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公司申請在創業板轉板上市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向創業板轉板上市辦法(試行)》第十一至第十三條規定,轉板公司申請轉板上市,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應當在全國股轉系統精選層連續掛牌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內不存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應當調出精選層的情形。
二是應當符合:(一)《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發行條件;
(二)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最近三年
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且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或者最近十二個月受到全國股轉公司公開譴責等情形;
(三)股本總額不低於 3000 萬元;
(四)股東人數不少於 1000 人;
(五)社會公眾持有的公司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 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 4 億元的,社會公眾持股的比例達到 10%以上;
(六)董事會審議通過轉板上市相關事宜決議公告日前六十個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通過精選層競價交易方式實現的股票累計成交量不低於 1000 萬股;
(七)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標准,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轉板公司申請轉板上市,表決權差異安排應當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
(八)深交所規定的其他上市條件。
轉板公司所選的上市標准涉及市值指標的,以向深交所提交轉板上市申請日前二十個、六十個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收盤市值算術平均值的孰低值為准。
三是應當符合《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的創業板定位。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因政策類問題存在時效性,有關回答請以官網發布最新內容為准。
B. 新三板轉板細則
法律分析:滬深交易所發布通知,就新三板公司向科創板、創業板轉板上市辦法(試行)公開徵求意見。
法律依據:《關於就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為了進一步明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科創板轉板上市的申請、審核及上市安排等事宜,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指導意見》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本所起草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轉板上市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詳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11日。
C. 新三板轉創業板後原持有的股票怎麼辦
新三板轉創業板了,直接賬戶上資金會直接券商幫忙過戶的,到時候就和主板上的股票一樣,直接拋掉即可。而且,很多情況下,會進行配股的,轉板後,股價也會暴增。這樣,賺取的收益至少幾倍到十幾倍的。
D. 新三板轉板條件有哪些
新三板轉板條件如下:
1)公司股東人數超過200人:
1、《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一項規定「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也就是說股票上市必須是已經公開發行的公司。而公開發行取決於兩個條件,要麼是進行過公開發行,要麼是非公開發行股東人數超過200人。
2、在各政策文件的描述中可以看到轉板省去了公開發行的環節,新三板公司要滿足該項條件就要求股東人數必須超過200人。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二項規定「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中也有同樣的內容,這條非常明確,不需要過多的闡述。
3)公眾持股比例
1、《證券法》上市條件第三項規定:「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2、在公眾持股比例的問題上,新三板公司的公眾股認定是一個不確定的地方。結合現有的規定推斷,新三板公司的公眾股,應是指公司在新三板掛牌後公開轉讓及向特定對象發行、轉讓累積超過200人的部分。
4)在新三板掛牌(或者創新層)滿兩年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對公司主體資格的規定「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
2、既然是從新三板轉板,基於規范公司運行的角度考慮,我們推測會有在新三板掛牌時限的要求,在新三板進行規范一段時間後的企業才有可能具備轉板的資格。整體看,和直接IPO的時間差不多,從制度設計上看不應該存在轉板和IPO之間有明顯的時間套利。
5)轉板公司應符合創業板IPO條件:既然是上創業板,就必須符合創業板上市的其他條件。不應該存在轉板和直接IPO的標准套利。
(4)新三板掛牌企業如何轉到創業板擴展閱讀:
新三板掛牌和主板上市的區別:
1、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2012年9月正式注冊成立,是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
2、在場所性質和法律定位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3、需要指出的是,「多層次資本市場」是一個中國概念,在國外並沒有對應的概念,也沒有形成一套多層次資本市場理論。這是因為西方發達資本市場國家的資本市場的多層次性是自發形成的,而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則是建構而來的。
4、因此,「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概念實際上是一個服務於強制性制度變遷的理論供給,「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則鮮明地體現了制度創新的「建構理性主義」精神,在這個意義上,它是一個非常中國化的概念。
5、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證券交易所的主要區別在於:一是服務對象不同。《國務院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國務院決定》)明確了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定位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
6、在准入條件上,不設財務門檻,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范、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7、二是投資者群體不同。我國證券交易所的投資者結構以中小投資者為主,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實行了較為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將是一個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這類投資者普遍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與承受能力。
8、三是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中小微企業與產業資本的服務媒介,主要是為企業發展、資本投入與退出服務,不是以交易為主要目的。
E. 掛牌新三板的股票能轉板到創業板嗎 很難嗎估計要多久時間
是可以轉板的。
轉板到創業板是需要符合創業板上市條件,必須是兩高六新產業,並且連續兩年盈利,凈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且持續增長。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2000萬,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公司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兩年內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最近兩年內董事高管均未發生重大變化,高管近三年沒有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一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企業掛牌新三板以後要強制輔導一年,然後才能申請IPO輔導,結合今年轉板時間,取其平均值為一年零一個月。那麼從剛進新三板到轉板完成差不多需要2年時間。
F. 一個公司在新三板上市,業績更優良後能轉到創業板或主板嗎
新三板上市公司是可以轉板的,只要符合轉版條件即可。
新三板轉板條件:
1,新三板掛牌企業要達到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按照滬深交易所修訂的上市規則,主板上市需要股本在5000萬元以上,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股本超過4億元的,這一比例是10%);創業板則要求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司股東不少於200人。
2,對於轉板問題,需要有一個合理的機制以及一套規范的制度安排。
3,企業由新三板向創業板、主板等板塊轉板就不可操之過急,而是要循序漸進,逐步採取措施促進新三板本身不斷完善,從而為轉板創造條件。
4,如果在新三板掛牌企業可以通過直接轉板進入創業板等板塊進行上市,那麼管理層需要防範新三板轉板過程中的監管套利問題。
G. 公司轉板上市條件
法律分析:(一)轉板公司申請轉板至科創板上市的,應當在精選層連續掛牌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內不存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應當調出精選層的情形。
(二)轉板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最近3年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或者最近12個月受到全國股轉公司公開譴責等情形;
(三)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四)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
(五)公眾股東持股比例達到轉板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轉板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眾股東持股的比例為10%以上;
(六)董事會審議通過轉板上市相關事宜決議公告日前連續60個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通過精選層競價交易方式實現的股票累計成交量不低於1000萬股;
(七)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標准;
(八)本所規定的其他轉板上市條件。
法律依據:《新三板掛牌公司向科創板、創業板轉板上市辦法》 第十三條 轉板公司申請轉板至科創板上市,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注冊辦法》)第十條至第十三條規定的發行條件;
(二)轉板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最近3年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或者最近12個月受到全國股轉公司公開譴責等情形;
(三)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四)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
(五)公眾股東持股比例達到轉板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轉板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眾股東持股的比例為10%以上;
(六)董事會審議通過轉板上市相關事宜決議公告日前連續60個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通過精選層競價交易方式實現的股票累計成交量不低於1000萬股;
(七)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標准;
(八)本所規定的其他轉板上市條件。
H. 新三板如何上創業板
提交IPO 申請 ,然後審核通過的話進入轉版流程,或者達到之前股轉系統對貧困地區企業的扶持政策標准即可。
首先,新三板屬全國場外交易市場,只是「掛牌」,而非「上市」。
其次,就目前來看,新三板掛牌企業轉板與公司直接ipo,在程序上沒有任何區別。之前熱議的轉板「綠色通道」暫未出台,鑒於目前普通企業ipo通道中排隊的企業非常多,「綠色通道」出台之後肯定會大大加速新三板企業掛牌效率。就現在形勢來說,「綠色通道」已經箭在弦上。
如果等不及綠色通道,那麼在操作上和要求上與普通企業ipo無異,需要注意的是:新三板掛牌公司在申請創業板上市之前,應向全國股轉系統公司申請暫停股份轉讓。如果相關機構(如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核准同意上市創業板,全國股轉公司將會暫停貴公司新三板的股票掛牌。
不過,深交所2015年工作會議特別重點提到了「加快新三板對接創業板試點」的發展思路,個人認為,此番表態主要是支持向尚未盈利的互聯網及高新技術企業在掛牌一年後到創業板上市,但具體需要等到相關證券法案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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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新三板轉創業板的條件需要什麼
首先,新三板掛牌企業要達到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
其次,《證券法》的修改以及證券發行制度的改革。
第三,新三板的健康發展。
第四,防止監管套利的制度和措施的完備。
J. 新三板上市公司要轉到主板或者創業板需要什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