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創業板可轉債交易規則
交易規則:T+0交易,當天買入當天可以賣出,沒有漲跌幅限制,設有臨時停牌機制,當可轉債漲跌幅達到20%時停牌30分鍾,漲跌幅達到30%時停牌至14:57分,滬深兩市可轉債停牌時間超過14:57時,會自動復牌,100份為一個交易單位。
可轉債沒有漲跌幅限制,波動性較大,投資者可以結合以下方法來交易它:
1、結合可轉債的走勢以及可轉債對應的股票走勢來進行高拋低吸操作,即當可轉債走低、可轉債對應的股票走低,且受到下方強有力支撐時,投資者可以先在此低位買入,而當可轉債走高、相對應的股票走高,且受到上方壓力位壓制,無法突破時,投資者可以選擇賣出。
2、投資者可以進行留底倉操作,即在低位大量買入,在高位賣出一部分,等可轉債回調時,投資者再進行買入操作,如此反復,可以降低投資者的持倉成本,獲取更大的收益。
拓展資料:
可轉債的特徵:
1、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3、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㈡ 可轉債申購需要什麼條件
沒有門檻條件,只有股票賬戶即可申購可轉債。
但如果投資者想申購創業板或者科創板的可轉債,還需要開通對應的交易許可權,開通創業板和科創板需要有兩年的股票交易經驗,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的日均資產需要有10萬/50萬。
【拓展資料】
從定義上來看,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其它債券一樣,可轉債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但和一般債券作為區分的一點便是,可轉債可以在特定的條件下轉換為股票。不考慮轉換,可轉債單純看作債券具有純債價值或直接價值。如直接轉換為股票,可轉債的價值稱為轉換價值。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債申購是一個低風險高收益的投資機會,可轉債申購又是一個特別吸引投資者關注的投資機會。
可轉債債券轉換:
1.當債券持有人將轉換成股票時,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可供選擇:賬面價值法和市價法。
2.採用賬面價值法,將被轉換債券的賬面價值作為換發股票價值,不確認轉換損益。贊同這種做法的人認為,公司不能因為發行證券而產生損益,即使有也應作為(或沖抵)資本公積或留存損益。
再者,發行可轉換債券旨在把債券換成股票,發行股票與轉換債券兩種為完整的一筆交易,而非兩筆分別獨立的交易,轉換時不應確認損益。
3.在市價法下,換得股票的價值基礎是其市價或被轉換債券的市價中較可靠者,並確認轉換損益。
採用市價法的理由是,債券轉換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動,且市價相當可靠,根據相關性和可靠性這兩個信息質量要求,應單獨確認轉換損益。再者,採用市價法,股東權益的確認也符合歷史成本原則。
㈢ 可轉債打新有什麼條件嗎
我們在之前的文章里分享了可轉債是什麼、有何投資價值、怎麼玩可轉債打新以及可轉債與可交換債的區別,尚未看過的可以去了解下。剛開始參與可轉債打新的朋友面對動不動就申購市值100萬的可轉債心裡是震驚的,so,我歸納了一下萌新玩家的常見疑問,看完應該能清晰很多。
疑問1:可轉債申購要多少本金?
答:可轉債以前採用資金申購方式,2017年9月規則改革,改為信用申購,申購時不必繳款,待中簽後再按所中額度繳款。
疑問2:可轉債中簽後如果忘了繳款或者沒有足額繳款會有什麼問題?
答:與新股申購一樣,可轉債網上信用申購採用統一的違約懲戒機制,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況時,自最近一次中簽棄購的次日起,6個月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新債的打新申購。
疑問3:一定要持有股票才能申購嗎?
答:沒有這方面要求,只要有股票賬戶就能申購(屬創業板的可轉債需要有創業板交易許可權)。
疑問4:同一個人可以用多個賬戶申購嗎?
答:不可以,根據規定,每個人每次只能用一個賬戶申購可轉債,或者說即使你用多個賬戶申購,但也只以第一筆為准,後續視為重復申購,無效。
疑問5:為什麼要頂額申購?能不能按自己的想法申購?
答:當然可以,只不過有點可惜。頂額申購的目的就是為了盡可能增大自己中簽概率,比如1萬張票里有100張是中獎的,你買10張和買100張,那中獎概率分別為10/10000=0.1%和100/10000=1%,相差10倍。
疑問6:頂額申購就是10000張,中簽的話要交100萬嗎?
答:別想太多,可轉債打新一般不中,就是中也就一簽,也就是10張(1000元),所以這個問題就好比還在上小學,你就開始糾結考清華還是考北大,take it easy.
疑問7:配售和申購可以同時嗎?要不要買正股搶配售?
答:持有正股的可以再配售後依然參與打新,不沖突,不過配售與打新代碼有區別。不要為了打新去買正股,除非你很看好這支股票,否則很可能得不償失。
疑問8:中簽後怎麼賣?
答:一般可以在可轉債上市當天賣出,價位一般在108~130之間,如果你覺得這支轉債後續還是有很大概率上漲,也可以持有一段時間,具體要看發債公司和可轉債的情況。
疑問9:中簽結果怎麼查詢?
答:可轉債中簽結果一般是T+2出來,也就是從打新當天往後數兩天,一般的券商app均會有中簽提醒,也可以登錄自己的賬戶查看中簽結果。
註:打可轉債需要開通一個證券賬戶,常規的開戶渠道交易費率很高,我這里為讀者提供了一個優惠渠道,有需要的朋友可了解下。
雖然每人只能用一個賬戶打新,多餘無效,但可用家人的身份證和銀行卡開戶,每次多人多戶打新,中簽概率直接翻倍)。
現如今大家對於理財投資的關注度越來越高了,這是好事,畢竟人的生活和社會的運轉離不開經濟、離不開金錢,所以學習一些經濟學思維和財務知識是有必要的,正確的理財思維也能讓我們更加認可延遲滿足、慢慢變富的道理,避免很多彎路甚至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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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申購可轉債需要什麼條件
1.開立賬戶
投資者申購可轉債應在證券公司開立證券賬戶且具備正常的滬A、深A股東賬戶,投資者如需申購科創板、新三板、創業板等市場股票對應的可轉債,還需另外開通相應板塊的許可權。
1.開立證券賬戶
2.股東賬號狀態正常
2.開通許可權
投資者申購可轉債前應開通可轉債交易許可權,簽署可轉債風險揭示書。為了防範交易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滬深交易所於2020年7月24日發文,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的申購與交易,應當以紙面或者電子形式簽署《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債公司債券投資風險揭示書》。自2020年10月26日起投資者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證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資者申購或者買入委託。
1.簽署《風險揭示書》
申購時間
交易日的交易時間
9:30-11:30、13:00-15:00
投資者在上述時間內可通過東方財富證券交易軟體中的「新債申購」菜單操作。
申購規則
同一個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隻可轉債,或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隻可轉債申購的,均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為無效申購。新債申購一經操作,不允許撤單。
舉例說明:
例1:假設某投資者,交易日的上午10點申購50手某可轉債,等到當天下午2點再申購50手同一隻可轉債,系統只承認該投資者上午10點申購的50手可轉債,之後的申購均為無效申報。
例2:假設某投資者在不同券商開立了多個證券賬戶,該投資者同時使用多家券商的賬戶申購了同一隻可轉債,系統只會承認該投資者在第一家券商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的申購均為無效申報。
中簽與繳款
1.T日
T日申購,當日無需預繳款,零市值、零資金也能頂格申購
2.T+1日
主承銷商搖號、抽簽
3.T+2日
公布中簽結果,投資者可通過東方財富證券交易軟體查詢中簽結果。如果中簽,投資者需在T+2日16點前,在我司中簽賬戶中預留足額的可用資金,用於繳款,否則未足額繳款的部分視為放棄(T日均指交易日)。
註:一般我司也會以簡訊的方式通知中簽的投資者,如果開戶綁定的手機號有變更,請投資者及時通過東方財富證券APP上更新。
未足額繳款後果
如果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會被記入打新「黑名單」,6個月內不能參與新股、可轉債、可交換債和存托憑證的網上申購。
放棄申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申購新股、可轉債、可交換公司債券和存托憑證的次數合並計算
㈤ 申購創業板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需要開通創業板許可權嗎
您好,申購創業板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債是需要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
㈥ 創業板可轉債交易需要開通創業板嗎
對於創業板的可轉債交易和打新,需要投資者開通創業板許可權,沒開通創業板,則無法進行創業板的債券交易和打新。
投資者可以通過股票交易軟體開通創業板許可權,也可以選擇去證券公司的營業部開通,在開通創業板之前,投資者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前二十個交易日日均資產10萬元;
2、滿2年的交易經驗;
3、風險等級配匹。
同時,可轉債存在以下的交易規則:
1、T+0的交易方式,即投資者在當天買入的可轉債,在當天可以賣出;
2、可轉債無漲跌幅限制;
3、臨時停牌,即當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當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臨時停牌至14:57。
拓展資料: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類證券市場,專為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創業板是對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佔有重要的位置。中國創業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以「300」開頭。
創業板與主板市場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中長期業績等的要求上。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可以說,創業板是一個門檻低、風險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一個孵化創業型、中小型企業的搖籃。
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中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二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投資對象和風險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況下,二者不會相互影響。而且由於它們內在的聯系,反而會促進主板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壯大。
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當然,回報可能也會大得多。創業板公司再融資的審核權已經確定將由證監會下放到深交所。
此舉將提高創業板公司再融資的審核效率,同時也是股票發行市場化改革的又一突破。市場人士也更加期待主板、中小板再融資,乃至新股IPO的審核全面由滬深交易所承擔,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監審分離」。
㈦ 怎麼開通可轉債許可權
開通可轉債許可權可以選擇去營業部櫃台開通即可。
券商基本上開通了線上平台(手機APP或者網上營業廳)簽署風險揭示書的的功能,符合條件的個人、機構投資者都可以開通。開通許可權的時候,如果是有信用賬戶的(也就是融資融券賬戶),可以一並開通。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並在一定期間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票的公司債券。作為一種具有多重性質的混合型融資工具,投資者應當特別關注其債券型、股權性、可轉換性等特徵。
(7)創業板公司如何發可轉債擴展閱讀:
可轉債許可權介紹如下:
與股票的T+1交易不同,可轉債實行的是T+0交易,也就是當日買入的可以當日賣出,流動性非常好。可轉債是沒有漲跌幅限制的,所以可能會出現可轉債的價格在當天出現非常大幅度的波動。
因此風險也比較高,不過,可轉債的申報價格要遵守「價格籠子」的規定。除此之外,可轉債的價格與正股價格是呈正相關的,因為正股當日價格有漲跌停板的限制。
㈧ 發可轉債的公司具備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發行可轉債的企業必須為上市公司,除此之外還需要滿足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後,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等條件。
法律依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第八條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經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有關企業主管部門推薦,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審批;重點國有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由發行人提出申請,經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有關企業主管部門推薦,報中國證監會審批,並抄報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中國證監會予以批准。
第九條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後,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三)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四)募集資金的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率不超過銀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六)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1億元;
(七)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㈨ 創業板可轉債申購需開通創業板嗎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第十五條:「參與創業板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可交換公司債券換股的投資者,參照適用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即,投資者參與創業板可轉債申購、交易的,無需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投資者參與創業板可轉債轉股,需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
拓展資料:
創業板上市條件
主體資格
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可連續計算);
(一)股票經證監會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30]
企業要求
(一)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二)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三)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2)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3)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4)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5)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6)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中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 二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投資對象和風險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況下,二者不會相互影響。而且由於它們內在的聯系,反而會促進主板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壯大。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當然,回報可能也會大得多。
㈩ 創業板上市公司可以發行可轉債嗎上市的條件是什麼
可以。創業板上市公司在按照證監會規定完成可轉換債券發行後可以向深交所申請上市。可轉換公司債券在深交所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5000萬元; (三)申請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