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漲停改20%以前的漲停判斷公式必須修改,否則會出現判斷誤差,判斷錯誤等情況,這些必須要修改現在已經又修改辦法可以用在大智慧上,並且修改後的判斷不影響之前的判斷,也就是可以完美的過度創業板的漲停修改為20%.
Ⅱ 通達信 創業板 漲停改為20%
需要修改,因來為創自業板漲停限制的修改,以前的漲停判斷公式都需要修改,如不修改判斷會存在計算誤差。目前通達信的漲停判斷公式都可以修改。修改後不影響之前的10%漲停判斷還可以讓之後的漲停判斷改為20%這個沒有任何問題。
Ⅲ 創業板漲停改為20%以前的漲停公式需要修改嗎
需要修改,並且一定要修改要不計算會出現誤差。首先說明用什麼軟體,不同軟體修改方式也不同。修改後不影響之前的漲停判斷,還能保證之後的使用效果。
Ⅳ 已開通創業板的現在變注冊制了必須要去補簽嗎
不需要的
依舊《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注冊申請文件受理後,未經中國證監會或者交易所同意,不得改動。發生重大事項的,發行人、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應當及時向交易所報告,並按要求更新注冊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
交易所設立獨立的審核部門,負責審核發行人公開發行並上市申請;設立行業咨詢專家庫,負責為創業板建設和發行上市審核提供專業咨詢和政策建議;設立創業板上市委員會,負責對審核部門出具的審核報告和發行人的申請文件提出審議意見。
(4)創業板改動擴展閱讀:
創業板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要求規定:
1、交易所認為發行人不符合發行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作出終止發行上市審核決定,或者中國證監會作出不予注冊決定的,自決定作出之日起6個月後,發行人可以再次提出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申請。
2、中國證監會作出注冊決定後、發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前,發現可能影響本次發行的重大事項的,中國證監會可以要求發行人暫停或者中止發行、上市;相關重大事項導致發行人不符合發行條件的,可以撤銷注冊。
Ⅳ 創業板公司上市條件及相關規定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主要應符合如下條件:
(改制/上市評估 010-81132459)
一是發行人應當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為適應不同類型企業的融資需要,創業板對發行人設置了兩項定量業績指標,以便發行申請人選擇:第一項指標要求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第二項指標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
二是發行人應當具有一定規模和存續時間。要求發行人具備一定的資產規模,具體規定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發行後股本不少於三千萬元。具體要求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三是發行人應當主營業務突出。《暫行辦法》要求發行人集中有限的資源主要經營一種業務,並強調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同時,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於發展主營業務。
四是對發行人公司治理提出從嚴要求。根據創業板公司特點,在公司治理方面參照主板上市公司從嚴要求,要求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強化獨立董事職責,並明確控股股東責任。
Ⅵ 注冊制創業板集合競價有改動嗎
沒有,注冊制好像下月執行
Ⅶ 創業板股票交易費用有哪些創業板股票交易有手續費嗎手續費是多少
股票交易有一般為復兩部分費用。
一是制印花稅,只有賣出股票時才收取,國家統一的,千分之一,全國統一。
二是券商傭金,目前一般萬三及以下是比較便宜且常見的。這個是由券商定的,每個券商都不一樣,甚至同一券商每個營業部或者同一營業部每個客戶都不一樣,可以談的。老的股民沒有調整過的話,一般都很高。
Ⅷ 創業板注冊制實施後,有沒有可能和科創板合並
創業板也要開始實施注冊制,並且上市後前五個交易日也不設立漲跌板的限制,五個交易日的漲跌板限制為20%,那基本跟科創板的交易制度上完全一致,所以有人開始討論接下來創業板和科創板是否存在合並的可能性,下面我們圍繞該問題重點討論下。
總結:所以兩大交易所有著各自的想對應的服務企業,在後期的注冊制的發展過程中相互可以借鑒經驗,更好的服務和監管上市公司,推動中國的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讓資本市場逐步成熟,逐步開發後,縮小跟歐美國家之間的差別,兩者合並的基本上不太可能。感覺寫的好點個贊呀,歡迎大家關注點評。
Ⅸ 創業板上市程序與時間安排
企業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范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擬上創業板公司應該具備的條件:
1、公司基本狀況要求:
(1) 擬上創業板公司應當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註: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 擬上創業板公司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擬上創業板公司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3) 擬上創業板公司應當主要經營一種業務,其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4) 擬上創業板公司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2、 公司內部財務狀況要求: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發行前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2)擬上創業板公司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穩定;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不存在風險;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不存在客戶依賴。)
(3)依法納稅,各項稅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擬上創業板公司的經營成果對稅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4) 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
3、公司治理結構要求:
(1)擬上創業板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2)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股票發行上市相關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3)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持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4、公司內部管理要求:
(1)擬上創業板公司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以及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
(2)擬上創業板公司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准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3)擬上創業板公司具有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借款、代償債務、代墊款項或者其他方式佔用的情形。
(4)擬上創業板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並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5)擬上創業板公司的公司章程已明確對外擔保的 審批許可權和審議程序,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
(6) 擬上創業板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 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 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 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的;
③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的。
(7) 擬上創業板公司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違法行為。擬上創業板公司及其股東最近三年內不存在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或者有關違法行為雖然發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處於持續狀態的情形。
(8) 擬上創業板公司募集資金應當具有明確的用途,應當用於主營業務。募集資金數額和投資項目應當與擬上創業板公司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適應。
(9) 擬上創業板公司應建立募集資金專項存儲制度,募集資金應當存放於董事會決定的專項賬戶。
Ⅹ 同花順 創業板 漲停20%公式需要改嗎
因創業板漲停改為20%,這造成了以前編寫的公式判斷出現了問題,這必須要修改,否則公式會出現判斷誤差,目前同花順軟體可以修改,修改後完美過度因漲停改為20%的問題,不影響以前的判斷結果,也適應之後的20%漲停這沒有問題可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