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創業板股票要達到什麼條件
新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應當符合《實施辦法》規定的以版下條件:
一是權申請許可權開通前 20 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 10 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二是參與證券交易 24 個月以上。
深交所可根據市場情況對上述條件作出調整。
Ⅱ 買創業板股票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規定,新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投資者(以下簡稱新增投資者)中的個人投資者,需滿足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2、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同時,新增投資者中的普通投資者還需簽署《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以確保其知曉相關風險。如果你不能確定自己是否具有開通創業板的條件,可以咨詢下點掌財經的客服,他們免費提供證券方面的咨詢服務。
Ⅲ 請問上市公司增發新股有什麼條件,並且發行股票的數量有什麼最低和最高限制。如果公司想籌集更多資金,是
增發股票必須經過股東大會和證監會通過,具體條件與發行數量、價格等也是由審核來定奪,但一般是以發行前20個交易日的平均股價來作為發行價格的。
上市公司籌集資金最好的方法當然是發行股票,但手續和審核非常嚴格,經常無法通過,所以,有些公司會採取發行債券或向銀行貸款的方式來籌集資金,那樣相對簡單。
Ⅳ 如何購買創業板股票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2020年4月28日後,創業板的開通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1、資產門檻: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必須滿足)。
滿足條件一般可自助在手機交易軟體申請許可權開通。
以上條件僅供參考,具體建議您咨詢您賬戶所在券商客服。
Ⅳ 開通創業板需要什麼條件
自2020年4月28日起,個人投資者首次開通創業板需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拓展資料
一、申購創業板新股需要什麼條件?
申購創業板新股需要的條件為:
存量投資者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後可繼續參加交易;
增量投資者要求在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且參與證券交易需在24月以上。
開通創業板不需手續費,開通條件也在逐漸放寬,具體每個券商公司放寬條件不同,需要以券商公司的規定為准。
二、創業板新股上市交易新規則?
創業板新股上市交易新規則:創業板新股上市前五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設置漲跌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五個交易日後漲跌幅限制為20%,有盤後定價交易,交易時間為交易日下午15:05-15:30。目前創業板實行注冊制,風險大於主板市場,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三、沒開通創業板許可權是什麼意思?
沒開通創業板許可權是指表示其賬戶是沒有開通創業板許可權的,也就意味著不可以參與創業板塊的買股。
如果是首次開立創業板,需要客戶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在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到證券公司現場申請辦理。
開通創業板門檻:一是滿足兩年交易經驗;二是滿足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不低於10萬元。
四、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的區別是什麼?
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的區別如下:
1、股票代碼不同。中小企業板的股票代碼以002開頭;創業板的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2、上市條件不同。中小企業板的上市條件是:近3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3億元,或者近3年經營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000萬。連續3年盈利,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創業板的上市條件為持續經營3年有一定規模,並且有較強的成長性和創新活躍性。
3、交易條件不同。中小企業一般在開通股票賬戶即可交易;創業板的投資人要有兩年以上股票交易經驗,而且要去券商營業部現場簽字辦理手續。
Ⅵ 創業板新股申購需要什麼條件
新股申購的條件抄:
現有的新股申襲購規則是市值配售規則,申購需要的是額度,申購時不需要資金。
1、已開立對應市場的A股賬戶;
2、需要有對應市場的新股申購額度,額度是按您T-2日(T日為網上申購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達到1萬市值(含1萬)才有額度,上海深圳市場的市值分開計算。
3、申購創業板/科創板的新股還要求開通創業板/科創板許可權。
新三板精選申購規則建議您聯系證券賬戶所在券商客服。
Ⅶ 創業板打新需要什麼條件
首先需要有創業板股票的交易條件。主要是兩點:
【1】個人投資者需要有兩年以上的A股交易經驗;
【2】開通創業板前20個交易日內日均證券賬戶資產在10萬元以上。
還要滿足新股申購的條件,即T-2日的前20個交易日的,日均證券市值不得低於1萬元。創業板屬於深市,深市每1萬元對應兩個新股申購額度單位,每個單位為500股。
拓展資料: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是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
創業板出現於上世紀70年代的美國,興起於90年代,各國政府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監管部門還通過「保薦人」制度來幫助投資者選擇高素質企業。在證券發展歷史的長河中,創業板剛開始是對應於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場,以中小型公司為主要對象的市場形象而出現的。
世界上其他二板市場的發展,也基本上可以分為上述兩個階段。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石油危機引起經濟環境惡化,股市長期低迷對企業缺乏吸引力,各國證券市場都面臨著很大危機,主要表現在公司上市意願低,上市公司數目持續減少,投資者投資不活躍。在這種情況下,各國為了吸引更多新生企業上市,都相繼建立了二板市場。從總體上看,這一階段二板市大多經歷了創建初期的輝煌,但基本上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失敗而告終。
設立目的(1)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
(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Ⅷ 開通創業板需要什麼條件要怎麼辦理
有以下條件:
1.資金要求。
開通創業板必須在開通交易許可權的前20個交易日內日均資產在10萬元以上。
首先我們要了解到是20個交易日,並非是20天,其次我們還需要了解到日均資產,這里的資產指的是資金以及所購買的股票市值,並非需要賬戶資金達到10萬以上。
2.投資經驗要求。
必須要有24個月以上的證券投資經驗。24個月也就是兩年,如果你股票賬戶已經開通了兩年,並且在期間一直投資股票,那麼就會滿足這個投資經驗的要求。
3.風險測評等級為積極性。
創業板投資屬於中風險,在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前,需要進行風險測評,當前股票證券賬戶的風險主要有五個分別是保守型投資者、謹慎型投資者、穩健型投資者、積極型投資者以及激進型投資者。
開通創業板賬戶交易許可權必須是積極型或積極型以上,風險測評結果為積極型以下的不可開通。
【拓展資料】
創業板市場風險,重點注意以下幾點:
1.投資者在申請創業板開通之前應充分了解創業板相關知識,清晰地認識到創業板市場存在的風險。
創業板市場是為了適應創業和創新的需要而設立的新市場。與主板市場只接納成熟的、已形成足夠規模的企業上市不同,創業板以成長型創業企業為服務對象,重點支持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企業上市,具有上市門檻相對較低,信息披露監管嚴格等特點,它的市場風險要高於主板。
2.投資者應當客觀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由於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相對較高,不是所有投資者都適合直接參與創業板交易。投資者應真實地向證券公司提供本人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目標、風險偏好等信息,客觀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3.有意願參與創業板市場新股申購或交易的投資者應到證券公司營業場所現場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書面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
Ⅸ 參與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對象需要什麼條件
你好,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目前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日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只有少數資金雄厚的機構或個人才能參與,其一個資產包一般需動用資金幾千萬甚至幾億元。
價格打折,由於從公告日到發行開始日一般要經過3個月左右,所以,有的股票在發行時,其定價(底價)會比市價甚至低 30%以上。
鎖定期12個月。
2006年證監會推出的《再融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關於非公開發行,除了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以及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外,沒有其他條件,這就是說,非公開發行並無盈利要求,即使是虧損企業也可申請發行。
定向增發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大投資人(例如外資)欲成為上市公司戰略股東、甚至成為控股股東的。以前沒有定向增發,它們要入股通常只能向大股東購買股權(如摩根士丹利及國際金融公司聯合收購海螺水泥14.33%股權),新股東掏出來的錢進的是大股東的口袋,對做強上市公司直接作用不大。另一種是通過定向增發融資後去購並他人,迅速擴大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