交易所要簡化得多,漸漸成為全美高科技上市公司最多的證券市場。截至1999年底,共有4829家上市公司,市值高達5.2萬億美元,其中高科技上市公司所佔比重為40%左右,涌現出一批像思科、微軟、英特爾那樣的大名鼎鼎的高科技巨人。「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30年後的納斯達克市場羽翼豐滿,上市公司總數比紐約證交所多60%,股票交易量在1994年就超過了紐約證交所。另一類是「附屬型」。附屬於主板市場,旨在為主板培養上市公司。二板的上市公司發展成熟後可升級到主板市場。換言之,就是充當主板市場的「第二梯隊」。新加坡的Sesdaq即屬此類。
[編輯本段]創業板的歷史
最新鳴鑼成立的二板市場當屬香港創業板市場。1999年11月25日,醞釀10年之久的香港創業板終於呱呱墜地。它定位於為處於創業階段的中小高成長性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服務。截至今年4月底,共有上市公司25家,大多是網路、電腦、電信企業。一家公司若想在香港聯交所上市,最近3年必須有5000萬港元的盈利,但創業板不設盈利底線,只需公司有兩年的「活躍業務紀錄」。如果創始人在業界已是名聲鵲起,那麼這個兩年的「紀錄」也可以不要。香港聯交所權威人士曾風趣地說,如果比爾·蓋茨出來重新注冊一家公司,創業板會馬上愉快地接納。
在證券發展歷史的長河中,創業板剛開始是對應於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場,以中小型公司為主要對象的市場形象而出現的。19世紀末期,一些不符合大型交易所上市標準的小公司只能選擇場外市場和地方性交易所作為上市場所。到了20世紀,眾多地方性交易所逐步消亡,而場外市場也存在著很多不規范之處。自60年代起,以美國為代表的北美和歐洲等等地區為了解決中小型企業的融資問題,開始大力創建各自的創業板市場。發展至今,創業板已經發展成為幫助中小型新興企業、特別是高成長性科技公司融資的市場。
回顧創業板的發展歷史,20世紀60年代可以稱為創業板的萌芽起步時期。1961年,為了推進證券業的全面規范,美國國會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所有證券市場進行特定的研究。兩年之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放棄了對全面證券市場的研究,而是將目光盯住了當時處於朦朧和分割狀態的場外市場。SEC提出了「自動操作系統」作為解決途徑的設想,並由全國證券商協會(NASD)來進行管理。1968年,自動報價系統研製成功,NASD改稱為全國證券商協會自動報價體系(NASDAQ系統)。1971年2月8日,NASDAQ市場正式成立,當日完成了NASDAQ系統的全面操作,中央牌價系統顯示出2500個證券的行情。直到1975年,NASDAQ建立了新上市標准,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必須將在NASDAQ市場上市的公司和OTC證券分離開來。
與美國NASDAQ市場的起步幾乎同時的是,日本開始了創業板的腳步。1963年,日本東京證券交易所設立了針對中小公司的第二板,並正式起用了場外市場制度。不過,在其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日本的場外市場一直萎靡不振。
世界二板市場的發展大致可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從20世紀70年代到90年代中期,第二階段從90年代中期到現在。1971年,美國全美證券商協會建立了一個櫃台交易的證券自動報價系統——納斯達克(NASDAQ),開始對超過2500種櫃台交易的證券進行報價。1975年,NASDAQ建立了新的上市標准,從而把在NASDAQ掛牌的證券與在櫃台交易的其他證券區分開來。1982年,NASDAQ最好的上市公司形成了NASDAQ全國市場,並開始發布實時交易行情。但是,直到90年代初,NASDAQ的運作並不十分理想,1991年,其成交額才達到紐約股票交易所的1/3。NASDAQ市場真正得到迅速發展,是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的第二階段。
世界上其他二板市場的發展,也基本上可以分為上述兩個階段。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石油危機引起經濟環境惡化,股市長期低迷對企業缺乏吸引力,各國證券市場都面臨著很大危機,主要表現在公司上市意願低,上市公司數目持續減少,投資者投資不活躍。在這種情況下,各國為了吸引更多新生企業上市,都相繼建立了二板市場。從總體上看,這一階段二板市大多經歷了創建初期的輝煌,但基本上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失敗而告終。
二板市場發展的第二階段是從90年代中期開始的,其背景及原因是:
(1)知識經濟的興起使大量新生高新技術企業成長起來;
(2)美國納期達克市場迅速發展,在加劇競爭的同時,為各國股市的發展指出了一個方向;
(3)風險資本產業迅速發展,迫切需要針對新興企業的股票市場;
(4)各國政府重視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紛紛設立二板市場。
在此背景下,各國證券市場又開始了新一輪的設立二板熱潮,其中主要有:香港創業板市場(GEM,1999)、台灣櫃台交易所(OTC,1994)、倫敦證券交易所(AIM,1995)、法國新市場(LNA,1996)、德國新市場(NM,1996)等。
從目前的情況看,這一階段的二板市場發育和運作遠強於第一階段,大多數發展較順利,其中美國NASDAQ和韓國Kosdaq的交易量甚至一度超過了主板市場。但是,從整體上看,二板的市場份額還是低於主板,也有的二板(如歐洲的Easdaq)曾一度陷入經營困境。文章來源www.ipo668.cn
[編輯本段]創業板設立目的
(1)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4)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編輯本段]創業板市場交易相關內容
在創業板市場交易的證券品種包括:(1)股票;(2)投資基金;(3)債券(含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及政府債券等);(4)債券回購;(5)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可在創業板市場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種。
創業板買賣規則:
(1)創業板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申報買入證券,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份)的證券,可以一次性申報賣出。
(2)證券的報價單位為「每股(份)價格」。「每股(份)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人民幣0.01元。(3)證券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漲跌幅的價格計算公式為:
漲跌幅限制價格=(1±漲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人民幣0.01元。證券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料引用自:http://ke..com/view/96367.htm
D. 什麼是創業板 給個最簡單的解釋,通俗點。
根據證監會披露的管理辦法,目前我國創業板和主板,也就是已有的滬深股票市場有三大主要區別。一是財務門檻低。創業板要求擬上市企業連續2年贏利,總額不低於1000萬元;而主板要求連續3年贏利,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創業板要求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增長率不低於30%;而主板要求最近3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億元。顯然創業板門檻低於主板,但出於風險控制要求,這些門檻高於部分海外創業板,如美國納斯達克要求之一是企業最近一年稅前利潤不低於70萬美元,約400多萬元人民幣,而我國香港地區不設最低利潤限制。二是對發行規模要求小。創業板要求企業上市後總股本不低於3000萬元,而主板最低要求是5000萬元。三是對投資人要求高。盡管相關細則還未出台,但管理辦法中說,創業板市場應當建立與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投資者准入制度,向投資者充分提示投資風險。市場預計在投資者資金門檻和漲跌停板限制方面將較主板更為嚴格。
另外由於創業板上市公司盤子小,為避免成為投資炒作的天堂,管理層還專設發審委,嚴格信息披露和退市機制,這些也將區別於主板市場
E.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各指什麼有什麼區別
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的含義分別如下:
1、主板:主板市場也稱為一板市場,指傳統意義上的證券市場(通常指股票市場),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證券發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場所。
2、中小板:中小板塊即中小企業板,是指流通盤大約1億以下的創業板塊。中小板是相對於主板市場而言的,有些企業的條件達不到主板市場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場上市。
3、創業板: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4、新三板: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二、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有3點不同:
1、四者的作用不同:
(1)主板的作用:主板市場是資本市場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夠反映經濟發展狀況,有「國民經濟晴雨表」之稱。
(2)中小板的作用:中小板市場是創業板的一種過渡,在中國的中小板的市場代碼是002開頭的。
(3)創業板的作用: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4)新三板的作用:新三板的存在,使得高新技術企業的融資不再局限於銀行貸款和政府補助,更多的股權投資基金將會因為有了新三板的制度保障而主動投資。
2、四者的掛牌條件不同:
(1)主板的掛牌條件: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千萬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億元。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0%。公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2)中小板的掛牌條件: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最新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
最新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最新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近一期末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3)創業板的掛牌條件: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4)新三板的掛牌條件: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並持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3、四者的起源不同:
(1)主板的起源: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中小板的起源:2004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批復同意深圳證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場內設立中小企業板塊。
(3)創業板的起源: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並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將創業板退市制度方案內容,落實到上市規則之中。
(4)新三板的起源: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F. 什麼叫做創業板市場
創業板市場,各國的稱呼不一。在有些國家叫二板市場,有些叫第二交易系統、創業板市場等等。它是指交易所主板市場以外的另一個證券市場,其主要目的是為新興公司提供集資途徑,助其發展和擴展業務。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
美國的納斯達克是創業板市場的典型,素有高科技企業搖籃之稱,培育了美國的一大批高科技巨人,如微軟、英特爾、蘋果、思科等等,對美國以電腦信息為代表的高科技產業的發展以及美國前幾年經濟的持續增長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納斯達克巨大的示範作用下,世界各大資本市場也開始設立自己的創業板市場。1995年6月,倫敦交易所設立了創業板市場---另類投資市場;1996年2月14日,法國設立了新市場;1999年11月,香港創業板正式成立。
從海外的情況看,創業板市場與主板市場的主要區別是:不設立最低盈利的規定,以免高成長的公司因盈利低而不能掛牌;提高對公眾最低持股量的要求,以保證公司有充裕的資金周轉;設定主要股東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限制,如兩年內不得出售名下的股份等,以使公司管理層在發展業務方面保持對股東的承諾。此外,創業板使用公告板作為交易途徑,不論公司在何地注冊成立,只要符合要求即可獲准上市。
有些投資者擔心創業板市場的設立會對主板市場形成資金分流,其實這種擔心是多餘的。從理論上講,證券市場上的投資品種如果不能持續在廣度和深度上取得突破,證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將會陷入停滯。因此,只看到市場擴容,看不到它給市場注入了全新的概念和題材,是一種短視行為。實際上,創業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投資對象和風險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況下,二者不會相互影響。
G. 創業板 怎麼開通
需要客戶本人攜帶身份證、資金賬戶卡及股東賬戶卡到證券營業部櫃台申請辦理開通。投資者向所屬證券公司營業部提出開通申請後,認真閱讀並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
上述文件簽署兩個交易日後,經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即可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注意事項:如果未滿兩年交易經驗,證券公司在完成相關核查程序,並經過營業部負責人簽字核准後,方可在上述文件簽署五個交易日後開通交易。
由於創業板的投資風險較大,證監會規定: 具備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的用戶可以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首次開通必須本人到自己的券商營業廳簽署風險揭示書,簽署成功後兩個交易日後即可開通。
(7)倫敦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擴展閱讀
創業板與主板市場對比
主板市場上市的股票在成立時間、公司規模、發行股本,財務報告,長期業績,管理層變動等方面有著嚴格的硬性條件,達不到這些條件的公司是不會被批准上市的。
但有一些中小型企業或創業型企業也需要融資也需要發展,無法達到主板上市的條件,所以創業板專門為這些中小型企業提供了證券市場。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是與主板市場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由於主板市場上市硬性條件高,許多創業型企業無法滿足條件,創業板應運而生。
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更為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投資風險上。最大的特點就是門檻低,風險大,但監管嚴格,有助於有發展潛力的企業獲得融資的機會。
公司成立時間短,資本規模小,處於創業發展型階段,風險相較於成立時間長,資本規模大的公司來說更高,不確定因素多。
H. 紅獅集團為何不上市
1、集團未上市的原因有兩個。一是企業負責人需要掌握企業絕對領導權,選擇不自行上市。還有一種情況是企業達不到中國上市企業的標准,紅獅達不到標准。上市意味著股票可以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每個證券交易所制定自己的股票上市要求。股票在上市交易前必須滿足這些要求。股票上市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公眾持股、股東人數和至少數年的財務報表公布。不同的證券交易所也有不同的要求。
2、如果企業選擇在中國上市,可以選擇主板(上交所、深交所)、中小板(深交所)或創業板(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上市標准相同,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在兩者之間進行選擇。較大的企業通常在主板上市,發行8000萬股以上的企業通常在主板上市。規模較小的企業會去中小板,一般不超過5000萬股。發行50-8000萬股更靈活,可以選擇自己的主板或中小板。創業板的上市標准低於主板/中小板。中小板與創業板的選擇主要看兩個方面:創業板有一定的行業要求,以及發展受國家政策限制、行業相對飽和、沒有創新、沒有技術的企業,而且寶石基本上是不允許的,所以只能考慮去中小板。 Gem 有性能增長要求,需要每年持續增長才能發行。如果增長速度慢或者業績可能出現波動,我們一般不會去創業板,選擇中小板。 Gem通常以較高的估值發行。
拓展資料
上市是一個股票市場術語。狹義上,通過證券交易所向企業首次公開募股是指向投資者首次公開募股的過程。當大量投資者認購新股時,需要以抽簽方式分配股份,也稱為抽簽新股。認購的投資者希望以高於認購價格的價格出售它們。在中國環境下,上市分為中國公司在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中國大陸公司直接到非中國證券交易所(如香港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等),中國公司間接採取在海外設立離岸公司和上市的三種方式他們以離岸公司的名義在海外證券交易所上市。
I. 股市中的創業板是什麼意思
【定義】創業板來市場可以稱為二源板市場,也可以稱為第二股票交易市場,它是不同於主板市場的一個證券市場,但都是股票發行和交易的場所。
【作用】
1.創業板是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
2.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有著重要的位置。
3.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分類】
1. 獨立型創業板:完全獨於主板之外,它與主板是兩個獨立、平行的資本市場,相互之間沒有依附關系;
2. 附屬型創業板:旨在為主板培養上市公司,換言之,就是充當主板市場的「第二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