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創業板開戶條件
自2020年4月28日起,新開創業板許可權需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版戶權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參與證券交易 24 個月以上。
溫馨提示:2020年4月28日前已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投資者可以繼續參與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交易,不受影響。但後續參與注冊制下創業板股票發行申購、交易前,需要重新簽署新版《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
Ⅱ 創業板開通條件是什麼
2020年4月28日後,創業板的開通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1、資產門檻: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專賬戶及屬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必須滿足)。
滿足條件一般可自助在手機交易軟體申請許可權開通。
以上條件僅供參考,具體建議您咨詢您賬戶所在券商客服。
Ⅲ 開通創業板許可權條件
開通創業板步驟:
開通創業板前你必須先開通好滬深證券賬戶,已經具有了在深市炒股的經驗。不論你炒滬市、深市還是創業板的股票,都使用的是同一個證券賬戶,開通創業板不是讓你去另外開通一個賬戶,只是說你具有了交易創業板股票的資格。所以開通創業板前你必須做到以下幾點才能完成任務,才能具有炒創業板股票的資格。
1、投資者應盡可能了解創業板的特點、風險,客觀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2、投資者應該到證券公司營業廳現場提出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網上可能也可以提出申請,但很少有人用,即使你在網上提出來了申請,還是要到證券公司營業廳辦理其他手續,所以還不如直接到證券公司營業廳直接申請。
3、投資者在提出開通申請後,應向證券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風險偏好等基本信息(你只要原來的證券賬戶上還持有股票或者有幾千元錢就行)。證券公司將據此對投資者的風險承擔能力進行測評,並將測評結果告知投資者,作為投資者判斷自身是否適合參與創業板交易的參考。(這一步驟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就簡化了,沒有這么麻煩,只是讓你答個卷子,簡單填寫幾個表而已。)
4、投資者在證券公司經辦人員的見證下,需按照要求到證券公司的營業部現場簽署風險揭示書(未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還應抄錄"特別聲明")。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後,在規定時間內為投資者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這也是個簡單的程序問題,只是簽個字,沒有說的這么麻煩。)
5、申請時,需要攜帶的證件:本人身份證、滬深證券賬戶卡發即可。
二,開通創業板有以下基本條件:
1.對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個人客戶進行《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未完成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的客戶,將無法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個人客戶可以通過營業場所現場或網上接受風險承受能力
2.對於測評結果為40分以下的保本型和保守型客戶,應向其加強市場風險提示,勸導其審慎考慮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
3.要求客戶真實、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對明顯提供虛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完整的客戶,應該提醒其予以糾正。對不配合適當性管理的客戶,經勸導無效後,營業部可以拒絕為其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Ⅳ 開通創業板需要什麼條件
2020年4月28日後,創業來板的開通自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1、資產門檻: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必須滿足)。
滿足條件一般可自助在手機交易軟體申請許可權開通。
以上條件僅供參考,具體建議您咨詢您賬戶所在券商客服。
Ⅳ 開通創業板需要什麼條件
2020年4月28日後,創業板的開通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1、資產門檻:申請開通權版限前20個交易日證權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必須滿足)。
滿足條件一般可自助在手機交易軟體申請許可權開通。
以上條件僅供參考,具體建議您咨詢您賬戶所在券商客服。
Ⅵ 開通創業板有什麼要求
2020年4月28日後,創業板的開通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1、資產門檻:申請開通許可權前專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屬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必須滿足)。
滿足條件一般可自助在手機交易軟體申請許可權開通。
以上條件僅供參考,具體建議您咨詢您賬戶所在券商客服。
Ⅶ 開創業板購買許可權需要什麼條件嗎
你好,《來深圳證券交易所源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實施前已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投資者(以下簡稱存量投資者),可以繼續參與創業板交易,不受影響。但存量投資者中,中國證監會《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普通投資者(以下簡稱普通投資者)在首次參與注冊制下創業板股票申購、交易前,應當以紙面或電子方式簽署新的《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確保其知曉相關風險。
《實施辦法》實施後,新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投資者(以下簡稱新增投資者)中的個人投資者,需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同時,新增投資者中的普通投資者還需簽署《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
滿足條件者可到開戶券商營業廳申請辦理。
Ⅷ 創業板開通條件是什麼
2020年4月28日後,創業板的開通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1、資產門檻: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內戶及資金容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必須滿足)。
滿足條件一般可自助在手機交易軟體申請許可權開通。
以上條件僅供參考,具體建議您咨詢您賬戶所在券商客服。
Ⅸ 創業板開通條件
條件:一是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均可回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答易。二是必須到自己使用的券商營業廳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文件簽署兩個交易日後即可開通交易。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與主板市場不同的一種證券市場,專門向暫時沒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有融資需要和發展的企業提供便利的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
(9)創業板許可權開通條件擴展閱讀:
針對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條件的包括:不具備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想開通創業板的,在簽署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的同時,還需要就其自願承擔市場風險抄錄「特別聲明」,文件簽署五個交易日後方可開通交易。
如果有投資者年齡超過70周歲、身體出現殘疾或者身處國外等特殊情況,證券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工作人員上門與投資者簽署風險揭示書,也可以接受秉持公證委託書的代理人代為申請辦理。
Ⅹ 創業板開戶條件
自2020年4月28日起,新來開創業板許可權自需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參與證券交易 24 個月以上。
溫馨提示:2020年4月28日前已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投資者可以繼續參與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交易,不受影響。但後續參與注冊制下創業板股票發行申購、交易前,需要重新簽署新版《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