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融資額度,創業板融資額度怎麼計算
發行數量:1700萬股 × 發行價格:17.86元 =融資額度:1.83億元
所以要抽簽配新股 不一定能中
㈡ 我的創業板為什麼有金額限制
目前開通創業板需要10萬的資金和2年的交易經驗,開通之後才可以交易創業板股票,交易一般是沒有限制的,在新股申購階段會有市值要去和申購上限。
4.2.1證券上市,本所對其實施掛牌,上市首日證券行情顯示的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為其發行價。
4.2.2證券上市期屆滿,或者本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證監會的決定暫停或終止某隻證券上市,本所對該證券實施摘牌。
4.2.3本所根據中國證監會和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對上市證券實施停牌或復牌。
4.2.4證券停牌時,本所發布的行情中包括該證券的信息;證券摘牌後,本所發布的行情中不包括該證券的信息。
4.2.5停牌證券在當日復牌的,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或撤銷申報;該證券復牌時,本所對復牌前接收的所有申報進行集合競價。
㈢ 創業板上市條件
一、創業板上市條件
(1)發行人應當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
為適應不同類型企業的融資需要,創業板對發行人設置了兩項定量業績指標,以便發行申請人選擇:
1、第一項指標要求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
2、第二項指標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
(2)發行人應當具有一定規模和存續時間。
1、根據《證券法》第五十條關於申請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總額應不少於三千萬元的規定,《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具備一定的資產規模,具體規定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發行後股本不少於三千萬元。規定發行人具備一定的凈資產和股本規模,有利於控制市場風險。
2、《管理辦法》規定發行人應具有一定的持續經營記錄,具體要求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3)發行人應當主營業務突出。
創業企業規模小,且處於成長發展階段,如果業務范圍分散,缺乏核心業務,既不利於有效控制風險,也不利於形成核心競爭力。因此,《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集中有限的資源主要經營一種業務,並強調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同時,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於發展主營業務。
(4)對發行人公司治理提出從嚴要求。
根據創業板公司特點,在公司治理方面參照主板上市公司從嚴要求,要求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強化獨立董事職責,並明確控股股東責任。
二、創業板設立目的
(1)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
(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3)創業板籌資總額擴展閱讀: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有著重要的位置。在中國的創業板的市場代碼是300開頭的。
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㈣ 創業板上市融資的概念是什麼
1.創業板: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2.上市條件
創業板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申請在深交所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四)公司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㈤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和戰略新興板在融資條件上有什麼區別
市場
上海股交中心
新三板
創業板
主板、中小板
概況
2010年7月由國務院批准設立,其定位高於產權交易,低於證監會統一監管的市場,為上海市和長三角地區非上市公司提供股份託管和轉讓服務
2006年1月23日由國務院批准設立。目前只在北京中關村園區企業試點,現有95家公司掛牌交易(久其軟體已轉主板上市,北陸葯業、世紀瑞爾、佳訊飛鴻、紫光華宇已轉創業板上市),還有22家次掛牌公司進行了定向增資
籌備達十年之久,2009年10月23日在深圳開板,2009年10月30日開市,目前共有250家左右企業上市
上交所於1990年11月成立,深交所於1991年4月成立。上交所主要服務於大型企業,深交所則主要服務於中小型企業。 2004年6月,深交所開設了中小企業板。中小企業板運行獨立、監察獨立、代碼獨立、指數獨立
上市條件
主體資格
條件詳解
⑥注冊資本中存在非貨幣出資的,則公司須設立滿一年
條件詳解
①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
①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改後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②資產和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③合法經營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創業板為「兩高五新」企業優
④近3年(創業板為2年)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財務指標
一股本總額、凈資產均不少於1000萬元
二最近2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正值,凈利潤以扣除非經營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1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20%
四最近兩年稅後凈利潤累計不少於500萬元;或最近一年稅後凈利潤不少於300萬元,且營業收入不少於2000萬元
一股本1000萬,任一股東持股最小數量不低於公司總股本的1/200
二兩高六新企業:a.凈資產超1000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b.最近一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20%;c.兩年連續盈利,累計超500萬元;或最近一年稅後凈利潤超300萬元,且營業收入超2000萬元;d.戰略投資者對企業投資額不少於500萬元
三傳統企業:a.凈資產超2000萬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b.近兩年連續贏利,最近兩期凈利潤超1000萬;或最近一年超500萬,且營業收入超5000萬;兩高六新企業
最近一期凈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發行後總股本不少於3000萬元
近兩年連續盈利,累計凈利潤不少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實際不少於2000萬)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發行後不少於5000萬元
最近3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實際不少於2000萬)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近3個年度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000萬元;或者營業收入累計超3億元;
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獨立性
③不存在顯著的同業競爭、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額度較大的股東侵佔資產等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
資產完整,業務、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規范運行
④在經營和管理上具備風險控制能力
⑤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范
⑥股份的發行、轉讓合法合規
③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④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①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結構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任職資格,且不得有被證監會、交易所禁入、處罰、公開譴責、虛假、欺騙、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過證券或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②近36個月內未受到工商、稅收、土地、環保、海關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③公司章程中已明確對外擔保的審批許可權和審議程序,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
④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
持續盈利能力
②業務基本獨立,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②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①內部控制完善,資產質量良好,資產負債結構合理,盈利能力較強,現金流量正常,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②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③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④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
⑤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不得有下列情形:
a.經營模式、產品服務、行業地位和經營環境已或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持續盈利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b.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c.最近1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d.最近1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募集資金運用
無
無
①募集資金應當用於主營業務,並有明確的用途,數額和投資項目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
②應當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中介
⑦上海股交中心要求的其他條件
⑤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上市程序
程序
略
①提交申請表,5個工作日決定是否受理②受理後保薦人盡職調查向交易所提交申報③交易所20日內審核④提供審核意見,通過後10日內復核⑤通過後5日內報備⑥辦理託管、發布掛牌交易說明書⑦掛牌交易
①改制和設立②盡職調查與輔導③申請文件的申報④申請文件的審核⑤路演、詢價和定價⑥發行與上市
時間
4-6個月
從券商盡職調查到掛牌為六個月左右
約2-3年
備案審核
備案制。需要推薦人推薦,上海股交中心審核、上海市金融辦備案。推薦人終身督導,上海股交中心監管
備案制。需要券商律師、注冊會計師、行業分析師、資深投行人士共同推薦,終身督導,須經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核准制。需要券商保薦,2-3年督導,須經中國證監會核准。
交易方式
協議轉讓、點選轉讓。協議交易:在公共平台詢價→投資者交流→確認委託→成交。點選交易:在公共報價平台上選中對手自動成交
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證監會批準的其他轉讓方式。
集中交易,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投資者准入條件
機構投資者、符合條件的自然人投資者。開立上海股交中心股份轉讓賬戶,協議轉讓1萬股起買,做市商方式1000股起買
僅限機構投資者和特定的自然人投資者,且自然人投資者只能買賣其持股公司的股份。開立深圳股東賬戶,最低3萬股起買
因創業板公司風險較大,因此一般要求具有兩年以上的證券投資經驗,且需要簽署相關的協議
機構投資者和自然人投資者均可。交易單位為手,每手100股
信息披露
同新三板
年報、半年報
年報、半年報、季報
適用法規
上海股交中心規則
新三板業務規則
新三板文件總匯
首發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首次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優點
1、成本低廉:政府補貼下無需花費
2、能進能出
3、促進融資
4、樹立企業品牌形象
5、促進企業規范發展
6、股份流通
1、成本低廉:有政府補貼的情況下企業基本無需花費
2、能進能出:IPO或境外上市、省級人民政府批准、中國證券業協會認定
3、促進企業主板上市(IPO、轉板)
4、促進融資(定向增資)
5、樹立企業品牌形象
6、為企業並購增加籌碼
7、促進企業規范發展
8、上市工作可與IPO合並進行,不做重復勞動
9、股份流通。
1、實現融資
2、股份流通
3、樹立企業品牌形象
4、促進企業快速發展
5、進一步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1、實現融資
2、股份流通
3、樹立企業品牌形象
4、促進企業規范發展
費用與獎勵
成本
約140-185萬:
①掛牌費50萬
②保薦費30-50萬
③審計費10-15萬
④改制評估費10萬
⑤法律意見書10萬
⑥咨詢費30-50萬
另:股份承銷費3%
銀行融資費3%
做市股份3-5%
掛牌100-115萬:
①備案費3萬
②委託備案費1萬
③保薦費50萬
④改制評估費20萬
⑤督導費5-10萬
⑥審計費10-15萬
⑦法律師費5-10萬
⑧信息披露費2萬/年
另:股份承銷費3%銀行融資費3%做市股份3-5%協助與政府商談政策優惠,單獨計算。
79戶平均成本4225萬,占融資總額的6.47%
①保薦費400萬,0.61%
②審計費164萬,0.25%
③法律意見書110萬,0.17%
④股份承銷費2884萬,4.41%
⑤信息披露及路演644萬,0.99%
⑥其他23萬
證券公司的承銷費平均1001.63萬元,占融資總額的3.7%;律師費77.92萬,佔0.38%;會計師費133.05萬,佔0.68%,合共1212.6萬,占融資總額的6.41%。
根據Wind數據,中小企業板前273家上市公司總發行費用平均為2015萬元,占融資額的比例約為6%。如加信息披露及路演,則在7%左右
政府鼓勵
政府補貼在50 萬-290 萬不等,大多在100-120 萬之間
1、南京: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海外上市補200萬、獎80萬;軟體企業190萬;新三板補100萬、獎20萬;發債50-110萬。
2、蘇州園區:200萬元獎勵,分企業改制結束、正式遞交申請代辦股份轉讓材料和代辦股份系統正式掛牌交易三階段,按50萬、50萬、100萬的比例分步兌現。企業IPO並完成股票發行上市,地方政府再給予200萬元獎勵。
3、宿遷:新三板、上海江蘇股權中心掛牌補60萬、獎0.1P萬
㈥ 目前A股市場情況如何
2020年中國內地IPO活動創近10年新高
2020年新冠疫情席捲全球,其持續時間和影響深度遠超預期,盡管如此,全球IPO活動依舊表現亮眼。Refinitiv數據顯示,2020年,全球企業通過IPO融資近3000億美元,僅次於2007年,這一增長很大程度上源於中國內地和香港IPO活動激增。
根據德勤統計,在2020年全球十大IPO項目中,有五個(其中有四個排名前五)在香港和上海的交易所進行,代表中國內地和香港市場吸引力逐步增加,在國際資本市場中的地位進一步提升。
更多IPO研究分析詳見前瞻產業研究院《2020年A股IPO市場全景回顧與2021年前景展望專題報告》
㈦ 創業板小額快速融資
創業板小額快速融資規定如下:
一、根據《再融資注冊辦法》第二十一條,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可以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授權董事會決定向特定對象發行融資總額不超過人民幣三億元且不超過最近一年末凈資產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該項授權在下一年度股東大會召開日失效。
二、不得適用簡易程序的情形
《再融資審核規則》第三十三條規定,上市公司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適用簡易程序:
1、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或其他風險警示;
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現任董監高最近三年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一年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監管措施或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
3、本次發行上市的保薦人或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或相關簽字人員最近一年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受到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
三、過渡期安排
根據《再融資注冊辦法》,創業板上市公司擬採取「小額快速」融資的,需要在年度股東大會進行授權。
找投資、找合作之前,先清楚融資流程,至少要讓自己有一些辨別能力。推薦給你三種找投資人、合夥人的方式:
1、去各大投資機構指定網站,投遞商業計劃書。
2、參加線下各類沙龍活動,在現場主動和投資人交換聯系方式。
3、去網上找融資平台,藉助平台聚合力量認識志同道合的人。
對大部分企業家來說,第一種海投往往沒有下文了,第二種和第三種方式比較省心省力,但一定要找靠譜的融資平台,不然就是浪費時間和金錢。明德資本生態圈從業資本市場二十多年了,已幫助33家企業成功上市,對有抱負的企業主來說是個不錯的選擇。
如果你還有有關快速融資的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的在線咨詢按鈕,直接跟老師對話交流。
㈧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的區別是什麼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的最本質區別是前面三種屬於股票二級市場,而後面屬於原始股份的一級半市場。
1融資過程一般分為三種,即為a輪融資、b輪融資、c輪融資。
2企業除最初合夥人以外,吸納其他資金可視為a輪融資。此輪融資在創業初級階段,企業未來發展不明朗,股價低,風險收益都很大。
3企業進入新三板,基本規模已經形成,已經有自己獨立的經營場所和持續經營能力,為公司繼續發展擴張,需要再次融資。新三板企業公開融資屬於b輪融資,因為企業規模已經形成,雖然後續能夠繼續發展,但是並沒有第一輪融資暴利,相對風險也會比較小。
4新三板企業繼續發展,達到創業板或者主板中小板上市條件後,繼續申請ipo,一旦通過就可以第三次融資,也稱c輪融資。這時企業價值大部分已經被挖掘,投資收益和風險都是最低。
5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屬於國家認可的第一、二梯隊的融資平台,而新三板屬於國家新推出專門為中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的問題新型融資平台。因為面對的群體更廣,所以更能代表國家經濟發展,以及更多人的渴求。未來新三板將會繼續擴大,相關法規也會更為嚴謹,補充主板中小創業板的不足。
㈨ 什麼是紅籌股
紅籌股這一概念誕生於90年代初期的香港證券市場。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上有時被稱為紅色中國,相應地,香港和國際投資者把在境外注冊、在香港上市的那些帶有中國大陸概念的股票稱為紅籌股。本世紀以來在美國、新加坡以紅籌模式上市的公司也越來越多,紅籌股的概念便延伸為在海外注冊、在海外上市,帶有中國大陸概念的股票。
具體如何定義紅籌股,尚存在著一些爭議。主要的觀點有兩種。一種認為,應該按照業務范圍來區分。如果某個上市公司的主要業務在中國大陸,其盈利中的大部分也來自該業務,那麼,這家在中國境外注冊、在香港上市的股票就是紅籌股。國際信息公司彭博資訊所編的紅籌股指數就是按照這一標准來遴選的。另一種觀點認為,應該按照權益多寡來劃分。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股東權益的大部分直接來自中國大陸,或具有大陸背景,也就是為中資所控股,那麼,這家在中國境外注冊、在香港上市的股票才屬於紅籌股之列。1997年4月,恆生指數服務公司著手編制恆生紅籌股指數時,就是按這一標准來劃定紅籌股的。由於恆生的實用性,後一種劃分方法被更廣泛的使用。
香港
由於特殊的歷史背景,香港資本市場上一直存在著英資和華資公司的劃分。後隨著香港的回歸前後與大陸的經濟聯系越來越密切,大陸資金逐步進入香港,形成第三類機構——中資企業。
80年代末,越秀集團、粵海集團分別間接或直接收購香港的上市公司取得了上市的地位。90年代初,中信收購泰富及其後的一系列成功運作掀起中資企業在港收購熱潮。據不完全統計,僅在1992年7月至1993年底的一年半時間,被中資收購或參股成為主要股東 持股10%以上 的香港上市公司有28家,佔1993年底香港全部上市公司477家的5.9%。紅籌股概念初步形成。
1996—1997年,深業控股、越秀交通、中國電信陸續上市,紅籌股開始被市場熱炒注資重組概念,紅籌股板塊正式確立。
2000年後,紅籌股再次進入高速發展階段,當年紅籌上市12家,籌資3539億港元,占當年香港主板和創業板籌資總額的77%。到2004年,香港紅籌企業總數達84家(數據來源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研究所)。
新加坡
中國企業在新加坡上市始於1993年的中遠投資。在2002年前,在新加坡上市以國有企業居多,有一些直接上市的通道,比如中新葯業。但也有一些用的是紅籌模式,比如首家在新加坡上市的中國公司中遠投資,也是目前在新加坡上市的市值最大的中資公司,就是買殼上市。其後的聯合食品、大眾食品也都採用紅籌模式上市。這一階段在新上市的中國企業有16家。
2003年以後,中國企業赴新上市形成了熱潮,上市企業主要以民營企業為主,紅籌模式被廣泛運用。2003、2004兩年每年都有12家中國企業在新上市。加上7家中國大陸相關公司,形成47家中國概念板快,被稱為「龍籌股」。
美國
從1992年起,中國公司開始在美國上市。這一階段包含了兩類企業,直接上市與間接上市並存:一類是在香港上市的國企H股以美國存托憑證方式(ADR)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如青島啤酒、上海石化、馬鞍山鋼鐵等8家公司,另一類為外資或中資的公司以紅籌方式上市,如華晨金杯汽車、中國中策輪胎和正大易初摩托。
當時在美國上市的中國企業以製造業為主,中國經濟的增長速度強勁吸引了國際投資者,華晨金杯汽車在上市後的一個多月內,股價從發行價的16美元上漲至33美元。這是第一波中國熱。
這股熱潮到1994年開始消退,一方面是受到墨西哥的金融危機引發的新興市場信心危機的影響;另一方面是中國上市公司本身的原因,公司在上市後公布的中報和年報業績與公司管理層在上市推薦時所做的預測有很大出入。
1997年上半年,中資股迎來第二次上市高潮。主要是一批公司在香港上市的同時,在美國以ADR方式上市或在OTC市場掛牌交易,包括華能電力國際、中國東航、南方航空、大唐發電等H股,也包括北京控股、上海實業等紅籌股。
1999年和2004年,又掀起連續兩波在美上市的高潮,主力都是網路股。前一波的代表是中華網和三大門戶網站;後一波的代表是Tom 在線、掌上靈通、盛大娛樂等。而這兩次高潮的主力都是紅籌股。
除此之外,在倫敦、多倫多、東京都有少量紅籌股存在。
從上面的介紹可以看出,海外市場除香港外,並不特別強調紅籌的概念,而是統一定義為「中國概念」。無論H股、S股、買殼、造殼,不管來源如何,只要滿足各交易所上市標准,就可以上市。紅籌股與非紅籌股間的界限一直比較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