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創業板及中小板上市條件
創業板IPO上市需要具備的條件
創業板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促進自主創新企業及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的發展,是落實自主創新國家戰略及支持處於成長期的創業企業的重要平台。具體講,創業板公司應是具備一定的盈利基礎,擁有一定的資產規模,且需存續一定期限,具有較高的成長性的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主要應符合如下條件。
(1)發行人應當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為適應不同類型企業的融資需要,創業板對發行人設置了兩項定量業績指標,以便發行申請人選擇:第一項指標要求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第二項指標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
(2)發行人應當具有一定規模和存續時間。根據《證券法》第五十條關於申請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總額應不少於三千萬元的規定,《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具備一定的資產規模,具體規定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發行後股本不少於三千萬元。規定發行人具備一定的凈資產和股本規模,有利於控制市場風險。《管理辦法》規定發行人應具有一定的持續經營記錄,具體要求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3)發行人應當主營業務突出。創業企業規模小,且處於成長發展階段,如果業務范圍分散,缺乏核心業務,既不利於有效控制風險,也不利於形成核心競爭力。因此,《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集中有限的資源主要經營一種業務,並強調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同時,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於發展主營業務。
(4)對發行人公司治理提出從嚴要求。根據創業板公司特點,在公司治理方面參照主板上市公司從嚴要求,要求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強化獨立董事職責,並明確控股股東責任
中小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股份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股票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② 主板上市和創業板上市的區別
主板上市和創業板上市的區別主要在於上市條件,主要有以下幾點:
【1】主板要求企業上市必須連續三年盈利,創業板只要預期市值不低於50億元,近一年營收不低於3億元,便不做盈利要求。
【2】主板上市要求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億元,創業板只要近兩年凈利潤為正並累計不低於5000萬元,便沒有營收要求。
【3】主板上市要求企業有一定的現金流,而創業板沒有相關規定。
從中我們可以知道,創業板上市的條件要比主板市場更加靈活、門檻更低,這對於上市公司是好事,但是對於投資者而言,選到基本面差的股票的概率也提高了,在創業板投資中,投資者應當更加註重上市公司的價值。
拓展資料:
上市是一個證券市場術語。狹義的上市即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指企業通過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向投資者增發股票,以期募集用於企業發展資金的過程。
當大量投資者認購新股時,需要以抽簽形式分配股票,又稱為抽新股,認購的投資者期望可以用高於認購價的價格售出。
在國內的環境下,上市分為中國公司在中國境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中國公司直接到非中國大陸的證券交易所(比如香港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等)以及中國公司間接通過在海外設立離岸公司並以該離岸公司的名義在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紅籌股)三種方式。
上市流程
改制階段
企業改制、發行上市牽涉的問題較為廣泛復雜,一般在企業聘請的專業機構的協助下完成。企業首先要確定券商,在券商的協助下盡早選定其他中介機構。股票改制所涉及的主要中介機構有: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土地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徵信機構等。
有關機構工作內容
擬改制公司
擬改制企業一般要成立改制小組,公司主要負責人全面統籌,小組由公司抽調辦公室、財務及熟悉公司歷史、生產經營情況的人員組成,其主要工作包括:
全面協調企業與省、市各有關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以及各中介機構、企業主板上市、企業中小板上市的關系,並全面督察工作進程;
配合會計師及評估師進行會計報表審計、盈利預測編制及資產評估工作;
與律師合作,處理上市有關法律事務,包括編寫公司章程、承銷協議、各種關聯交易協議、發起人協議等;
負責投資項目的立項報批工作和提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完成各類董事會決議、公司文件、申請主管機關批文,並負責新聞宣傳報道及公關活動。
券商
制定股份公司改制方案;
對股份公司設立的股本總額、股權結構、招股籌資、配售新股及制定發行方案並進行操作指導和業務服務;
推薦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其他中介機構,協調各方的業務關系、工作步驟及工作結果,充當公司改制及股票發行上市全過程總策劃與總協調人;
起草、匯總、報送全套申報材料;
組織承銷團包A股,承擔A股發行上市的組織工作。
會計師事務所
各發起人的出資及實際到位情況進行檢驗,出具驗資報告;
負責協助公司進行有關賬目調整,使公司的財務處理符合規定:
協助公司建立股份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財務管理制度;
對公司前三年經營業績進行審計,以及審核公司的盈利預測。
對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檢查,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評價報告。
資產評估事務所
在需要的情況下對各發起人投入的資產評估,出具資產評估報告。
土地評估機構
對納入股份公司股本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評估
律師事務所
協助公司編寫公司章程、發起人協議及重要合同;
負責對股票發行及上市的各項文件進行審查;
起草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
為股票發行上市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③ 主板與創業板上市條件
主板上市條件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上市要求最近兩年連續盈利。
主板和中小創上市的要求:
1、主板的上市要求較高,主要需要滿足這一系列條件:身份上要求公司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盈利方面要求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內,凈利潤都為正而且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千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或者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億元,規模上要求發行前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而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不少於10%。
2、在中小板上市的大部分條件與主板市場是一樣的,只是公司的發行股本規模相對較小,一般在1億以下。
3、創業板上市要求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其中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二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④ 如何購買創業板股票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2020年4月28日後,創業板的開通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1、資產門檻: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必須滿足)。
滿足條件一般可自助在手機交易軟體申請許可權開通。
以上條件僅供參考,具體建議您咨詢您賬戶所在券商客服。
⑤ 創業板企業和中小板企業上市的條件是什麼
創業板企業上市條件:
一、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創業板上市條件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二、發行人注冊資本、經營業務
(一)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二)發行人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三)發行人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三、發行人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二)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三)發行人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四)發行人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五)發行人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六)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四、發行人納稅、股權、治理結構
(一)發行人依法納稅,享受的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行人的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二)發行人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
(三)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發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四)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五)發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六)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七)發行人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八)發行人具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
(九)發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確對外擔保的審批許可權和審議程序,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
(十)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股票發行上市相關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五、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資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
(五)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
(六)發行人募集資金應當用於主營業務,並有明確的用途。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項目應當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發行人應當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中小板企業上市條件:
⒈股本條件: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中小企業板塊交易特別規定
⒉財務條件:
最新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
最新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最新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近一期末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深圳證券交易所2004年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業板塊交易特別規定》、 《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和《中小企業板塊證券上市協議》。與主板市場同樣受約束於 《證券法》、《公司法》。
⑥ 中小板上市規則
你好,在中小板塊上市的條件
⒈股本條件: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⒉財務條件:
最近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
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1]
深圳證券交易所2004年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業板塊交易特別規定》、 《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和《中小企業板塊證券上市協議》。與主板市場同樣受約束於 《證券法》、《公司法》。
⑦ 中小板和創業板的區別介紹,分別是何意思
在A股里有主板,中小板以及創業板等之分,本年還新增了一個科創板,我們對於其間的主板還是了解頗深的,可是對於中小板和創業板之間的不同和聯系不太懂,所以這兒就來說說這經典的三大板的差異吧。
中小板:
1.從字面上來看,中小板是中小企業板塊。中小板股票是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股票,起價002點,流通量不足1億股。
2.在中小板上市的規范:
一是公司近三年凈贏利為正,累計超越3000萬元。事實上,該公司在請求上市前一年的凈贏利應該到達5000萬元。二是公司近三年運營凈現金流量5000萬元以上,或許近三年運營收入3億元以上。三十公司發行前股本不低於3000萬元。
3.在中小企業上市的企業沒有在主板上市的企業高。但其間一些股票具有成長性,盡管上市時市值相對較小,但通過快速擴張,佔有了較大的市場份額,成為職業領先者。例如,海康威通過幾年的穩步發展,已經成為國內安全范疇的龍頭企業。現在其市值在中小企業中最大,也是科技類股市值最高的公司。因為中小股的市值並不大,一旦反撲成為某一職業的領頭羊,股價就會猶疑是否上漲,而市值的增加空間是巨大的。
創業板:
1.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為中小企業和暫時無法滿足主板上市條件的新式企業供給了另一個證券交易市場。
2.創業板上市的條件相對寬松:
(1)該公司不斷獲得贏利在過去的兩年裡,和它的累計凈贏利不少於1000萬元,或在上一年凈贏利不少於500萬元,上一年其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和它的收入增加在過去的兩年裡不小於30%。
(2)期末凈資產不低於2000萬元,無未回收損失。
(3)發行後總股本不低於3000萬元。
3.創業板上市公司主要是科技公司。創業板於2010年推出,並於2012年末敞開了一個巨大的牛市。其時,TMT職業十分火爆。能夠說,上一次牛市是由創業板帶動的。科技企業仍然是未來經濟發展和轉型的重中之重。因為具有核心技能和前沿技能的中美貿易戰,我國的自主代替和技能實力將不可避免地成為未來的趨勢,包含人工智慧、5G、大數據、雲核算、虛擬現實等。
了解了三大板之後假如你還想知道科創板是怎樣回事,能夠去查閱相關的材料,還是十分容易弄懂的,未來不排除還會有更多的板呈現來使得股市愈加多元化。
⑧ 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什麼區別
一、發行上市條件更包容——財務指標不是唯一。
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的發行上市條件,都只參考財務指標。主板、中小板對盈利的連續性和絕對金額要求比較高,創業板的盈利條件相對寬松,但都是需要企業連續盈利,才可以發行上市。科創板的發行上市條件,包容性就強得多,設計了5套標准,包括市值、營收、經營活動現金流、研發投入和產品的技術優勢等綜合因素。
二、上市審核及注冊——審核權力轉移給上交所。
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都是核准制,由證監會發審委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科創板試行注冊制,由上交所負責發行上市審核,證監會作出准予注冊的決定。
三、定價機制市場化——定價更准確。
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目前的定價機制,都是採用直接定價方式,原則上以靜態市盈率23倍為發行價。科創板全面採用市場化詢價的定價方式。
四、交易機制更靈活——價格波動更大 。
主板、中小板對投資者的資金量沒要求,創業板要求投資者個人證券或資金賬戶在50萬以上。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的交易漲跌幅限制都在10%以內,新股上市首日,有效申報價格限制在發行價格的144%。
拓展資料:
一、 持續監管更嚴格——更容易觸發退市:
在公司治理和持續監管方面,科創板的要求要比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嚴格得多。換句話說,科創板企業更容易觸發退市。在退市條件方面,和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一樣,有四套指標:重大違法指標、交易類指標、財務類指標和規范類指標。只要觸發其中一條,就會退市。但科創板的不同點在於:
1、取消了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
2、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的公司,第一年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第二年仍觸及即退市;
3、銜接注冊制安排,不再設置專門的重新上市環節;
4、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不得提出新的發行上市申請,永久退出市場。這也就意味著,如果套用第五套指標(沒有盈利,但主要產品在技術上有重大突破)上市的虧損公司,在上市後只有兩年的時間窗口,如果兩年內不能盈利,就會被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