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叫非股權投資進入戰略
非股權投資,投資後持有債權等非股權性資產。
沒有貨幣資本注入,是一種合約投資,但有控制權,層次高,富有技術含量,有一定的條件,但風險較小。
㈡ 三個貝殼:股權投資與非股權投資的區別有哪些
您好!
股權投資是指投資後持有被投資對象的股權。
非股權投資是指投資後持有債權等非股權性資產。廣義的講,期貨、期權等也屬於非股權投資。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㈢ 非股權參與投資方式主要是什麼
非股權參與:部分或間接參與東道國企業的生產和經營並獲得相應利潤的投資方式。
①產品分成合同②利潤分成合同③管理合同④商標專利合同⑤技術轉讓或使用合同
⑥交鑰匙合同(買賣雙方簽訂的以成套工廠設備和技術轉讓為目標的買賣協議。指承包商從工程的方案選擇、建築施工、設備供應與安裝、人員培訓直至試生產承擔全部責任的合同,最後把一所隨時可以使用的工程交給買方。又稱一攬子合同。)⑦3年以上的租賃合同⑧償還期不少於3年的附屬(次級)債券⑨非股權直接投資者提供的、貸款償還期不少於三年的貸款擔保⑩其他形式的非股權直接投資。
㈣ 風險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戰略投資者的區別
越來越多的理論研究與經濟實踐表明,產業風險投資對於激發經濟體系的企業家精神、促進宏觀經濟的發展具有相當重要的影響,對於發展中國家尤其如此,因為大多數發展中國家面臨的大致相同的問題,即在促進創新效率提高所需的企業家和技術資源上存在著短缺問題。正如著名經濟學家約瑟夫·E·斯蒂格利茨所指出的,"要想讓企業家的活力煥發出來,金融體系必須給這些公司提供足夠的融資。如何最好地實現這一目標---如何形成發展中國家的風險投資基金,看來是金融改革應當解決的問題之一。
目前,我國的產業風險投資盡管在推動創新與金融的融合上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體系相對而言還很不完善,投資主體、市場架構和運作機制都處於建立和完善之中,各個參與者在產業風險投資體系中的角色與定位尚不明晰,這客觀上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國產業風險投資體系運作的效率和有效性。
一、 政府在產業風險投資體系中的角色與定位
與傳統金融投資或工業投資相比,產業風險投資具有一些不同之處。產業風險投資往往是高技術導向的,這使得產業風險投資在成本和收益上具有相當大的不確定性。而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對稱問題,則使得風險投資評價更為困難。再者,產業風險投資也面臨著技術創新活動所具有的外部性問題。正如一些對產業技術創新的研究成果所表明的,許多重要的產業創新,在市場條件下,其社會收益率水平將普遍高於私人收益率水平。因而如果沒有較高的投資收益率作為支持,產業風險資本的供給方將存在經濟動力不足的問題。產業風險投資所存在的市場失效問題,必然要求政府的適度介入來加以消除。
必須指出的是,在政府作為產業風險投資主體的問題上,許多國內外學者都持否定的態度。辜勝阻等人認為,政府在發展風險投資中應該發揮重要的引導和扶持作用,但政府不宜成為風險投資主體,否則容易導致效率不高和道德風險問題,並且將會削弱民間資本進入產業風險投資領域的積極性。
事實上,美國SBIC的發展歷程充分說明了這一點。美國於1958年通過了小企業投資法案,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了小企業投資公司(Small Business Investment Corporation) ,簡記為SBIC,作為政府資金與私人資本相結合的一種嘗試,旨在通過推動風險投資促進高科技企業的發展。盡管美國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計劃在推動美國風險投資的早期發展中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總體而言,SBIC計劃存在一定的問題,目前該部分風險投資占風險資本總量的比例逐漸下降至很低的水平,到1988年,SBIC管理的風險資本佔全美風險資本總額的比率降至1%。一些美國學者對中小企業投資公司計劃失敗的原因進行了研究。研究成果表明:(1)由於政府以四倍的杠桿向中小企業投資公司發放優惠貸款,使得政府成為風險投資的主體,這種非股權投資性質導致SBIC出現尋租行為。需要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將政府優惠貸款轉貸給其他企業以賺取利差。這樣,政府優惠貸款中就有相當一部分並未用於風險投資,從而背離了政府設立該計劃的初衷。(2) SBIC計劃失敗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在於,政府作為風險投資主體就意味著政府將對投資機會進行直接評價和選擇,而大量研究都表明政府常常並不具備這種能力。(3)中小企業投資公司由於有政府的大力支持而又缺少對風險投資家的激勵機制,難以培養和吸引高素質的風險投資人才,因而造成管理不善和嚴重虧損問題。
因此,政府應盡量避免直接介入風險投資的市場活動當中。政府資本作為風險投資主體,應當只是一種發展產業風險投資過程中的過渡形式。政府資本在產業風險投資進入良性運作之後應考慮逐步地縮小其所佔比例,甚至是全部退出那些具有市場競爭性的產業領域。從長遠來看,應當積極引導民間投資進入產業風險投資領域,並最終為企業成為創新主體構建基礎條件。與此同時,產業風險投資的發展又離不開政府的引導與扶持,政府應該創造有利於風險投資發展的外部環境,推動我國的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
總體而言,政府在培育風險投資體系中可以採取的措施包括:
1. 為了激勵機構資金在企業初創時期以及在高技術企業中的投資,政府需要採取一些直接措施以提高此類投資的收益水平。這事實上也是許多國家都採取稅收優惠計劃以降低風險資本的獲得成本、提高產業風險投資的平均收益率水平的重要原因。這類措施將大大降低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財務成本,進而推動資本投資的快速增長。
2. 控制或降低投資者所承受的風險,以保護投資者利益並維持投資者參與高技術風險投資的積極性。這方面的措施主要包括:加強並規范財務信息披露,增加風險企業的信息透明度;由政府直接成立特定機構或授權一些組織來對企業業績及投資價值進行正式評價,從而降低中小投資者的評價成本,並彌補中小投資者在專業知識上所存在的欠缺;建立投資損失補償計劃,以激勵投資者更為積極地參與產業風險投資活動。
3. 增加風險投資的流動性。由於風險資本存在著周期性特徵,因此能否有效地兌現資本收益就成為一個重要的問題。各國政府為了促進產業風險資本的順利循環以及增量風險資本的進入,就必須考慮建立起有效的風險資本退出機制,以增加風險資本的流動性。
4. 培育企業家精神和社會氛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家的存在是創新推動經濟發展的前提,而這有賴於在整個社會培育起重視創新活動的社會文化和氛圍。對於高技術產業的發展,這一點尤其重要。
二、機構投資者與戰略投資者的培育
如何在產業風險投資體系中培育機構投資者與戰略投資者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事實上,美國風險投資業的大規模興起和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機構投資者的形成與參與。由於產業風險投資具有風險大、收益期相對較長的特點,因此使得產業風險資本比證券市場更依賴於機構投資者。1997年,美國風險投資當年投入額達到122億美元,其中62%被投入到高科技企業。其中,養老基金所佔比例為40%。美國機構投資者主要包括養老基金、大學教育儲備基金以及各種非贏利性基金會,這些機構投資者傳統上相當保守,主要投資於債券和高紅利股票。這一方面是因為聯邦和州政府出於謹慎考慮所制定的法規限制,另一方面是因為人們一般認為投資於新興企業風險過高且難於監控。因此,美國創投事業在早期主要依賴於個人投資者。但自60年代末期特別是1976年之後,風險投資可能帶來的豐厚回報,促使政府放鬆了這方面的管制,如允許將2%-5%的養老基金投資於新興企業,於是這些機構投資者成了風險投資的主要來源之一。
對於我國而言,我國產業風險投資自發展初期就存在著兩個重要的問題,一個是缺乏長期資本的介入,二是真正意義上的戰略投資者與機構投資者還遠未成熟。事實上,這兩個問題是相關聯的,因為產業風險投資中長期資本的供給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於機構投資者尚未有效形成所導致的。因此,培育機構投資者和戰略投資者是一個相當迫切的問題。機構投資者的發展,對於改變我國目前證券市場存在的諸如股權結構不合理、流通性差、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合理等問題將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機構投資者的培育與成熟,可以增加證券市場資金存量和增強證券市場整體風險承受能力。
具體而言,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真正意義上的產業風險投資基金,而養老基金和保險基金目前也僅僅是初步地介入證券市場投資。而另一方面,近年來我國非國有資本存量增長非常迅速,它們目前可供選擇的投資渠道還很不足,許多資金都轉向股票市場。這部分資本存量可以考慮逐步引入產業風險投資領域,以促進我國高技術產業的發展。借鑒國外發展產業風險投資的經驗,我國可以在控制金融風險的前提下,逐步地允許養老基金和保險基金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參與產業風險投資活動,這樣可以使這些具有長期資本特性的資金介入產業風險投資領域。
其次,為了推動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我國近年來已經開始在公司上市過程中引入"戰略投資者",以期樹立長期投資理念。在發展產業風險投資的過程中,引入戰略投資者無疑是一個現實的選擇,尤其是引入一些具有良好市場業績的上市公司作為戰略投資者。這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資渠道和財務資源,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這種做法使公司更為關注企業的長期業績增長和成長性,而改變我國目前投資領域內普遍存在的短期傾向。
三、個人投資者在產業風險投資中的角色定位
在非正式風險資本市場中,個人風險投資者(business angels)主要投資於初創企業和處於早期發展階段的企業。英國內閣辦公室科技顧問委員會指出,"一個由私人風險投資家組成的活躍的非正式風險投資市場是企業經濟興旺的前提條件"。據歐美國家估計,與機構投資者相比,它們所投資的企業數量為20~40倍,但在中小企業中的投資金額要比機構投資者高出5倍。就中小企業投資金額而言,英國非正式風險資本市場要比機構風險資本市場高出2~4倍。這充分表明,盡管養老基金和保險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在產業風險投資體系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但個人風險投資家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為正如一些研究學者所指出的,在傳統類型的風險投資領域,個人投資者一直是主要的參與者。這些個人風險投資家不僅具有一定的私人資本,而且往往在技術、管理、金融或法律等方面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能,他們除了向風險企業投入資金之外,還積極參與風險企業的運作和管理。由於其投資的權益特性,他們對公司的成長性和發展潛力比當期利潤更為關注。
個人風險投資家的一個比較顯著的特點就是傾向於介入高技術中小企業,而這往往是商業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缺乏積極性的領域。Caston調查發現,英國大約13%的個人風險資本家曾投資於高技術製造業,而其中6%只投資於高技術公司。
對我國而言,充分發揮個人投資者在產業風險體系中的作用包括兩方面的含義。首先,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逐漸出現了一個階層,他們已經基本完成了個人原始資本的積累過程,並且在企業管理上具有一定的專長和經驗。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有效地引導和鼓勵這些個人參與產業風險投資活動就成為當前需要解決的問題。其次,我國目前城鄉居民儲蓄水平呈現持續上升的趨勢,社會層次資本供給水平也日益增大,迫切需要一些合理的投資途徑。但由於我國資本市場和證券市場尚處於發展之中,我國投資者在整體上尚缺乏理性投資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因此,一條可行的途徑就是由一些專業投資管理機構來對投資者的集合資本(pooled capital)進行管理,產業風險投資基金的設立將成為一種合理的選擇。它將為廣大普通投資者提供參與產業風險投資活動的金融工具。
四、發揮高技術企業在產業風險投資領域的作用
必須指出的是,把美國近年來風險資本的增長完全歸功於法律環境上的變化將容易使人產生誤解,因為在同一時期,風險資本的需求方也發生了顯著的增長,尤其是在微電子技術上的技術革命更加劇了這一點。換言之,目前大多研究和分析都著眼於風險資本的供給,而較少考慮風險資本的需求方即高技術企業在發展產業風險投資體系中的作用。從我國的現狀來看,1994年,我國高科技產業產值占工業總產值的8%,遠遠低於同期發達國家的水平。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我國高技術中小企業因缺乏財務資源的支持而未能充分地發揮其推動經濟增長的作用。其結果之一就是使得我國產業風險投資的成長缺乏良好而堅實的基礎。
對於高技術中小企業而言,財務資源不足是一個普遍的問題,這主要是由如下原因造成的:首先,高技術投資具有較大的風險性和收益不確定性,這使得採取穩健性原則運作的傳統金融機構在提供融資上缺乏積極性;其次,高技術企業和項目由於涉及到較為復雜的技術特性,對其價值及投資收益的評價需要較強的專業背景和經驗,而這也恰恰是一般的金融機構所不具備的;再者,與傳統製造業不同,高技術中小企業主要是以無形資產為主,其有形資產相對比例較低,這使得它們在向商業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時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
除此之外,我國高技術中小企業在其發展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總體而言,我國高技術企業盡管在數量上發展迅速,但規模普遍偏小,這使得高技術中小企業對我國宏觀經濟的影響力難以進一步提高。形成這個問題的原因除了高技術企業自身存在的不足,其中之一就是近年來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股票市場對投資者具有越來越大的影響力。為了提高股票市場的投資收益,一些證券機構對高科技概念進行了一些炒作,這導致我國高技術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存在著一定的泡沫成分,許多所謂的"高科技公司"並非真正意義上的高技術企業。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廣大投資者對高技術企業價值的認同感,對於我國高技術產業的長遠發展非常不利。
五、積極發展產業風險投資領域的中介機構及其網路
在現實的市場經濟體系下,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對稱問題是一種較為普遍的現象,因而信息的獲取成本就成為市場交易成本的重要構成部分。產業風險投資由於其所涉及的技術以及財務特性,使得風險投資活動中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對稱問題更為嚴重。由此造成的後果之一就是難以在產業風險投資過程中建立起有效的監督機制來消除和防範道德風險。因此,在創投項目、風險資金、股權三者之間,必須有特定的組織或機構來提供大量的中介信息和中介服務,這將直接影響到整個風險投資市場體系的運作效率。因為從國外產業風險投資的運作實踐來看,妨礙他們對創新的金融支持的並不是資金的缺乏,而是由於缺乏合適的投資項目!'#。就政府而言,為了促進產業風險投資的健康發展,政府首先應當努力發展風險投資中介組織,使普通投資者能夠獲得必要的流動性,並能夠把閑散資金投入到回報率比較高的風險投資中。其次,努力採取措施降低風險投資的信息成本,防範道德風險發生。政府在其中可以採取的措施包括對高新技術成果進行正式評價以及加強推行企業財務信息披露制度等等。在美國、英國、加拿大等風險資本市場較為發達的國家,存在著大量的風險投資者網路,其中的大多數是由政府或非贏利性機構經營的,也有少數是處於商業目的建立的。典型的如1973年成立的美國全美風險投資協會(NVCA, National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第一風險公司(Venture One Inc.)、英國風險投資協會(BVCA)和加拿大風險投資協會(CVCA)。全美風險投資協會是美國最大的風險投資協會,會員均為風險投資公司,目前擁有240家會員(全美有600~700家風險投資公司),主要靠會費收入和一些專業會計師及律師事務所的募捐運作,後者捐款的目的是希望風險公司和風險企業成為他們的客戶。1995年,英國至少有37家個人風險投資家網路,其中大多數是由公共部門機構或非贏利性組織運作,而其運行費用赤字部分或全部由政府或公司資助。
不過,美國、英國、加拿大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對個人風險投資家網路的研究表明,除了少數例外情況,它們大多數對非正式風險資本的流動有著較為有限的影響。不過自90年代中期開始,個人風險投資家網路開始發揮著越來越大的影響力。事實上,它們的影響力取決於如下四方面的因素:(1)商業銀行在經濟衰退時期在小企業投資上出現了大量貸款損失,因此出現惜貸傾向;(2)人們對非正式風險投資市場逐漸加深認識並日益關注;(3)人們在運作個人風險投資家網路過程中逐漸積累起經驗;(4)在網路之間尤其是在區域性網路與全國性網路之間正逐步建立起越來越廣泛的聯系。
普遍認為,風險資本之所以在企業初創期和技術型企業中沒有充分的動機去投資,就是由於此類投資中相對過高的評價與監控成本,這種成本可以視為投資過程中的固定成本,因為對於小規模投資和大規模投資,這部分成本基本上是相同的。所以,為了降低交易費用,政府部門有必要建立起官方的風險資本評價機構,這可以有效地降低投資者在對企業進行技術以及財務評價過程中的交易費用。
對於私人機構,它們很難擁有足夠的技術、財務、市場專家來進行投資評估,並且聘請此類專家也會使成本上升,由此導致許多評估存在著依賴於主觀判斷的傾向,這客觀上也阻礙了人們對高技術初創企業的投資積極性。
不過也存在一些例外的情形。據英國貿工部的調查,多數風險資本家並不主張成立政府所屬的創業評估機構,這與其風險資本發投資趨向有著很大關聯,因為在英國絕大多數的風險投資都是針對於企業的擴張階段以及管理層收購。
我國目前產業風險投資的中介服務機構尚處於建立過程中,這些中介機構的缺乏已經對我國產業風險投資的發展形成了制約。這主要體現在如下兩個方面:(1)由於中介機構普遍處於建立初期,因此許多風險投資公司在運作過程中經常面臨投資項目信息不足的問題,使得資金的供給方與項目的供給方之間難以實現匹配;(2)中介服務機構的缺乏還使得信息披露機制和渠道效率較低,造成對風險項目或風險企業的評價成本過高,這將大大抑制個人資本參與產業風險投資活動的積極性。
必須指出的是,所有現有證據都表明,為了有效地運作,風險資本的天使投資者網路如果沒有來自私有部門或政府部門的資助是無法完全自負盈虧的。因此,在我國產業風險投資網路的建立過程中,政府可以通過提供財務資助的辦法來支持其運作,從而為產業風險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所必需的基礎構架。
六、結論
風險投資業要真正成為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技術產業化的資金支持體系,必須擁有充足的風險資本供給。因此,拓寬資金來源,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努力使民有資本在風險投資中扮演重要角色,是發展我國產業風險投資的重要工作。政府應當發揮政府風險投資對其他投資主體的市場導向作用,採取一些切實可行的政策和措施來創造條件,吸引總量已經超過六萬億元的私人資本流向風險投資企業,使私人資本成為我國產業風險投資的主要來源之一。
針對我國產業風險投資缺乏長期資本介入的現狀,培育機構投資者和戰略投資者是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借鑒國外發展產業風險投資的經驗,我國可以在控制金融風險的前提下,逐步允許養老基金和保險基金等具有長期資本特性的機構投資者以及一些具有良好市場業績的上市公司作為戰略投資者來介入產業風險投資領域。
與此同時,為了解決產業風險投資體系存在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對稱問題,我國必須逐步建立和完善產業風險投資中介機構及其網路,努力採取措施降低風險投資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以提高整個風險投資市場體系的運作效率。
㈤ 股權投資與非股權投資的區別
股權投資:投資後持有被投資對象的股權。
非股權投資,投資後持有債權等非股權性資產。廣義的講,期貨、期權等也屬於非股權投資
㈥ 什麼是PE,VC and GP
國內通常把PE翻譯成狹義的股權投資,即「私募股權投資」,是指投資於非上市股權,或者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私募股權投資的資金來源,既可以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募集,也可以採取非公開發行方式,向有風險辨別和承受能力的機構或個人募集資金。 其實,把Private Equity(PE)翻譯成「私募股權投資」,似乎Private的意義在於資金募集渠道是非公開發行。這實際上存在一種誤解,應當更多從投資角度來理解,PE主要是投資於非公開發行的公司股權而得名。 PE投資者一些是基金管理公司的直接投資人, 比如: KKR的亨利·克拉維斯、黑石的史蒂芬·施瓦茨曼、TPG的大衛·邦德爾曼。在中國也可以理解為買原始股等待上市。 在資金募集上,PE投資主要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投資者募集,而非公開方式,其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主體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PE投資機構也因此對被投資企業的決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決權。在流動性方面,PE的流動性較差,從投資到退出,一般在3年-5年左右的時間;相比而言,股票的流動性優勢更為明顯。在組織形式方面,公司制和有限合夥制並存,但有限合夥制形式有很好的投資管理效率和避免雙重征稅等優點,為PE投資機構廣泛採用。 PE與VC投資的區別 根據美國全美風險投資協會的定義,風險投資是由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具有巨大競爭潛力企業的一種權益資本。從投資行為的角度來講,風險投資是把資本投向蘊藏著失敗風險的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領域,旨在促使高新技術成果盡快商品化、產業化,以取得高資本收益的一種投資過程。 PE與VC雖然都是對上市前企業的投資,但是兩者在投資階段有很大的不同,VC投資對象為處於創業期(start-up)的中小型企業,而且多為高新技術企業。PE著重於企業成長與擴張階段,可以是高科技企業也可以是傳統行業。 PE投資的特點 首先是投資期限長。目前不論是股票還是房產,投資者持有的時間都不長。而PE投資一般需要五到七年。 其次,PE投資的金額大。例如我們即將和賽富基金合作募集的一款PE投資產品,門檻是1000萬元。 再次是風險大。因為PE投資最終收益的實現主要靠收購、兼並和上市。其中的變數很多,波動大,再加上投資期限長,PE投資風險很高。 但是PE投資的潛在收益也很高,有可能達到幾倍、甚至十幾倍。 由於PE投資在中國還屬於新興投資領域,PE投資公司經驗少,投資風格尚在形成中,人員變動大,這些都使PE投資公司的資產管理水平參差不齊。 作為一種新興的、另類高風險投資,PE投資的特點鮮明。首先,PE投資採取的是非公開的私募形式,只吸收少數機構和個人參與。其次,PE投資的存續時間比較長,且缺乏公開交易市場。這個特點決定了PE投資的流動性差,只適合高凈值客戶的閑散資金,例如用資產總額的5%-10%進行投資。但對投資者而言,PE投資的自主性不強:PE投資基金成立以後就要完全交給專業團隊(GP,即普通合夥人GeneralPartner)投資管理,是對專業團隊完全的信任和授權。 PE投資與非法集資 PE投資基金一般是通過非公開渠道募集資金的。他們會開展小型的推介會,或通過第三方理財顧問公司召集投資者。 雖然我國目前還沒有針對私募基金的立法,但投資者從PE投資基金的管理過程當中還是很容易區分真正的PE投資基金和非法集資之間的差別的。PE投資基金一般採取有限合夥制。所以,連同基金管理人(GP),其他每個投資者參與了PE投資之後,都應當到工商局注冊成為有限合夥企業的一般合夥人(即LP,LimitedPartner)。而且正規PE投資公司的管理過程非常規范,例如有託管的銀行;根據約定,投資者分批將資金打入該基金的託管銀行賬戶。PE投資基金內部有投資委員會、咨詢委員會、合夥人大會、季度(年度)報告等。投資者都有權知曉這些機構的投資決策。 由於PE募集方式的私募特點,這就需要投資者在選擇PE投資產品的時候要更為慎重,至少需要注意以下幾點:PE投資管理機構需要具有一定的股東背景,例如政府、大型的企業集團、券商等會成為PE投資管理機構股東或管理人,此類PE機構的競爭力比較強。其次,要了解PE基金管理團隊的從業經驗,過往操作過的成功案例等。第三,信息披露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定期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是否徹底等。此外,應注意PE投資管理機構內部是否具有嚴格的風險控制機制。 PE投資因為其私募性質,行業透明度不夠,人員流動大,因此投資者要更加謹慎。 實際上,投資者也可以通過券商、基金公司、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參與PE投資,甚至可以直接找到PE投資公司進行投資。但因為銀行是資金流和信息流最集中的機構,因此能提供更專業的建議。例如我們銀行為了更快獲取內部資料和信息,加強與私募股權基金的溝通,出資加入了幾個私募第三方評估組織和協會,成為其會員。並有專門人員負責跟蹤行業狀況。 投資程序 PE標准投資程序為: 1. 項目調查。接觸多家公司。自己選定目標公司或由具有聲望的中介機構或金融咨詢機構推薦。 2. 項目初篩。對投資機會事先進行評估。 3. 項目評估。籌備階段為期數周,有時會延長到幾年。一家PE/VC公司每年大約評估100個項目,其中有10個左右能夠進入談判階段,而最終只有一兩個能夠最終獲得投資。 4. 談判、報價。 5. 交易組織。 6. 盡職調查。在初步評估階段勝出的公司將進入盡職調查和談判程序。同時起草並確定股票收購和股東合同,修改公司章程,並與管理層簽訂相關就業、非競爭和保密協議。 7. 達成交易。在尋求結束交易並為公司注入資金時,基金和公司的關系將進入新階段。基金會繼續密切關注公司的行動,以保護自己的利益並為公司的業績作出貢獻。基金將在董事會中保留自己的代表,而公司會定期將經營情況向基金通報並就具體決策進行咨詢。基金通常不參與公司的日常運作,但會關注公司的長期績效。 8. 審計、管理支持。私募股權和風險資本以及其他融資手段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私募股權基金提供管理、招聘、制度化和戰略策劃方面的協助,並與客戶、供應商、銀行家和律師建立聯系。 9.退出。獲利並退出是投資過程的最後環節。
㈦ 什麼是非股權投資國際直接投資與非股權投資的區別
一、首先,我們先討論一下通常我們認為的股權投資,就是指企業(或者個人)購買的其他企業(准備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貨幣資金、無形資產和其他實物資產直接投資於其他單位。其最終目的是為了獲得較大的經濟利益。 二、其次,我們再看國際直接投資,國際直接投資是與國際間接投資向對應的概念,是指為了在國外投資獲得長期的投資效益,並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和企業經營管理權而進行的在國外直接建立企業或公司的投資活動 三、最後,我們看非股權投資,非股權投資是70年代以來廣泛採用的形式,主要指跨國公司在東道國的公司中不參與股份,而是通過與股權沒有直接聯系的技術、管理和銷售渠道,為東道國提供各種服務。非股權安排主要是跨國公司面對發展中國家國有化政策和外資逐步退出政策而採取的一種靈活措施,也是它們在發展中國家謀求繼續保持地位的重要手段。 非股權投資的形式很多,具體形式也在不斷發展,其中最常見的形式有:許可證合同、管理合同、交鑰匙合同、產品分成合同、技術協作合同以及經濟合作等。 (1)許可證合同:按一定價格向東道國企業轉讓某種技術的方式,對轉讓這種技術的補償採取提成支付的方式,即在一定年限內,對生產的產品產量或產品銷售價格,根據協議規定的比例提費用。 (2)管理合同:又稱經營合同,經營管理合同等。也是一種技術轉讓。 分兩大類:全面經營管理,技術管理 (3)交鑰匙合同:由跨國公司負責整個項目從設計、建築施工和安裝提供必要的技術和專門的知識,供應成套設備和設施,建造廠房到全部設施的交付使用和工廠開工的整個過程。 (4)產品分成合同:東道國與跨國公司在一個預先商定的分配方案的基礎上分享企業的產品,外國公司購買的全部設備在一定期限後最終歸東道國所有。 (5)技術協作合同:重要意義的一種。跨國公司不提供任何資本,不享有產品的所有權和購買權,也不承擔銷售責任,知識完成工程的各個方面提供各種技術服務。東道國享有全部的自主權,跨國公司提供的技術人員在東道國主管下工作,以取得特別費用作為報酬。 (6)經濟合作:又稱工業合作,是在跨國公司與前蘇聯,東歐國家開展所謂的東西方工業合作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綜上,我們可以看出國際投資其實就是直接在另外一個國家投資辦廠,而非股權投資就是和另外一個企業在不涉及所有權的情況下進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