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創業板大股東轉讓股權的流程是怎樣的
創業板大股東轉讓股權因按下列程序辦理手續:
1、當事人依據法律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訂立股權轉讓協議;
2、轉讓股權後,由公司簽發出資證明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
3、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股權變更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㈡ 創業板公司股權激勵需要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在一級市場交易嗎
需要。
一.開通創業板許可權條件:1.不足2年交易經驗的,需要抄寫另一份風險揭示之類的,5個工作日後開通開板就是一個儀式,說明該板塊的存在,30號可以買賣了先申購,中簽以後可以在上市當天就賣出.二.開創業板購買許可權需要什麼條件嗎?1.投資者申請參與創業板市場的流程大致分為四步:第一步,投資者應盡可能了解創業板的特點、風險,客觀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2.第二步,投資者通過網上或到證券公司營業場所現場提出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第三步,投資者在提出開通申請後,應向證券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風險偏好等基本信息。證券公司將據此對投資者的風險承擔能力進行測評,並將測評結果告知投資者,作為投資者判斷自身是否適合參與創業板交易的參考。3.如果風險測評結果顯示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較弱,不適合參與創業板交易,投資者應當審慎考慮是否直接參與創業板交易或者選擇通過購買投資基金等方式間接參與。4.第四步,投資者在證券公司經辦人員的見證下,需按照要求到證券公司的營業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還應抄錄「特別聲明」。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後,在規定時間內為投資者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三.創業板具體交易規則:1.下面的有一點漲跌停限幅或擴至20 投資者最關心的交易規則也即將發布。據透露,「可能實行T 1的交易規則,單日漲跌幅限制或提高到20 。」這兩條也為證監會此前征言時就有的內容。據了解,創業板股票的代碼將使用「30」開頭的六位數字,即在300000~309999的區間內,一般按發行順序依次編碼。2.另外,根據此前聯網測試的方案,上市首日交易的創業板股票將實行「三檔停牌制」:當日盤中成交價格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 時,交易所將對該股票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50 時,又將對其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80 時,還將對其實施臨時停牌並至集中競價收市前3分鍾,之後再進行復牌並對停牌期間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然後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㈢ 創業板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是如何操作的
創業板大股東轉讓股權的流程是:
1、股東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股權;
2、當事人訂立股權轉讓協議;
3、轉讓股權後,由公司簽發出資證明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
4、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股權變更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㈣ 創業板可以進行股權轉讓嗎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指主板之外的專為創業板發行條件中財務指標與主板有何不同暫時無法上市的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給,在資本市場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根據相關的市場規則,目前創業板是可以進行股權轉讓的。
㈤ 請問創業板公司上市前會給員工分股票嗎
在國內上市的公司,臨上市前股份不能做變動了,上市前如果發生了股權變化,那就不能上了,重新排隊等著。
所以,內部職工持股,都是提前分配了的,而不是等到臨上市前。
上市沒有規定必須給員工分配股票,而且沒有員工持股的公司更容易上些,員工持股多的反而是上市的障礙。
㈥ 公司是創業板上市,現公司實行股權激勵,受激勵員工的股票賬戶未開通創業板許可權。
是的,要去證券公司櫃台申請,新客戶需要5個交易日開通,老客戶也要2個交易日才開通。這都是規定。
㈦ 我們公司要上創業板,對我們有什麼好處,現在創業板的股票還能大漲嗎
對於有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公司上市可以使持有公司股票或者棄權的員工的財富大幅增值,當然前提是公司有比較好的經營前景和經營業績。 創業板上市公司的特點是公司處在發展階段,一般來講,公司主營業務具有高成長性,而且盤子較小,如果所處行業和主營業務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較好市場前景,一般會有比較高的股價。但如果業績不好,股價也可能很低,甚至退市。
㈧ 創業板施行注冊制後,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有什麼變化
一是提升激勵股份比例上限,激勵股份和期權總額提升至總股本的20%。二是放寬激勵對象限制,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符合條件的,可以成為激勵對象。三是設置更為靈活的激勵模式,允許公司在滿足激勵條件後將股份登記至激勵對象名下並直接上市流通,簡化流程,減輕激勵對象的資金壓力。
㈨ 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制度包括哪些
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創業板,股權激勵主要有期權激勵、虛擬股權、限制性股票等形式,主要從從業人員的工作年限、崗位、取得的成績、公司的營收、利潤、成長性等方面綜合考量好的激勵方案。
㈩ 創業板可以股權轉讓嗎
可以。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指主板之外的專為創業板發行條件中財務指標與主板有何不同暫時無法上市的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給,在資本市場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根據相關的市場規則,目前創業板是可以進行股權轉讓的。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